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年度GDP试算方法及财务知识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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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年度GDP试算方法及财务知识分析
附件一
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GDP试算方法
2009年11月5日
国民经济核算司
试算方法与原核算方法的主要变化
行业
主要变化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采用2008年农村司认定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统计年报数
工业增加值
采用经联审后的2008年GDP核算中的工业增加值初步核算数
建筑业增加值
国家统一核算并反馈
铁路运输业增加值
国家统一核算并反馈
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
利用国家核算系数分别对批发业和零售业增加值核算结果进行调整
金融业增加值
国家统一核算并反馈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
利用国家调整系数分别对“城镇住宅单位面积造价”和“农村居民住房单位面积价值”进行调整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增加值
利用国家反馈的民政部常规统计资料核算
其他行业增加值
参照《试算方法》核算
个体经营户增加值
区分“有税务证”和“无税务证”个体户分别核算
一、农林牧渔业
地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采用2008年国家统计局农村司认定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统计年报数。
二、工业
地区工业增加值采用经联审后的2008年GDP核算中的工业增加值初步核算数。
三、建筑业
地区建筑业增加值由国家统计局投资司按照《中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讨论稿)》中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统一核算,并反馈各地区。
四、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1)总产出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总产出
=铁路运输业总产出+道路运输业总产出+城市公共交通业总产出+水上运输业总产出+航空运输业总产出+管道运输业总产出+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总产出+仓储业总产出+邮政业总产出
①铁路运输业总产出
地区铁路运输业总产出由核算司根据铁道部2008年经济普查资料按照《中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讨论稿)》中铁路运输业总产出核算方法统一核算并反馈。
②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总产出
本行业总产出=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A.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营业收入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总产出。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D.本行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③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总产出
本行业总产出=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A.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营业收入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总产出。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利用总产出和收入法增加值推算。
中间投入=总产出-收入法增加值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1)铁路运输业
地区铁路运输业增加值由核算司根据铁道部2008年经济普查资料按照《中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讨论稿)》中铁路运输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统一核算并反馈。
(2)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
①劳动者报酬
本行业劳动者报酬=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劳动者报酬+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
A.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职工工资和福利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实物报酬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以及实物报酬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劳动者报酬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劳动者报酬。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暂不计算。
D.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②生产税净额
本行业生产税净额=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生产税净额+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
A.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生产税净额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税净额。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暂不计算。
D.本行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③固定资产折旧
本行业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其它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
A.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暂不计算。
D.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④营业盈余
本行业营业盈余=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营业盈余+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A.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本行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支出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本行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营业盈余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营业盈余。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暂不计算。
(3)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①劳动者报酬
本行业劳动者报酬=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劳动者报酬+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A.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职工工资和福利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实物报酬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以及实物报酬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劳动者报酬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劳动者报酬。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暂不计算。
②生产税净额
本行业生产税净额=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生产税净额+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A.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生产税净额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税净额。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暂不计算。
③固定资产折旧
本行业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其它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A.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暂不计算。
④营业盈余
本行业营业盈余=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营业盈余+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A.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本行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支出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本行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营业盈余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营业盈余。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暂不计算。
(二)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1.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邮政业
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物量指数外推法计算。
计算公式为:
不变价增加值=上年不变价增加值×物量指数×比例系数
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物量指数是相应行业的客货运周转量发展速度,管道运输业物量指数为输油(气)周转量发展速度,邮政业物量指数为邮政业务总量发展速度。
比例系数为相应行业上年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与物量指数的比值。
计算客货运周转量增长速度时,需将旅客周转量转换为货物周转量,旅客周转量与货物周转量的比例分别是:
铁路1:
1,公路10:
1,水运2:
1,航空13.7:
1。
旅客周转量、货物周转量取自服务业调查中心全社会客货运输(吞吐)量表(D302表);邮政业务总量取自服务业调查中心邮电通信行业基本情况表(D337表)。
2.城市公共交通业
城市公共交通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
城市公共交通业不变价增加值
=现价增加值÷市区公共交通费价格指数
市区公共交通费价格指数取自城市司价格指数资料。
3.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城市司价格指数资料。
五、批发和零售业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批发和零售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计算结果为准。
根据国家GDP核算方法的统一要求,要根据税务总局批发业(零售业)增值税与普查资料中的“本年应交增值税”之间的关系,对利用2008年经济普查资料核算的限额以下批发业(零售业)法人企业数据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数据做为限额以下批发业(零售业)的最终数据。
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为:
调整系数=税务局批发业(零售业)本年增值税(扣除个体经营增值税)÷2008年经济普查资料中批发业(零售业)法人企业应交增值税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1)总产出
总产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应交增值税+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应交增值税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
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全部计入限额以上批发业总产出,资料取自财政部2008年全国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限额以下批发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年应交增值税)×调整系数
限额以下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年应交增值税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年应交增值税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
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见第12页。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④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利用总产出和收入法增加值推算。
中间投入=总产出-收入法增加值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劳动、失业保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会经费×60%+差旅费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实物报酬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劳动、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会经费、差旅费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
差旅费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以及实物报酬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其中,实物报酬全部计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调整系数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见第12页。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暂不计算。
④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2)生产税净额
生产税净额=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本年应交增值税+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补贴收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本年应交增值税、补贴收入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全部计入限额以上批发业的生产税净额,资料取自财政部2008年全国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本年应交增值税+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调整系数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本年应交增值税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见第12页。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暂不计算。
④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资料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
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本年折旧×调整系数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
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见第12页。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暂不计算。
④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4)营业盈余
营业盈余=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工会经费×40%+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批发和零售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补贴收入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工会经费、利息支出、补贴收入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批发和零售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全部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中调整。
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调整系数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支出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见第12页。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暂不计算。
(二)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批发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分为两部分,一是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有关的部分采用进出口价格指数缩减,二是批发活动本身采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指数简单平均进行缩减。
资料来源取自海关总署中国海关对外贸易指数资料、城市司价格指数资料。
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采用单缩法。
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零售业现价增加值÷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资料来源取自城市司价格指数资料。
六、住宿和餐饮业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住宿和餐饮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1)总产出
总产出=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①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资料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
②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营业收入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G603-5表)。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④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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