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西客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道路工程监理规划.docx
- 文档编号:10557409
- 上传时间:2023-05-26
- 格式:DOCX
- 页数:32
- 大小:42.50KB
洪洞县西客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道路工程监理规划.docx
《洪洞县西客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道路工程监理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洪洞县西客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道路工程监理规划.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洪洞县西客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道路工程监理规划
第一部分工程慨况
一、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洪洞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设计单位:
山西鑫蓝市政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山西中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山西宏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临汾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二、工程慨况
洪洞县西客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道路建设工程,占地面积130.81亩,其中,站前广场占地面积39.75亩,长约240米,宽约110.42米,附属道路占地面积91.06亩,拟建场地位于洪洞县龙马乡新庄村、洪洞西客站东侧。
道路工程为东西路(广场周边路)和南北路,东西路东起桃临线,西至大西高铁涵洞,全长1634.222米,红线控制宽32米;广场周边道路东起大西高铁涵洞,西至八一路,道路宽6米,全长1144.689米。
南北路为站前广场东侧道路,1+447.046向南延伸283.583米,红线控制宽32米,绿线控制宽5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挖运、地块平整、中心集散广场、广场周边道路、附属用房、延伸到桃临线的附属道路、给水排水、电气、场地硬化、绿化、交通、设施等拍套广场、西客站西侧与乡镇道路连接的广场周边道路,给水取水工程、电力电源配置、广场内电子屏、公交站亭等。
第二部分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及目标
一、监理任务及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范围是施工阶段的场地硬化、道路、给水、污水、照明、路灯、绿化及交通设施全部工程项目监理。
在监理过程中以监控工程项目的质量为主,协助建设单位监控进度和造价,实行全施工阶段过程的全面监理。
二、监理工作内容
1、熟悉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了解施工现场情况。
2、参与交桩和设计技术交底会议及施工图纸会审会。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路线复测成果资料。
3、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例会。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
5、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经得“委托人”同意后,发布“停工令”。
6、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7、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并经常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工程进度计划。
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出现较大偏差时,应通知施工单位及时修订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8、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规格和质量是否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9、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的规格、性能和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10、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
通过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手段,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未经签认,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1、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并签发中间验收证书。
12、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准确计量。
复核工程结算单,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
13、处理工程设计变更事宜。
14、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合同争端,需要时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1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和监理方面竣工资料。
16、审查竣工图和竣工结算文件,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三、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目标:
根据施工合同中对施工质量的约定,设计图纸、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检验和验收,严格对工程质量的检验批进行控制,确保实现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合格标准。
2、工程进度目标:
按施工合同日期监控,按期竣工交付使用,通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确定合理可行的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执行,及时分析施工动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或协调进度计划,以实现合同工期目标。
3、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对图纸及设计变更进行审查,施工阶段对分项工程坚持未经监理认可不计量的原则,认真审核结算,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协助建设单位达到控制造价的目标。
第三部分监理工作依据
一、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规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五、有关工程建设的其他标准。
六、《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七、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九、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十、国家和地方现行取费标准、预算定额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文件。
第四部分监理组织及人员和职责一、监理组织
1、本项目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按监理委托合同实施对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本项目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名,协助总监负责技术、监理组织和监理日常事务工作。
3、本项目监理机构:
由公司技术顾问组成,协助总监对本工程监理中出现的较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请公司总工程师审议,向建设单位提供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选择。
4、协助总监度本工程监理中出现的较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提出处理意见。
5、专业工程师:
配备各专业工程师协助总监负责各专业的技术和现场监理工作。
6、信息管理:
负责监理工作中经济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技术档案管理、文秘和后勤工作。
7、现场监理:
配备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负责施工现场跟班质量监控工作和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监理工作。
8、监理组织图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造价控制组
合同信息组
专业监理组2
专业监理组1
给水
雨水
污水
造价工程师
资料
合同
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弱电安装
园林绿化
路灯电力
二、监理人员组成情况
机构
姓名
性别
岗位职务
总监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
机构
人员
分配
土建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给排水监理工程师
电气监理工程师
电气监理工程师
暖通监理工程师
绿化监理工程师
绿化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监理员,资料员
监理员,见证员
监理员
三、监理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履行以下职责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及其岗位职责。
1.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1.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1.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1.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1.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1.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审核工程结算。
1.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2.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3.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3.4、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3.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3.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3.8、进行工程计量。
3.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3.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3.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3.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3.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安全监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4.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内部以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为中心的管理机制;
4.2、审查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监督其运行情况,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交底;
4.4、审查重大危险源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5、协调解决现场各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进行跟踪控制;
4.6、坚持现场巡检,发现违章违制作业和指挥,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责令其停工整改;
4.7、参加重大人身和机械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5.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情况。
5.2、进行见证取样。
5.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5.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信息管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6.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本监理部的信息传递做到认真负责及时;
6.2、负责公司及项目部下发的各种施工文件的管理;
6.3、负责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施工资料的管理;
6.4、负责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的管理;
6.5、负责统计打印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单位工程预划分以及各种电子报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
6.6、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有关技术资料的登记、发放、传递、借阅的管理;
6.7、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公章管理;
6.8、负责项目监理部的考勤工作;
6.9、负责项目监理部有关物品的申购、领用、保管工作;
6.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五部分监理工作制度
一、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不出现因勘察、设计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加强预控措施。
监理人员做好图纸自审工作,提出图纸存在问题或意见,报建设单位。
同时按时参加甲方(或甲方委托监理部)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做好相关专业配合工作,避免造成质量缺陷。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工程在开工前,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必须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后再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最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
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应参加。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批准,施工单位应遵照执行,不得任意变动或不执行,如须变动应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同意。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施工组织设计应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以前完成审批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按分部工程阶段申报施工方案,但在开工前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纲要的审批工作。
三、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测量定位记录已批准,按单位工程办理开工报告,填写《开工/复工报审表A1》,附上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审核确认签署开工报告,施工单位方可开工。
当工程施工危及质量和安全时,监理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暂停施工令由总监签发,并报建设单位同意。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测量放线复测制度:
对于构筑物、设备、管道等设施的定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核,复核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设施的定位或对施工单位测量成果有疑义时,测量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复核,以确保施工质量。
工序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竣工测量记录报项目监理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确认、签署复核意见。
五、材料、设备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监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B.0.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登记完试验台账后送约定的试验室进行复试。
复试合格后监理工程师批准B.0.6表,可以使用。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对复试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双倍取样进行二次复试,二次复试合格后可以使用;二次复试仍不合格,签发监理通知单,不得使用,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六、建设工程施工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七、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单应按监理规范表C.0.2的要求填写。
八、旁站监理制度
结合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
确定以下部位或工序应开展旁站监理工作。
主要旁站部位及项目包括:
土方回填、钢筋隐蔽等隐蔽工程、混凝土浇筑、管道接口、道路结构铺设、闭水试验。
1、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情况.
1.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1.3、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1.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2、对旁站监理的要求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3、旁站监理人员的权利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旁站监理的资料管理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
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九、隐蔽工程检验制度:
施工单位要在工程具备隐蔽检查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员,隐蔽工程按设计、规范施工完,达到隐蔽要求,自检、专检达到合格要求后,填报《报验申请表B.0.7》,附上相关隐蔽资料报监理部,监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查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隐蔽记录、报验表上预以签认,方可进行隐蔽。
对于砼工程,执行砼浇灌令制度。
施工单位将各专业会签后的砼浇灌令报监理部,土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共同进行隐蔽检查确认,并协助总监组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进行会签,并在隐蔽记录上面签字,总监确认后签署砼浇灌令方可浇灌。
以及有特殊要求的砼工程,还需建设单位组织设计部门、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会签砼浇灌令,会签完毕方可浇灌砼。
对隐蔽资料不全,未进行自检专检或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未整改完,监理人员可以不予查验。
十、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制度:
施工单位要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预划分,填写《报验表B.0.7》并附上划分明细,总监组织专业监理人员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签章。
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织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报验表B.0.7》,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附件资料报监理部,施工单位配合进行实体、资料查验,监理工程师在报验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分部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组织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报验表B.0.7》,项目经理签字后附上分部工程报验表及相关质保资料报监理部,总监组织专业监理人员进行核查,合格后总监在报验表上签字盖章。
分部工程,应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排水管道工程基础还需经勘查单位确认)签署验收记录,总监写出评价报告。
管理用房砼结构主体工作,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结构实体检验”,检查部位及检查方案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检验前通知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实施监控
单位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自审、自查、自评合格后,填写《报验表B.0.7》,附上质保资料及评定资料报监理部,总监组织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资料及实体质量查验,对于观感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施工单位应进行返修;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施工单位要及时组织整改,整改合格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在报验表上签名盖章。
十一、工程计量认可制度
首先工程质量必须经验收质量合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
项目监理部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项目监理部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
施工单位应协助项目监理部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项目监理部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
施工单位未按项目监理部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项目监理部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十二、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1、监理人员每天要巡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照监理细则要求,检查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和环境状态。
2、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监督整改。
3、对施工安全危险因素大、作业环境恶劣的施工部位,监理人员要重点监督检查。
4、监理人员要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现场安全状况,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可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当存在危及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监汇报,补发“工程暂停令”。
6、现场周检查(或联合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现场安全状况,监理人员按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周检查(或联合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载入监理日志。
7、当建设单位委托或指派监理部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周检查(或联合检查)时,总监在工程例会或监理例会上要通知各有关施工单位及部门,明确检查时间、要求、参加人员等。
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完毕整理写出《检查通报》,经总监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下发施工单位。
8、联检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或责任单位)要及时组织整改,现场监理人员监督整改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9、在工程例会或监理例会上,总监或监理人员要及时通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情况,安排相关工作。
十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发生安全质量安全事故,执行国家有关“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般事故发生单位(或责任单位)要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重大、特大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事故发生的相关单位应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做好必要的保护工作。
同时提出事故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门。
对涉及结构安全有关问题的整改,须同时请设计单位出具方案,并按照审批后的意见实施处理。
事故主管部门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以及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监理单位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
监理部要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未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五、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监理人员全过程旁站监督。
十六、监理月报制度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
并要求每月的25日前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监理月报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洪洞县 客站 广场 附属 道路 工程 监理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