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监理规划大学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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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监理规划大学论文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3-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3-
(一)质量控制工作的内容-3-
(二)进度控制工作的内容-9-
(三)投资控制工作的内容-10-
(四)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12-
(五)信息管理工作的内容-12-
(六)组织协调工作的内容-12-
(七)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内容-12-
四、监理工作目标-13-
(一)监理工作的总目标-13-
(二)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13-
五、监理工作依据-14-
(一)监理合同-14-
(二)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14-
(三)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14-
(四)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14-
(五)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集、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14-
(六)工程建设监理规范-14-
(七)为本项目制定的监理实施文件-14-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14-
(一)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模式-14-
(二)现场监理的组织机构-15-
(三)监理单位与各参建单位的关系-15-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18-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18-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8-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19-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20-
(四)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20-
九、监理工作程序-22-
(一)开工申请核签程序-22-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23-
(三)工序交接检验程序-24-
(四)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25-
(五)协调会议纪要签发程序-26-
(七)单位工程验收程序-27-
(八)项目竣工验收程序-28-
(九)费用索赔管理基本程序-29-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30-
(一)工程监理的总办法-30-
(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一般管理手段-31-
(三)建筑节能、外墙保温监理控制措施-36-
(四)质量控制目标、手段和方法-38-
(五)进度控制的目标和手段-50-
(六)投资控制的目标和手段-52-
(七)合同管理-55-
(七)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64-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67-
(一)监理组织内部监督检查制度-67-
(二)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68-
十二、监理设施-69-
一、工程名称:
杜店办事处南街家园三区
本工程位于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以北,渤海21路以东,秦皇河以西A区建筑面积80000m2总造价一亿元.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
本工程在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的全过程控制,包括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施工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及单位的关系。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
根据监理的工程范围及业主的要求,我公司拟提供的监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并执行合同管理、做好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尽可能为业主提供完善、优质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分述如下:
(一)质量控制工作的内容
1、质量的事前控制
⑴确定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各方面)。
⑵进一步了解承包商的资质,审核其是否配备与工程承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⑶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⑷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品质,批准或不同意材料、构件、设备及其来源。
⑸监理应规定按某一程序或某类工程材料或构件的质量进行认定(这一程序在监理细则中详细说明)。
材料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⑹对永久性设备和装置,应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采购或订货,这些设备到场后应参与检查验收,主要设备还应开箱检验。
⑺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⑻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
⑼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及高程水准
点,重要工程的桩位及高程还应亲自组织复核。
⑽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改进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方法、手段。
⑾督促承包单位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质量统计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⑿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⒀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⒁对于与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说明书或实测报告,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⒂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⒃把好开工关,需经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批准并发布开工令后,工程方能动工;停工后,也需下达复工令后工程方能复工。
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⒅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2、质量的事中控制
⑴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确定的工程技术标准。
⑵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受控制状态,并及时审核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管理图表。
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⑷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⑸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⑹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
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⑻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⑼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⑽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时应亲自组织试验或技术复核。
⑾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⑿根据建筑生产的特点,对完成的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⒀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⒂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⒃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⒄依法行使质量监督权。
在下列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征得业主的同意下有权下达停工令:
A、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力,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趋势者。
B、隐蔽工序作业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查验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C、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有效地改进措施而继续作业者。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E、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F、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分包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⒅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间的活动。
3、质量的事后控制
⑴按相应的质量评定和办法,对完成的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⑶竣工验收
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对工程质量作出全面地评估,特别是对工程上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处理情况要有确切的意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除送业主存查外,还应抄报质监站作为工程质量的等级评定时的参考。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承包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按现行有
关档案文件及其它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
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应将本工程的档案全部内容列表报项目监理部,经核准后及时累积和整理。
工程竣工时总承包单位将完整的工程档案报送业主,凡资料不全(竣工图允许在竣工后二个月内提交)工程不得正式验收。
3)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二)进度控制工作的内容
1、熟悉、了解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总目标。
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⑴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⑵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⑷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5、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6、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定货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7、从资金和物质方面监控承包单位的进度。
8、控制和评估工程进度,如果需要,责令停止和加快工程进度。
(三)投资控制工作的内容
1、针对设计图纸及说明书之资料,就施工图预算提供意见。
2、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提交及复核阶段完成工程量报表,检查实际工程量及提供实际施工质量情况及数量记录。
3、当设计工程量更改后,提供工程量更改记录及协助业主计算工程价款的变动。
4、参加与其他顾问单位就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索赔、过失、罚款、赔偿等问题上向建设单位提供意见。
5、参加涉及投资事故的会议。
6、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7、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8、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1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合同争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
1、协助业主建立和确定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
2、督促承包单位按承包合同组织施工。
3、协助业主审查分包合同及参与有关部门的合同谈判。
4、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管理工作的内容
1、建立本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2、专人负责本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3、运用计算机进行项目的辅助管理,随时提供业主需要的有关本项目管理的信息,并定期提供多种监理报表。
4、建立每周工地会议制度,整理会议记录。
5、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6、竣工后进行监理资料归档,并向业主提供监理完整的监理资料。
(六)组织协调工作的内容
1、协助业主组织和协调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协助业主处理有关问题。
2、协助业主处理各种与本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纠纷事宜。
(七)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内容
1、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2、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3、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4、整理和移交保修期监理资料。
四、监理工作目标
(一)监理工作的总目标
为保证工程质量,我公司将派出强有力的现场监理班子,以“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执行预控监理、施工过程跟踪监理和检查、审核、签证、并最终验收符合要求的工程。
经我们的督促、检查,力争工程施工安全、避免伤亡事故,工地施工文明;经我们的协调和管理,力争使实际建设周期趋于完善和合理,按期完成;经我们监督和检查,力争使整个项目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创建出优质等级的建设产品。
(二)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监理工作,是以系统的机制,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手段,严格的规范化方法和工作程序,接受业主的委托,从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出发,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商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要求来组织施工,对项目进行质量、投资、进度目标控制。
五、监理工作依据
(一)监理合同;
(二)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三)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
(四)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五)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集、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六)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七)为本项目制定的监理实施文件。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一)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模式
(二)现场监理的组织机构
(三)监理单位与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项目监理部是监理单位的派出机构。
监理单位作为业主的委托代理人,应忠实履行监理委托合同,在业主授权范围内独立、公正的开展监理工作,处理有关工程目标控制的事宜。
遇有重大问题时,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业主,由业主会同有关方面作出决策后,再由监理单位负责处理。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这是施工单位实施施工承包合同的条件之一。
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开展监理工作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服从监理单位依据业主所授权限,对与项目目标控制有关和问题所作的决定。
3、监理单位与各分包单位、设备材料供货单位间无直接的关系
凡分包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上的确认和签证,一律归属于总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设备材料供货单位负责。
4、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无直接关系
设计文件是监理的依据之一。
监理单位应全面贯彻设计意图,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
凡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需变更设计时,均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监理单位无权变更设计。
凡因设计差错造成的损失,由设计单位负责。
业主、设计单位应维护监理单位的威信,支持并协助监理单位处理好施工时可能发生的问题,凡涉及工程目标控制的问题,应首先向监理单位提出。
5、与指定分包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指定分包单位(纳入总包范围的除外)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指定分包单位在施工时必接受监理单位的直接监督检查,并为监理单位工作提供方便,包括提供监理所需的原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监理单位要为施工创造条件,按时按计划做好监理工作,做好工程的验收工作。
指定分包单位应积极做好与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通过监理单位出面处理和解决与总包单位的关系。
(三)项目监理部的内外部关系
1、项目监理部的内部关系
项目监理部内部实行三级管理,即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下级服从上级,公司另外派出专人(公司监理部及经营开发部的项目检查管理人员)对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规范项目监理部的行为,听取业主和承包单位对项目监理部工作的意见,做好项目监理部的支持工作。
2、项目监理部与外部条件的协调
监理工作的主要对象就是业主、设计和承包单位。
所以监理工作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他们的协调程度,只有与他们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才能保证监理机构的正常运行。
一方面现场项目监理部要服从业主的领导,积极争取业主的支持,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与业主沟通,使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的原因和背景,既要严格执行合同,保证工程按合同的规定实施,对业主利益进行最大程度的维护,又要随时注意避免和减少业主的损失;另一方面又要与承包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在不涉及业主利益的情况下,帮助承包单位解决一些问题。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根据本工程的专业特点和监理范围的要求,我公司拟派驻现场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孙占南
驻地监理工程师:
黄玉通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⑴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⑵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⑶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⑷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⑸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四)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九、监理工作程序
(一)开工申请核签程序;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
(三)工序交接检验程序;(详见附图六)
(四)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
监理工程师审核
三方协商
承包单位汇总已审核款项
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月工程量和月工程进度款并签认
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
承包单位填写«()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分部工程已签认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
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五)协调会议纪要签发程序;
(七)单位工程验收程序;(详见附图九)
(八)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九)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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