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项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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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项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80万元
采购项目内容:
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功能升级、监测和安全服务
采购人需求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策划、建设实施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1个月,通过项目质量评审合格后,即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广东省委、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2号)、《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7]15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98号)等文件对我省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做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14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政务办[2017]64号),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有序组织政府网站向集约化平台整合,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完成本区政府网站整合后,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有序开展迁入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工作。
二、项目现状
(一)业务现状
目前正在使用的荔湾区政府网站群管理平台,于2013年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广东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开普UCAPCMSProV5.3)及其系列产品搭建而成。
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群平台是以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涵盖各政府部门站点的综合性门户网站平台,是一个集网站群内容管理与发布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上互动交流平台、检索平台和信息采集平台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荔湾区政府网站群平台目前已有荔湾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包括政府、市民、企业、游客、办事、互动六个一级栏目,建设了简体版、繁体版、手机版等版本)并已集约五十余个区属政府机构网站,打造了涵盖政务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的综合型平台。
(二)技术现状
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采用开普UCAPCMSProV5.3产品搭建建设,系统总体架构设计上主要参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遵循面向服务(SOA)的核心构架思想,采用组件化、面向对象的设计开发模式和基于J2EE、B/S结构的技术体系架构。
(三)广州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现状
广州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是一个集网站群内容管理与发布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采集平台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提供站点群管理、栏目管理、信息发布、文档编辑、模板管理、图片处理、信息采集、发布统计、用户管理等功能。
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基于广州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搭建门户网站,可免费共用硬件支撑平台资源、操作系统、中间件和数据库等软硬件资源,以及内容管理及发布平台等服务。
1.硬件环境
广州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共用硬件、操作系统、中间件和数据库(ORACLE)等资源。
2.应用软件环境
广州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上提供的内容管理及发布系统。
采购人网站迁移到市政府网站资源群平台后,将利用内容管理平台重新搭建网站。
该内容管理发布系统采用基于信息资源管理的网站建设模式,具体如下图:
基于信息资源管理的网站建设模式
信息资源与网站群的关系
三、建设目标
本项目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政务办[2017]64号)文件要求,将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整体迁入到全市统一的集约化管理平台中,并进行功能升级,监测检查,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建设内容
本次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优化及集约化建设主要分以下内容开展,具体为:
(一)荔湾区门户网站迁入市集约化管理平台
1、门户网站改版。
按国家、省、市政府规范,梳理网站架构和栏目,进行网站风格策划、栏目设计、模板制作等内容,使网站的功能、内容符合集约化改版要求,符合广州市政府网站评估指标要求。
2、数据迁移。
将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迁移到市政府集约平台,将现有数据(约16万条信息)及政民互动等功能迁移到市政府集约平台。
3、功能升级。
开发智能搜索,手机版等功能模块,对接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微信、短信平台等,加强网站功能服务和安全防护。
(二)网站监测检查服务。
网站迁移到市集约化管理平台后,需按照国家网站普查指标体系,对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一次完整网站监测,并对错漏指标项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网站符合国家要求。
(三)网站安全服务。
需聘请具有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网站系统进行测评,办理网站域名安全服务。
五、建设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统一资源服务、统一技术平台、统一管理标准、统一运维体系、兼顾个性要求”的建设要求,推进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建设。
本次集约化建设将基于广州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开普UCAPCMSProV6.0)构建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各部门提供统一网站管理平台,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运维投入,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发挥积极作用。
(一)荔湾区门户网站迁入市集约化管理平台
★为实现全市政府网站平台集约化,在广州市平台上建设全区政府网站,减少重复投资和浪费,节省信息化基础设施投资及运行维护服务费,本次集约化建设要求基于广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开普UCAPCMSProV6.0)构建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迁移后的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应与市政府门户网站数据进行交互,可将固定栏目信息自动传送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发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广州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有关问题,采购人将协调广州市政务办与中标人进行沟通。
投标人必须承诺按以上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工作任务。
1.门户网站改版
本次改版主要基于广州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开普UCAPCMSProV6.0)进行改版及实施建设,按照最新的《广州市政府网站考评方案》里的考评指标对网站栏目和页面重新进行规划调整,组织开展针对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业务内容的梳理和调研,重新规整栏目体系,理顺网站栏目设置逻辑关系。
紧密围绕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定位,扩展栏目功能和服务,思路上体现整合、集成、优化,解决原有栏目过多过碎的问题,使保留与创新相结合、弥补缺点与长远目标相结合,突出荔湾区特色,提升用户体验,全面提高网站的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水平。
基于集约化建设的理念,针对信息类别、服务主题、用户对象等,合理利用网站信息资源,优化网站首页、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等页面的栏目框架,策划服务定位和栏目内容,设计页面和服务功能,提高网站易用性,便于用户方便、快捷查询到所需的信息和服务。
(1)网站栏目体系优化设计
中标人需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7]15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98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针对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业务内容的梳理和调研,重新规划调整栏目体系,理顺网站栏目设置逻辑关系。
紧密围绕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核心定位,扩展栏目功能和服务。
在栏目规划及表现形式上采用更为直观的方式,结合目前主流的综合性门户网站采用的扁平式的栏目展示方式,将结合用户对栏目展示的需求,重新梳理整合网站栏目。
(2)网站首页页面设计
优化网站的首页页面整体架构与布局,使网站展现形式更加高效合理。
首页的设计思路可以从体现三大定位、突出重点内容、方便易用、美观大方四个方面进行策划设计。
体现三大定位:
按照政府网站的三大定位:
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组织页面布局,首页上体现三大定位的内容;整合各方面的信息与服务,给网站用户展现出更多、更好的信息和资源,同时也方便用户及时快速地获取信息,提高网站实用性和条理性。
突出重点内容:
首页要突出重点内容,在明显位置设置百姓近期关注的热点信息与服务,方便用户在首页第一时间查找到本站最新和最热点的内容,彰显网站活力。
方便易用:
突出搜索引擎功能,丰富搜索手段和方式,优化搜索入口和搜索结果的展示,方便用户使用;体现操作流程简便、快速响应、不让用户有记忆负担、导航清晰等特点。
页面美观大方:
遵循简洁、大气的设计风格,凸显本地特色,视觉上具有强烈的冲击力,让用户留下深刻印象,将艺术性与功能性相互结合、技术化和服务化相互支撑、国际化和本地化相互彰显。
(3)各频道页面策划设计
各栏目内容均紧扣公众关注热点和政府核心工作,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
同时要选取一些重点的、需要突出的、便于市民直接获取的服务放在一级栏目滑动页签列表中,并对字体颜色、字体大小、图片等进行突出。
2.数据迁移
将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迁移到市政府集约平台,将现有数据(约16万条信息)及政民互动等功能迁移到市政府集约平台,迁移后需进行一次完整网站监测,确保网站符合国家要求。
3.功能升级
开发智能搜索,手机版等功能模块,对接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微信、短信平台等,加强网站功能服务和安全防护。
(1)智能搜索系统建设
智能搜索系统采用云部署方式,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一年云搜索服务,智能搜索应提供知识图谱关联、百姓体匹配、智能引导、自定义框计算等政府特色服务功能,并对政府网站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引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事项、领导信息、新闻资讯等类别进行用户搜索内容进行归类整理,清晰引导用户进行查阅,提升站内搜索智能化水平。
搜索范围包括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荔湾区网上办事大厅、荔湾微信、微博。
①前台主要功能
⏹分类搜索
根据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站内搜索可细分为全部、网上办事、政务公开、法规文件、互动交流、微信、微博、图片、政务站群等,对用户搜索需求进行细化。
1)全部内容搜索:
网站各个栏目内容综合搜索结果的呈现,每条信息都标明栏目来源。
根据网页信息重要度、发布日期优先排序。
可以显示搜索词相关的近期信息。
针对办事类、文件类结果可以格式化展示内容。
如果网页包含图片,可以在搜索结果列表中预览小图。
2)网上办事搜索:
办事服务搜索界面的定制化显示(表格、办理机构、责任科室、咨询电话、办事地址)等。
支持办事附件内容的全文检索和直接下载、打开。
3)政务信息搜索:
政务专题、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栏目的搜索结果显示。
4)法规文件搜索:
法规文件栏目下的定制化搜索结果显示,每条信息均标明发布机构、发布日期、文号。
在该分类表现前下可按照文号、发文字号进行搜索。
5)互动交流搜索:
互动交流栏目的搜索结果显示。
6)微信、微博搜索:
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微博的搜索结果显示。
7)图片搜索:
图片类搜索结果界面的定制化显示,类似XX图片搜索(图片内容的预览显示,可以动态下拉)
8)政务站群搜索:
显示网站群的搜索结果,提供站群中各站点命中搜索词的信息统计量,并可实现二次搜索。
⏹多条件检索
支持包括关键词的包含条件、搜索结果显示数量、搜索内容的时间范围、搜索内容栏目范围、搜索关键词出现位置(标题、全文)等多种条件,系统通过支持这些复杂条件的混合搜索,实现更加精确的信息搜索管理功能,满足用户对检索的更高要求。
⏹搜索词辅助功能
1)搜索词下拉提示。
用户输入关键字,自动出现下拉框显示相关搜索关键词。
2)拼音搜索。
系统支持拼音搜索功能,采用词语智能拼音匹配模式,实现拼音搜索功能,并结合关键词提醒联想功能,实现拼音和中文友好联系的搜索管理。
3)搜索词纠错。
系统支持错误搜索词提示纠错功能,根据错误词汇提示。
4)屏蔽词,停用词。
系统支持管理员定义屏蔽词和停用词的搜索,当用户输入包含的词汇时,系统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5)热搜词。
系统根据搜索统计数据,提供给管理员热搜索词参考,管理员在后台选择搜索排名词汇后,系统自动显示在前台的热搜索词位置。
6)大众词汇。
系统支持大众百姓语言识别,用户可以通过输入百姓语言的短语或句子来进行检索推荐相关结果。
⏹支持整句搜索。
系统支持整句搜索,主要是搜索政策文件名等应用。
⏹智能排重
系统可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信息进行比对,并在搜索结果中对内容相同的信息进行去重,以解决目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一稿多发的问题。
系统使用基于文档语义的技术实现文档自动排重,“相同”的文档在索引过程中仅被索引一次,解决大量相同文档的搜索问题,提高索引效率,帮助用户快速找到搜索结果。
⏹智能推荐
系统可对搜索关键词在部分栏目的内容进行智能推荐,增加网站信息的推荐展示,便于用户获取更丰富的结果。
搜索词自动推荐相关内容定制化显示,(根据用户搜索词,无需人工编辑干预,系统推荐相关类别的词汇和对应图片)。
⏹相关概念词提示
系统在搜索结果的语义分析后,支持相关概念词智能提示功能,方便用户的更换其他相关的搜索词汇进行二次搜索。
⏹检索结果智能化排序
可根据政府网站栏目的特点,人工干预某些栏目的权重,把重要内容、最新内容搜索排序优先显示。
⏹关键词检索结果置顶
根据用户搜索关键词,编辑可以后台置顶处理需要显示的内容,类似XX的“竞价排名”。
系统优先显示置顶的结果后,再显示正常的搜索结果。
⏹搜索框计算
根据用户搜索关键词,使公众无需点击搜索结果链接跳转查看,直接在搜索结果页面即可完成所有操作;从而跳转到相应的结果界面。
⏹用户行为分析与推荐相关内容
系统可以根据用户的搜索历史推荐用户可能感兴趣或需要关注的信息。
②后台主要功能
⏹搜索日志统计分析功能
1)可以统计搜索词和查询IP地址等信息的搜索日志;
2)可以对搜索日志按照地区、时间等深入分析用户行为;
3)可以统计搜索日流量、月流量、选择任意时间段的流量分析;
4)可以统计搜索词排名、变化排名;
5)可以统计搜索来源分析;
6)可以统计搜索改进率、转化率等专业数据;
7)可以统计用户搜索结果点击的网页,进行排名,并可以展示相应的搜索词;
8)所有统计数据都可以呈现为报表和图形化。
⏹全面完善的搜索后台管理
系统具有完善的后台管理,管理员可以通过本系统进行资源监控和词汇管理、搜索引擎数据维护等工作。
1)监控搜索引擎服务资源状态,可以查看服务器CPU、内存、磁盘空间等指标,并以图表显示状态;
2)索引库管理:
拥有完整的索引库管理工具。
可以登陆后台删除查询。
可以查看搜索队列和索引入库队列;
3)前台显示内容管理:
置顶信息管理、搜索框计算、右侧推荐内容管理;
4)词汇管理:
拼音搜索词、纠错词管理、大众词汇管理、扩展词管理;同义词管理、自定义词管理、停用词管理、违禁词管理;搜索提示/相关搜索、热搜词管理。
(2)政务微信服务平台建设
实现网站内容管理平台与微信服务平台对接,通过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对荔湾区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管理。
一站式实现信息推送、群发信息、自定义菜单、政民互动等功能。
为门户网站辅助和补充,完成从被动获取到主动推送的服务形式转变,更加深入做好便民、利民的服务工作。
另外,该平台也搭建在门户网站的统一平台上,与门户网站实现无缝集成,相同的信息可以统一推送、同步,与手机版网站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共享。
(1)菜单管理
菜单管理实现了自定义菜单,包括增加(包括增加二级、三级菜单)、修改、删除等操作,可在荔湾区政务微信服务平台的底部根据实际应用需求设置自定义菜单。
(2)信息推送
与荔湾区政府政务网站实现内容统一管理,实现将门户网站上的热点新闻、通知公告、政务信息、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内容同步向客户端推送,实现用户通过政务微信平台实现信息查询、获取在线服务和进行互动交流等功能。
(3)互动交流
通过微信服务平台,访问政民互动系统,提供政务信箱、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互动功能,实现与门户网站数据同步,用户在微信门户提交的咨询数据统一流转到管理后台进行办理回复。
(3)手机网站开发
荔湾区政府手机版网站应采用主流成熟的HTML5技术开发实现,并与内容管理平台无缝集成,支持一次采编,多渠道同步推送(PC、移动端等),以提供多途径、全方位的信息展示,实现“一次采编、多点发布”,信息同源共享。
(4)对接网上办事大厅
完成网上办事界面设计,通过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登录荔湾区网上办事大厅,并与后台的业务系统做对接。
(5)对接短信平台
门户网站迁移后与短信平台做对接,当流程流转到办理人时,通过短信通知办理人。
(二)网站监测检查服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供应商必须采用成熟网站监测系统为改版后的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监测,并对错漏指标项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网站符合国家、省市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提供商须利用先进的网站监测工具软件提供自动监测服务,并结合国家网站普查指标体系和广州市考评指标体系对荔湾区政府网站群进行检查监测,该软件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以提升监测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工具软件的技术及功能要求如下:
1)实现网站日常监测服务,提供网站监测概况(健康指数、健康指数趋势、监测结果、健康分析、监测结果概览)、日常监测、深度检测、全面检测、网站抽查及大数据分析等功能;
2)系统支持多渠道监测预警,包含微信、短信、邮件;
3)对于工具无法自动监测的指标,系统支持手工录入检测结果;
4)能够自动生成监测报告。
5)与国办平台无缝对接,能够与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监测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2)网站系统建设完成后,投标人应对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监测检查,及时记录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并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修复。
(三)网站安全服务
(1)目的及意义:
根据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规定,以及本项目建设规范要求,在项目上线之前,需聘请具有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网站系统进行测评,完成备案后才可上线运行。
同时,为保障甲方域名()安全,需为区政府门户网站域名进行安全服务。
(2)安全测评主要工作内容
•网站定级:
对网站按等级保护要求初定的系统级别进行评估,并出具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定级报告。
•网站测评:
对网站按评估后确定的系统级别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出具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风险评估: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非涉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对网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出具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备案:
完成网站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工作。
(3)网站域名安全服务
为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域名(,服务商为中科三方)办理实名审核、域名安全锁服务(十年),确保域名安全。
涉及域名安全服务等的费用已包含于本项目费用当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六、质量控制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软件质量保证机制,包括系统软件开发的规范化保证,要有统一的命名规范,良好的编码风格,统一的代码布局格式,详尽的程序注解等,对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质量评审,并提供评审报告。
对软件的测试应贯穿于系统开发的始终,要提供详尽的测试计划、测试报告及结果分析报告。
七、验收要求
试运行1个月后,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第三方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完成系统交付并进入1年免费维护期。
1.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用户验收前将系统的各相关系统软件,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及其安装程序,注释清晰明了的、能够编译生成目前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的源代码,以及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只有文档齐全后才予验收。
2.中标供应商必须根据系统设计方案提出验收方案和验收文档清单(包含需求调研、系统分析、软件设计、软件开发、系统测试、实施上线、运行维护等阶段),采购人及其指定监理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和国标的有关规定对验收规范进行修改和补充,经三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采购人将根据验收规范对系统每个部分逐一进行项目用户验收。
八、系统交付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以光盘为介质的完整的安装系统,包括应用软件、运行所必须的附加软件、与应用软件有关的电子文档、源代码、安装配置及维护文档等。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个阶段,提供完整的与应用系统相关的文档,包括系统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试报告、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系统维护说明书等,以电子和书面两种形式交由采购人审批。
各种文档最终应当以CD-ROM和书面两种形式交付。
九、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承诺
中标方应为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项目验收后一年免费运维服务。
提供7*24的技术支持,最大程度地降低系统的停机时间,保障系统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中标方要提供有5×8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及完善的响应机制。
对网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维护、页面维护、专栏维护、错误修正在内的全方位免费维保服务。
2、响应时间
中标方应对影响软件正常运行、造成业务工作大面积无法运转的严重故障,中标方须在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故障。
对于其他一般故障,中标方须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4小时解决故障。
一十、付款方式
项目经费由采购人分期支付中标供应商。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一)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申请财政拨付的审批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内;
(二)项目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0%,申请财政拨付的审批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内。
(三)项目验收一年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10%,申请财政拨付的审批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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