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行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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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行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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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行业
提高武汉市专利代理服务水平,增强专利代理服务能力,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意见》、《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年)》等精神,结合武汉市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培育优质专利代理机构
1、积极培育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专利代理机构。
鼓励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以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信誉,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
到2015年,力争形成一至两家执业专利代理人员达到30名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代理行业领军机构,并进入全国一百强的行列。
2、努力提高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鼓励、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合并、重组,扩大规模,拓展业务范围,形成知名品牌,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培育一批在申请代理、复审无效、纠纷诉讼、转让许可、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专门业务领域有特色的专利代理机构。
改变我市专利代理机构目前“小、散、弱”的现状,逐步形成“大而强”和“小而精”、“小而专”的发展格局。
3、适度引入国内外知名专利代理机构到武汉市开办分支机构。
针对当前武汉市高层次专利代理人才缺乏、专利代理机构职能单一且服务能力不能满足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实,要适度引入一些国内外知名的专利代理机构到武汉市布局设点,促进其与本地代理机构的竞争、合作与交流,促进武汉市专利代理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4、择优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发展。
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全市各专利代理机构的业绩、能力、服务水平与质量、社会信誉等因素确定出优秀的专利代理机构,作为一段时间内的重点扶持与服务对象,在资金、项目、人才培养、涉外交流等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帮助其扩大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逐步成为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加强专利代理人才队伍建设
1、继续加强武汉市代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
要通过办班培训、委托培养、引进人才等多种方式,解决高层次专利代理人才缺乏、专利代理人才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不尽合理、专利代理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等问题,为武汉市专利代理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力争到2015年在我市执业的专利代理人达到100人以上。
2、加强武汉市现有专利代理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支持,经常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武汉市专利代理人的执业技能和水平。
3、加大专利代理后备人才培养的工作力度。
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武汉考点培训,为培养更多的专利代理人创造良好条件。
发挥武汉高校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力量强的优势,争取建立专利代理人、专利工程师培训基地,着力培养光电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等关键领域的高级专利人才和急需人才。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知识产权硕士点,着力培养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国际型、复合型和专业型的高级人才,为我市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输送强大的后备力量。
支持和鼓励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与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等方式,培养和储备专利代理人才。
4、支持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积极培养专利代理人助理。
帮助我市专利代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专利代理人助理的招聘、使用和培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支持我市专利代理机构依法依规招聘专利代理人助理,对所聘用的助理人员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5、鼓励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多形式、多渠道引进专利代理急需人才。
要着力引进武汉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所需的高级专利代理人才,大力引进学历高、外语好、能胜任知识产权战略和预警机制研究分析或诉讼服务、涉外服务的各类年轻专利代理人才,积极吸引海外和留学人才。
对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在2010年1月1日后新聘用一名首次获得代理人资格及执业证的代理人或从湖北省外每新引进一名专利代理人,且其作为执业代理人为该代理机构工作满二年(以聘用合同、资格证和执业证的时间为准)的,给予该代理机构一次性发放1万元补贴。
6、营造有利于专利代理人才作用充分发挥的良好社会环境。
与市人事部门会商,建立专利代理的职称系列评聘制度,推行“个人申报、社会评审、单位聘用、政府调控”的专利系列工程技术类职称评聘工作模式。
推荐优秀专利代理人进入武汉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其在专利申请、项目评审、专利技术转让推广、知识产权战略制订、诉讼维权、课题研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适时开展优秀专利代理人的评选奖励工作,对业务知识丰富、工作能力强、服务优质、遵纪守法的优秀专利代理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提高专利代理服务能力与水平
1、鼓励、支持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拓展服务领域。
支持专利代理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利预警分析、专利技术交易转让、涉外专利事务代理等业务,全面增强代理机构服务能力。
2、积极发挥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在优化武汉市专利申请结构、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中的作用。
对代理武汉市发明专利申请且获授权的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按当年度专利资助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资助;对为武汉市代理专利申请且年授权量超过500件(其中发明专利比例占30%以上)的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每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同一专利代理机构当年累计所获得的前述资助、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武汉市代理机构代理的专利获国家、省、市奖励的,在不重复奖励的前提下对获奖专利的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办法另定。
3、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服务园区、企业的相关制度。
完善专利特派员制度。
继续组织专利代理机构为知识产权“双十计划”、“助推计划”企业及市重点企业进行对接服务,参与专利申请“扫零工程”。
积极牵线搭桥,让专利代理机构派专利代理人进驻创业中心、开发区、产业园等基地,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和经营发展做好专利代理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企业快速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综合能力。
完善市、区知识产权局及重点企业与专利代理机构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协作机制。
4、支持专利代理机构与其它中介组织、社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专利代理机构与其他知识产权相关行业的机构开展横向协作,与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科技交易推广中介机构以及担保公司、金融机构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拓展其在企业科研立项选题、确定技术创新路径、制订专利战略以及进行专利评估、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转让许可贸易、专利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力争形成专利代理服务与知识产权诉讼代理服务、无形资产评估服务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局面。
5、加强专利代理机构与国内外知识产权组织、中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创造条件,邀请国外知名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到武汉市进行业务交流与合作,与我市专利代理机构建立友好协作关系;积极组织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到境内外进行交流、考察、学习活动。
通过相互学习与交流,提高武汉市专利代理行业的国际化水平,提升我市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涉外专利申请、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和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能力。
四、改进对专利代理业的管理与服务
1、加强对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管理。
定期组织召开专利代理机构工作会议,及时通报相关政策信息,学习有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加强业务指导,引导代理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质量和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分配激励机制,提高业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专利代理机构在专利申请与授权、人员聘用等方面的信息报送备案制度,以及将代理机构所获的资助、奖励与代理机构信息报送情况、服务全市知识产权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情况相挂钩的考核制度,相应办法另定。
2、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的职业道德建设。
认真实施《专利代理行业服务指导标准》,建设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信用体系,规范专利代理机构收费行为。
对有违规收费行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及其它不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督促其认真整改。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接受资助、补贴的资格。
3、加强对专利代理市场的管理。
规范市场秩序,坚决制止压价竞争、商业贿赂、无证(资格)代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专利代理人才创新、创业,有利于专利代理机构发展壮大的市场氛围和社会环境。
4、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的宣传工作。
加大对专利代理制度和优秀专利代理人的宣传力度,展现专业化专利代理服务的重要功能,增强社会公众对专利代理人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方面重要作用的认识,提高申请人对专利代理服务和专利代理人价值的认知度,培养社会寻求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专利代理行业的信誉,树立专利代理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支持代理机构在“武汉知识产权”等网站上加挂网页或自办网站,加强宣传工作,扩大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的知名度。
5、及时帮助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解决困难和问题。
深入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代理机构的经营管理现状,帮助代理机构解决遇到的难题。
支持专利代理机构改善办公条件,充实人员队伍。
本意见自2010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由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专利代理行业三重背景下的发展方向
总第34期ChinaIP李雪发表,[专利]文章
10月1日起实施的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得到了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其中关于涉外专利代理工作的修改条款格外引人瞩目。
此外,2009年6月发布的《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0年)》以及8月20日发布的《专利代理行业服务指导标准》都预示着专利代理行业将会有更多改变。
为更深入地了解中国专利代理行业现状,更细致地探讨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本刊和人民网联合举办了第六期IP沙龙活动,邀请了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马连元、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副处长丁惠玲和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人徐江华,并特别邀请了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申诉处处长赵嘉祥为主持人,共同探讨中国专利代理行业在三重背景下的发展方向。
此外,在讨论过程中,几位嘉宾还为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代理机构出谋划策。
一、专利代理人队伍有待扩充
《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0年)》中提到,到2015年中国专利代理人数量要增至1万人。
据现有数据显示,全国具有专业代理人资格的人数为10339人,而真正执业的专业代理人是6003人。
预计增长的人才数量是否能与高速前行的中国经济相匹配?
现有的制度与《办法》是否有助于专利代理人队伍的扩充?
丁惠玲:
从根源上讲,相对于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几个国家较大的行业考试而言,现在的专业代理人资格考试在社会上的宣传程度和认知度还不高。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第一,需要加大宣传,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参加考试。
第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改革方案,该方案做了重大的改革。
过去要求必须三科同时通过才能拿到资格证,现在如果当年有科目通过,那从当年起三年内已经通过的科目成绩可以保留,考生只需要再通过其他当年没有通过的科目就可以获得专利代理资格。
这种制度相当于大学里的补考。
除此之外,在通过考试的人,约有40%的人是游离在该行业之外的。
虽然拿了资格证,但没有执业。
在吸引更多的人参加考试获得资格之后,如何吸引这些人真正地执业同样是个问题。
因此,无论是政府、行业协会还是代理机构,要共同把专利代理这个行业建设好,才会吸收更多的人加入进来。
马连元:
当下代理人行业当务之急是要增加数量,代理人必须到代理实践当中去工作、去锻炼,仅凭考试是无法满足的。
数量不够的情况下,每个代理人身上的负担就会很重,不可能迅速地提高自己的质量。
一个人一天做一件和一个人五天做一件,在质量上是有很大区别的,因此该行业首先要提高数量,数量是质量的前提保障。
二、如何提高服务质量
赵嘉祥:
没有质量,就没有竞争力。
在竞争的今天,质量更重要。
徐江华:
作为一名代理机构的人员,我们现在更关注的是服务质量。
因为现在的市场已经不是原来政府指定的几家涉外代理机构。
现在实际上是一个市场竞争的环境,要想赢得更多的客户,是要靠质量和特色,因此我们现在非常重视服务质量。
当然,我们也追求数量。
我们还是希望代理机构能够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赢得更多客户,争取更多案源。
丁惠玲: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角度而言,加大培训力量是近年的重点工作。
一方面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另一方面《专利法》20几年已做过三次修改,每次修改都需要认真学习。
此外,还有一些国际规则的变化,也促使代理人不断学习。
为了提高业务水平,提升代理行业质量,我们计划通过国知局、地方局和代理人协会,给该行业提供多层次的培训。
通过代理人入门资格考试筛掉一批不合格的人。
从明年开始,把执业代理人的年度业务培训和当年的年检进行挂钩,加之《专利代理行业服务指导标准》的颁布,从而对代理人、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代理人协会已经制定了培训指南和大纲,并在内部已经通过,现在正在进行讨论,下一步将要确定如何贯彻实施。
我们对专利代理行业的质量始终没有松懈。
马连元:
对于如何提高专利代理行业的质量,《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0年)》以及《专利代理行业服务指导标准》写明了很多具体的措施。
最近我们在讨论要如何进行强化性培训,就是指代理人必须到代理机构实习一年后才能够发执业证,并要求有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的资格由代理协会进行考核。
我想这样做比现在仅仅有一个上岗培训、讲几天课效果会更好。
当然,国知局也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在数量增加的情况下,保证代理人的质量。
三、如何避免人才频繁跳槽
马连元:
现在事务所的代理人,特别是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的跳槽非常频繁。
其实正常的人员流动是一件好事,但太过于频繁恐怕就很难冠以“合理”二字。
我认为培训是现在阻碍代理行业发展的一个问题。
在改制前,很多事务所是全民所有制,尽管全民所有制的中介机构有种种弊病,但一般而言,全民所有制的单位在培训人员方面的投入还比较多,包括所内培训、国内培训,甚至是国外培训。
但是在改制后,大家都只希望用有经验的人才,而自己去培养人才的投入就会减少。
加上跳槽的频繁,使得大家更不愿意在培养人才方面加大投入。
这就造成了恶性循环,不愿意培养人才,只想找熟手,势必造成同行之间的互相挖人,抬高市场价格。
我认为解决此类现象有两种办法,第一,在报酬、待遇、福利各个方面慢慢拉平,减少人才因待遇而跳槽。
第二,提高有资格的代理人数量,满足市场的需求。
丁惠玲:
专利代理人才流动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代理人缺乏是根本。
如果代理人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可能会减少频繁的跳槽。
其次是该行业诚信建设的问题。
缺乏诚信,就是代理人只想着多赚钱或觉得跟现在的所里配合不好就要换所。
要想真正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行业、企业“三位一体”地做好工作,才能尽量地减少负面影响。
从政府行政监管的角度来讲,实际上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机构执业不满一年是不允许换另一个代理机构,如果在一年内跳槽,根据规定,不应颁发下一个代理机构的执业证,所以这是制度上的保证。
从行业自律角度而言,代理人协会还要加大职业道德等各方面的教育。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代理机构应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代理行业让优秀的人才可以合理流动,使这个行业发展得更好,避免出现现在很不负责任、随意跳槽的现象。
四、企业如何选择代理机构
虽然专利代理行业面临量与质的提升,但企业或个人面对700多家的代理机构的选择还会感到雾里看花。
参差不齐的质量水平以及价格差别,加之没有一部衡量高低的标准。
企业或个人除了在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情形下,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又该何去何从?
丁惠玲:
在日常工作当中,我们常会接到这样的电话,“我们想申请专利,可否给我们推荐一下代理机构”。
说实在的,作为政府我们很难推荐。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在之前做过相关的调研工作,主要是就能否推出一种给代理机构进行信誉、业务水平的评比、定级的方式。
借鉴其他行业,比如饭店的星级标准。
客户、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无论是考察对方的服务质量,还是考察对方的人员结构、收费标准,都可以相应地选择级别。
马连元:
现在代理机构较多,做的业务比较雷同。
《规划》里面提到“发展专业水平高、优秀的、特色比较突出的事务所”,如果可以做到这一条,客户会比较容易选择。
徐江华:
从我们的实践来看,客户往往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会关心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你们的所离我们这里多远,在我们这边有没有分支机构?
”这就产生了第一个问题:
关心距离、关心沟通的便利性。
第二,“你们的价格是什么样,比其他的事务所是高还是低?
”产生了第二个问题,即价格问题。
第三,“你们有没有相应的专业人员来应对我的这些案子?
”即团队的问题。
目前来看,我认为一些企业在选择代理机构上有一些盲目。
比如过于看重价格或者距离远近、方便不方便等。
我认为科技引领时代,未来是一个科技推动发展的时代,我相信专利可能会成为企业占领市场或者提升竞争力的关键。
哪怕现在付出稍微多一点,相比未来的市场利益而言,这也只是非常小的比重。
因此,选择代理机构还是要倾重于考察服务质量,即是否有专业人员,能够把案子做好。
五,《规划》与《标准》指点迷津
马连元:
《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
专利代理行业其实在《专利法》开始实施前,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水平比较低到现在比较成熟的发展过程。
但这个过程始终是比较被动地跟在专利制度、专利工作发展的后面。
从改制以后,专利代理行业随着我国专利工作的大发展得到了很大的进步。
但仍然是比较被动地跟着形势走。
这一次制定的《规划》,就是随着这一思考应运而生的,是指导今后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意义非同小可。
《规划》提出了几个比较现实、重要的目标:
第一是使代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第二谈到了规模,如何使得专利代理人队伍的规模大幅度地增加。
从1985年到2000年,全部专利申请量(三种专利加起来)为100万件。
从2000年到2007年年底,变成400万件,增加了300万件。
从2007年底到今年三月,全部专利申请量达到500万件,其中仅2008年的专利申请量就有82万件。
这表明,申请量在近年连续快速上涨,平均涨幅在20%左右。
而专利代理人的增长速度却很缓慢,现在也只有6千余人。
很显然,人数无法满足申请数量的递增,因此才造成专利代理行业频繁跳槽的现状。
《规划》的出台很明确地提出来,到2015年,执业代理人要达到1万人。
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目标。
第三个目标是使得专利代理服务行业区域均衡发展的态势逐步形成。
现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代理机构发展较好,但全国整体发展不均衡。
在西部地区以及其他经济比较欠发达的地区,专利代理行业一样欠发达。
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理协会相应做了很多工作,现在把这个目标放到《规划》里面,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去做这件工作。
我相信,经过努力可以慢慢地逐步缩小这种区域差别。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我认为《规划》的出台非常重要,如果不规划,恐怕代理行业的发展还是被动的,有时候甚至是盲目的。
丁惠玲:
2009年6月发布的《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0年)》,从各个角度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比较全面的努力方向,给政府机关的工作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
从我的角度而言,我更加关心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围绕专业代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两个层级,首先是《专利法》里面有一些关于代理的规定,原则性很强。
其次,真正规范专利代理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是《专利代理条例》,这个条例是1991年颁布实施的,已经十几年了,一直没有修订。
现在我们面临最棘手的问题就是该条例已经严重滞后于行业的发展,作为一个行业最基本的法规,规定滞后,让很多工作很难开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一直在努力推进该《条例》的修订工作。
因为包括《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还有考试的实施办法、考试规则、部门规章等,必须围绕该《条例》进行修订。
之后,我们配套的规章完成相应的修订,才能使我们的工作真正有法可依,为大家提供一个更好的市场环境。
徐江华:
对于《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我想用两个词来评价,“及时”、“全面”。
及时是因为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马上要实施,在这样一个过渡阶段,未来专利行业的走向到底是怎样的方向,很多代理机构存在一些迷茫。
《规划》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风向标,大家有了明确的方向。
关于全面,《规划》对过去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做了一个全面的总结,同时也对未来7年的发展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划。
同时,我对报告中提出的特色服务,即“要保留、要发展出100多家有特色服务的代理机构”。
提到特色,我认为,如果代理机构能够把业务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代理,把思维拓宽一点,站得更高一点,更好地深入地挖掘我们的服务,是否将真正打造出自己的品牌,形成自己的特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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