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职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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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职称
盐人社发〔2018〕155号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18〕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取消不合理的申报门槛,经省职称办备案同意,现就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按照本人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下列专业技术人才,凡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在我市各级各类企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才。
2.退休后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按照申报条件和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但是,退休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其退休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3.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上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4.人事关系(社会保险)不在我市的专业技术人才,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并且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经市职称办同意,也可以申报。
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不受职称资格、资历等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6.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和乡镇(街道)申报。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要在单位核定的空缺岗位限额内进行。
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实行空岗限额申报,高级岗位可以按照不超过核定数120%的比例申报。
其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仍然按照空岗数60%的比例申报。
民办学校申报,不受数额限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考试、考评结合和初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不受空岗限制。
事业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如果具备下列情况之一,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盐城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方案备案表》,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
(1)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且当年无人申报的,可以调整到下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予以申报;
(2)自前一次申报以来,在同等级技术岗位上,可以按照“退二补一”的原则,按实际减少人数二分之一的比例申报(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3)任现职以来,经组织选派援疆、援藏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4)任现职以来,受到市以上政府综合性表彰(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或者因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人员。
尚未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应当先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再按规定申报。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如发现有违规申报行为的,要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2.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3.申报副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二)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2.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3.申报副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三)资历破格申报条件
1.中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助理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1年申报:
市(厅)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副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1~2年申报:
(1)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
(3)国家级二类和省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
3.正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1~2年申报:
(1)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二等奖(及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
(四)实行职业准入以及“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对已实行职业准入的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卫生技术、兽医、新闻、播音、律师、公证等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其所学专业应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申报资历要求仍按相应资格条件执行。
2.对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五)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1.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
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原专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3.“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遴选工程师申报条件
按照《盐城市在优秀乡镇工程技术人员中遴选工程师实施办法》执行。
今年,是我市完成乡镇工程师遴选计划的最后一年,凡是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应该在本年度申报。
(七)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资格条件。
(八)关于继续教育的要求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0学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72学时。
其中:
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三分之二,公需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凭入学(培训)通知、教学(进修)计划安排、考试(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材料之一。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5)参加国家和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学习培训;(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7)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基地教学培训的计划另行下发。
(九)关于学历认定问题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学历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其参加继续教育和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十)关于政策时效性问题
我市以前出台的相关资格条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政策公开
用人单位要把当年申报职称的政策依据、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申报程序等,通过网站、公告栏、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传达到所有专业技术人才。
事业单位要事先制定职称申报方案。
根据岗位设置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统筹考虑不同专业、等级和岗位数量的需求,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要根据申报方案,通过民主推荐或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推荐申报对象。
《盐城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方案备案表》样式见附件2,可从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下载。
申报方案备案工作,原则上一年一次。
(二)个人网上申报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申报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的,全部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申报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进行。
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为:
2018年7月1日—7月30日。
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进行申报。
通过网上审核、完成网上缴费后,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三份。
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推广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盐人社〔2016〕28号)要求,用人单位使用电子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须在申报前一周,登录网站申请认证。
(三)用人单位审核公示
申报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扉页,作出诚信承诺并签字。
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情况,要在工作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公示样表见附件3(可从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下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之一装订成册。
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用人单位审核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户口所在地村居(社区)和乡镇(街道)在用人单位申报意见栏签字盖章,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四)材料上报流程
不同等级职称的申报材料,按照以下流程申报:
高级职称申报流程:
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和市各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职称办审核。
市各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填写《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附表4,可从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下载),报送市职称办复审。
同时发送《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格(Excel格式)到市职称办电子邮箱:
ycszcc@。
市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市各业务主管部门将材料报送委托的高评委进行评审。
中级职称申报流程:
市直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县(市、区)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县(市、区)职称办审核盖章。
市各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填写《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汇总表》。
市职称办进行申报资格复审后,委托有关中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初级职称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直接初定或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申报时间
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按照省各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由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报送,并应在报送截止日前10天,报市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查。
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市职称办集中受理时间为:
2018年8月1日—8月30日。
各县(市、区)职称办、市直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申报材料分系列(专业)汇总报送市职称办,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装袋。
包括: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三份。
②《资格证书填写信息表》一份。
③其他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目录清单(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都要经过用人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审核人必须签字。
3.申报对象本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首页“个人声明”中签字,保证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4.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和各类证书、业绩、论文成果等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五、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1.要严格执行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范。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制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职称工作的规定。
各个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标准条件、方法程序和评审结果等,都要及时通过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和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级职称主管部门和评委会管理机构,要严格把好材料审核关,对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要严密评审工作程序,做到评前公示申报情况、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评审结果及时公布。
要严肃评审工作纪律,评委会及其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评审专家回避制度、评审活动保密制度,确保评审政策公开透明、评审程序规范有序、评审结果公平公正。
2.认真执行评审活动预先申报制度。
全市各级职称评审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快材料审核、公示、报送工作。
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机构,要在开展评审活动前20天,把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附件4)和《评审委员会活动申请表》(附件5)报市职称办审核。
要认真制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评委会评审活动,确保全市各级职称评审活动在10月底前全部结束。
3.进一步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
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积极探索人才分类评价办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和一线流动。
要建立健全择优晋升的评价机制,通过合理控制申报指标名额、评审通过率和异地评审、竞争上岗等措施,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已经实行量化评审的专业,量化指标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和细化,使之更加科学和合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要进一步扩大量化评审试点范围。
今年省里已经组织对各个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资格条件进行修订,有关评委会管理机构,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评审细则,妥善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
各个系列(专业)的中级资格评审细则,要在8月底前报市职称办备案。
4.进一步强化职称评审诚信体系建设。
对社会法人、自然人和重点职业人群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要按照《盐城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盐政规发〔2017〕2号)以及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分别采取信用提醒、诚信约谈、撤销资格、向社会公布等信用惩戒。
申报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失信行为的,除了取消申报资格外,还要通报所在单位,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5.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凡涉及全局性、整体性的职称制度改革,由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布置、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职称办联系。
附件:
1.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材料目录
2.盐城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方案备案表
3.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公示表
4.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汇总表
5.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申报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
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材料目录
工作单位名称: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手机号:
身份证号码:
申报系列(专业):
申报资格名称:
编号
材料名称
份数
页码
备注
1
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A3纸,双面打印)
3
2
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3
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情况公示表
4
盐城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方案备案表(复印件)
5
企业申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手册(复印件)或证明
6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8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
9
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0
近5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材料
11
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12
任现职以来各类获奖证书
13
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和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4
论文、论著(包含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可以不装订
说明:
此表一式两份,分别装订在申报材料首页和粘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
附件2
盐城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方案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数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数
现有专业技术
人员总数
资格等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核定岗位数
已聘用人数
申
报
人
员
名
单
双肩挑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主管单位
意见
同意申报正高级
人,副高级人,中级人,初级人。
年月日
职称主管
部门意见
同意申报正高级
人,副高级人,中级人,初级人。
年月日
备注:
1.此表一式三份。
2.单位性质:
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改制。
3.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4、无空缺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3
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公示表
单位
姓名
担任现职级期间取得的奖项
(申报主要奖项,包括名称、获奖等次、颁奖单位、本人起何作用)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现职称及
取得时间
申报资格
名称
年度考核情况
年度/结果
年度/结果
年度/结果
年度/结果
担任现职级期间发表的文章
(申报主要文章,包括文章名称、刊物名称、发表期号、本人承担情况)
民意测验情况
参加
人数
赞成
人数
反对
人数
弃权
人数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或职务、主要技术工作)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年月
日至月日。
单位盖章年月日
公示结果
单位盖章年月日
附件4
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月日
隶属
关系
序
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
毕业院校/专业
现有职称/专业
申报职称/专业
联系电话
备注
填表说明:
1、隶属关系:
是指用人单位所属县(市、区)、市直;自由职业者按户籍所在地填写。
2、此表一式二份,分别由各县(市、区)职称办和市各业务主管部门填报,连同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市职称办审核。
同时发送Excel格式电子版至盐城市职称办邮箱:
ycszcc@。
附件5
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评审活动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评审委员会
名称
拟开会日期
开会地点
评审对象基本情况
评审总人数
学历、资历
破格人数
专业(学科)名称
人数
专业(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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