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规章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0925513
- 上传时间:2023-05-28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98.73KB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docx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工安全规章制度.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
【篇一:
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化工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保健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作业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租赁、承包设施、厂房和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业
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9.
20.
21.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22.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4)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
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2.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凭证建卡,填写领料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凭证到仓库领取。
3.新工人进厂需凭三级安全教育卡;老职工变换工种则凭调令单,然后发劳动防护用品。
4.各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防护用品,需由车间提出申请,报主管厂长批准后办理发放手续。
5.根据生产的发展和安全文明生产的需要,对现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改进方案,由主管部门拿出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调离异企业的员工,要将防护用品交还企业,企业给予出具移交证明。
7.脱离生产(工作)岗位满六个月以上职工,所发防护用品的使用期则应相应地延长。
【篇二: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颁布日期:
1991-04-14
执行日期:
1991-10-0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6条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7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8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9条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1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
术问题。
7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1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0条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7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11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2条工段长安全职责
1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并填写安全作业证。
3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第13条班级长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14条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车间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15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3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6条工人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节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17条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职责
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
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第18条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1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
(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
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
2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执行。
3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4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19条生产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2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它用。
3协助生产技术部门做好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20条生产技术(含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21条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5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6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7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0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2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3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第22条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4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5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23条设备动力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
5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6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第24条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25条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篇三: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四年四月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
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责任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
人员的工作。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
经常保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1.新入公司的员工由公司组织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领导负责,教育内容主要是:
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本公司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知识。
2.由安全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
生产特点和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重点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应急的方法。
3.由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
教育内容是本班组的工作性质特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现场教育
1.从事重大危险工作,必须由安全员进行系统教育,内容是从事此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2.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介绍经验教训。
3.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法。
为使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的普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经理和安全员参加。
3.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4.每年对锅炉、电气装置、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进行防预防性季节检查。
交接班制度
1.交接双方的班长(或主操作工)要当面对口交接,交接内容要有记录并双方签字。
2.交接要全面、认真,不得隐瞒事故隐患,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交班方负责。
3.接班者要及时处理上班遗留下的问题,不得拖延,当班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巡回检查制度
1.操作人员接班后要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巡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由当班负责。
2.巡回检查要按规定的路线和内容进行,不得漏检。
3.检查要认真、仔细,不得马马乎乎敷衍应付。
4.检查情况要随时记录,记录要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防火管理制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化工 安全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