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油技术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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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油技术管理
变压器油技术管理
一、技术指标目标
预试计划完成率:
100%(简化试验100%,介损试验100%,微水100%,色谱100%)。
危急严重缺陷年消除率:
100%。
新油检验率和合格率:
100%,新油验收率:
100%。
油质合格率:
98%。
油耗:
1%。
主变防劣、防潮率:
100%。
二、化验重要技术环节管理
1、取样
取样人员应严格按照GB7595-8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进行取样。
①新油到货时的取样
从油桶中取样
a))取样前用的齐边白布将桶盖外部擦净((注意不得将纤维带入油中)),然后用清洁干燥的取样管取样。
b))如果是整批油桶到货,取样的桶数应能足够代表该批油的质量,具体取样桶数见表1。
表1 整批油桶取样数量表
序号
总油
桶数
取样
桶数
序号
总油
桶数
取样
桶数
序号
总油
桶数
取样
桶数
序号
总油桶数
取样
桶数
A
1
1
c
6~20
3
e
51~100
7
g
201~400
15
B
2~5
2
d
21~50
4
f
101~200
10
h
>401
20
c))如怀疑有污染物存在,则应对每桶油逐一取样,并逐桶核对牌号标志,在过滤时应对每桶油进行外观检查。
d))试验油样应是从每个桶中所取油样经均匀混合后的样品。
从油罐或槽车中取样
a))应从污染最严重油罐或槽车底部取样,必要时可抽查上部油样。
b))取样前应排空取样工具内的存油,不得引起污染。
对新油验收或进口油样、一般应取得双份以上的样品,除试验用样品外,应保留存放一份以上的样品,以便必要时进行复核或仲裁用。
②从运行设备内取样
常规分析试验取样:
对于变压器、油开关或其他充油电气设备,应从下部阀门处取样;取样前油阀门需先用干净的棉布擦净,再放油冲洗干净阀门、管路,然后取样。
对于套管、无阀门的充油设备,应在停电检修中设法取样;对某些全密封的进口设备,应按制造厂的规定取样。
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按有关试验方法进行取样。
油中微量水分和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取样。
a))一般应从设备底部阀门取样,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同部位取样。
b))要求全密封取样,不能让油中溶解水分及气体逸散,也不能混入空气,操作时油中不得产生气泡。
c))取样应在晴天进行,避免外界湿气或尘埃的污染。
2、试验
①油样要尽快进行分析,色谱分析的油样保存期不得超过4天,微水分析的油样不得超过10天。
介损分析在时间上没有作特别的要求,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也应该及时分析。
运输和保管期间应避光和避免剧烈震动,最好使用专用的取样箱。
②所取油样应按《电力系统油质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3、分析
对于各类油样,尤其是运行油的试验,其关键是如何对各个项目的测试结果进行解释,从而对油的质量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价。
要求每个油化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常用规程和标准,油化人员和油务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油化验新的标准和新的试验方法,以便能作出正确的分析。
①新油的评定
对新变压器油、超高压变压器油、断路器油的验收,应严格按有关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并对全过程的微小细节严加注意,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②新油交货时的验收标准:
在新油交货时,应对接受的全部油样进行监督,以防出现差错或带入脏物,所有样品应进行外观检验,国产新变压器油按GB2536-1990《变压器油》标准验收((见附录A6)),对500kV及以上的超高压变压器油按SH0040-91《超高压变压器油技术规范》标准验收((见附录A7))。
对断路器油按SH0351-92《断路器油》的标准验收((见附录A8))。
对进口的变压器油则应按国际标准验收或合同规定指标验收,如无特殊说明,按IEC296-91《进口新变压器油验的标准》进行验收是((见附录A9))。
③新油在脱气注入设备前的检验:
新油注如设备前必须用真空脱气滤油设备进行过滤处理,以脱除油中的水分、气体和其他杂质,在处理过程中应按表2规定,随时进行油品的检验。
表2 新油净化处理后的检验项目和标准
检验项目
用油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kV)
60~110
220~330
500
击穿电压(kV)
≥45
≥55
≥60
含水量:
mg/L
≤15
≤15
≤10
含气量:
(体积分数%)
-
≤1
≤1
介质损耗因数(90℃),%
≤0.5
≤0.5
≤0.2
④新油注入设备时进行热油循环后的检验:
新油经真空过滤净化处理达到要求后,应从变压器下部阀门注如油箱内,使氮气排尽,最终油位达到大盖以下100mm以上,油的静止时间不小于12h,经检验油的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真空注油后,应进行热油循环,热油经过二级真空脱气设备由油箱上部进入,再从油箱下部返还处理装置,一般控制净油箱出口温度为60℃,连续循环时间为三个循环周期。
经过热油循环后,应按表3规定进行试验。
表3 热油循环后投运前的油质检项目及标准
检验项目
电压等级(kV)
110
220
500
击穿电压(kV)
≥40
≥40
≥60
含水量mg/L
≤20
≤15
≤10
含气量(体积分数%)
-
-
≤1
介质损耗因数(90℃)%
≤1
≤1
≤0.7
新油注入设备后通电前的检验(投入运行前的油):
新油经真空脱气、脱水处理后充入电气设备,这类油既应有别于新油,也不同于运行油。
控制标准按GB7595-2000《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中“投入运行前的油”质量指标要求。
⑤运行中变压器油、断路器油对运行中的油应定期进行简化试验,油色谱试验,油中微水分析,必要时还要进行油介损试验。
有关运行中油的试验项目和周期的规定(见资料性附录A11-A15):
a))油简化试验:
主变压器、电抗器每年一次,站变压器、消孤线圈、多油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和充油套管每三年一次(全密封设备按厂家规定)。
主变压器、消孤线圈用油、35kV及以上多油开关用油,35kV及以上电流、电压互感器用油每年一次(全密封设备按厂家规定);110kV充油套管每年一次随主变检修周期;35kV以下充油设备三年一次。
少油量的电气设备不便取样时,可采取换油方式代替简化试验。
b))油色谱试验:
1)主变压器:
330kV及以上变压器和电抗器每三个月一次,220kV变压器每年至少二次,35kV及以上变压器每年最少一次。
2))互感器:
22110kV及以上每三年至少一二次,110kV每年最少一次。
3))其它充油设备按规程规定周期安排试验,规程未明确规定的可按大修周期安排进行(事故情况除外),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缩短测试周期。
4))35kV及以上变压器当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要求加做一次油色谱试验:
——变压器负荷达90%额定负荷及以上的时间累计超过12小时以上;
——当变电站某回进线避雷器、或某组母线避雷器、或主变三侧某组避雷器在一个雷电日内三相动作次数之和大于两次时,则认为主变可能遭受了强雷暴侵害。
4、主变耐压前后均要做油色谱比对试验。
a))油中微水测量:
220kV及以上主变压器每年至少二次,35kV及以上变压器凡新投换油或主变压器大修后均应进行测量。
220kV110kV及以上互感器每三年至少一二次,110kV互感器每年最少一次,其它设备必要时进行,进口全密封互感器不做试验,国产全密封或自行改造密封互感器根据厂家规定在必要时进行。
b))油质介损试验,在下述情况下进行:
1))新油、再生油。
2)2))35kV及以上变压器每年至少一次。
注入35kV及以上变压器,互感器,110kV及以上套管的绝缘油。
3))多油开关用油可根据需要或电气设备整体介损超标需进一步分析时。
5、在下列情况下应加强油质监督跟踪分析
aA))运行油的监督项目超过油质标准或劣化较快((油质混浊乳化,会有杂质油色加深出现油泥等))油带色谱试验故障气体值超标时,均应跟踪的分析,增加测试次数缩短监测周期增加必要的试验项目。
b))当运行中变压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
瓦斯保护动作、出口发生短路事故、设备遭雷击、有其它异常情况及绝缘油的闪点下降5℃应及时取样进行色谱分析。
c))新装和大修后的用油设备((包括防劣化装置的油))在投运前应进行油质的全套试验,投运后的前期应按以下周期监测。
变压器油色谱试验,应在投运后4天、10天、30天各做一次检测(500kV设备还应在投运后1天增加一次),在额定负荷下无异常,可转为定期检查。
变压器的油中微水测定在投运后一个月后至一个半月以内,再测定一次,进符合运行油的标准,方可转为定期检测。
d)油断路器多次跳闸后,应取样检验击穿电压和闪点、游离碳,如不合格应进行处理或更换。
6、运行中油的各种质量标准、试验项目及周期见国家相关标准。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 GB7595—87
国家标准局1987-03-26批准 1988-01-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充油电气设备所用各种牌号矿物变压器油在运行中的质量监督;对上述油品规定了常规检验项目、检验周期及必须达到的质量标准。
1 引用标准
GB 261 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闭口杯法)
GB 264 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法
GB 507 电气用油绝缘强度测定法
GB 2536 变压器油
GB 5654 液体绝缘材料工频相对介电常数、介质损耗因数和体积电阻率的试验方法
GB 6541 石油产品油对水界面张力测定法(圆环法)
GB 7598 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水溶性酸测定法(比色法)
GB 7599 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酸值测定法(BTB法)
GB 7600 运行中变压器油水分含量测定法(库仑法)
GB 7601 运行中变压器油水分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YS-6-1界面张力测定法
YS-27-1油泥析出测定法
YS-30-1介质损耗因数和体积电阻率测定法
YS-C-3-1气体含量测定法(真空脱气法)
YS-C-3-2气体含量测定法(二氧化碳洗脱法)
2 技术要求
2.1 新变压器油的验收,应按GB2536的规定进行。
2.2 运行中变压器油应达到的常规检验质量标准列于表1。
2.3 当主要变压器用油的pH值接近4.4或颜色骤然变深时,应加强监督;
若其他某项指标亦接近允许值或不合格时,则应立即采取措施。
2.4 发现闪点下降时,应按YS—C—3—1分析油中溶解气体,以查明原因。
表1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
注:
1)取样油温为40~60℃。
2)用户和制造厂家协商。
3 常规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
3.1 对于运行中变压器油要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必要的技术档案。
应定期检验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预防劣化技术措施。
3.2 常规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列于表2。
3.3 充油电气设备大修后充入的油,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表1规定的检验项目1,2,3,4,6,7,9项检验;主要变压器用油还应做第8项检验。
3.4 油开关发生多次跳闸后,应取样检验项目3和9。
3.5 室外开关用油添加降凝剂时,应增加凝点试验,其凝点规定为:
a.气温不低于-5℃的地区:
不高于-10℃。
b.气温不低于-20℃的地区:
不高于-25℃。
c.气温低于-20℃的地区:
不高于-45℃。
表2运行中变压器油的常规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
注:
①“检验项目”栏内的1,2,3,……为表1中的项目序号。
②少油开关系指油量在60kg及以下的开关。
③所、厂用变压器的击穿电压变化很快时,应增做检验项目7,8。
④配电变压器应检验游离水分。
4 关于补充油及不同牌号油混合使用的规定
4.1 不同牌号的油不宜混合使用,只有在必须混用的情况下方可混用。
4.2 被混合使用的油其质量均必须合格。
4.3 新油或相当于新油质量的不同牌号变压器油混合使用时,应按混合油的实测凝点决定其是否可用。
4.4 向质量已下降到接近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下限的油中补加同一牌号的新油或接近新油标准的已使用过的油时,必须按照YS271预先进行混合油样的油泥析出试验。
无沉淀物产生方可混合使用;若补加不同牌号的油,则还需符合3.3的规定。
4.5 进口油或来源不明的油与不同牌号运行油混合使用时,应按照YS271预先进行参加混合的各种油及混合后油样的老化试验,混油的质量不低于原运行油时,方可混合使用;若相混油都是新油,其混合油的质量应不低于最差的一种新油,并需符合3.3的规定。
附录A
关于运行中变压器油采取防劣化措施的规定
(补充件)
为延长油的使用寿命,应加强对运行中油的维护工作。
10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至少采用下述任何一种防劣化措施。
A.1 添加2,6-二叔丁基对甲酚(简称T501)抗氧化剂
新油、再生油中T 501含量应不低于0.3%~0.5%,运行中油应不低于0.15%,当含量低于此规定值时,应进行补加。
补加时油的pH值不应低于5.0。
A.2 安装热虹吸器(净油器)
其吸附剂的用量应为油量的0.5%~1.5%。
A.3 安装隔膜密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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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压器 技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