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山东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评审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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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山东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评审办法
第三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评审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第三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公益创业赛、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暨志愿服务交流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大赛坚持专业、创新、公正、规范的原则,分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志愿服务创意大赛、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三个子项目,同时按照项目申报、组织推报(社会申报)、省级初评、省级终评四个环节,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评审机构
第三条第三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下简称“项目大赛”)的组织机构为第三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项目大赛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项目大赛的评审工作由组委会下设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五条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申报的项目应是遵守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进步,推动公益事业发展,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自愿向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且具有一定周期的志愿服务项目。
1.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当年正在实施,且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2年;项目目标明确,紧紧围绕党政大局、服务群众需求;体现共青团及其合作部门的主导或指导作用,切合志愿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科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较为充分、均衡,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方法举措;社会效益显著,建立了日常志愿服务制度并呈现常态化发展特点,与服务对象或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组织管理规范,组织各项管理机制完善,志愿服务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管理有序、相对稳定且有一定专业性;项目发展持续,项目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强,可复制性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公信力。
2.申报类别:
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节水护水与水利公益、脱贫攻坚、恤病助医、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文化宣传、理论研究、志愿服务支持平台、其它领域等13类。
3.在全国、山东省往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获金、银奖的项目不得申报。
第六条志愿服务创意大赛申报的项目应以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以解决实际社会问题为具体目标,有具体的服务目标人群,并能够取得可衡量的成效,有明显区别于同类项目的志愿服务项目策划、创意。
1.基本条件:
项目定位实施范围以山东省域内为主,可未进行实际操作或已进行操作但实施时间在2018年3月以后。
2.申报类别:
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节水护水与水利公益、脱贫攻坚、恤病助医、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文化宣传、理论研究、志愿服务支持平台、其它领域等13类。
第七条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申报的作品应主题鲜明,积极向上。
以青年志愿服务为主题,围绕青年志愿者对贫困老年人、残疾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人群的关爱和帮助,设计制作的原创志愿服务公益宣传视频。
也可就扶贫济困、绿色环保、应急救援、大型赛会等其它主题,创作拍摄的公益宣传视频。
1.基本条件:
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60秒;报送的作品格式统一为mp4;鼓励视频作品制作成适用于电视播放的1920*1080高清格式;H.264编码;视频画面配有中文书写的对白及旁白字幕。
2.在全国、山东省往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项目形式申报且获得过金、银奖的作品不得申报。
第八条申报方式。
项目大赛申报方式分为组织推报、社会申报。
申报只能选择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志愿服务创意大赛、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其中之一参赛,且申报渠道只能选择组织推报、社会申报其中一种。
第九条提交材料。
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提交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宣传视频(视频长度在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50MB)、项目宣传照片(5张以内,附照片内容说明并以压缩包形式提交)。
志愿服务创意大赛提交材料包括创意申报表。
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提交材料包括作品申报表、参赛视频作品。
第四章组织推报(社会申报)
第十条市级赛会单位可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评审办法,组织开展市(高校)、县(院系)级和行业系统的项目大赛,择优推报至组委会。
组织推报项目(作品)由市级赛会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评审委员会复核。
依据有关规定被取消参赛资格的项目(作品),不得补报。
第十一条社会申报项目(作品)需遵守评审办法,符合申报条件,确保项目(作品)信息真实准确,能够按时参加相关赛事活动。
社会申报需由市级赛会单位同意推荐。
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申报项目(作品)进行复核,并进行公示,与组织推报项目(作品)一并纳入全省统一评审。
第五章省级初评
第十二条省级初评主要包括材料阅评、集中分组评审。
评审委员会在省内邀请20名左右专家组成省级初评评审组,对通过复核的项目(作品)进行评审,通过阅评材料、分组集中评审等方式给项目(作品)打分,按照一定权重计算项目初评得分。
初评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材料阅评。
按照地域回避、随机分配原则,专家通过阅览项目(作品)申报材料的方式对项目(作品)评分。
每个项目(作品)由多名专家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成绩,并按照40%的权重计入项目(作品)初评得分。
2.集中分组评审。
按照项目(作品)类别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每个项目(作品)由多名专家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成绩,并按照60%的权重计入项目初评得分。
3.成绩核算。
项目(作品)评分采取百分制。
项目(作品)初评得分=材料阅评成绩×40%+集中分组评审成绩×60%。
三大类比赛中每个项目按申报大类和申报小类对初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入围终评率(指入围终评项目数与申报项目数之比,如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总申报项目为1000个,其中阳光助残类项目共申报100个,则阳光助残类项目入围终评数量原则上为100÷1000×200=20个,志愿服务创意大赛、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不按小类计算)确定各个类别入围数量,汇总形成入围终评项目(作品)。
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入围省级终评的项目数量为200个,志愿服务创意大赛入围省级终评的项目数量为30个,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入围省级终评的作品数量为15件。
第十三条省级初评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发布。
第六章省级终评
第十四条省级终评主要包括网络投票、材料阅评、路演答辩。
评审委员会在国内邀请20名左右专家组成省级终评评审组,对经过省级初评入围省级终评的项目(作品)进行评审,通过计算初评成绩、进行网上投票、专家阅评材料、集中路演答辩等方式给项目(作品)打分,按照一定权重计算项目终评得分。
终评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计算初评成绩。
每个项目(作品)的初评成绩带入终评,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提供,初评得分按照10%的权重计入终评成绩。
2.进行网上投票。
通过开通网上展厅,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媒介,组织社会公众进行网上投票,根据投票数量换算得分,并按照10%的权重计入终评得分。
(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A项目网上投票得分=A项目得票数÷A项目所在小类别项目总票数×100;志愿服务创意大赛:
B项目网上投票得分=B项目得票数÷志愿服务创意大赛项目总票数×100;志愿服务公益宣传品大赛:
C作品网上投票得分=C作品得票数÷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作品总票数×100)。
3.材料阅评。
按照随机分配原则,专家通过阅览项目(作品)申报材料的方式对项目(作品)评分。
每个项目(作品)由多名专家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成绩,并按照20%的权重计入项目(作品)终评得分。
4.路演答辩。
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按照小类别分组,通过现场路演、提问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打分,每个项目由多名专家打分取平均分核算成绩,并按照60%的权重计入项目终评得分。
志愿服务创意大赛集中通过现场路演、提问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打分,每个项目由多名专家打分取平均分核算成绩,并按照60%的权重计入项目终评得分。
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集中通过现场路演、提问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打分,每个作品由多名专家打分取平均分核算成绩,并按照60%的权重计入作品终评得分。
5.成绩核算。
项目(作品)评分采取百分制。
项目(作品)终评得分=项目(作品)初评成绩(百分制)×10%+网上投票成绩(百分制)×10%+材料评阅成绩(百分制)×20%+路演答辩成绩(百分制)×60%。
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每个项目按申报小类别对终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在参照金奖入围率(指金奖项目数与入围终评项目数之比,如阳光助残类入围终评项目数为45个,则金奖项目原则上应为45÷200×30=6.75四舍五入计为7个)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商定并报组委会审定后确定各个类别金奖数量,并最终汇总形成30个金奖项目名单,70个银奖项目名单,100个铜奖项目名单。
志愿服务创意大赛对终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最终汇总形成5个金奖项目名单,10个银奖项目名单,15个铜奖项目名单。
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对终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最终汇总形成3件金奖作品,5件银奖作品,7件铜奖作品。
第七章评审标准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参赛项目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项目目标明确。
项目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目标清晰合理,能够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参与,服务安排科学,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
2.服务内容合理。
服务群体具有代表性,是社会亟需关爱服务的类别,服务方式恰当有效,服务时间和次数安排较为合理,能够满足服务对象的切实需求。
3.项目管理规范。
项目有计划有总结,实施过程体现了招募培训、注册登记、服务管理、记录认证、激励保障、宣传推广等内容,有较强的参与性。
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支出款项符合规范,资金管理公开透明。
制定并开展了项目评估,评价较高。
4.运营保障规范。
项目具有清晰的运营模式,有社会各方支持,保障有力。
项目运营机构或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组织团队相对稳定,能够定期召开会议,有民主决策机制,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
5.社会影响力大。
能够得到受益对象和有关党政部门认可,参与人员评价较好。
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新闻宣传报道广泛,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创意大赛参赛项目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立意有创新。
创意、策划有明显的创新点,和同类型项目相比,有明显的突破。
2.方向有创新。
针对一些以前没有得到足够关注的志愿服务方向。
3.方式有创新。
用以前没有被实践过的方式来进行的志愿服务项目实施行为,包括对现有志愿服务项目的扩展、演变和革新。
4.执行有创新。
项目执行计划考虑到在预定的时间、人力、资金的范围内,综合当地实际情况,罗列具体的实施方案,设定切实可行的项目目标。
执行方式应与现有项目执行方式有明显突破。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参赛作品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导向正确、主题鲜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内涵深刻。
3.表达清晰、内容完整、适宜传播。
4.原创作品、制作严谨、视听精美。
5.富含“山东文化元素”,贴近现实生活,体现青年特色,寓意深刻。
形式生动活泼,具有创新性。
第八章表彰激励
第十八条组委会向获奖项目(作品)颁发证书。
纳入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的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表彰范围,对有关赛会捐赠企业和支持媒体,授予“爱心企业”、“爱心媒体”等证书。
第十九条获金奖项目(作品)由组委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加强宣传推介力度。
各主办单位按照赛会章程和各自职能,给予获奖项目(作品)相关政策支持。
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获奖作品推荐参加全省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并纳入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免费下载播放。
第二十条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获得金奖的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志愿服务创意大赛获奖项目不推荐参加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但项目成熟并经过一定实施周期后视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参加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片大赛获奖作品视情况归为全国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文化宣传类推荐参加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第九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市级赛会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获奖项目的日常监督。
第二十二条入围终评项目(作品)纳入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库,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银奖项目获得参加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创建活动的资格。
第二十三条凡项目(作品)及其团队核心成员、作品主创人员发生以下任一情况者,由组委会秘书处取消其参赛资格。
1.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致使评审情况失实,经查证属实的;
2.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属实的;
3.有违法、违纪问题查证属实的。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申报资料经审核提交后,即视为授权组委会拥有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无偿用于赛会宣传推广、结集汇编及各级广播电视台免费播放等。
第二十五条评审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作品)进行公示,并保留一个月的投诉和申诉期。
对收到的投诉或申诉,组委会将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投诉、申诉经调查若属实,视情节给予处置,并进行通报。
第二十六条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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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 山东 青年 志愿 服务项目 大赛 评审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