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专业监理业务培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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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专业监理业务培训
四电专业监理业务培训
(提纲)
一.四电专业监理业务范围
(一)监理工作主要对象
1.四电专业
铁路四电专业是属于站后工程内容之一。
它包含通信、信号、电力及牵引供电等四个专业。
其中,通信、信号及牵引供电三个专业与列车运输、行车安全有着直接关系。
尤其是随着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地发展、更新,铁路四电专业所涉及到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技术含金量越来越高。
2.四电专业监理业务
对于一条新建铁路或既有线改造工程而言,铁路四电专业工程监理业务就是根据施工设计图的布置和要求,对施工单位在现场实施过程中的施工行为进行监控,该“行为”是指:
施工组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防护、验工计价、竣工资料、交接验收等等。
换句话说,就是对四电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四电专业工程达到质量“零缺陷”的要求。
简单的说,开展监理业务工作的方法,就是“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四控制”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四个方面的控制,“二管理”是指对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是指对外部各种关系进行协商、调解。
当四电专业工程施工开始走上正轨,那么日常的监理工作就集中在“四控制”和“二管理”方面,而“一协调”则始终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即从签订建立委托监理合同起直至工程项目正式验收止。
所以,作为一名监理人员不仅要懂专业(专业技术)、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能力),而且要会善于和各种人打交道,这就是对监理人员最基本的要求。
(二).监理依据
现场监理的依据是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规范和规定、铁道部行业标准、施工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任务及职责范围、施工图等,举例来说,它包括: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
2.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3);
3.《客运专线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25-2008);
4.《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5-2009);
5.《客运专线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251号);
6.《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7.《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163号);
8.《客运专线铁路信号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26-2008);
9.《客运专线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213号);
10.《铁路电力工程施工技术指南》(【2007】164号);
11.《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0-2003);
12.《客运专线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8-2007);
13.《客运专线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6】167号);
14.《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6-2009);
15.《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铁道部);
16.《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办法》(铁道部);
17.已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
18.《京沪高速铁路施工承发包合同》;
19.《京沪高速铁路施工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20.《京沪高速铁路施工监理规划》;
21.建设单位发布的有关本项目建设的指令性文件及会议纪要。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2号令)
……。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随着近年来,科学技术不断翻新和提高,相关的技术和验收标准几乎每隔一、二年就要修改补充。
因此要关注此事,要收集新的规范和标准。
(三).监理组织及机构
1.总则
1)监理人员配备是依据监理投标承偌、《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结合工程建设的规模特点和不同施工阶段的要求,配备相应职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并优化组合,做到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较高,形成结构层次分明的高素质监理团队。
2)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前确定上场人员的时间、专业、数量,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并不得少于投标承诺。
在监理人员上场前,应填写“项目部监理人员表”,报监理(咨询)公司审核、批准,作为上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审核的依据。
未经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批准,不得更换主要监理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监理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监理部(站)应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参加铁道部等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加强对监理职业道德教育,确实提高监理人员的贯彻执行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2.监理人员
1)按铁路工程建设有关规定的要求,监理人员的配备数量为:
新建普通单线铁路每公里0.3~0.5人,根据监理工作内容确定,双线增加20%;客运专线按普通双线增加20%;
2)独立工程以及工程简单的项目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监理人员;
3)监理(咨询)公司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由公司法人代表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监理部(站)的监理工作,同时将总监任命书和监理工程师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
4)总监理工程师一般不得更换。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应在21天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并取得同意。
监理部(站)应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及时对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调整。
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前7天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并取得同意。
5)监理人员上岗时应穿有“XX监理”名称的工作服、戴“XX监理”安全帽;佩戴上岗证(照片、姓名、职务、编号、单位)。
3.监理机构
本线四电集成工程监理系由铁科院和中铁二院咨询监理公司联合中标,监理项目部设在北京,以便与铁道部京沪高铁总指挥部、四电集成工程总承包商项目部进行日常工作联系。
监理项目部下分四个分项目部、八个监理组,每个监理分部管辖二个监理组,为三级管理模式。
本组为第七监理组(即南京组),与第八监理组(即苏州组)一起同属四电监理项目部苏州分部管辖。
(四).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组建监理部(站),主持监理部(站)日常工作,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
2)主持编写四电集成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确定监理部(站)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和施工单位;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调配人员;
5)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
6)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签发监理部(站)的文件和指令;
7)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8)审查并签发单位工程停工指令、复工令、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
9)主持或参与处理变更设计事宜;
10)主持或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11)调解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12)组织编写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13)审查并签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5)主持整理项目监理资料;
16)定期巡视施工现场。
2.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代表监理部(站)同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一起参加变更设计现场会议纪要的签认,并将资料交办公室存档;
3)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副总监理工程师:
1)主持编写四电集成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付款凭证、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查并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5)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调配人员。
3.监理组长岗位职责
监理组长是总监理工程师的助手,受总监或副总监委托完成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归口管理其分管标段的行政工作和监理业务,按照总监或副总监工作布置,参加有关会议,组织本组监理人员完成分管的各项监理任务。
其岗位职责如下:
1)主持所管监理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2)接受总监的委派和授权,领导全组监理人员对本组监理范围的工作全面负责;
3)接受总监领导并对其负责,对所属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4)参加《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工作;
5)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出审核意见;
6)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学习,参加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审核;
7)对现场变更设计进行核实,并提出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
8)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的巡视检查、抽查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对重要部位和工序组织旁站监理;在取得总监的同意后,有权更正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9)主持召开本组工作会议,组织落实监理例会形成的决议;
10)编制本组的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及工程竣工时的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并负责提供监理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11)主持做好监理组(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四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四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副总监和监理组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其分管专业的监理任务,对其分管专业的监理任务具有签字权,对工程监理分工的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等专业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格工程数量计量等专项负责,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编写各自分管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各自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核对各自分管专业的设计图纸,填写《图纸会审记录表》;
4)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
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四电专业的施工计划、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6)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7)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要求;
8)负责各自分管专业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重点对交接试验、试运行、光电缆接续、联锁试验等监理规范要求的重点项目进行旁站监理;
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对各自分管专业的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11)负责对各自分管专业的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
12)做好监理日志。
5.监理员岗位职责
监理员是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助手,其岗位职责如下: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5)担任旁站监理工作,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志。
(五).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与纪律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领域里一项高尚的工作,为了确保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工作纪律都有严格的要求,特明确如下:
1.职业道德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商等单位供职;
6)不准为所监理的项目指定承建商、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商;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2.监理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7)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8)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9)不擅自接受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额外的津贴,也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六).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监理人员执业,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制度,特别是:
岗位责任制度、监理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监理工作纪律、廉政工作制度等。
1.总监理工程师须及时明确包括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在内的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向监理人员授权,明确其职责;
2.在整个项目实施之前,监理部(站)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订立相关工作考核责任状,明确考核和奖惩措施;
3.全体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监理规范要求,认真执行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在合同执行前,应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施工的重点和特点以及专业监理工作的重点;
4.监理工程师应依靠自身正确公正的判断能力进行现场监理,同时,也应充分考虑施工单位自身的技术水平、施工人员的素质及完成施工任务的能力,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迅速通知施工单位,以劝告、提示的方式,引导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如果施工单位不听劝告继续施工,必须果断地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指令其暂停施工,进行整改检查;
6.严格按照工程规定程序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旁站和验收,对工程质量的验收,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试验和测量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作出结论,要坚持按照验标规定的验收标准来开展现场监理工作,不得盲目签认和验收;
7.监理工程师在进度计划控制中,必须依建设工期为依据,发现进度滞后时,必须立即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将滞后原因及纠偏措施书面回复监理组,再经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核实并确认施工单位已采取纠偏措施才在回复单上签字;
8.监理人员应坚持巡视工地、适时召开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专题分析会,及时编写各类工程报告,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9.监理人员应定期地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变动和工地材料进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0.各级监理人员应认真填写监理日志,保证资料之间相互对应,及时准确;
11.规范内部管理:
1)制度管理规范化,主要管理制度汇总编制成册,监理人员人手一册,按制度办事;
2)具体监理工作操作精细化:
旁站、见证检验、巡查、变更设计、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等监理部(站)都应做详细规定,对分工、完成时限、数量、程序、方法、标准等都有操作性很强的规定;
3)健全监理内部的监督考核机制:
总监重点监督、检查、考核副总监和监理组长,副总监主要监督、检查、考核监理组长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考核监理员,每月定期考核一次;
4)健全岗前培训、岗中学习和考核制度,新进场的监理人员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有:
监理管理制度、监理规划、专业监理实施细则、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等。
5)针对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内容和特点,适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观摩学习,驻点培训,详细了解工作原理和步骤、细节,为下步监理工作开展积累经验;
二.四电工程质量控制
(一)四电工程一般要求
四电工程实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使用功能,并保持设备稳定、运转良好。
综合接地技术是客运专线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性能直接影响客运专线、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和人身安全防护要求。
因此,在工程设计和实施中,应做好等电位连接并确保综合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综合接地工程和四电工程密切相关,是涉及多专业的接口技术。
施工中一定应克服经验不足的毛病,提高对此项工程的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施工质量。
1.四电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A.审查开工报告;
B.审查人员组成情况;
C.原材料及构配件的检验;
D.检查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E.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的检查;
F.分项、分布工程的验收。
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A.参加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设计、施工技术交底会,提出建设性意见,保存会议纪要;
B.对施工图纸、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C.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
D.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场人员的资质并检查进场设备;
E.参加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有关会议。
3.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应对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等进行核查,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进行核查,并签认施工单位提交的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TA5);
2)主要材料、器材、设备进场后,应按规定进行检验,施工单位应同时填写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TA6),并附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准用证、检验报告等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使用。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监理工程师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TB1),通知施工单位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并限期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清除出场。
3)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控,按照铁道部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的规定,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或检测,主要检查内容有:
是否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使用的材料、构配件是否合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现场施工人员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等。
4)隐蔽工程质量的监控
A.对隐蔽工程的隐蔽前和隐蔽过程、或者是在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对上道工序在检查的部位,以及重点或关键工序、部位,按监理规范的要求均需进行旁站,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TB2)。
B.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应按规定进行。
对于待验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48小时内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通知监理人员到场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C.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未到现场,则在48小时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可自行隐蔽,监理工程师保留随时抽查的权力;如抽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通知监理人员到场检验而自行隐蔽的,其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D.特殊设计的或与原设计变动较大的隐蔽工程,监理人员应告知施工单位通知设计驻工地代表参加检查。
E.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因故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检查签认,符合要求后才能同意复工。
5)工程质量的验收
A.施工单位在完成检验批、分项、分布工程后应做好自检、自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监理工程师,根据检验结果,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B.对经检查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上签署检查不合格及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向现场监理机构重新报验。
4.验收阶段
1)参加调试及试运行
联调联试及试运行是四电工程完工交验的基础,因此所有监理人员必须重视并认真做好联调联试及试运行阶段的监理工作。
通过联调联试,将发现或查出的个别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尽早地处理掉,使联调联试结果达到设计要求和满足相关国家及铁道部标准的规定。
2)对工程进行验收评定
A.在对工程进行验收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合格后交初验。
B.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资料,按规定组织竣工预验收。
C.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并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D.配合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作好固定资产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
4)整理有关四电工程项目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三)各专业工程质量的重点监控内容
1.通信工程
光电缆线路敷设隐蔽工程、光电缆线路接续质量及全程测试和网管设备的特性测试、GSM-R设备场强和天线杆塔基础、接地装置敷设和避雷器安装检测。
2.信号工程
信号机安装、信号电缆敷设隐蔽工程、接地装置敷设和避雷器安装、设备安装、转辙装置、车站联锁及区间闭塞、模拟联锁试验。
3.电力工程
牵引变电:
架构基础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电缆敷设隐蔽工程、变电所接地装置敷设和避雷器安装、远动系统安装调试。
接地装置敷设和避雷器安装检测。
电力工程:
杆塔基础、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及杆上设备安装、电缆敷设隐蔽、室内外管配线、变配电所基础、架构及遮栏、变配电所设备安装调试、远动系统安装及系统调试、
4.接触网工程
下部基坑开挖、基础浇制、支柱组立、横梁架设、支柱装配、承导线架设、悬挂调整、设备安装和附加导线架设。
(四)说明
具体各专业工程质量的监控内容,限于篇幅关系,这里不再表述。
工程质量的监控是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之一,要结合所承担专业工程的等级、要求、工艺、当地施工环境、地形地貌、土质状况、施工单位素质等等因素来考虑,因此要多动脑筋。
质量验收标准给出的标准和见证检验的频率,那是最基本要求,标准我们无权改动也不可能随意提高,但增加见证检验的频率和抽检的次数却是可以做到的,诚然,人要辛苦点。
三.四电工程进度控制
(一)进度控制主要内容
1.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监理部(站)应及时明确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时间、格式、上报份数等相关内容,并在监理部(站)内部明确逐级审批责任;
2.监理人员在审批开工报告时,应同时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安排,不符合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
3.施工进度计划应按时标网络图的要求编制,明确每周、每月、每季度完成工程的实物量,以便于对节点进行控制,对计划的实施与实际进度的偏差进行对照比较。
4.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召开工地例会前应先对工程实体的形象进度进行调查,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分析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偏差,初步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
在召开的工地例会上,把工程进度纠偏在会议上进行点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把偏差降到最低点。
5.监理人员在现场巡视检查过程中,应随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进度滞后,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赶工,施工单位整改不力或无具体的改进措施时,监理人员应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6.监理部(站)应根据进度控制方案,定期编制进度分析报告,对各施工工点存在的进度偏差进行统计和分析,明确进度超前或滞后的具体的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将报告上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
有条件的应及时通报施工单位,以引起施工单位重视。
7.监理人员应根据会议纪要要求或专题报告精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纠偏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督促其尽快落实。
(二)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
1.进度控制方法
进度控制方法包括:
进度检查周期、数据采集方式、进度报表、统计分析方法等。
现场监理人员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定期收集进度信息,绘制实际进度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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