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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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
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
2015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以“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契机,2015年继续加强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粮食烘干项目建设,提高粮食品质,增加农民流通环节收入,增强现代农机合作社市场主导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2015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方案》。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合理布局的原则。
根据全省粮食生产区域总体布局,重点支持产粮大县和玉米主产区粮食烘干设施建设。
(二)坚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建设的原则。
以管理规范、财务公开、经营能力强、社会诚信好的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为建设主体,自愿申报。
(三)坚持先建后补的原则。
要自行投资建设,建成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对主体设备给予适当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收益平均量化给本社入社成员。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和设备
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200吨、300吨和500吨粮食烘干配套设施,根据现代农机合作社的规模需求,也可建设日处理能力1000吨烘干配套设施。
购置粮食烘干机产品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的产品。
自主选型,自行采购,自行建设。
(二)场地建设
要充分利用现代农机合作社现有场地、设施,宜改建则改建,宜扩建则扩建,新场地要就地、就近建设。
三、建设资金
粮食烘干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由省财政补贴资金和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自筹资金构成。
省财政对粮食烘干成套设备的烘干机和热风炉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60%;日处理能力200吨烘干设施,每座省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36万元;日处理能力300吨烘干设施,每座省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48万元;日处理能力500吨烘干设施,每座省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75万元;日处理能力1000吨烘干设施,每座省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其它资金由现代农机合作社自筹。
四、申报条件、时间、程序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省命名的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
2、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20日建设,并完成建设竣工的粮食烘干设施。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前,将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申报书分别报省农委、省财政厅。
(三)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从下到上的方式进行,由各县(市、区)农机局、财政局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经乡镇初审后,向所在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申报验收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须填写《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2015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申报书》(附件1),县(市)农机局、财政局进行实地核实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7天后,县(市、区)农机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地)农机局、财政局。
市(地)农机局、财政局审核县(市)申报材料,并进行实地核查,审核合格的填报《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2015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附件2),经市(地)主管领导同意后,市(地)农机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农委、省财政厅。
五、组织评定、验收
(一)审核评定。
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评审组,根据建设的原则和条件,对市(地)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纳入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名单。
(二)组织验收。
被省纳入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名单的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首先由县(市、区)农机局、财政局联合进行实地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附验收合格名单,以文件的形式分别报市(地)农机局、财政局;市(地)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对县(市、区)验收合格的进行实地验收复核,并形成验收报告,附市(地)验收合格名单和县(市、区)验收报告及验收合格名单,以文件的形式报省农委农机局、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委、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验收复查。
验收主要内容为建设项目主体资格、建设时间、日处理能力、采购合同、发票、生产厂家粮食烘干机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等。
验收合格后,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公布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现代农机合作社合格名单,省财政厅下拨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保证现代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设施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各级要成立由农机、财政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省、市(地)、县三级齐抓共管,以县(市)为主体的工作机制;省负责制定扶持政策、建设方案,验收复查、落实补贴资金等;市(地)负责申报审核、验收复核、监管等工作;县(市)负责申报初审核实粮食烘干项目建设、验收、专业队伍建设、安全等监督管理;现代农机合作社负责粮食烘干设施建设,对自主购机行为负责,并对粮食烘干成套设备及配套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等,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二)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各市(地)、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本地特点细化实施方案,组织好项目申报、审定、验收和资金等项工作;要严把质量关,新建烘干设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总体规划符合设计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三)强化指导,优化服务。
各县(市、区)要成立管理机构,负责现代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要经常深入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并组织有关专家具体指导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开展技术服务,调查和研究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
附件:
1、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2015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申报书
2、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2015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
附件1
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
2015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申报书
申报单位:
(现代农机合作社名称)
申
报
书
法定代表人:
(现代农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章)
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填报时间:
填写说明
1、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准确,无漏项。
2、使用碳素笔、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
3、“签章”处必需由本人用碳素笔、钢笔、签字笔填写。
4、内容超出篇幅可加附面,粘贴复印件要清晰。
5、填写内容不得涂改,涂改后本表无效。
6、填写内容使用简称时应用标准化或通用简称。
7、本申报书正反面打印。
目录
一、
申报材料提要和审核
二、
市(地)申报文件
三、
县(市、区)申报文件
四、
县(市、区)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情况概述
五、
申报验收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情况
六、
现代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规划和保障措施
七、
现代农机合作社章程
八、
其它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简历表
2、现代农机合作社四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九、
申请验收审核表
申报验收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提要和审核
表1
项目
提要内容
县核实
市(地)审核
一、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基本情况
现代农机合作社
名称
现代农机合作社
组建时间
现代农机合作社场库棚建设地点
乡镇村屯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电话:
粮食烘干设施建设规模(200吨/日、300吨/日、500吨/日、1000吨/日)
烘干设施
建设时间
开工时间:
年月日
拟竣工时间:
年月日
烘干设施建设具体地点
乡镇村(屯)
二、现代农机合作规范社社材料
1、经营证照号码、登记时间
营业执照号:
时间:
税务登记证号:
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时间:
开户许可证号:
时间:
2、现有入社土地
万亩
3、成员人数
人
4、合作社章程(有、无)
5、2014年盈余
万元
是否公示
县(市)、市(地)核实,审核人签章(农机局、财政局盖章)
现代农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简历表
表2
姓名
现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曾用名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身份证号
婚否
地址
省县(市)乡(镇)村(街)号
本人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任何职
证明人
申报验收审核意见
表3
乡(镇)级政府意见
单位;(盖章)
时间:
年月月
县级政府意见
单位;(盖章)
时间:
年月月
市(地)农机局、财政局意见
单位;(盖章)
时间:
年月月
备注
附件2
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2015年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
市(地):
(农机局、财政局章)
序号
县市区
合作社名称
组建时间
规模(能力吨/日)
生产
企业
名称
销售
企业
名称
设施开工建设年月日
拟竣工年月日
场库棚地点
烘干设施
建设地点
200
300
500
1000
村屯
村屯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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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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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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