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最新.docx
- 文档编号:10523092
- 上传时间:2023-05-26
- 格式:DOCX
- 页数:36
- 大小:63.16KB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最新.docx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最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最新.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最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修订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大学生科协)是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的全校性大学生群众学术组织。
第二条指导思想
本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育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以“宣传科学精神,弘扬科技文化、开展科学研究、致力科技发明、推广科技成果、活跃学术氛围、培养创新意识、培育科技人才、塑造良好学风”为宗旨,营造“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校园科学氛围,促进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第三条宗旨和任务:
1、围绕学校“把我校建成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这个中心,组织和协调全校性的科技文化活动,推广和普及科学知识,活跃校园的学术气氛,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并全力协助全校各部门,努力发掘并培养优秀科技人才;
2、组织指导各学院科协加强与各学院的项目联系,组织学生参与科技攻关,为优秀学生的成长和科研项目提供支持,促进我校学生的科技素养发展,并努力实现向现实科技生产力的转化;
3、形成并发展科协文化,把科协建成一个学习型奋进型团队,不间断全方位的向其他学生组织个人和社会组织学习,从自主性,思考性,合作性三个方面培养科协成员团队意识,努力提高成员的综合素质,为社会培养领导者;
4、立足本协会的工作,加强与校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并定期组织科协成员参与交流研讨活动,在科协文化的指引下以最大性价比培养优秀人才;
6、建成并逐步完善工作流程:
校科协和其指导下的各学院科协在学校里通过各种活动培养出一种科技创新的氛围,同时以各学院科协和各科技组织为基地,发展学校科技创新事业,。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承认本协会章程,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校内各学院可成立学院科协,作为本协会团体成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大学生科协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3、有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和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4、可同时参加其它各类组织。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本协会荣誉和形象;
2、遵守执行本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委托和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
第三章组织和职能
第七条本协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有关制度及本协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
1、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
大会一般每两年举行一次,特别情况下,须由本协会常委提议,经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人数同意,报请校党委,团委批准,可延期或提前举行。
2、职权:
1〕审议并通过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大学生科协工作方针和任务;
3〕审议修改大学生科协章程;
4〕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5〕做好代表提案工作;
6〕通过有关嘉奖决定和有关决议;
7〕讨论决定本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3、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学院科协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
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召开时,与会代表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大会有效。
第九条大学生科协委员会
1、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大学生科协委员会全面负责大学生科协的工作。
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会议由科协常委会召集和主持。
2、职权:
〔1〕选举产生大学生科协常委会;
〔2〕审议、批准常委会提出的工作计划;
〔3〕监督、检查常委会的工作;
〔4〕审议、批准常委会提出的任免委员人选;
〔5〕处理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提案;
〔6〕坚持本协会宗旨,统筹各项活动,完成本协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中规定的各项任务。
3、协会主席的更换
如本协会主席工作不力,经常委会提出,委员会审议,半数以上委员通过,报请校团委批,可免去其主席职务。
第十条大学生科协常务委员会
大学生科协常务委员会设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副主席2名,设常委7名(含主席、执行秘书长和副主席),委员25~30名(含常委)。
大学生科协常委分工指导大学生科协各部工作,委员原则上担任部长以上(含副部长)职务。
第十一条大学生科协主席团
大学生科协主席团是大学生科协的最高权力机构。
主席团由校大学生科协主席、副主席、常委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
第四章大学生科协人员的产生
第十二条大学生科协委员的产生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
通过各学院或大学生科协推荐、自荐以及他荐等方式公开报名,然后由上一届大学生科协常委在校团委的领导下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所在学院领导、同学的意见后确定委员会候选人,委员会候选人再经过公示、公开竞选演讲,最后由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大学生科协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和副部长)的产生方式:
(一)大学生科协委员中产生;
(二)各学院基层优秀学生干部中选拔产生;
(三)公开选举产生;
大学生科协各部门负责人由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报请校团委批准后任命。
第十四条大学生科协各部干事的产生方式:
由新产生的大学生科协组织各部进行全校范围的招聘工作。
有意参加大学生科协工作的同学填写报名登记表,大学生科协统一安排各部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部门面试的同学在大学生科协向其所在学院了解情况,无异议,并经过所在部门一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成为大学生科协干事。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大学生科协常务委员会。
第四章大学生科协人员的考核评定
第十三条大学生科协的考核工作由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分中期考核及年度考核,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十四条对获“优秀大学生科协干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优秀干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优秀部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先进个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对不称职者给予批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业务素质较低,不适应或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只能履行部分岗位职责;
2、决策水平低,组织领导能力差,同所任职务要求不相称,多数群众不满意的;
3、个人主义严重或团结协作精神差,严重影响团结、工作的;
4、严重违反大学生科协规章制度或学校各项规定的。
第五章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
1、由秘书处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归档及核查工作
2、申请调档,须持有常委或秘书处部长的签字证明。
否则不予办理。
并且管理人员在调档时作详细记录,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调档人员姓名、调档原因及时间。
第十七条物资管理
1、秘书处在购进物资时,应详细记录物资名称、数量及购进
时间。
2、物资援领时,秘书处值班人员应让其及时填写所需物资的名称、数量,所领时间及需物者的姓名、部门、职务。
同时,值班人员须及时上锁,以防物资遗失。
3、其他部门人员不得私自动用物资柜的钥匙及里面物品,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4、秘书处人员应定期查核物资。
若发现其物品短缺,应及时上报部长或上级部门。
5、学期末对物品进行总核时,应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八条、电话管理
1、任何人均不得打私人电话,否则视情况严肃处理。
2、若他人有紧急情况应主动让其先打。
3、任何人不得损坏电话,违者严肃处理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4、任何人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应尽量减少通话时间。
第十九条、卫生管理
清扫工作由大学生科协办公室的清扫工作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
第六章财务报帐制度
第二十条大学生科协经费来源
1、行政拨款;
2、个人或团体捐赠、赞助。
第二十一条提倡利用社会力量多渠道解决活动经费,各学院科协经费原则上由本学院解决。
第二十二条为规范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开支报账程序,合理调配科协财务,物资资源,制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财务报账制度。
1、大学生科协设立大学生科协财务中心,负责大学生科协日常财务管理。
2、财务中心独立开展工作,直接向大学生科协常委会负责,财务中心工作人员由秘书处推荐报常委会通过后开展工作。
3、大学生科协各部任何收支款项必须向大学生科协财务中心申报。
4、各部用于工作的必要支出予以报销,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名义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查实,将报常委会,甚至学校严肃处理。
5、大学生各项活动开支须列入预算报至大学生科协财务中心,由财务中心提交常委会审批,经常委会讨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6、各部的活动支出款项必须符实,如发现作假者,大学生科协财务中心不予报销,并报常委会,经调查属实将严肃处理。
7、报销必须以正式发票为凭证,发票必须写明单位,品名,注明单位,数量及日期,并在背面注明用途,以备复核,发票统一上交大学生科协财务中心。
8、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注明经手人,经分管常委或主席核
实报销发票与实物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到财务中心报销,单张金额应不高于200元,款项多于500元应以支票支付。
9、大型活动,预算报校团委批准后方能执行。
10、各部门应厉行节约,如未体现该原则,发票一般不给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详细注明原因)。
11、各部委托部门负责人进行报销,各部门负责人到财务中心领取款项时必须由收款人签收备查。
12、财务中心对大学生科协的每一笔收入,支出都要详细记录,自觉接受监督,并及时完成会计报表。
13、各部物资的添置由部门负责人提出计划并向财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常委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14、学期末财务中心完成学期报销情况汇总报常委会备案并提交校团委审核结算。
15、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大学生科协常务委员会所有。
第七章值班制度
第二十三条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
周日至五(除节假日外)
将军路校区18:
30——21:
30。
2.值班人员
秘书处每天安排一名干事值班,另每天由校区一名常委或部长作为办公室负责人值班。
3.值班地点
将军路校区:
大学生科协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值班人员注意事项
1、按时签到值班、不迟到不早退,值班期间佩戴工作证。
2、特殊情况不能到位时,必须提前三天向秘书处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值班期间注意自身形象,穿戴整洁大方,态度诚恳礼貌,对外接待要热情、主动、负责。
4、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记录、传达电话及其他信息,处理好当日事务,如未及时处理应详细注明,并做好有关交接工作。
5、珍惜大学生科协财物,严禁浪费,严禁占为己有。
不得在值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拨打私人电话和违章用电
6、每晚22:
00以后,无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滞留大学生科协值班室内。
7、若有急事须离开,值班人员向秘书处当日值班人员请假,经批准并重新安排好值班人员后方可离开。
8、重要事务,及时请教当日的值班常委。
值班人员若有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出,将视情况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由秘书处负责监督各部当日值班人员工作情况,每周统计一次各部门值班情况并及时通报各部门部长,设投诉箱,学期末评选优秀值班人员,予以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所有。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各学院科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各学院科协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由各学院团委、大学生科协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大学生科协的基层组织,是由本学院大学生为主组成的群众性科技学术团体
第二条各学院科协的基本任务:
1.组织大学生学习领会党和国家关于科技的主要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引导大学生向科学技术正确的方向发展。
2.立足本院、面向全校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积极配合校大学生科协的工作,加强同校大学生科协和其他学院科协之间的联系。
3.充分发挥各学院科协组织的特色和优势,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为广大学生提高科学素质创造条件。
通过各种活动锻炼和提高大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营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氛围。
4.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科普工作,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科学意识,培养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并开展各类活动,引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5.开展学生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营造学术氛围。
6.结合本院特点,本着高效精干原则,设置学术性研究型的组织体系,积极发展核心会员,使干部队伍梯队化。
选拔培养各种科技创新人才。
在本章程基础上制订有关工作或组织条例,但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章组织制度和干部管理
第三条各学院科协的最高权利机构是本院大学生科协会员代表大会,科代会每两年召开一次。
(一)各院大学生科协会员代表大会职能是:
(1)听取和审议上届各学院科协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科代会筹务工作报告;
(3)制订院科协的长远工作计划;
(4)选举产生新一届各学院科协委员。
(二)各学院科协召开科代会应首先向学院团委和校大学生科协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召开,委员会工作报告,及筹备工作报告,应先交学院分团委、校大学生科协审阅。
第四条科代会产生的委员组成委员会,在科代会闭会期间行使权力,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一)委员会候选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3)成绩优良、勤奋工作,有坚忍不拔的意志与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4)勇于探索,敢于创造,善于开创新局面。
(二)委员会委员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关科技教育的论述;
(2)坚决贯彻执行各学院团委和上级科协组织的政策、决议、指示、调动和安排;
(3)热爱大学生科协工作、乐于奉献,主动参加各种活动和大学生科协的工作,同时提出建议。
(三)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1)参加委员会会议,阅读有关文件;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负责领导相应部门的工作;
(4)对委员会内部重大问题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5)对委员会内部工作有监督权利,有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要求大学生科协加以改进的权利。
第五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到两名(人数可按各院具体情况而定),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对委员会负责。
(一)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原则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其中主席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各学院团委发文任命,大学生科协备案。
(二)校大学生科协在科代会召开之前原则上应向各学院分团委推荐委员会主席候选人。
(三)对于经考核不合格的委员会主席,校大学生科协有权向各院分团委反映情况,并建议免去其委员会主席职务。
(四)组织机构:
1.委员会主席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分团委和校大学生科协的各项政策和决议,加强分会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培训、考核、测评、奖惩等管理工作,确保学院科协的正常运作。
(2)定期(原则上每月一次)向学院分团委、校大学生科协汇报分会的工作情况及学生干部发展情况。
(3)开学向校大学生科协提交工作计划,年终提交工作总结。
2.各学院科协常设机构有:
秘书处、项目部等,具体部门可根据各院专业特色设立。
各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遵循精简原则招聘干事若干。
3.各学院科协会员分普通会员(即本学院所有在籍学生)和核心会员(即以本学院学生为主,具有科技特长的学生),核心会员报大学生科协批准、备案,并报分团委批准。
第三章考核、评估、表彰和奖励办法
第六条每年年终校大学生科协组织有关部门与人员对各学院科协工作进行评估,具体办法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各学院科协工作考核评估条例》。
第四章学生科协分会经费
第七条经费来源:
各学院关于学院科协工作的有关经费;正当的社会资助与各学院科协的合法收入。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条例由大学生科协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工作人员职责
为了明确大学生科协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协会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以下工作人员职责细则:
一、大学生科协主席团成员职责
大学生科协主席团成员为大学生科协的主席、副主席,主持大学生科协的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各部门的工作,既起到领导负责的作用,同时也需起到各部门协调开展工作的桥梁作用,并对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负责汇报工作。
成员负责传达学校领导及校团委对协会工作的有关精神,对重大活动进行统筹安排、监督、帮助各部门落实开展,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提出解决办法,协同常委会委员及部长共同解决。
二、大学生科协委员会常委职责
大学生科协常委会为大学生科协的决策机构,大学生科协常委为大学生科协工作的决策人员,直接对大学生科协主席负责,工作中受到主席团成员的指导,在大学生科协例会中介绍和交流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工作及经验,商榷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负责大学生科协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根据常委的不同分工,直接指导所主管的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情况需要并得到常委会通过的情况下,常委有权调用其他部门协同执行具体工作。
三、大学生各部部长职责
大学生科协各部为大学生科协各项任务和活动计划的具体执行部门,各部部长受分管常委指导,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和活动的详细策划、人员物资组织、活动开展、工作总结、汇报,并及时向分管常委汇报工作情况并请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各部部长应适时召开部门会议,讨论部门近期工作情况并分配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好对部门工作、活动的指导,做好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养、管理、考核、奖惩工作,并及时向分管常委或常委会反馈。
四、大学生科协各部副部长职责
大学生科协各部副部长为部长的助手和部门工作计划的坚决贯彻者,直接对部长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协助部长制定并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深入基层监督干事并指导工作的开展,发挥分管常委、部长和广大干事的桥梁纽带作用。
作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着重做好部门干事的考核工作,为部门工作任务的分配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校区无部门部长的,该部门副部长为所在部门在该校区的负责人,有权决定所在校区本部门干事的工作任务,但需在活动之前向部长请示并征得同意并在活动后尽快向部长汇报工作情况。
五、大学生科协各部门干事职责
大学生科协干事为大学生科协各项工作和活动计划的基层执行者,是大学生科协各项工作计划能够顺利完成的有力保障。
各部门干事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适时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对部门工作的设想并在部门会议上提出对于具体工作落实的可行性建议。
各部干事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又具有统一性,在大学生科协的重大活动中接受常委会的统一调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主席团职责细则
主席团职责
校大学生科协主席团是校大学生科协的最高权力机构。
主席团由校大学生科协主席、副主席、常委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
主席:
主持校大学生科协全面工作
一、履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组织召开校大学生科协全体会议,及时传达校党委和团委的指示,贯彻校党委和团委的工作指示精神,做好每年一度的科协工作计划。
二、组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抓好校大学生科协的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营造团结、勤奋、求实、向上的良好作风。
三、及时向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校党委和团委汇报学生工作和学生的思想状况。
四、召开校大学生科协主席团和各学院主席会议,制定校大学生科协重大决策。
五、负责组织安排校大学生科协各项工作及重大活动,并做好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六、负责校大学生科协办公经费、活动经费的审批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委副主席(执行秘书长):
一、执行秘书长监督委员会各项决议的执行。
二、负责主持每周一次的部门会议
三、负责科协内部建设工作。
1、指导校大学生科协各部门的工作,并主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年度科协成员工作考核与任免
3、组织好科协一学期一度的科协述职大会
4、负责科协成员大会、科协代表大会等的统筹安排工作
四、负责《科协规章制度》的完善与执行
五、与其它主席团成员协调各部门间关系,促进各部门间的交流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搞好校大学生科协全面工作,处理校大学生科协日常事务。
二、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主持日常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指导并参与各部门各项工作,及时向主席汇报分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四、协调校大学生科协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五、完成团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常委:
科协工作的决策人员
一、受主席指导,处理执行校大学生科协日常事务。
二、在每周部门例会上汇报工作进度及工作经验,商榷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三、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指导所主管的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协调校大学生科协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在情况需要并得到常委会通过的情况下,常委有权调用其他部门协同执行具体工作。
五、完成团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各部门职责细则
秘书处
1、处理日常内部工作,开展对大学生科协工作的问卷调查活动,及时收集对大学生科协的反馈信息,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
2、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汇总并整理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具体落实大学生科协内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各项决议的起草与修订;
3、负责大学生科协内部文件的打印、复印、整理及存档工作,安排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准备,管理内部资料,管理大学生科协的内部财务,作详细记录,及时向团委报销,管理大学生科协的内部物资,负责物资的申请购买及保管,作详细记录,并合理调配各部门之间的办公用品;
4、负责大学生科协的会员人事管理,对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及保存;
5、接待广大同学对大学生科协的咨询;
6、加强同大学生科协其他部门的联系,了解各部门的工作状况,积极协助各部门的工作,定期向主席、常委会汇报有关工作。
科技部
1、负责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及科普类竞赛的组织、策划活动;
2、负责参与组织国家级,省部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类竞赛活动;
3、负责协会承办的其他科技活动;
5、协助大学生科协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定期向主席、常委会汇报有关工作。
学术部
1、主办南航“本科生学术科技论坛”等专题学术报告会
2、邀请社会上相关企业,组织有针对性的讲座和培训;
3、负责对培训、讲座、会议等活动的会场布置工作;
4、负责科协简报——支点(月刊)、科海导航(迎新刊物)
5、协助大学生科协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定期向主席、常委会汇报有关工作。
宣传部
1、负责大学生科协整体形象的设计及推广;
2、负责大学生科协的一切宣传工作(海报、展板、通知);
5、负责大学生科协发出的文件、通知的排版;
6、协助大学生科协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定期向主席、常委会汇报有关工作。
维修部
1、以大学生科协名义为校内学生定期提供简单的维修服务;
2、不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京航空航天 大学 大学生 科学技术协会 章程 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