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行业环境卫生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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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行业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商贸行业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为创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20XX年亚洲论坛会议的召开,根据《市20XX年亚洲论坛年会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给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继续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城乡环境,为20XX年亚洲论坛会议服务,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服务。
通过对废品收购点(站)、加油站、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诚信、依法经营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景观,实现绿色崛起。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好部门协调、日常监管工作。
三、整治内容、标准及责任单位
(一)对废品收购站的整治。
市商务部门要牵头组织市城管、环境、镇政府等部门加大力度对城区,高速路、国道、旅游景区道路旁边及可视范围内废品收购站进行整治,未经批准经营的收购站(点)一律取缔,并责令清扫环境卫生,经批准设置的收购站要依法经营,搞好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二)对加油站环境的整治。
要充分发挥中石化、中石油管理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加大对加油站,尤其是高速公路、海榆东线两侧及城区和旅游景区加油站厕所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
(三)对集贸市场的环境整治。
市物业管理中心要配合市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突出以万城、兴隆、和乐、龙滚为重点整治地区,加大对集贸市场“脏、乱、差”的整治力度。
对市场各类经营摊位要严格实行划行规市,物品摆放要整齐统一,严禁占道经营;要在市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临时存放设施,以及在摊位内还需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确保垃圾不上人行道;要按照市场改造和建设规模,配置相应的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实行区域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并做到“一天一清洗,一星期一大洗”,确保市场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
市物业管理中心)
四、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安排60天(20XX年2月5日至4月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2月5日至2月10日)。
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制定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动员和部署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
全面整治(2月11日至3月31日)。
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2月底在全市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发动全市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乱停乱放、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环境卫生整治。
第三阶段:
督促检查(4月1日至4月5日)。
局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将对有关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未能按期保质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1、统一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期限。
特别是对重点整治部位和整治中的重点工作,要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机制,实行责任无缝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属地管理。
按照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有关单位,既要按照行业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工作,也要服从市卫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互相支持和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完成整治任务。
3、加大宣传报道和督查督办。
要制定宣传计划,办好宣传专栏,做好本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跟踪报道。
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小组对各有关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其及时整改。
多次督促不整改的,将向市委市政府通报。
4、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建立长效化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卫生环境整治工作。
县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者按:
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招生对象;工作步骤进行讲述。
其中,主要包括: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积极推进我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大对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力度、为了加强对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县**年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各乡镇应、历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前期准备工作、招生宣传、动员工作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了做好我县**年秋季学期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发〔20XX〕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积极推进我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大对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力度,完成**年秋季学期计划招生800人任务,扩大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规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县**年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孔德商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生高、李翠春、陆军兼任。
三、招生对象
全县各乡镇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四、工作步骤
(一)招生前期准备工作:
**年**月至**月
1、成立**县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制订**县**年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3、筹集招生宣传经费。
4、尽可能多地与有关高校、职技校、企业接洽,采取各种联合办学的方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职校教学实力,拓宽就业渠道。
5、做好招生宣传前期准备工作。
(1)分两个小组下乡开展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
第一组:
组长:
李生高
组员:
门艳青、罗敏成、黄道荣、韦文辉(司机)、杨瑞清、韦晓鸿、教育局股室挂点人员
负责学校:
金钗初中、里当初中、古寨初中、加方初中、古零初中、古零中学、杨圩初中、上龙初中、合群初中、民族中学、百龙滩初中、体育中学。
第二组:
组长:
李翠春
组员:
陆军、农卫东、李瑞耀、蓝寿敬、林武燕(司机)、黄可成、韦世恩、覃继贵、教育局股室挂点人员
负责学校:
合作初中、乐圩初中、乔利初中、林圩一中、林圩三中、周鹿初中、周鹿中学、州圩初中、永州中学、双联初中、片联初中、金伦中学、石塘初中。
(2)编写印制宣传小册子2万份,招生简章1万份发给初中毕业生。
(3)由县教育局组织派员到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永昶集团、广东省深圳市华佳能电子厂拍摄制作宣传纪录光盘30碟。
(4)由县教育局牵头组成宣讲团到全县24所中学开展宣讲活动。
(5)制作宣传横幅15幅。
(二)招生宣传、动员工作:
**年**月至**月
1、县政府组织召开职业教育攻坚战动员大会,与会人员有乡镇分管领导、全县24所中学校长。
2、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职业教育招生文件。
3、分解招生指标到各乡镇政府、各中学。
4、县政府同乡镇政府签订**年职业教育招生目标责任状;县教育局与各中学签订职业教育招生目标责任状。
5、县职业教育招生小组、宣讲团分别到全县各初中点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1)宣传内容
1)、发放宣传小册子到每个初中毕业生手中,播放宣传纪录片。
2)、通过宣讲团宣传职业教育发展形势,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取得成就,毕业生就业情况、创业成功典型事例等。
3)、在县有线电视上滚动播放宣传纪录片,让社会各界了解招生情况。
4)、宣传民族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模式、师资(含外聘)情况、就业渠道及各方面优势。
(2)招生小组下乡宣传及宣讲团下乡宣讲时间安排。
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整顿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XX年3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
根据《市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
1.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2.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
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项目(手术)、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3.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医师,需注册多个执业范围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5.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
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
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
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
3.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4.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
医疗废物交送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职责:
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方案,布署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进行全面复核清理,将各单位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宣传、督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
(二)县卫生监督所职责:
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对无医疗机构许可证或无医师执业证的黑诊所、黑窝点依法取缔,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中整顿的实施工作,依法整治和规范基层医疗机构。
四、整顿实施
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迎接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
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5月上旬)
成立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制定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宣传、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集中整顿方案,并组织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中旬-20XX年7月)
1.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整顿主要内容和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
县卫生监督所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县不漏乡(中心),乡(中心)不漏村(站),村(站)不漏人,建立一户一档,上报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做到全覆盖、全检查。
20XX年6月底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对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实施记分管理并公示通报;一个月后,对整改单位进行验收,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2.督导检查。
7月中旬前,我局在全面复核清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顿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巩固工作成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
各单位于8月上旬完成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评估。
并于8月10日前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重点是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特点与亮点、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结果和建议等)及集中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集中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培训,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清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步调一致,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对于不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科学设置规划,强化队伍建设
1.县卫生局将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民办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各单位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
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学习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熟悉并掌握医疗机构监管内容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1.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要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2.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抓日常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要做到日常监管与现场校验相结合,宣传培训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帮扶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3.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核心管理职能,健全乡村一体化管理网络,县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要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管理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城市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在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要认真查处。
(四)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1.各单位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
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医务人员执业档案。
2.各单位要围绕集中整顿工作主题,营造良好的集中整顿舆论氛围。
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做好宣传工作。
及时报道各单位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树立和推广行业标杆。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任务
20XX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指导性任务为409人。
其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121人,专业生产型及技能服务型人才培训288人,参训农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补助对象
经过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可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承担实训任务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三、补助标准
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不少于120学时,按人均3500元标准进行补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培训不少于40学时,按人均1200元左右标准进行补助。
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按所属类型即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或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标准进行补助。
四、资金管理
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田间学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的支出。
主要包括招生、培训、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宣传以及管理人员、教师等参加业务培训的支出。
教材购置费用原则上不超过补助资金的3%,纳入中高职学历教育的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10%。
跟踪服务留存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有关问题可参照吉财党群〔20XX〕162号文件、吉财党群〔20XX〕1059号文件执行。
五、遴选标准
1.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
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连续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
重点面向稳定在本乡本土为农业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提供产业技术或服务支持,或本人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或加工等服务的农村劳动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3.贫困村致富带头人。
重点面向20XX年、20XX年已培训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开展再次培训。
同时,特别要加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
六、实施进度
(一)分解落实培训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结合产业发展需求认定培训机构并及时分解落实培训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填写《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县名额分解表》(附件1),于9月20日之前报省里备案。
(二)认定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由市农业农村局认定。
必须是具备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师队伍的公办教育培训或农技推广机构。
认定培训机构要遵循自愿申报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并向社会公示。
凡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的培训机构和单位要填报《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认定审批表》(附件2),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后报省阳光办备案。
各培训机构可根据本地产业特点和培训内容确定县级实训基地,也可依托省级实训基地开展实训工作。
开展田间学苑培训模式试点,依托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和其他运行规范、设施设备齐全、承担意愿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田间学苑”。
主要承担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总培训人数100人,每次培训任务不超过50人,由各培训机构申报,省农业农村厅认定。
(三)遴选培训对象
各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根据我市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的遴选标准遴选学员,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同时要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训。
(四)开展培训指导
1.制定培训计划。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型和数量,培训机构要科学论证、精心制定培育计划,并经市农业农村局确认后组织实施。
2.设置培育课程。
按照国家教育培训规范,根据市农业实际和高素质农民生产、经营及服务领域需要,按省里制定的培训大纲执行,培训机构要科学合理设置培育课程,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线上学习时间不能少于总学时的1/10。
3.确定培训师资。
要加强培育师资队伍建设,省阳光办会根据培训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全省培训师资库。
各培训机构应在省级师资库中根据专业课程选择师资,从师资库内选择率应达90%以上,原则上不再聘任师资库以外的教师授课。
培训机构要为聘请聘任的专家或教师颁发授课证,授课教师须佩戴授课证授课。
省阳光办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师资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并有计划地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训,定期开展师资评定考核,鼓励“双师型”教师任用。
4.优选培训教材。
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教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各培训机构以选择省里推荐教材为主,教材选用的原则要注重教材的实用性、科学性、权威性、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避免过多过杂。
5.规范班级管理。
各培训机构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要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要成立班委会,建立微信群,加强学员与学员之间、学员与教师之间、学员与培训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6.做好考试考核。
对不同类型的高素质农民每期培训结束时,培训机构都要组织参训农民进行理论考试和实践实训考核,并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对考试考核合格者要颁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7.加强培训档案管理。
建立培训、考核、发证、监管、后续指导服务等环节档案,实行全过程跟踪培养,及时记录其接受教育培训情况。
按照农业部高素质农民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录入学员信息,进行计算机管理,并填写《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台账》(附件3)和《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培训台账》(附件4),使培训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市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应按照《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档。
8.技术指导与后续服务。
利用“12316”、“12582”专家热线和吉农科教云平台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培训机构要指定本单位或聘任的技术专家作为技术指导员,根据培训对象要求定期指导服务,并能及时解决他们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帮助他们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发展。
七、监管措施
(一)启动申请。
培训机构在培训工作启动前7天要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和培训计划,并填写《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办班申请表》(附件5)和《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办班计划表》(附件6),待确认后组织实施。
(二)日常监管管理。
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派人到现场核查,并邀请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参加。
现场核查后填写《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培训现场核查表》(附件7)。
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采取不同方式和手段进行随时抽查,做好监管记录。
(三)检查验收。
培训机构完成相关任务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并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根据培育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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