街道关于开展争创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的方案下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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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关于开展争创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的方案下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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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关于开展争创北京市建设
和谐社区示范街道活动的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丰台区关于开展争创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的方案》的有关要求,街道决定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为做好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街道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及创建任务
(一)本次创建活动的范围和目标
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社区、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以下简称示范社区、示范街道)。
(二)本次创建活动分级开展实施
街道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谐社区的评定、推选工作,13个社区全部创建达标并自荐为示范社区,在80%的社区创建达标基础上,街道要创建市级示范街道。
三、评选标准
以《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为具体实施依据,重点考察社区的文明祥和、安全稳定、服务完善、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健康幸福等六个基本方面内容,同时考察各社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突出特色、创新措施和主要成效。
四、工作职责
(一)各社区
1.制定本社区创建工作计划;
2.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3.依据《标准》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4.向街道自荐申报本街道和谐示范社区。
(二)街道
1.制定本街道创建工作方案;
2.结合市、区要求制定街道级和谐示范社区评定办法;
3.指导督促各社区开展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街道级和谐示范社区评定活动;
5.审核基层社区上报的自荐材料;
6.依据《标准》,结合本街道组织过程中好的做法、亮点工作撰写自荐报告;
7.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填报市级示范社区及示范街道申报表。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关系,搭建成员单位沟通平台,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任务;
2.制定街道创建活动方案;
3.通过会商,协调解决街道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困难;
4.指导各社区依据《标准》,结合在组织过程中好的做法、亮点工作撰写自荐报告;
5.按照全市要求开展示范单位评定活动,由领导小组确定向区推荐市级示范社区及自荐示范社区工作;
(四)各有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指导、协调、督促。
五、名额分配
根据《丰台区关于开展争创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的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情况,13个社区都要创建达到示范社区的标准。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8月26日-8月底),为组织动员阶段。
各社区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本社区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9月1日—9月10日),为街道评选阶段。
各社区按照民政部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基本标准和《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向街道自荐街道示范社区。
第三阶段(9月11日-9月2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迎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街道自荐申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9月21日至9月底)做好迎接北京市的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科室、各街道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评选活动,要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手段,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组织力量,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评选活动。
(二)突出重点,分级评选。
评选活动的重点是示范社区。
要以社区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评选,逐级申报,确定重点。
(三)组织评估,注重实效。
要广泛发动社区居民、专家、驻区单位、人大代表等人员参与评选活动,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以群众满意作为评选的根本标准,以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的认同感、参与率和满意度作为评选的重要指标,以评选活动的广泛开展,培育、总结、推广典型,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动态管理,持续改进。
评选活动要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已命名表彰的单位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持续不断改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
(五)2009年已被评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社区,不再参加此次申报,直接计入达标比例。
(六)市级示范社区原则上为已完成社区规范化建设社区。
(七)此项活动将纳入社区建设年终考核内容。
附件1:
街道“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
《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附件3:
《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申报表》
附件4:
《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社区申报表》
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5-
附件2:
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二○一一年四月
说明
一、和谐社区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通过社区与政府、企业、社会、社区与环境、社区与居民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建设干净社区、服务社区、规范社区、文化社区、安全社区、健康社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热爱、人人享有的安全、团结、幸福、和谐的大家园。
二、制定《指导标准》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民主法治健全、基本社保均衡、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安全稳定、生活环境良好、邻里互助友爱”的和谐社区和谐村镇阶段性目标,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充分考虑当前人民群众在社区的共同利益和全市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大局,明确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着力点、发展方向、建设标准和评估标准,规范、指导、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使和谐社区建设在科学、合理的标准指导下稳步扎实推进,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世界城市和“三个北京”打下坚实基础。
三、和谐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把广大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居民在社区的共同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居民群众物质需求、精神文化、政治参与、生活交往等方面的根本利益。
(二)共同责任原则。
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人人有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居民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市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和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实现共建共享。
(三)持续改进原则。
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大胆创新,加快推进,又要实事求是,精心培育;既要着眼未来,又要立足当前,从注重目标管理转向注重过程管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持续不断地改进。
要根据社区居民共同需求的变化发展,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不断向新的台阶迈进。
(四)协调发展原则。
和谐社区建设必须坚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社会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的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社区整体功能发展相衔接,整体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四、和谐社区建设目标
(一)文明祥和。
社区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崇高的理想信念、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文化引导居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知荣明耻,弘扬正气,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文明礼貌,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爱岗敬业,积极向上,自觉做良好社会风尚的推动者,做民主法制的实践者,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者。
(二)安全稳定。
社区内安全防范体系、群防群治网络健全,有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社区内居民具有公共安全常识和应对日常生活中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社区秩序井然,预防和减少伤害,社区居民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服务完善。
社区内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形式多样,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较高,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社区特殊群体生活和需求得到基本保障,社区居民个性化需求逐步得到满足。
(四)环境整洁。
社区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公共场所和庭院等生活环境整洁、恬静,适宜居住,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齐全;绿化美化程度高,绿地完好、清洁、美观;居民环保意识强,能自觉保护自然环境,节约资源、能源,污染源排放达标。
(五)管理规范。
继续深化“一分三定两目标”,社区各类组织健全,设置合理,职责明确,民主制度、民主参与机制和社区公共管理体系完善,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和各类组织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较强,参与率较高,能够做到思想共识、规划共商、资源共享、软硬件共建、规章制度共同遵守、社区环境共治,形成了社区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六)健康幸福。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功能完善,能够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性服务和心理保健咨询服务,居民的安全健康权利得到保障,社区居民生活幸福。
五、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的结构与内容
(一)指导标准结构。
包括9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48个三级指标,153条指导标准。
其中,一级指标共包括6个基本标准,3个特色标准。
(二)指导标准内容。
基本标准反映和谐社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文明祥和、安全稳定、服务完善、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健康幸福等6个基本方面内容。
文明祥和包括社区居民文明素质、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3个方面,设计了7个三级指标,24条指导标准;安全稳定强调社区安全状况,设计了5个三级指标,20条指导标准;服务完善包括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社区特殊群体生活权益、社区居民个性化需求3个方面,设计了5个三级指标,13条指导标准;环境整洁包括社区卫生保洁、社区环境保护措施2个方面,设计了4个三级指标,17条指导标准;管理规范包括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各类组织、社区制度体系、公民参与机制和社区管理5个方面,设计了13个三级指标,37条指导标准;健康幸福强调社区居民身心健康,设计了2个三级指标,6条指导标准。
特色标准反映和谐社区工作特色、社区整体形象,包括保障机制、特色创新、评估机制3个特色方面内容。
保障机制包括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居民参与4个方面,设计了10个三级指标,32条指导标准;特色创新是指鼓励社区结合自身特点,勇于实践,大胆创新;评估机制包括居民评估、专家评估、驻区单位评估、新闻媒体评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等5个方面,分别对文明祥和、安全稳定、服务完善、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健康幸福、保障机制、特色创新进行评价,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
六、评估机制
(一)评估主体。
社区居民、专家、驻区单位、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二)评估标准。
以群众赞成不赞成、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为最高评判标准,以群众的认同感、参与率和满意度作为评估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指标。
(三)评估方式。
主要采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个别访谈等形式。
和谐社区的各类数据以评估年度当年实际数据为准。
(四)评估项目。
文明祥和、安全稳定、服务完善、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健康幸福、保障机制、特色创新等8个方面。
(五)评估细则。
主要采用“状态描述法”,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描述评估内容的状态。
综合各方面评估情况,将评估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
被评为满意的为和谐社区,基本满意的为准和谐社区,不满意的为需要继续大力推进建设的社区。
(六)评估程序。
1.视情况每两年评估一次,并建立和谐社区建设情况信息库,信息库内容主要包括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中各方面工作的每年变化发展情况和每年评估情况,所有情况都要做到数据准、情况明、分析透。
各部门、各区县每年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新变化的情况于10月底前报市民政局。
2.自愿申报,具备条件的社区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向街道办事处提出评估申请。
3.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居民、专家、驻区单位、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要在社区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七)持续不断改进。
根据各方对和谐社区建设情况评估结果,研究确定和谐社区建设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措施,制定新一轮和谐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导标准
一文明祥和
1.1社区居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
1.社区居民思想道德素质较高
(1)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社区居民,引导居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使社区居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
(3)引导居民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大局意识,首善意识,自觉维护首都形象,知荣明耻,从我做起,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和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等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做文明有礼北京人;
(4)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和《居民文明守则》等,居民能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1)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尊老爱幼,无家庭内部纷争,无家庭暴力;
(2)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能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3)老年人能够得到良好的关心和照顾,无虐待和不赡养老人情况;
(4)子女能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3.邻里之间团结互助,人际关系和谐
(1)邻里之间友爱诚信,相互尊重,守望相助,和谐相处,邻里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2)扶贫帮困,对孤寡老人和病残困难邻居主动关心照顾;
(3)热心公益,积极开展邻里互助合作服务,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
4.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
(1)创建文明社区,积极开展文明楼门、文明大院、文明胡同、文明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不断增强;
(2)社区内有固定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或宣传橱窗,能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展示社区居民的良好精神风貌和社区创建活动成果等。
1.2社区居民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提高
5.社区教育普及深入,学习型社区建设初见成效
(1)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学习型社会方针政策和终身教育、学习型组织理论,倡导终身学习理念,营造终身学习氛围,提高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
(2)健全社区教育保障制度,政府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的标准设立专项经费,建有专职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和志愿者组成的专兼结合的社区教育工作队伍;
(3)加强社区学习服务基地建设,发挥文化、文物、体育、园林、广播电视等资源的社会教育功能,建有社区学院,完善社区学院为龙头、街乡社区学校为骨干、社区内中小学、市民学校和家庭教育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
(4)整合社会学习资源和课程资源,建有区域性学习超市和网络学习平台,创设了丰富多样的学习载体,培育有特色和影响的学习品牌,健全覆盖各类人群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5)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科学知识普及教育、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安全防灾教育、心理调适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社区教育活动,重视流动人口及弱势群体教育;
(6)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楼院、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创建有工作方案、实施措施、总结测评、实践经验和实在效果,学习型组织创建率在50%以上并逐年提高。
6.社区文体活动丰富健康
(1)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站(室)、图书室、社区课堂、社区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培育和发展群众组织,贴近居民实际,有计划开展具有社区特色、丰富多彩、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吸引不同居民群体参与,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达标工作,培育群众性体育组织,加强社区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开展社区居民体质测定工作,定期举办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知识讲座,经常组织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居民体质。
1.3社区居民民主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7.居民法律意识较高
(1)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教育居民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2)积极引导居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居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3)社区居民能够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二安全稳定
2.1社区安全状况良好
8.社区公共安全制度健全
(1)社区治安、安全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建立了社区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了社区治安、安全状况告知制度,能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向社区居民通报社区治安和安全情况信息;
(5)有长期、持续、能覆盖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及状况的伤害预防和减灾计划;
(6)有针对高风险人员、高风险环境,以及提高脆弱群体安全水平的预防项目;
(7)有记录伤害发生制度。
9.社区治安防控措施有效
(1)社区治安秩序井然,居民有较强的安全感;
(2)对社区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托基层组织和单位,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努力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定的生活环境;
(4)社区居委会、业主大会相互协作,协助业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公共秩序维护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社区内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5)配合物业管理等部门,逐步提高居民住宅区物防技防设施的标准和防范水平,建立健全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大力构建区域安全防范体系。
10.社区综合治理措施落实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社区禁毒、防火、防盗和社区减灾等工作;
(2)维护好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3)能根据居民需求,及时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11.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有效
(1)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法律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主动协助政府做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及时掌握社区居民思想动态,积极疏导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2)能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消除不和谐因素,使各方面利益都能在社区得到妥善解决;
(3)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因民事纠纷激化而酿成的影响社区稳定的重大事件。
12.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强
(1)在广大社区居民中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自救、互救、防灾知识,包括预防煤气中毒、家庭火灾和室内污染,家庭用电安全、家庭防盗、家庭急救等居家安全知识;
(2)居民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较强,具备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三服务完善
3.1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13.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齐全
(1)根据社区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协调有关方面积极开发日用百货、副食、粮油、蔬菜、早餐、理发、洗衣、家庭清洗、保洁、保姆、小时工、维修等生活日用品和家政服务项目,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2)积极组织协调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
14.便民利民服务形式多样
(1)积极探索建立文化、健身、养老等专项服务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项目;
(2)建立了社区成员自助互助机制,定期组织驻区单位和居民开展邻里自助互助服务;
(3)采用电话、传真、网络等多种信息服务手段,开通了社区便民服务热线;
(4)根据驻区单位和居民的需求,社区与驻区单位能提供双向互动服务。
15.便民利民服务队伍健全
(1)有一支作风硬、素质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
(2)有健全的以院长、楼长、组长、居民代表为骨干的社区工作组织网络,并能有效开展工作;
(3)建立了社区志愿者信息库,不断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公益服务活动。
3.2社区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16.社区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到位
(1)协助有关方面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贫困家庭、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众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服务,尤其要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开展全方位、多种形式的养老助老服务;
(2)协助有关方面积极开展为社区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规划、就业培训、岗位信息、创业指导和社会保障服务。
3.3社区居民个性化需求逐步得到满足
17.社区居民个性化服务有效开展
(1)结合社区实际和不同群体的需要,开展个性化服务;
(2)引导居民根据共同需要开展自我服务、互助服务。
四环境整洁
4.1社区环境整洁优美
18.市容环境整洁
(1)建立了社区市政设施和市容环境设施监督、发现、反馈机制;
(2)小区道路能按期清扫,定时保洁,保持整洁畅通;
(3)公厕、各类垃圾收集站环境卫生符合管理单位的服务标准;
(4)社区居民无违章饲养宠物,文明遛宠物,社区内无宠物随地大小便现象。
19.环境治理有效
(1)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认真做好社区环境建设工作,搞好居住小区、街巷胡同的整治,清理违章搭建;
(2)协助有关方面做好社区环境秩序整顿,对各类黑车、非法小广告、无照经营、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治理,社区无乱停乱放、乱摆乱卖、乱挖乱堆、乱丢乱吐、乱晒乱挂、乱张乱贴、乱倒垃圾渣土、乱泼污水现象;
(3)着力培养公民的公共卫生意识,革除不讲公共卫生的陋习,自觉营造和爱护社区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和市政公共设施;
(4)引导居民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投放,按有关要求收集和处理灰渣、建筑渣土;
(5)落实“除四害”各项措施,无卫生死角;
(6)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保持道路畅通,出入方便;加强对社区内机动车鸣喇叭、报警器、文体娱乐活动、家庭装修等噪声源的管理,有效防止噪声扰民。
4.2社区环境保护措施健全
20.绿化美化程度高
(1)按照《北京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章、办法的规定,规划建绿、依法护绿、科学管绿;
(2)按照绿化规划进行设计、实施,无非法侵占绿地、无毁绿等现象;
(3)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进行养护管理,植物树木枝繁叶茂,绿地内干净整洁,无枯死树、无严重虫害扰民。
积极参与《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评定,社区内绿化充分、美化到位、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4)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5)绿化设施完备、安全整洁。
21.居民环保意识强
(1)经常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普及环保知识;
(2)引导居民养成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绿色生活方式,自觉采取节水、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等有益于环保的措施,提倡在没有古树名木的社区绿地采用再生水或雨水浇灌。
五管理规范
5.1社区发展规划、计划科学合理
22.社区发展目标任务明确
(1)定期开展社区诊断,全面、准确、详细掌握社区基本情况、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和社区建设的薄弱环节;
(2)根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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