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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河西新城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河西新城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2年2月3日)
宁委发〔2012〕15号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抢抓南京青奥会建设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快河西新城建设发展,加速打造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立足河西新城实际,按照“优化提升中部、提速建成南部、综合整治北部、规划建设西部”的总体思路,坚持“人文、宜居、智慧、绿色、集约”的理念,突出“现代化、国际性、创新型”品质定位,聚焦办好青奥会、亚青会大事,聚焦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目标,增强金融保险、商务商业、行政办公、总部研发、创新创意、文体会展和休闲居住等核心功能,致力打造高端产业繁荣、城市功能完善、服务体系发达、创新活力迸发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
二、规划范围
河西新城总体规划建设范围:
秦淮新河以北、外秦淮河和凤台南路以西、长江以东,总占地94平方公里。
其中,应天大街以北的北部地区,约20平方公里;应天大街以南、江山大街以北的中部地区,约21平方公里;江山大街以南的南部地区,约53平方公里(陆地约15平方公里,江心洲约15平方公里,潜洲及水面约23平方公里)。
“十二五”期间,将中部地区和南部地区36平方公里作为重点发展区域。
其中:
中央商务区(江东中路、庐山路、兴隆大街、江山大街围合而成,约4平方公里)重点向南、向西拓展延伸;青奥板块(约1.8平方公里)等河西新城核心区,重点发展金融保险、总部经济、商务办公、中介服务业、文体休闲等现代服务业。
三、基本原则
(一)“人文、宜居、智慧、绿色、集约”的原则。
将生态绿色和科技智慧技术嵌入到新城规划与建设之中。
进一步彰显滨江特色、人文底蕴,构建现代版“山水城林”、“远山近水”风貌。
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推行土地混合使用和城市综合体建设,从生活、生产多角度集约、集聚,实现可持续发展。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提升公共服务功能,让市民真正成为新城建设成果的最大受益者。
(二)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政府先期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优化环境,政策扶持,吸纳优质外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继续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突出功能板块培育,积极引进符合新城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导向的优质项目,不断提高国际化程度。
提高土地运作、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源的市场化运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河西国资集团投融资平台作用。
(三)人才引领与创新驱动的原则。
加强和拓展河西中央商务区,加快总部经济和研发机构的开发建设,积极引进与国际接轨的创新创业人才,使河西新城成为中高端人才集聚、创业、生活的平台。
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领域,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具有区域竞争力的高端现代产业体系。
通过思路观念创新、机制体制创新、方法路径创新、产业载体创新、项目推进创新、资本运营创新,培育创新竞争优势,提升城市新中心的功能与形象,努力走在全国新城建设发展的前列。
(四)突出重点与整体提升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细部处理与整体品质提升相结合,既突出河西中央商务区、青奥板块、金融城、海峡城等重点任务,又推进区域整体提升、协调发展,把好项目方案论证、优化设计关,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的精细化、高品质,打造一批地标建筑和精品工程,成为现代化新南京的标志区。
四、主要任务
作为2014年南京青奥会的主会场和青奥村所在地,河西新城将是南京代表中国向世界展示现代化建设新成就的重要窗口。
未来三年是河西新城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2014年青奥会前,重点推进七大工程:
(一)青奥板块工程。
按照国际奥委会的标准和节点要求,贯彻“安全、质量、工期、功能、成本”五统一原则,在充分考虑赛后利用的前提下,高标准、高效率推进运动员村、会议商务区、国际风情街、滨江青年公园、青奥轴线等青奥板块五大项目建设,成为南京滨江城市的新地标,向国内外宾客展现河西新城良好的赛会环境。
(二)低碳生态工程。
与省住建厅合作共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力争在青奥会前夺得“国家低碳生态城示范区”称号。
积极推行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收集,推进热电联供、河道补水、雨水回用、综合管廊工程。
加大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更加集约有效利用城市资源,2014年青奥会前,未建设用地一律先绿化到位。
使河西新城的绿地覆盖率、空气质量、建筑节能标准明显高于老城区平均水平,努力打造“绿色、生态、低碳、节能”的示范新城区。
(三)产业载体工程。
以“五轴四城两园一岛一区”(商务轴、商业轴、文体轴、青奥轴、滨江休闲轴,青奥城、金融城、会展城、海峡城,建邺新城科技园、鼓楼江东软件园,中新生态科技岛,江东商贸区)为载体,大力培育金融保险业、科技研发智慧产业、现代商贸和会展业、文化休闲旅游业,并在南部沿江、沿河地区重点发展商务科技带,使河西新城的商务楼宇面积、科技文化产业面积分别达到1000万平方米,把河西新城建设成为南京乃至江苏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和新的经济增长极,实现产业发展与新城建设互动融合,初步形成本地创业、本地就业、本地置业的产业培育与新城建设融合发展态势。
(四)基础设施工程。
以构建立体化交通枢纽为目标,打通新城、老城之间,江南、江北之间的通道,加快地铁10号线以及河西新交通等轨道交通建设,新城内部路网和对外联系快速通道基本成形,实现公共交通立体化换乘。
推行电动及清洁能源公交,在滨江、滨河等地带建立慢行系统,确立公交主导、低碳出行的绿色交通模式。
加大河道生态整治力度,畅通水系,全面实施雨污分流,加快泵站等涉水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环境水平和防汛能力。
(五)民生服务工程。
按期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智慧南京中心建设,推进河西地区大型综合医院、市档案馆、方志馆等社会事业建设,重点抓好南京云锦研究所、江东门纪念馆、渡江纪念馆、宝船公园、莫愁湖公园等历史文化遗产周边环境的综合提升,提高新城文化软实力。
按照建设亚洲体育中心城市和国际体育名城的要求,完善各项体育设施建设。
将社区中心、学校、医院、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与各级公共交通站点紧密结合,营造社区生活“5分钟服务圈”、“10分钟体育圈、文化圈”、“15分钟医疗圈”、“半小时商业商务圈”,构建便捷舒适的宜居环境。
(六)智慧新城工程。
鼓励电信运营企业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基础通信管线、移动通信基站、通信局房、室内覆盖系统、光纤到户等集约化建设。
力争到2013年亚青会前实现无线移动宽带全覆盖。
积极争创“国家智能电网示范区”,加快建设智慧社区,在南部地区推行电视、电信、互联网络的三网融合。
开通智慧公交,建成智慧南京信息中心,实现智能化的交通管理、模块化的市容城管,建成公共空间的安全监控系统。
(七)滨江滨河工程。
以“明珠锦线”为理念,通过江堤复合利用形成枢纽,串联各种公共活动中心,内设自行车、滑轮等交通系统,使慢行漫游成为新的休闲方式。
强化滨江空间结构,在河西南部地区沿江展开主要活力空间,增加面江通道,沿通道布局活力节点,形成滨江空间序列。
通过高端的公司总部及科技研发机构总部、高端公寓等功能及建筑形态控制,营造良好的滨江城市形象。
在百里秦淮风光带河西段,结合滨河公共建筑配套完善,规划建设用于连接公共建筑与堤岸的城市观景阳台,形成河西特有景观界面,为城市提供“亲水”、“乐居”、“慢城”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成立市进一步加快河西新城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市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河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充分发挥市河西指挥部、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一部三区”的职能作用。
全市各部门要站在服从全局、服务大局的高度,全力配合支持,切实提高统筹规划建设和协调发展的能力,更好地促进和服务保障河西新城的建设发展。
市河西指挥部要以“工程优质、人才优秀、效益最佳”为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各项操作程序,预防职务犯罪,努力培养和建设“干事有激情、做事高标准、遇事敢负责、处事能坚韧”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
市河西指挥部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在河西新城范围内行使市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河西新城范围内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体制,提高项目审批和验收效率,实现办事不出新城,根据全市综合体制改革要求,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移交或委托市河西指挥部行使有关职权。
市发改委要选派处级干部到市河西指挥部办公,负责新城项目的全程审批和协调;市住建委负责的各类审批及验收事项,凡涉及河西新城的建设项目,由市住建委派出的副指挥长负责统筹协调和审批;河西新城项目的规划审批及验收事项,由市规划局派出的副指挥长负责组织协调和审批,重大项目规划初审后报市政府审定;河西新城范围内的土地划拨或出让等事项,由市国土局派出的副指挥长负责组织协调和审批,并成立河西新城土地储备中心(人员编制由市河西指挥部内部调整);河西新城范围内的项目招投标,如因工期等需要,可在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组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市河西指挥部独立组织招标评标工作;河西新城交通、绿化等专项规划及具体项目绿化、交通评估由市河西指挥部负责审核;市公安消防局指定一名副局长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河西新城消防审批与验收事务,原则上7天内审批办结;南京供电公司要明确专人、组建团队、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河西新城建设的统筹协调,河西新城范围内渣土清运、市容市貌、闲置用地管理、环保、人防、质监、安监、工商等市权审批事项和执法职能,由市政府统一授权给建邺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三)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河西新城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树立和提升河西新城作为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的整体形象,为河西新城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资金筹措及管理
(一)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按照“取之于河西,用之于河西”的原则,河西新城中部和南部范围内的土地,由市河西指挥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统一管理。
土地出让金统一纳入市级财政管理,市财政结合土地出让金缴纳进度,将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土地出让收益扣除国家、省规定的各项刚性计提后,市级刚性计提部分减半计提(不含容积率2.8以上住宅公寓加提部分),其余资金返还市河西指挥部,由市河西指挥部转增河西国资集团资本金,用于河西新城青奥板块的开发建设。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市河西指挥部(河西国资集团)投资建设的除国防资产外的停车设施、各类管线、综合管廊等配套公建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基本社区中心(经招拍挂等程序取得土地权证的)等房建项目,产权归市河西指挥部(河西国资集团)所有,可采取出租、出售等市场化运作形式筹集资金,形成河西国资集团良性的资产注入机制。
水、电、气、通信等各类管线单位使用市河西指挥部(河西国资集团)统一建设的综合管廊时支付相应的租用费用。
市级政府部门使用由市河西指挥部(河西国资集团)投资建设的各类设施的,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支付相应的租金。
河西新城中部和南部36平方公里范围内各类广告的发布经营权和拍卖审批权限授权市河西指挥部(河西国资集团)行使,并在市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区域内的道路、桥梁、地名冠名权的市场化运作,所得收入由市河西指挥部(河西国资集团)直接收取,专户专账管理,用于新城建设。
河西新城范围内按照出让条件由开发投资主体负责配建的各类公益性资产及公共设施,由市河西指挥部代表市政府统一接收并统筹安排。
(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河西新城范围内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市属权限内规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停车场收费,以及各单位施工过程中移植公共绿化、道路挖掘、占用等行为按市相关文件支付的移植、修复等费用,由市相关职能部门授权市河西指挥部统一直接收取,全额缴入市财政纳入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河西新城建设。
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项规费收取的业务指导。
河西新城中部和南部地区3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维护管养工作由市河西指挥部负责。
(三)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凡是由市河西指挥部(河西国资集团)开发地块招商引进和直接投资的项目(如:
青奥村、海峡城、CBD项目等)所产生的税收市区留成部分全额直接返还给市河西指挥部(河西国资集团)。
市河西指挥部(河西国资集团)及直接控股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全额补助给市河西指挥部(河西国资集团)。
以上税收返还资金主要用于河西新城的建设与管理、补充河西国资集团资本金以及支付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和利息等。
此政策执行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到2014年12月31日止。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
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在项目贷款、企业债券、信托、险资、个人质押贷款等融资手段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河西国资集团尽快上市,实现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
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健全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机制。
可采取BOT、TOT等多种方式,引进各类资本参与新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与经营。
积极争取中央部委和省直部门支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国家政策性资金推进新城建设。
积极服务和吸引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在新城投资建设发展。
七、产业功能培育政策
(一)加大规划引导力度。
按照“保老城、建新城”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商务写字楼等开发项目向河西新城集中。
在河西新城积极引导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鼓励投资商自建,实行分类扶持奖励政策。
对利用地下空间从事经营性活动、销售或转让的,应依法有偿使用。
对在河西新城范围内与地上空间整体开发利用的地下空间,如在批准用地范围内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不再单独计算土地出让金;对单独利用地下空间或改变原土地用途用于经营性项目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土地的区位条件、实际用途、开发利用强度等条件综合评估确定。
其中:
商业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地下一层按地上一层楼面地价的40%确定,地下二层按地上一层楼面地价的20%确定,地下三层及以下免收;停车场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地下一层按800元/平方米确定,地下二层及以下免收。
(二)完善联动招商机制。
市有关部门要把河西新城作为全市招商的重点,加强指导和服务。
市河西指挥部要与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加强协作,形成部区联动机制,着力“招大商、招外商、招强商”。
市河西指挥部要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重点抓招商引资、抓新项目引进、抓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和建设进度督查。
要积极帮助投资业主开展“二次招商”,加快发展楼宇经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企业总部的集聚。
(三)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在2014年青奥会之前,河西新城中央商务区及周边的社会重大投资项目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提前竣工或如期竣工的,由市河西指挥部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竣工时间予以一定额度的奖励。
本条具体实施细则由市河西指挥部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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