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没有约定任何赔偿条款买方不付钱合同约定永久有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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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没有约定任何赔偿条款买方不付钱合同约定永久有效
购房合同没有约定任何赔偿条款买方不付钱合同约定永久有效
篇一:
合同条款-保密条款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
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第六条由于业主每户的实际质量装修情况不同,甲方对各业主的经济补偿肯定不同,故乙方不得对其它业主的补偿提出异议。
甲乙双方承诺此协议内容不向其它业主透露。
联营合同
(1)[适用各方][法意范本]第二十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合同书[适用各方][法意范本]第二十二条保密责任
1.本协议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秘密。
(4)(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写)
2.但在下列情形时,本协议各方尚可披露以上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写)
3.本协议终止本条款仍适用,保密期限为。
涉外劳务合同
(2)[适用各方][法意范本]第十九条保密
1.乙方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保密期限为:
。
3.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证券包销合同[适用发行人][法意范本]第十五条保密责任
1.本协议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秘密。
(4)(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写)
2.但在下列情形出现时,本协议各方尚可披露以上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6)(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写)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保密期限为:
。
证券代销合同[适用发行人]
[法意范本]第十六条保密
1.本协议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机密。
(4)但是,按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披露第1款所述的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督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6)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保密期限为。
证券咨信评估合同[适用各方][法意范本]第七条保密
1.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4.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保密约定
1.甲方不得将此项合同的价格(咨询费)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2.乙方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a)此合同签订前乙方已了解的信息或乙方已公开的信息;
b)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时。
IDC主机托管业务合同[适用各方][实务合同]十一、保密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或之后。
(1)只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属于对方的保密资料。
(2)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将对方的保密资料披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违
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方的损失,具体违约金额为额最多不超过元。
2.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所有的与披露方现有的潜在的业务、运营或财务状况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书面、演示、电子、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包括:
价格、市场营销计划、客
户名单、相关数据等);但不包括以下资料:
(1)为公众所知的;
(2)接受方通过没有保密义务的独立渠道合法获得的资料;或
(3)接受方在本协议保密条款签订之前已经知道的资料。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合同[适用被服务方][实务合同]六、保密约定
1.甲方不得将此项合同的价格(咨询费)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2.乙方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a)此合同签订前乙方已了解的信息或乙方已公开的信息;
(b)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时。
OEM制造合同[适用各方][实务合同]第十一条保密
11.1各方在本合同[和/或]本合同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框架内交换的任何资料和文件,具体而言,系指各零售公司向制造商提供的规范、产品加工方法和其他技术和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特定产品的价格、各种数据和文件、产品创意和设计图纸(下称“保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11.2因而,在本合同期间内以及本合同终止或届满后的五年期间,除非有下列情形,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
(a)非因该方过错,该等保密信息已经或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11.3每一方保证其所有关联公司及其全部管理人员、代表、雇员和顾问均遵守上述承诺。
每一方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确保遵守上述义务。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合同书[适用受托方(检测机构)][实务合同]7.保密承诺
7.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检查员保证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向除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有关乙方的商业秘密。
7.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和终止后始终遵守本条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任何已成为或法律上应成为公开信息的信息;
(2)任何甲方可以从其他公开途径得到的信息;
(3)为获得认可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办公设备保养/维修合同
(1)[实务合同]四、机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甲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办理双软认证委托合同[实务合同]5.保密
5.1保密信息指关系到甲方现在和日后发展的商业信息、经营策略等。
5.2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前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对其在本协议签署前或签署后可能取得、或已经取得的有关本协议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5.3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非国家版权局的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机密信息。
保安服务合同
(2)[适用被服务方][实务合同]五、保密条款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
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双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无关的人员。
保管合同
(1)[适用保管人][法意范本]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保管合同(3)[适用保管人][法意范本]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保密条款:
除非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将获得的费率、保险方案、理赔数据等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1、告诉给与执行本协议相关的人员;或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或
3、告诉给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人;或
4、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北京市委托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人][官方文本]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对委托人的
(1)身份、
(2)保留价及进行保密。
并调度合同[适用各方][官方文本]20.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补偿贸易合同
(2)[适用卖方][法意范本]二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不良资产转让合同[适用受让方][实务合同]第十四条保密
14.1基于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实体、个人或公众。
14.2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三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财产租赁合同(3)[法意范本]第十二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财务记帐及综合类涉税事项代理委托合同[适用各方][实务合同]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和办理涉税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
报表;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6)对甲方提供的不实原始凭证或授意做出的不当会计处理,有权予以拒绝并保留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
餐饮业特许合同[适用特许方][实务合同]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参选作品委托创作合同[实务合同]8、参加人理解并认可,参选作品并不具有保密性质,且组委会也无须为此保密。
参选作品当中出现的或作为其组成部分的任何限制、专有或保密说明均无任何效力。
仓储合同(6)[适用存货人][法意范本]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茶业合作协议[适用各方][行业合同]16.营业秘密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拆迁合同[适用拆迁人][法意范本]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产品试销合同
[实务合同]第十五条保密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
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场地租赁合同
(1)[适用出租人][法意范本]第十五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场地租赁合同
(2)[适用各方][法意范本]第十五条保密
篇二: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按偈未获批准须短期全额付款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按偈未获批准须短期全额付款无效
明显加重购房人付款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
——江苏淮安中院判决刘岩诉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案
【裁判要旨】购房人以首付与银行按揭相结合方式付款,房产公司以格式条款的方式约定,一旦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则购房人应于短期内付清购房余款。
该约定违反了格式条款提供方公平拟约的义务,明显加重了购房人的责任,应认定无效。
【案情】刘岩系在校大三学生。
20XX年8月29日,刘岩与淮安恒大房产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刘岩购买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开发的恒大名都12幢3单元607号房,总价款为813591元,刘岩应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付款244591元,余款万元须在20XX年8月29日前办理完毕银行按揭贷款申请手续。
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日,还订立了份补充协议,其中“关于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的条款约定:
如买受人的按揭申请未获银行最终审批同意,买受人应在银行审批终了之日起5日内付清剩余房款。
该份补充协议文本由淮安恒大房产公司提供,全文字号为“小五号”,前述约定在补充协议中未作任何特别提示。
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在与其他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均签订了与前述内容一致的补充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刘岩依约向淮安恒大房产公司交付了首付款244591元,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申请。
后银行以刘岩为在校学生无还款能力为由,未予批准贷款申请。
刘岩在与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协商退房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还首付款244591元。
【裁判】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岩与淮安恒大房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应受法律保护。
但是,在银行以刘岩为1
在校学生无还款能力为由未予发放按揭贷款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实际可能,故对刘岩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因此,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应退还刘岩首付款。
法院判决:
刘岩与淮安恒大房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淮安恒大房产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刘岩退还购房款244591元。
淮安恒大房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本案争议焦点为:
一是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关于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补充约定是否有效;二是刘岩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关于争议焦点一,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本案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由淮安恒大房产公司提供,系其为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且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因此,关于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补充约定系格式条款。
“付款方式及期限”系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淮安恒大房产公司作为专业从事房产开发与销售的企业,应遵循诚实信用与契约自由原则,在与购房人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在合同正本中作出详尽的约定。
但实际情况是,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并未就如果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应如何付款与刘岩协商,而是以格式条款的方式要求:
如银行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则买受人应在5日内付清余款。
该约定存在两个问题:
首先,该格式条款所在的补充协议全文为“小五号”,字体较小,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对该条款未作任何加粗或变换字体等特别提示,且也未举证证明其在订约时提请刘岩予以充分注意,因此,该补充约定不能代表双方已就此形成合意;其次,商品房买卖的特点之一即是标的额巨大,对于选择以首付款与银行按2
揭相结合作为付款方式的购房人而言,如果按揭申请未获批准,则很难在短期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因此,该补充约定显然加重了购房人的付款义务。
由此,法院认为,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就支付房款的订约方式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其拟定的格式条款,不仅违反了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公平合理分配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同时也显然加重了刘岩的合同义务,属于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加重对方责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上述规定,法院认定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就付款方式的补充约定无效。
关于争议焦点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本案中,刘岩虽向银行提交了贷款申请手续,但因其客观的学生身份导致申请未获批准,刘岩对此并不存在过错。
在这种情况下,刘岩请求解除与淮安恒大房产公司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应予准许,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应当退还刘岩支付的首付款。
本案案号:
(20XX)浦商初字第1243号,(20XX)淮中民终字第0475号
案例编写人: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孙坚
3
篇三:
合同中万能条款
法定地址及帐户信息: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
只能使用下列甲方、乙方的法定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如有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并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否则一切责任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上述费用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
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施工措施费、现场管理费、临时设
施费和其他费用;②、应交纳的税金、规费;③、按甲方有关文件的规定计算的
项目占用甲方资金的利息;④、为本项目办理的各类保险费用、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缴纳安全文明工地基金以及办理各类保函、各类证件、批件、手续的费用;
⑤、在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按照25元/平米实行封顶包干,根据实
际进场人员现场发放;⑥、施工期间,因该项目的各种费用开支以及违规、违章、
违约的罚金;⑦、向建设单位追讨拖欠工程款所发生的费用(含诉讼费、代理费、
奖励清欠人员的奖金等);⑧、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标准等各项评优的
费用;⑨、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核费。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权查阅的法律规定部门和双方的
法律、会计、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和
因此而获知的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足额正规发票后,直接向乙方提供的本合同载明的银行账户支付
相应款项即完成付款义务。
乙方提供的费用收取账户信息如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
方,如因乙方未履行或者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退款事由时,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有关款项退
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按应退款金额的10%向甲方赔偿损失。
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双方基于平等互利自愿协商订立,不存在任何格式内容或可撤销、可变更情形。
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关于本协议的文书均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寄送,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按照原地址(或身份证地址)交邮后3日内视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退回或拒收。
鉴于乙方对广告法规有更深入、更透彻的了解,如经乙方确认的广告内容仍存在违法、
违规、侵权及其他行为产生法律纠纷的,乙方负责解决,如因此造成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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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购房 合同 没有 约定 任何 赔偿 条款 买方 付钱 永久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