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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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全省推进教育强省工作会议文件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强省战略,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公民素质全面提升与社会和谐进步,现就推进我省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见
1、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的目标,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快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2006年,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教育强省,实现“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一化三基”,全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进程明显加快,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教育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快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平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又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基础工程;也是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推动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公民整体素质提升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二、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2、我省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民素质,促进经济增长,增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主要依托和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探索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
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设人人乐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和谐发展。
3、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原则;
——以自学为主,培训、进修、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原则;
——分类指导、分区规划、试点带动、分步推进的原则。
4、我省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经过十年左右努力,建成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学习型社会框架,使湖南成为我国中部地区教育理念先进、体系完善、结构合理、条件优越、人口素质较高、人才优势突出的先进省份,进入全国教育强省前列,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到2015年的具体目标任务是:
——构建各类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
全省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基本满足0-6岁婴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不同需求,15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新增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从业人员职前培训率达到80%以上,每年有4%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继续教育,有25%以上居民接受社会文化教育,各类人才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学习和创新成为人们的重要理念和普遍行为,基本形成人人、时时、处处学习的社会氛围,半数以上人口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
各类组织履行学习和教育职能。
加快普及社区教育,到2015年底,全省经济发达市县的城区普通开展社区教育,经济欠发达市县的城区和经济发达市县的农村普及面达40%以上;到2015年,经济发达市县城乡社区教育基本普及,经济欠发达市县的城区普及面达80%以上、农村达50%以上。
——每个市州建设一个以上示范性学习型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批示范性社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的普及率和学习型组织创建率达到60%左右,30%的街道、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初步成为学习型组织。
三、加快普及社区教育,构建实施终身教育的社会化网络
5、把普及社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
城市新区开发要按规定预留社区教育用地,新建大型社区要有较高标准的配套社区学习中心;已建社区无配套的要通过资源整合、共享等形式建立社区学习中心。
支持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示范性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具备条件的教育机构,统筹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融职业培训、自学考试助学、广播电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及其它成人教育为一体的社区教育中心(县级职业教育中心)。
城区街道和农村乡镇要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教育资源,或依托中小学校、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等,普遍建立社区学校,社区和村要设立终身教育学习点。
逐步形成以县级社区教育中心(职业教育中心)为龙头,以街道社区教育学校、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院为骨干,辐射所有社区和村组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
各地要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
6、加快发展和普及社区教育。
各地要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文化补习、科普教育、法制教育、文娱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大中小学学生广泛开展社区实践和校外教育。
开展社区教育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要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和社会发展实际,把社区风气、整治文化市场等结合起来,把社区教育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结合起来,不断促进社区居民文化素质提高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各地要充分依靠社区教育网络,突出加强农村成人教育,以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进城务工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为农业现代化、农村人口向二、三产业和城市有序转移提供有效服务。
四、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促进终身教育事业发展。
要鼓励和引导社区各方面利用现有资源,合理配置,优化结构,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资源的使用效益。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将所属的教育培训场地、文化、体育设施等有序向社会开放,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在师资、设施、场所等方面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便利,逐步实现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共享,为公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生活质量提供更多的学习场所和机会。
8、积极开展各类终身教育和学习活动。
各地要定期举办各类教育培训和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公民提供各种形式的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
省教育厅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和规范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按国家规定发放有关证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员职前职后掌握职业技能和知识的教育培训。
负责对成绩合格者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建立并将各类培训信息收入公共信息网络,为单位和个人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负责组织公务员培训,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发放相关证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资委负责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现代企业管理培训及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等各类培训;省农村厅负责组织开展适合农民掌握的农业实用技术、农业生产负责组织开展适合农民掌握的农业实用技术、农业生产经营知识培训,并对农民参加培训给予扶持,负责牵头组织国家六部委农村劳动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省民政厅负责牵头建设完善社区教育设施,满足社区居民求知、求新、求美、求乐的教育培训和活动需要;省委老干部局负责直辖市有关涉老部门开展老年公民提高身心健康的教育培训活动;省军区会同教育厅指导各大中小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工作;省民委、建设厅、移民局、扶贫办、总工会、省团委、省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活动。
通过以上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让广大群众各有所学、各展所长、各有所乐,在学习和活动中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鼓励和支持市州、县市区、行业培育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主题学习活动,针对不同人群举办各种学习项目,使广大群众感受知识魅力,激发学习热情,营造全民学习的氛围,建设一批学习型社会的标志性项目,进一步拓展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五、以学习型组织建设为基础,创建学习型社会
9、学习型组织是实施终身教育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
要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社会团体、家庭、个人参与终身教育的积极性,鼓励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营造“人人皆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各级团委负责学习型团组织创建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工会负责学习型企业创建工作;教育部负责学校和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创建工作;妇联负责学习型家庭创建工作。
要通过树立样板、以点带面等方式,把创建学习型组织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0、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创建学习型县市区。
把学习型县市区建设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建设、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环境建设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有特色的区域性学习和创建工作思路,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
整合区域内的教育和学习资源,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学习网络和创建模式,逐步培育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激发区域创造力,增强区域凝聚力,全面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实力。
11、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办事效率为目标,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通过创建学习型机关,把干部引进课堂、加强理论学习;引向基层,深入实践学习,在竞争中锤炼,在实践中提高,切实解决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时代要求、人民群众满意的学习型机关。
12、以增强企业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大力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
各类企业都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培育企业文化,弘扬创新精神,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的战略竞争力。
广大企业家要把学习作为创新企业文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着力提高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13、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增进社区和谐为目标,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社区建设。
整合社区学习教育资源,完善学习体系和学习网络,组织开展适合各类人群特点的学习教育活动,满足城市居民精神文化需求。
广泛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改善社区人文环境。
结合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深化和扩展学习型社区建设的内涵,努力建设文明、和谐、安全、祥和的新型城市社区。
14、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大力推进学习型村镇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养工程”,提高农村居民就业和创业能力。
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扩大农村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共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成果。
15、以提升生活质量和弘扬传统美德为目标,大力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
开展以德立家、以学兴家活动,形成“父母带头、家庭全员学、互动创新学”的深厚学习氛围。
努力实现社会与家庭的学习互动,提高家庭成员参与社会的活动能力、竞争能力、发展能力,使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用之才。
六、建立健全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保障机制
16、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
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参与。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突出困难与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要牵头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逐步确定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
要建立健全工作职责与目标责任挂钩、工作绩效与考核评价挂钩的目标管理机制。
宣传、发改、教育、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17、建立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支持体系。
依托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及其全省网络系统,建立学习型社会服务体系。
成立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对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改进工作。
建立社会学习网络平台,采用计算机网络、卫星网络、数字电视、广播、光盘等立体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建设“湖湘学习广场”网站,实现多种形式的资源传输共享。
依托学习平台建设终身学习档案库,为终身教育学习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与管理服务。
18、建立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采取“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建立多渠道投入的终身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省设立终身教育专项经费,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按区域人口人均1元左右设立终身教育专项经费;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依法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企业培训经费的三分之二以上要直接用于一线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支持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家庭个人增加终身学习投入。
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和完善支持鼓励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政策保障体系。
19、建设专兼结合的终身教育管理与师资队伍。
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逐步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辅助、适应终身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
各地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下,按规定配齐专职教师,确保教师在职务、职称、工资、进修培训等方面与其他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要充分发挥社区内教师、专家等各类专业人员和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积极性,建立一支数量足够、水平较高的兼职教师和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重要力量。
20、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氛围,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我省学习型社会创建工作蓬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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