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案例分析题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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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案例分析题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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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案例分析题参考
案例分析题参考
案例分析题
(一)
某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一高层住宅小区,近期收到部分业主投诉及建议,具体意见汇总见下表。
编号意见与建议
1部分楼梯间陈旧,要求进行粉刷
2保安人员更换频繁,给小区安全管理带来隐患
3小区内停车秩序混乱,建议加强管理
4小区外市政道路边常有小摊贩,环境脏乱,建议加强管理
5常有人到小区散发广告,住户反感,也存在不安全因素
6楼道灯损坏频率高,建议及时检查更换
7某部电梯安全隐患严重,需要大修
8建议小区外墙全部翻新
9小区老鼠和蚊蝇较多(特别是蚊子),建议采取措施
10小区内出现业主丢失自行车情况,要求加强管理
11部分业主要求减免物业服务费
12希望提供家政服务
13部分业主反映交通不便,要求向交通部门建议增设到达小区的公交线路
14建议清洁工作业时间与业主的上下班时间尽量错开,避免与业主争用电梯
问题1:
解决上述问题,需要资金投入的项目有哪些?
费用如何解决(不考虑人工,培训等管理成本的增加)?
(5分)
问题2:
上述不属于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职责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对此,物业管理企业应如何处理?
(4分)
问题3:
试分析第9项问题产生的可能原因和应采取的措施?
(4分)
问题4:
在上述所有问题中,您认为不可能满足业主要求,仅需要进行必要的沟通和解释的项目是哪一项?
为什么?
(4分)
问题5:
针对上述问题,请结合您的工作实践,试举出至少三项管理措施,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3分)
案例分析题
(二)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由甲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前期物业管理。
业主于2003年8月开始入住,2005年5月该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并按照业主大会决议选聘了乙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委员会与乙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于2005年8月1日零时生效。
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物业管理公司应于2005年8月1日前办理完成物业交接验收手续。
甲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后,安排了该小区管理服务人员退场,但以部分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移交相应的物业管理资料,拒不配合物业交接查验。
2006年8月15日,顶层的20户业主发现房间在雨天渗水,于是联名要求乙物业管理公司无偿修复。
乙物业管理公司称这是因甲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所致,应由甲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修缮。
之后,乙物业管理公司不再受理业主有关该问题的投诉。
问题1:
上述20户业主提出的修复请求是否合理?
是否应由乙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无偿修复?
(4分)
问题2:
乙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
如果您是该公司的负责人,如何处理业主的投诉?
(4分)
问题3:
该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何时终止?
(3分)
问题4:
甲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的理由是否成立?
请说明理由(3分)
问题5:
在甲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和配合物业交接查验的情况下,乙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进行物业承接查验?
(6分)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题
(一)
问题1答案要点及评分标准:
⑴需要资金投入的项目有:
第1、6、7、8、9项(2.5分,答对每项0.5分,错答1项得0分)。
⑵其中第1、6、9项应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1.5分,答对每项0.5分,错答1项得0分);第7、8项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或由全体业主分摊(1分,每项0.5分,错答1项得0分;答对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或由全体业主分摊均可得分)。
问题2答案要点及评分标准:
⑴第4项和第12、13项(2分,答对任意2项得2分,答对1项得1分,错答1项得0分)
⑵物业管理企业应向业主作出解释,第4项和第13项不属于物业管理企业直接管理职责范围,无权直接处理(1分);物业管理企业应向有关部门(城管、交通等)反映,积极协调,争取解决,可积极联系家政,按业主要求提供相应服务(0.5分);并跟踪事态,及时向业主通报(0.5分)。
(凡未答第12项如何处理的不扣分)。
问题3答案要点及评分标准:
⑴可能原因有:
环境脏乱,其中积水较多是滋生蚊蝇的主要原因;有食源是老鼠较多的原因(2分)。
⑵应采取措施:
加强环境治理,包括:
及时清运垃圾,积水处理,加强药物灭杀蚊蝇,利用鼠夹、毒饵等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灭鼠(1.5);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取得业主配合(0.5分)。
问题4答案要点及评分标准:
第11项(2分),因为物业管理服务是公共性服务,所有业主均有按同等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2分,答因受契约、合同等约定,不能随意减免物业服务费,也可以得分)
问题5答案要点及评分标准:
⑴加强基础管理,包括日常检查和员工培训
⑵调整优化管理服务工作流程
⑶加强安全管理,公共秩序管理
⑷加强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
⑸加强小区卫生管理工作
⑹加强沟通和宣传工作(答对上述任意3项得3分,答出其它措施,只要合理也可以得分)。
案例分析题
(二)
问题1答题要点及评分标准:
⑴上述20户业主要求修复的请求是合理的,因房屋未超过保修期限(2分)
⑵但上述住户要求乙物业管理公司无偿修复是不合理的,因房屋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应由建设单位负责(2分,凡答要求乙物业管理公司无偿修复合理的,本得分点与上一得分点均不得分)。
问题2答题要点及评分标准
⑴乙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不妥当(1分)
⑵该公司应勘察现场,统计业主损失情况(1分)积极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告知业主在保修期内,房屋应由建设单位无偿保修(1分)
⑶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建设单位(或建议业主及时告知建设单位),积极与建设单位联系修缮,随时向业主通报进展情况(1分)。
问题3答题要点及评分标准
答2005年7月31日24时或2005年8月1日零时均可以得分(3分)
问题4答题要点及评分标准:
拒绝移交的理由不成立(1分);理由是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用,应通过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诉讼等其它途径解决(2分,答因合同已终止,依法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相关物业管理资料,也可以得分)。
问题5答题要点及评分标准:
⑴乙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业主委员会的配合下,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逐一进行实物查验,做好查验记录(1分);尽可能邀请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如政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参加查验工作(1分)。
⑵自查验之日起,乙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技术档案(2分)。
⑶乙物业管理公司可从建设单位或城建档案馆获取该小区相关原始档案资料(2分)。
三、案例分析题
1.王先生住在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内。
一天,王先生7岁的女儿在小区内的石桌旁玩耍。
当她爬上石桌时,桌面突然脱落,将小孩的右手夹在石桌面和石凳之间,造成食指、中指关节骨折。
事后,王先生找到某物业公司,认为其应就管理不善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则认为这完全是王先生监护不当造成的,与物业公司的管理没有关系。
因此,王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石桌桌面重达90公斤,石桌面和石桌柱之间仅靠桌面中心一个直径13厘米、深1厘米的挖槽连接,安装时只用了树脂和水泥粘合。
庭审中,物业公司认为,在小区安装石桌、石凳是供居民休闲所用,而非用来攀爬。
王先生女儿是在攀爬石桌时被砸伤的,是他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王先生作为父亲也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因此,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请问王先生的女儿受伤,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是否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1)王先生的女儿受伤,物业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区物业管理是对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管理。
故,物业公司对石桌、石凳有管理义务应承担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不是全部赔偿责任,而是部分责任。
(2)由于王先生作为女儿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负有一定责任。
2.张老太太住在某家园的7层。
一天晚上,张老太太下楼时,因楼道灯损坏,张老太太在漆黑中摸索着下楼。
结果,不慎从楼梯上摔下,造成两只手小臂骨折,其中右臂粉碎性骨折,左眼挫伤并伴有轻微脑震荡。
张老太太认为:
自己之所以被严重摔伤,是因为楼道灯不亮造成的。
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应承担自己全部的医药费并应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请问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对此负有责任?
该物业公司是否应对张老太太进行赔偿?
(1)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张老太太的摔伤负有责任。
物业管理的依据是服务合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负有保证小区楼道、道路等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法定义务,本案中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及时对小区的楼道灯进行更换,未尽到相应的管理和维护义务,导致张老太太身体受伤,身心受到伤害,物业公司对此负有责任。
(2)同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公司应对张老太太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3、王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入住三年,每月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一个冬天的夜晚,王先生回家发现,自家的钢制防盗门和木门的锁均已被撬坏,整个门毁坏变形,屋内一片狼藉。
王先生立即打电话给物业公司,同时报警。
经统计,王先生家中被盗金钱和物品损失共计8万余元。
王先生认为,自己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巡逻的职责,家中被盗物业公司竟然毫无察觉,属于管理疏漏,应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在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无结果的情况下,王先生对物业公司进行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人民币8万元。
请问法院是否会完全支持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为什么?
法院不会完全支持王先生的诉讼请求,但会部分支持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失窃案件发生时,犯罪嫌疑人是以暴力的手段破坏王先生家的两重门进入室内并盗窃的。
这样长的时间内,保安员未能巡逻发现,存在疏漏,未能及时发现、制止犯罪,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有一定责任。
但是,盗窃是发生在室内,发现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故物业公司无需承担全部责任。
4、某小区入住已五年。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已经到期。
业主委员会试图通过招标的方式重新选择物业管理企业,一直未能顺利进行,物业公司仍按照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
业主王先生以物业管理合同已经到期为由不再缴付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公司在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将王先生告到法院。
请问你认为物业管理公司能胜诉吗?
为什么?
能胜诉,应判决王先生偿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
合同的期限虽然已经届满,但业主委员会没有选出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也没有订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部门以原合同的标准对小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王先生作为该小区的业主,实际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未提出异议,理应按约支付物业管理费。
5、付先生对新房进行验收。
发现了好几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员工将其一一记录在验房单上。
于是,付先生退回了钥匙,要求等提出的质量问题解决后再来收房。
两个月后,物业公司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付先生,质量问题已经彻底修好,可以收房了。
付先生经过验房确认:
房屋质量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但是物业公司要求交齐第一次验房到现在的物业管理费。
付先生认为,物业费应该从自己验收房子合格之日起才能收物业管理费,或者从要求自己再次验房的挂号信寄出的次日收取。
因此,各持己见争论不休。
请问物业公司是否应收取付先生这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
如果物业公司不向付先生收取这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则应该向谁收取?
为什么?
(1)物业公司不应该收取付先生这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
付先生第一次交房验收时因质量有问题退回了钥匙,应视为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未向其交房。
经整改后,验收双方确认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付先生这才收了新房,此时才视为法律意义上开发商正式向付先生交付了商品房。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因此,商品房整改期限的物业管理费属商品房尚未交付给业主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应向开发商收取,而不应由业主承担。
案例分析:
6.案例:
某业主4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一直没有居住。
一天,该业主接到物业管理公司房屋漏水的通知,经查看,是所购商品房卫生间的水表接头处破裂,并造成楼下两层住户的部分财物因浸泡受损,两户业主均提出赔偿要求。
该业主认为,自己并未入住所购商品房,水管破裂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水表接头处老化断裂所致,自己不应对漏水负全责。
物业公司认为,业主购买房屋后,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里应由业主承担。
请问楼上业主长期未居住,其房屋中管道老化破裂,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在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可否进入本案楼上业主家进行必须的维修,因此给楼上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1)首先,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80号)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过管道渗漏保修期不低于2年。
该案例中,业主购房已满4年,则开发商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的水表接头处老化断裂问题发生在业主房屋内,虽然不是业主人为造成的,但由于房屋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从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公共性质考虑,物业公司既没有权力私自打开房间进行检查,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有能力了解每位业主的房屋使用情况。
因此,水管老化断裂造成的损失应由该业主个人承担。
但根据实际情况,也并不排除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性:
若在本案例中,物业公司在接到楼下业主反映的情况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如未联系楼上业主,而采取消极的不作为,致使楼下业主的损失扩大,则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可能也会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2)物业公司在无法联系到业主,而楼下业主的损失又在不断扩大的情形下,(属于紧急避险)可以先行进入楼上业主家进行检查维修,如因此给楼上业主造成门窗破损等损失,赔偿责任应由收益人承担(此案的收益人是楼下业主)。
紧急避险是指:
为了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紧急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
我们认为物业公司可以未经楼上业主许可,进入楼上业主家中进行检查并排除故障。
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楼下业主损失不断扩大。
②业主无法及时赶到或无法联系到业主。
③进入楼上业主家是唯一可行的维修方法。
④楼下业主因不及时维修遭受的损失比物业公司进入楼上业主嫁给楼上业主造成的如门窗破损的损失更大。
此外,为了避免在紧急情况下,物业公司因缺乏明确的依据而无法果断采取行动避免损失,也为了避免在采取紧急措施后,在责任确定上与业主之间产生纠纷,建议物业公司与业主最好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在小区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采取紧急避险行为情形,如:
紧急排除故障、避免因起火、管道漏水造成的损失等进行明确约定。
7.甲小区某楼602室由华某承租,502室由王某承租。
华某在装潢602室房屋时,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602室阳台处的排水口封死。
物业管理公司未在该号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口处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网,被鸟钻进管道内筑巢,致使管道堵塞。
一天,遭遇大雨,因落水管道堵塞,雨水从楼顶落水管道接口处流进602室阳台,因该阳台排水口已封死,积水无法排出,沿602室周围墙角深入502室,致使王某装潢的地板等物受损。
请问物业公司对502室王某的损失负有什么样的责任?
602室的装修人华某是否对502室王某室内的损失负有责任?
(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区物业管理是对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
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未按规范要求对房屋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和疏通,致使雨水受读后溢进华某的阳台和王某承租的房屋内造成王某财产损失,对此,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2)华某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其承租房屋阳台排水管道口封死,使阳台的积水无法从排水管及时排除,加重了王某的财产损害。
为此,华某对王某的财产损失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8.寒冬已至,树叶已落,枯枝清晰可见。
某小区居住的张女士在小区内锻炼,突然,一阵旋风刮来,枯枝纷纷坠落,来不及躲闪的张女士被一根较粗的枯枝砸倒在地。
闻讯赶来的保安员把张女士送到医院,诊断为:
颈脊髓震荡,颈椎过伸性损伤。
请问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树木是否有管理义务?
对于此案的树木致人伤害,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1)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树木有管理义务。
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之一是绿化管理,树木属于绿化范围,故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内的树木有管理义务。
(2)对于此案的树木致人伤害,物业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树木上的枯枝被一阵风吹过就会断裂,已经给树周围的人构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威胁,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树木的管理者应该发现却没有及时发现可能断裂的枯枝,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如修剪或放置警示标志等),故应就枯枝断裂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业主石先生和朋友边走边聊经过其所住的商住楼大堂时,因潮湿地滑而摔倒在地,造成骨折住院一个多月,花费医药费数千元。
石先生认为其摔倒的主要是因为地滑,因此,物业公司应负担一定的责任。
物业公司应当补偿其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请问此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
并结合此案例,谈谈你对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管理职责的认识。
物业管理公司对其大堂具有管理职责,应保证行人在大堂内正常行走的安全,故若经证实石先生摔倒确因大堂地面湿滑造成,而物业管理公司对地面湿滑发现处理不当或不及时,亦未设明显警示标志等提醒行人,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可以证明石先生行走时自己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则石先生亦应自行承担一部分损害后果。
对管理职责的认识是开放性题目,可以结合环境管理的职责和任务、目的,谈谈如何保证其使用功能和如何避免对使用人的侵权和伤害,从而防范风险。
10.阅读下列案件,指出该公司保安员做法的不妥之处;及安全管理漏洞,简要列出安全管理应具备的主要内容。
某日上午9时,犯罪嫌疑人赵×携带凶器和几张旧报纸,来到某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对保安员谎称送报纸到5楼搞装修,并出示了一张过期的《出入证》。
恰遇一辆汽车出车库,保安员在未看清楚《出入证》也未要求犯罪嫌疑人赵×登记,即同意其进入车库。
赵×走到车库内电梯间的门边,有人从电梯间出来,赵×乘机进入了电梯间,乘坐电梯到5楼,随后走楼梯到9楼。
在走消防楼梯时,赵某遇到了巡更的安全员小贾,小贾看到赵×手拿一叠报纸及工具不乘坐电梯甚是奇怪便问:
没有停电,为何走楼梯?
赵×答:
早下了一层,不想再等电梯了。
小贾又问:
拿工具去干什么?
赵×答:
给装修队送报纸和工具。
小贾随后下楼走了。
走到5层,小贾忽然想起,9层根本就没有人家装修,认为这个走错路的人一会就会下来,故没有去追。
赵×在9层按了9E房的门铃。
9E房的保姆小李打开一扇门,赵×谎称是搞维修的,便进了屋,并将门反锁。
赵×以检查主人房的灯管为名,将保姆骗至主人房内,要保姆拿出钱来。
保姆说没有钱,也不知道主人钱放在哪儿,随后突然往外跑,赵×随即将保姆杀害。
……
不妥之处:
(1)未仔细查验《出入证》。
(2)未要求来访客人进行登记。
(3)允许行人从车库进入。
(4)保安员小贾在发现可疑处之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安全管理内容:
出入管理,
安全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施工现场的管理,
配合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等工作。
11.李小姐“五·一”期间外出旅行。
5月3日,李小姐发现天花板开始滴水,而且墙壁也出现渗水,意识到六楼邻居家可能漏水了。
她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
但该物业管理公司却称:
六楼住户不在家,不能入室检修。
眼看情况越来越严重,非常着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李小姐只能求助于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的监督下,物业公司强行进入六楼房间,解决了六楼漏水的问题。
但是事后,五楼的李小姐责怪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不及时,造成她家受到财产损失,六楼的王先生则埋怨物业公司未经他的许可擅自进入他的房屋,物业公司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请问在此案例中,物业公司的“夹缝”状况是如何造成的?
由于强行进入王先生家,给其造成的损失谁承担?
给出你对物业公司在善后处理的意见。
(1)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确实无权强行进入业主房屋,但发生紧急情况,为维护更大的利益或防止损失扩大,物业公司可以实施紧急避险行为。
本案中,王先生家的漏水事实已经存在,也造成了李小姐家的财产损失,为了避免李小姐家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撬门或其他方法进入王先生家,解决漏水问题,这是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的。
同时,应及时与王先生取得联系,告知情况。
物业公司在有权利也有能力控制危险、减少损失的情况下,消极不作为,是造成“夹缝”状况的主要原因。
(2)根据《民法通则》等的相关规定,如果六楼是人为原因导致,则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果是自然原因导致,则李小姐作为紧急避险行为的受益人,用应当对王先生的损失适当赔偿。
同样,王先生自家的损失因为撬门减少了,王先生作为紧急避险行为的受益人亦自行承担撬门的损失。
(3)在善后处理上物业公司应当注意的是:
一、应当尽可能及时地把实际情况通知王先生;二、最好在有见证人(此案的派出所民警)在场的情况下进入王先生家并通过图片资料加以记录;三、进入王先生家后要注意加强对其家庭财产的保管,避免财产损失。
12.某物业管理项目采用包干制,可收费面积18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2.10元,年终核算各项管理服务成本共计400万元,若营业税及附加为5.5%。
问题1、当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率为9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总额是多少?
A.14.2132B.-14.2132
C.28.652D.-28.652
答案:
(B)
(计算过程说明):
物业管理服务总收入:
180000×2.1×12×90%=408.24(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408.24×5.5%=22.4532(万元)
利润总额:
408.24-22.4532-400=-142132(万元)
问题2、当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为()时,物业管理企业盈亏平衡?
A.91.68%B.93.32%
C.94.32%D.98.68%
答案:
(B)
(计算过程说明):
收缴率(x)
180000×2.1×12×x×(1-5.5%)-4000000=0
x=93.32%
13.某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书中规定:
项目采用酬金制,酬金比例为8%,项目可收费总面积20万平方米,停车场收入可用于物业服务支出,但不计酬金。
物业管理企业在投标方案设计时,经初步测算,物业服务支出为500万元/年,停车场收入90万元/年。
问题1、该项目要达到收支平衡,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应为()。
A.1.65元/月·平方米B.1.74元/月·平方米
C.1.86元/月·平方米D.1.98元/月·平方米
答案:
(C)
计算过程说明:
设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x
200000×x×12×(1-8%)+900000=5000000
x=1.86元/月·平方米
问题2、若管理服务费标准确定为1.78元/月·平方米,酬金比例为()时,该项目能实现收支平衡。
A.3.58%B.4.02%
C.6.21%D.8.36%
答案:
(B)
计算过程说明:
设酬金比例为x
200000×1.78×12×(1-x)+900000=5000000
x=4.02%
问题3、若管理服务费标准确定为2.00元/月·平方米,酬金比例仍为8%时,通过调整物业管理方案,改变物业服务项目及标准,物业管理支出为()时,项目能实现收支平衡。
A.441.6万元B.531.6万元
C.560万元D.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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