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父思想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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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父思想讲义
國父思想總論
陳怡如 編製
一、國父的民族思想概述
(一)中國民族自救
●為恢復中國的國際地位,國父主張要「恢復民族精神」、「恢復固有道德」、「恢復固有智能」、「學習歐美長處」。
●所謂恢復民族精神,即需要做到「能知」和「合群」,能知就是「使全國人民都知道自己民族處於極危險的地位」,合群就是「要組織民眾結合成民族團體以加強民族的團結」。
由於中國過去只有家族主義和宗族主義的概念,而沒有國族主義的概念,所以中國的團結力僅及於宗族為止,而未擴張到國族,再加上滿清為箝制人民思想而大行文字獄,人民既然無法管理國家大事,對國事自然日漸冷漠,而成為一盤散沙,但是中國當時又遭逢列強人口、政治、經濟三大壓迫而淪為次殖民地,因此極有必要喚醒民眾使其知道自己民族處於極危險的地位,這就是「能知」,而且要組織民眾結合成民族團體以加強民族的團結,這就是「合群」。
●所謂恢復固有道德,即是「要傳承及發揚忠、孝、仁、愛、信、義、和、平」,有了這些好的道德,國家才能長治久安。
●所謂恢復固有智能,即是「要恢復固有的智識和能力」,諸如「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此等中國傳統的政治哲學」即為固有的智識,至於像是「指南針、印刷術、瓷器、火藥、茶葉、絲織品、造屋原理、拱門、吊橋此等我們祖先創造發明的能力」即是固有的能力。
●於恢復我國一切國粹後,還要去學習歐美諸如「科學」等長處,才能和歐美並駕齊驅,並進而後來居上。
(二)國內各民族一律平等
●國父反對滿清以單一民族宰制全中國,因為這是非民主的,所以在推翻滿清建立民國後,「國內各個民族必須皆能以平等的地位成為國家的主權者,皆能平等參與國家政治,並且在法律上均享有平等的權利與義務,如此方能逐漸同化成一個中華民族」(國族建構)。
●此外,國父在求中國民族生存與發展的理念下,也提倡「民族自決」,也就是「對外在求中國民族能獨立於世界(獨立權),對內則求中國之內各民族能自治(自治權)」。
●換言之,國父的民族自決原則不僅在使中國對外擁有獨立行使的主權,也就是中國人決定自己民族的一切事務,不容他人來決定或干涉,並且國內各民族必須在平等的基礎上加以統一團結,同化成一個中華民族,組成一個民族國家(使文化共同體等於政治共同體)。
●誠然各個民族皆有「血統、生活、語言、宗教、風俗習慣」之客觀因素及「民族意識」之主觀因素的文化差異性(文化共同體),但是為了使各民族的「文化得以延續發揚」(教民)、「生存得以維持」(養民)、「安全得以保障」(保民),即有必要在尊重各民族平等與自治的前提下,將各民族所匯聚定居於同一土地上(領土)的一群人(人民),利用統治組織(政府)以行使對外獨立與對內最高的權力(主權),以形成一個複合民族國家。
此等複合民族國家組成後,隨著時間的演進,各民族血統與文化相互融合下,自然又會凝聚成一個新的民族,而這樣的民族國家才能較為團結、穩定與和諧。
●此等強調國內民族平等的精神,即可促進民族融合與國家進步。
(三)世界各民族一律平等
●國父主張世界上任何民族不受其他民族的控制與壓迫,各個民族都有平等的地位和同等的生存權。
●此外,國父並主張要發揚「濟弱扶傾」的精神,對於弱小國家要加以扶持,對於世界列強要加以抵抗。
●最後,在世界各民族平等的前提下,要以道德、和平做基礎,使世界民族問題獲得根本解決,以建立全人類共有、共治、共享的「大同世界」。
●此等強調世界民族平等的精神,即可矯正過去西方民族主義的質變,進而促進國際合作與世界和平。
二、國父的民權思想概述
(一)合理的自由
●所謂的合理的自由,係指「個人自由要有一定的範圍和限制,以免個人濫用自由侵害到其他個人或群體的自由」。
●換言之,人類具有理性,所以懂得判斷利害是非,倘若自由不受適當的限制,人人濫用自由的結果,只會導致人人的自由受到更多的侵害,所以民主國家的人民固然享有不受他人侵犯的自由權利,但其同時亦負有不侵犯他人自由權利的相對義務。
可見自由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唯有合理的限制個人自由,才能使人人保有合理的自由。
●至於如何對一個人的自由劃定範圍以為合理的限制,則需要透過法律加以界定,這就是「法治」。
法治的目的即在保障人民的自由,以免社會陷入弱肉強食的局面,而導致個人的自由權利蕩然無存。
(二)真正的平等
●國父認為,人的天賦有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之分,此為天生的不平等,至於封建時代由帝王所造成的帝、王、公、侯、伯、子、男、民的階級制度,則為人為的不平等。
近代的民權革命,目的即在打破人為的不平等,以追求真正的平等。
●但所謂的真正的平等並非指不分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一律要求齊頭式的平等,而是要使每個人都能站在同一水平線上,根據其各自的天賦自由發揮追求幸福,也就是必須是「立足點的平等」,使其擁有相同的機會去自由發展,如此方為真平等。
●但此等自由發展的結果,又會導致天賦較差的永無翻身之地,此時則有賴提昇人類「服務的道德心」,使聰明的人能夠透過各種制度設計來為不聰明的人服務,如此人類社會整體才能更加和諧與進步。
(三)權能區分
●為使自由與平等得以實現,必須有賴一套制度設計,此即反映在國父的「五權憲法」理論體系中,而此等「五權憲法」制度設計,又以「權能區分」作為理論基礎,也就是讓「人民有權、政府有能」,以「調和人民和政府的權力關係」。
●之所以主張權能區分,主要是為了「改變人民對政府的態度」以及「補救政府無能的缺點」。
●因為人民往往擔心政府權力過大而無從管理,於是往往過度防範政府導致政府的能力退化,而能力退化的政府自然就無法為人民謀福利,所以與其讓政府無能,不如逆向思考,賦予政府更完整的結構與能力。
至於人民方面則應使之擁有充分管理政府的力量,亦即不僅可對政府內部的官吏進行控制,更可以對政府內部的決策進行控制。
●換言之,人民的政權與政府的治權必須分開且平衡,為使人民擁有充分管理政府的力量,必須使之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四項政權」,為使政府自身擁有完整的力量,亦必須使之擁有「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項治權」。
人民以此四項政權管理政府此五項治權,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能彼此平衡。
(四)全民政治
●為使「權能區分」得以落實,在人民方面必須達到「全民政治」的境界。
●換言之,在量的方面,並非由一人或少數人當家做主,亦非由皇帝或某一階級、某一黨派當家做主,而是「由全體人民當家做主」的政治。
●至於在質的方面,人民必須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四項政權」,如此方可謂擁有「充分的民權」。
●之所以主張全民政治,主要乃在「補救代議政治的缺點」並「實現主權在民的原則」。
因為歐美國家的代議政治,國會擁有很大的權力,導致政府無能,而且人民只有選舉權,不僅選完之後便無權對之予以控制,對於其所制定的法律亦無從控制,所以並無法使人民得以真正的當家做主,自然有背於主權在民的原則。
因此,必須實施全民政治的制度,使人民擁有充分的民權,才能落實主權在民。
(五)直接民權
●「全民政治」的制度核心,即在於「直接民權」的設計。
●換言之,人民不再只能直接行使一個選舉權而任由代議士直接管理政府,相反的,人民能夠直接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四項政權」,如此方能解決代議制度下人民無法管理政府的缺點。
●此外,直接民權必須以「地方自治」為基礎,才能發生功能。
換言之,地方自治須以「縣」為單位,一個完全自治之縣,國民必須可以直接行使此四項政權。
●至於中央的部分因廣土眾民,要由人民直接行使此四項政權有其困難之處,所以各縣已達完全自治者,皆得選代表一人,組織「國民大會」,以制定五權憲法,以五院制為中央政府,五院皆對「國民大會」負責,而中央政權的部分即由「國民大會」行之,且須以民意做決定,不能以個人意見決定,如此方能「以間接民權的形式達到直接民權的精神」,由地方貫徹到中央。
●儘管人民得以直接行使此四項政權,但其目的仍在「補充間接民權或代議制度的不足」,而不在於推翻或取代之。
(六)萬能政府
●所謂的萬能政府,即是「為民所治的有效能政府」。
●換言之,在政府結構設計方面,必須採行「五權分立」,也就是要有「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項治權」,一方面要「各自獨立」,以避免專橫及其他流弊,一方面要「相互合作」,以積極發揮力量及增進效率。
●至於在政府組成份子方面,則必須採行「專家政治」,也就是不論是候選或任命的官員,亦不論是中央或地方官員,均須經過中央考試來銓定資格,如此方能達到萬能政府的境界。
(七)五權分立
●國父為了集合中外精華,防止一切流弊,於是便採用外國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並加入中國的考試權和監察權,造成一個「五權分立」的政府。
●之所以主張五權分立,主要係考量到行政權兼考試權容易發生「濫用私人」、「分贓政治」等弊端,立法權兼監察權容易導致「國會專制」、「政府無能」,而三權間相互制衡的關係同樣亦會導致「政府無能」。
●因此,必須將考試權從行政權中獨立出來,以「維持文官中立」、「提高公務人員的專業知能」﹔將監察權自立法權中獨立出來,可「防杜國會專制」、「澄清吏治」、「提高施政效能」﹔將三權間所強調的制衡關係改為五權間的分工合作關係,以成就「萬能政府」。
如此方能補救西方國家三權分立的缺點。
(八)均權制度
●所謂的均權制度,係指權之分配不當以中央或地方為對象,而當以「權之性質」為對象。
●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例如軍事、外交等是﹔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例如教育、衛生等是。
但是軍事當中也有因地制宜的情況,例如警備隊的設施等是﹔教育當中也有必須統籌規劃、全國一致的情況,例如義務教育年限等即是。
●不偏於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如此方可適應環境變遷與國情需要,富彈性而不走極端。
(九)地方自治
●國父認為,我國因為廣土眾民,所以實行直接民權必須採用分縣自治開始,地方自治是落實五權憲法的基礎工作。
●所謂的地方自治,就是「將地方上的事情交由該地方上的人民自己去治理」,換言之,地方上的人民可以在國家法律規範內,自己制定自治規章,自己選舉自治官員,來管理本地方的公共事務。
●地方自治不僅是「建設國家的基礎」,因為國家的各項建設都必須從地方開始才能牢固,並且也是「實行民權的根本」,因為必須地方自治已有成績才能落實全國性的直接民權,而且地方自治還可訓練人民的政治能力,培養民主的觀念和責任。
●此外,國父還主張地方自治有清戶口、立機關、訂地價、修道路、墾荒地、設學校等六項工作,必須以「縣」為自治單位,「省」立於中央與縣之間,以收聯絡之效。
三、國父的民生思想概述
(一)正確處理土地問題
市地與農地分配不均都會引起貧富懸殊的問題。
市地分配不均的問題在於土地漲價的不勞而獲,農地分配不均的問題則在於土地集中在少數地主手中形成不合理的租佃制度。
國父的民生思想中有關「平均地權」及「耕者有其田」的主張,即在於正確處理土地問題。
1.平均地權
●所謂的平均地權,係指「在土地國有而民用的理想下,透過就地抽稅的手段,消除土地所有權被少數人所壟斷操縱,並泯除土地漲價不勞而獲的投機行為,使地權公有、地利共享」。
●由於土地為少數人所有,其可透過地價及所有權來妨害公共建設,導致經濟結構的不平均,平民將永無立錐之地。
●因此,即有必要透過「自報地價」(地價由地主自定,地主如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則有照價收買及照價徵稅的方法予以限制)、「照價徵稅」(徵稅標的係以不含人工改良及地面建築的素地為主,稅率則由民意機關定之)、「照價收買」(當地主以多報少或政府需用土地時,國家均可隨時行使土地徵收權,收買對價亦以地主所報素地的地價為準,人工改良及地面建築則須另外補償)、「漲價歸公」(地價漲高往往是因為社會改良與工商進步所致,此係由眾人力量經營而來,從而漲價自應歸於大眾而不應歸於私人所有)的方式,使地權平均,少數人就會捨棄土地投機事業,而改為從事工商事業,如此即可使國家經濟繁榮,並為全體人民謀福利。
2.耕者有其田
●所謂的耕者有其田,係指「消除分配不合理的土地租佃制度,使所有農民都成為自耕農,以期達到農有、農耕、農享的目的」。
●由於過去的農民都不是耕自己的田,而是替地主耕田,生產的農產品多半被地主奪走。
●因此,即有必要透過「限田」(在已開墾地區必須限制地主私有耕地的面積)、「授田」(由國家在已開墾地區直接授田於農民)、「貸田」(將新移民區域的土地由國家收買並長期貸給農民)、「保障農民權益」(由政府立法保障農民權利及改善農民生活以培養其購買土地的能力)等方式,讓農民只對國家納稅,而不再另外有地主來收租金,並且讓耕田所得糧食完全歸屬農民,如此農民必然會很高興去耕田,以造就更多的生產。
(二)合理解決資本問題
歐美經濟的問題在富而不均,中國經濟的問題則在貧窮,所以應開發富源以求富。
但富而不均又會發生貧富懸殊的階級問題與暴力流血的社會革命,所以要思患預防,一方面圖國家富強,一方面防資本家壟斷。
國父的民生思想針對思患預防的辦法,在土地問題的正確處理方面乃提出了「平均地權」及「耕者有其田」,至於在資本問題的合理解決方面,則提出了「節制私人資本」及「發達國家資本」。
1.節制私人資本
●所謂的節制私人資本,係指「防止私人財富過度集中,獨占經濟利益,使社會財富的分配趨於公平」。
●此可透過「社會與工業之改良」(以政府的力量改善工人的教育,保護工人的衛生,改良工廠和機器,以求安全和舒適的工作環境)、「運輸與交通收歸公有」(凡具有獨占性質或規模過大為私人之力所不能辦理的都由國家經營管理)、「直接徵稅」(以累進稅率直接徵收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等)、「分配之社會化」(將過去由商人操縱的分配制度改由社會組織團體或政府來分配)等方式來達成。
2.發達國家資本
●所謂的發達國家資本,係指「發展國營事業,採用機器生產,開發富源,創造國家資本」。
●由於當時中國處於均貧狀態,所以必須透過交通、農礦及工業的發展,積極生產。
國家富有後,尚要節制私人資本,將具有獨占性質的大企業交由國家經營管理。
●換言之,不僅要實行工業化以求富,而且要實行社會化以求均。
(三)積極致力經濟發展
資本主義主張「民營企業」、「私有財產」、「經濟自由」,優點在於「效能高」,缺點則是「貧富懸殊」﹔社會主義主張「國營企業」、「公有財產」、「經濟計畫」,優點在於「消弭貧富差距」,缺點則是「效率低」。
國父的民生思想中有關經濟發展的主張,即在於取其利避其害,從而主張「民營企業與國營企業並行」、「私有財產與公有財產並存」、「經濟計畫與經濟自由並重」。
1.民營企業與國營企業並行
●凡事務可以委諸個人或較國家經營為適宜者,應任個人為之,由國家獎勵,並以法律保護。
●政府並應致力於改善勞工工作環境,加強勞工保護(「節制私人資本」之「社會與工業之改良」),並採用累進稅率,多徵資本家的所得稅和遺產稅(「節制私人資本」之「直接徵稅」),以避免民營企業所產生的缺失。
●至於凡天然之富源(例如煤、礦、水力等)、社會之恩惠(例如城市的土地、交通的要點等),以及一切壟斷性質的事業,都應歸國家經營,並以所獲利益歸國家公用。
●其他企業如具有獨占性或規模過大為私人之力所不能辦者(例如銀行、鐵道、航路),當由國家經營管理。
●但國營企業往往浪費太多且缺乏效率,所以應引進民營企業的管理技術,並加強國會監督,以防止弊端。
●倘若國營企業不具獨占性,規模亦非過大為私人之力所不能辦者,則可開放民營以提昇經營效能。
2.私有財產與公有財產並存
●國父的民生思想並不反對私有財產,而是主張有的財產應該公有(國有、民有),有的財產應該私有,只須防止私有財產所產生的缺失即可。
●例如對於農地,國父主張「耕者有其田」,對於市地,國父主張「平均地權」,但這些土地並非都要全部收歸國有,而是只要徵收有需要使用的土地即可。
●又如對於資本,國父主張「節制私人資本」,僅在防止資本家壟斷,並非意指要消除私人資本。
3.經濟計劃與經濟自由並重
●國父的民生思想有關經濟建設方面,主要在使計畫與自由融為一體。
●換言之,政府根據國情需要,將整個國家經濟諸如生產、交易、分配、消費等諸方面,擬定彼此相互聯繫的精密計畫,以為一切經濟建設進行的方針。
在此計畫經濟中,個人在不危害大眾生活的前提下有相當發揮能力的自由,且有義務為社會福利而努力。
●因此,所謂的經濟計畫與經濟自由並重,就是以計畫為手段,且同時要尊重與保障企業自由。
(四)建立社會安全制度
●國父的民生思想有關自由安全社會的建構,乃是以「公有私有並存的財產制度」為前提要件。
●因為個人生活自主權的根本,就是私有財產,私有財產與個人生活自由是分不開的,但倘若要謀求整個社會全體成員最低生活需要的安全保障,則又須有公有財產,使政府有足夠的財源在教育、衛生、公共工程、公用事業等方面進行投資,例如實施全民健保、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及社會教育等。
四、國父思想的淵源
(一)因襲我國固有思想
1.仁愛思想
民族、民權、民生思想的淵源(國父的救國、救民、救世界的出發點,即是以仁愛為基礎)。
2.中庸思想
民族、民權、民生思想的淵源(例如民族主義之國內各民族與國族建構的關係、國族建構與全世界的關係,又如民權主義之合理的自由、權能區分、均權制度,又如民生主義之民營企業與國營企業並行、私有財產與公有財產並存、經濟計劃與經濟自由並重等,即是本於中庸的原則與方法創立而成)。
3.民族思想
民族思想的淵源(民族主義之中國民族自救、國內各民族一律平等、世界各民族一律平等,即受古代民族思想所影響並改良之)。
4.民本思想
民權思想的淵源(例如民權主義之全民政治主張由全體人民當家做主,即是以民為本的體現)。
5.均產思想
民生思想的淵源(民生主義有關正確處理土地問題之平均地權及耕者有其田、合理解決資本問題之節制私人資本及發達國家資本、積極致力經濟發展之民營企業與國營企業並行、私有財產與公有財產並存、經濟計畫與經濟自由並重等,其目的均在於謀求均富,以思患預防)。
6.大同思想
民族、民權、民生思想的淵源(例如民族主義之世界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權主義之全民政治、民生主義之建立社會安全制度,均是以大同思想為最高理想)。
(二)規撫歐美學說事蹟
1.威爾遜的民族自決
民族思想的淵源(任何民族都有決定自己前途的權利,一個民族是否願意獨立自成一國,或附屬於任何國家,應由該民族自行決定,其他民族不得干涉)。
2.盧梭的民權學說
民權思想的淵源但改良之(將「天賦人權」改為「革命民權」,亦即民權是時勢潮流造就出來的,而非天生的)。
3.孟德斯鳩的分權理論
民權思想的淵源但改良之(將「三權分立且制衡」改為「五權分立且合作」)。
4.威爾確斯的全民政治
民權思想的淵源(民主國家的公民應享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直接民權)。
5.約翰彌勒的自由論
民權思想的淵源(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
6.亨利佐治的土地單一稅制
民生思想的淵源(為防止私人兼併土地,應由國家採行於地價中抽取高稅率的單一稅制)。
7.俾斯麥的國家社會主義
民生思想的淵源(推行大企業國營,注重勞工福利,徵收直接稅等政策)。
8.達爾文的進化論
民族、民權、民生思想的淵源但改良之(物種以競爭為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為原則)。
(三)國父的獨見創獲
1.權能區分
「人民有權、政府有能」,以「調和人民和政府的權力關係」。
換言之,人民必須能以「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此四項政權管理政府「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此五項治權,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能彼此平衡。
2.五權憲法
採用外國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並加入中國的考試權和監察權,以造就一個「五權分立」的政府。
3.均權制度
權之分配不當以中央或地方為對象,而當以「權之性質」為對象。
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不偏於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
4.實業計畫
由世界各國共同開發中國富源,促進國際間的經濟合作,含有「計畫性自由經濟」與「國際經濟合作」的創意。
5.民生史觀
社會上大多數的經濟利益之所以要調和,乃是為了解決人類的生存問題。
人類一切的努力都是為了要「求生存」,由於人類有不間斷的生存,社會才有不停止的進化。
所以社會進化的定律是人類求生存,人類求解決生存問題才是歷史的重心。
換言之,「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經濟的中心,和種種歷史活動的中心。
6.知難行易
真知識固然從行中得來,但行之亦未必知之,所以「知難」。
若知之真則行之必易,所以「能知必能行」。
由於「行易」,故「不知亦能行」,且必「有志竟成」。
藉此知行哲學思想上的創見,以破除「知之非艱,行之惟艱」的心理大敵,以實踐「力行」,達到革命建國的目的。
五、國父思想的理論體系
國父思想的理論體系
求生存(民生史觀)
一、民族思想
二、民權思想
三、民生思想
(一)中國民族自救
(二)國內各民族一律平等
(三)世界各民族一律平等
(一)合理的自由
(二)真正的平等
(三)權能區分
(四)全民政治
(五)直接民權
(六)萬能政府
(七)均權制度
(八)五權分立
(九)地方自治
(一)正確處理土地問題
1.平均地權
2.耕者有其田
(二)合理解決資本問題
1.節制私人資本
2.發達國家資本
(三)積極致力經濟發展
1.民營企業與國營企業並行
2.私有財產與公有財產並存
3.經濟計劃與經濟自由並重
(四)建立社會安全制度
力行實踐(知難行易)
國族建構
民有
民治
民享
促進國際合作與世界和平
世界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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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周陽山、周世輔(2006),《國父思想綱要》,台北:
三民書局。
涂子麟、江義德主編(2005),《三民主義(上)(下)》,台北:
三民書局。
國父思想教學研討會主編(1988),《國父思想》,台北:
幼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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