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起重机械主受力焊缝焊工考试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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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起重机械主受力焊缝焊工考试规则
江苏省起重机械主受力焊缝焊工
考试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起重机械主受力焊缝的焊接质量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特制定本焊工考试规则。
第二条,凡起重机械制造企业中采用手工电弧焊、自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方式焊接主要受力构件的焊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焊工证》方准担任钢结构件主受力焊缝的焊接。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起重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认可审查中,对从事钢结构件主受力焊缝焊接焊工的考试。
第四条,焊工考试应在焊接工艺鉴定试验合格之后进行。
焊工考试所用的焊接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工艺鉴定的要求。
二、应考焊工的确定
第五条,制造企业应提供从事钢结构件主受力焊缝焊接作业的所有焊工的名单、钢印号和《焊工证》。
第六条,参加考试的焊工从企业提供的焊工名单中确定三名,其中企业推荐一名,审查组任选两名。
第七条,操作技能考试项目的定员,由审查组和制造厂双方协商确定。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焊工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
(一)基本理论知识考试的范围如下:
1、钢材的基本知识;
2、焊接材料的基本知识;
3、焊接设备及其使用和维护;
4、焊接工艺及其控制;
5、焊接接头性能和焊接缺陷;
6、焊接应力和焊接变形及防止方法;
7、焊缝代号、图样识别及焊接检验;
8、焊接安全技术;
基本理论知识考试由审查组统一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二)操作技能考试应在基本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进行。
操作技能考试项目为:
1、手工电弧单面焊双面成形平焊;
2、单面不开坡口手工电弧立角焊;
3、双面不开坡口自动平焊;
4、单面不开坡口自动平角焊。
第九条,操作技能考试所用钢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具有质量保证书,并符合起重机械设计图纸的要求。
试件表面必须平整、光洁,坡口及施焊部位上下两侧20毫米范围内的油、锈、水垢必须清除干净。
焊条焊丝的物理、化学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起重机械设计图纸的要求。
焊剂必须符合焊丝及设计图纸规定的要求。
应考焊工要在考试前将准备好的试板点固稳当,交审查组统一盖上认可钢印。
第十条,操作技能考试应具备以下安全措施:
1、考试现场应光线明亮,场地平整,通风良好,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
2、考试时现场不得有不安全因素及其他作业干扰。
3、考试时焊工需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必备的应用工具。
第十一条,试件的形式(见图一、图二、图三、图四)和规格尺寸(见表一)。
1、手工电弧单面焊双面成形平焊。
代号:
S-dp
(图一)
2、手工电弧不开坡口单面立角焊。
代号:
S-LJ
(图二)
3、自动埋弧(或气体保护)不开坡口双面平焊。
代号:
Z-SP
(图三)
4、自动埋弧(或气体保护)不开坡口单面平角焊。
代号:
Z-PJ
(图四)
5、代号意义:
破折号(―)前:
S―手工电弧焊;
Z-自动焊;
破折号(-)后:
d-单面焊;J-角焊;
p-平焊;S-双面焊;
L-立焊。
6、规格尺寸见表一:
表一
试件形式代号
L
l
B
b
S1
S2
S-dp
300
200
3~12
3~12
S-LJ
300
300
150
100
3~12
3~12
Z-SP
400
240
6~12
6~12
Z-PJ
400
400
240
150
6~12
6~12
第十二条,考试中焊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手工电弧焊单面焊双面成形试件,考试时不得加垫板或熔剂垫等,第一打底层焊缝中至少有一个接头。
2、焊工施焊时允许加引弧板和熄弧板,自动焊不开坡口双面平焊允许采用熔剂垫,但不允许清根焊。
3、手工电弧单面焊双面成形试件背面不能有修磨、凿削及补焊的痕迹。
4、手工立角焊缝试件不能将试件焊缝放成平位的船形角焊缝焊法。
四、考试试件的检测及其标准
第十三条,焊工操作技能考试后,首先由制造企业焊接质量专职检验员进行检验,再由审查组复核检验质量,而后对试件进行评定。
第十四条,试件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和试件数量见表二,每个试件必须先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表二
试件形式
检验项目
外观检查(件)
射线探伤(件)
冷弯试验(件)
金相宏观检查(件)
面弯
背弯
平板
焊缝
手工电弧焊
1
1
1
自动焊
1
1
1
角焊缝
手工立角焊
1
3
自动平角焊
1
3
第十五条,试件的外观检查,采用宏观检测焊缝的缺陷和数量,并用检测工具测定缺陷的尺寸和性质并记录在案。
手工电弧焊试件两端20毫米范围内的缺陷不计,自动焊试件两端30毫米范围内的缺陷不计。
第十六条,外观检验合格的要求:
1、焊缝应是原始状态,无加工、补焊、返修等现象。
2、焊缝外观尺寸要求:
(1)平板焊缝余高≤3mm,余高差≤2mm,宽度差≤3mm。
(2)角焊缝两焊脚高度差应≤2mm,焊缝中心凹凸度≤1.5mm。
(3)角焊缝的焊脚高度应≥施焊件中较薄者的厚度,当S>8mm时,角焊缝焊脚高度应不小于8mm。
(4)各种试件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气孔、烧穿和焊瘤。
自动焊表面不得有未焊透、咬边和凹坑。
其他焊接方法的焊缝表面应符合表三的规定。
表三
缺陷名称
允许的最大尺寸
咬边
深度≤0.5mm,咬边总长不得超过焊缝有效长度的15%
未焊透
(专指手弧平板)
深度≤15%S,且≤1.5mm,
总长不得超过焊缝有效长度10%
背面凹坑
(专指手弧平板)
当S≤6mm时,深度≤25%S,且≤1mm;当S>6mm时,
深度≤20%S,且≤2mm,总长不得超过焊缝有效长度的10%
3、板状试件焊后变形角度应≤3º,试件错边量应≤10%S。
4、角焊缝两板间夹角为90º。
施焊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线能量,焊后收缩倾角不应>5º。
以上项目经检验符合要求,试件外观评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外观检验合格后,审查组可按需要截取试样部位,量好尺寸并逐一盖上钢印,而后将试件交单位进行探伤,将角焊缝试件交单位进行解剖。
第十八条,平板焊件应经射线探伤,并按照GB3323-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的规定评定。
Ⅱ级为合格。
单面焊的背面未焊透,在外观检验合乎要求后,在评片中可排除。
第十九条,平板试件经射线探伤检验合格后,可按图五分别截取冷弯试样。
1、平板试件截取试样图:
自动焊舍弃部分为30mm
(图五)
2、弯曲试样图
(图六)
L-试样总长;D0-压力试验时压头直径,一般D0=3S
S-试件厚度;S1-相当于试件厚度;
3、平板弯曲试样(包括面弯和背弯)角度应符合表四规定:
表四:
焊接方式
弯轴直径
支座间距
弯曲角度
平板单面焊
3S
5.2S
90º
平板双面焊
3S
5.2S
180º
4、平板弯曲试样检验,不论面弯或背弯,在拉伸面一侧的横向裂纹或缺陷不得>1.5mm,纵向裂纹或缺陷长度不得>3mm。
试样棱角开裂不计,确因焊接缺陷引起试样棱角开裂的长度应进行评定。
5、两件试样应各自评定,均合乎要求时为合格。
若有一件不合格,允许从原试件上所取的复试样进行复试,复试符合要求,即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若两个试样均有裂纹超标时,不允许复试,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角焊缝试件的截取及检验。
1、角焊缝试件的试样截取见图七。
(图七)
2、角焊缝试样截面形体见图八。
(图八)
角焊缝试样横断面剖面应磨光成镜面,然后用硝酸酒精法进行腐蚀。
当焊缝断面上呈现焊缝金相结构时,可进行肉眼或五倍放大镜进行金相宏观检验。
3、角焊缝每个金相宏观试样检查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没有裂纹和未熔合;
②角焊缝对两侧母材熔深应不小于1mm;
③气孔或夹渣的最大尺寸不超过1.5mm;当气孔或夹渣大于0.5mm,不大于1.5mm时,其数量不超过一个;当只有小于或等于0.5mm的气孔或夹渣时,其数量不超过三个。
五、综合评定
第二十一条,焊工素质按以下四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1、基本理论知识考试,按百分制,满六十分为合格;
2、实践操作技能考试经外观检验、无损探伤和冷弯试验或金相宏观检验均合格后可认为该焊工实践操作合格;
3、选出的三名焊工共考四项,至少应有三项合格:
(1)若合格的三项是由三名焊工施焊的,则可认为全部合格。
(2)若合格的三项仅是两名焊工施焊合格的,另一名焊工施焊不合格,则本次综合评定主要操作技术工人素质项为不合格,该项分全扣。
如需补试,须两个月后重新进行。
4、制造单位将焊工考试各类记录表、检测报告及试件一并交审查组审阅。
在焊工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合格以后,还需检查受检产品的焊缝质量情况,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二条,综合评定资料应由参加审查人员签章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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