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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校成本核算的背景
一高校校成本核算的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有关高校教育成本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学校管理者、政府部门、学生和家长以及研究人员普遍关注的问题。
文章对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教育成本的概念及其构成、高校教育成本的管理进行了分析。
2高校教育成本的理论基础
2.1教育成本的研究现状
关于教育成本,许多学者都是将经济学中的成本概念应用到教育方面,将教育与经济学相结合而形成了教育经济学。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在1963年出版的《教育的经济价值》一书中,用一章的篇幅论述了教育成本,提出了“教育全部要素成本”的概念。
英国教育经济学家希恩认为:
“教育部门,同其他经济部门一样,要使用一部分宝贵资源,这些资源,如不用于教育部门,就可以用于别的部门”。
科恩提出教育成本可分为两大类:
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莱文也从经济分析的角度,认为教育投入成本最合适的定义是机会成本,它可以通过在其他最佳使用状态下的价值来衡量。
因此,教育的实际成本不仅包括公共教育经费,也包括私人成本。
我国著名教育经济学家王善迈教授认为,教育成本是“用于培养学生所耗费的教育资源的价值,或者说是以货币形态表现的,为培养学生由社会和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全部费用”。
靳希斌教授指出:
“教育成本指培养每名学生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即是指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在学期间所消耗的直接和间接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
台湾著名学者盖浙生教授在其《教育经济学》一书中指出:
“教育活动是一种教育服务,教育成本分为教育生产者的成本和教育消耗者的成本,教育成本等于教育生产者的成本(直接成本)与教育消费者的成本(间接成本)之和”。
2.2对教育成本研究现状的分析
从以上研究现状可以看出,人们对教育成本是从多学科、多视角融合来理解的,首先以马克思关于成本的理论为研究基础,揭示了成本最本质的经济涵义,即成本是耗费与补偿的统一体。
进而从经济学、社会学等角度来研究教育成本,如经济学研究的是稀缺资源条件下的经济运行规律,更强调揭示成本的经济内涵。
在教育经济学中提出的教育成本既包括以货币支出的教育资源的价值,也包括因资源用于教育所造成的损失,将教育成本核算内容划分为实支成本和机会成本。
从社会学角度看,成本表现为社会公共资源的消耗,教育成本可以包括国家、社会和个人(家庭)三方花费在学生教育上的资源总和,教育成本的本质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消费的资源的价值,它既包括以货币支出的教育资源价值,也包括因资源用于教育所造成的价值损失,体现了广泛意义的教育成本。
多学科、多视角教育成本的理论可以开阔我们的研究视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然而也给我们带来了困惑:
理论如何指导实践?
即成本是否可以计量和如何计量的问题。
为此本文认为,成本→教育成本→高等教育成本→高校教育成本是一系列逐步下移的概念,内涵逐步收窄。
结合实践性需求,高校教育成本应该属于会计学概念范畴,理论基础是基于可计量性的基本特征。
高校教育的服务对象是在校学生,高校教育成本应该以高校为学生而付出的耗费价值作为教育成本计量的理论依据,体现学校为培养高校教育产品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总和。
所以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等学校这个主体在教育活动中为培养高校教育产品所消耗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总和,是狭义的教育成本,因而不考虑个人成本和机会成本。
3高校教育成本的构成
3.1三种高校教育成本构成模式
3.1.1直接教育成本
该概念模式下的教育成本,是按照高校的各个院系作为核算主体,仅对院系一级发生的教学费用支出进行筛选处理,只把直接教学成本支出(即本论文中的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在校学生福利,院系教学管理费用,院系教学经常费用)作为成本核算的内容。
此概念模式下的教育成本不考虑校一级发生的管理费用,也不考虑校一级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相关折旧费用。
类似于企业生产车间只核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成本。
3.1.2间接配比教育成本
该概念模式下的教育成本,也是按照高校的各个院系作为核算主体,不仅对院系一级发生的直接教学成本支出进行核算,而且要对学校一级的有关教学费用支出进行核算,如学校图书馆的图书购置费、公共实验室有关教学支出及教学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等。
此概念模式下的教育成本不考虑学校一级发生的管理费用。
类似于企业生产车间核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间接费用下的制造成本概念。
3.1.3综合配比教育成本
该概念模式下的教育成本,也是按照高校的各个院系作为核算主体,不仅对院系一级发生的直接教学成本支出进行核算,对校一级发生的管理费用以及校一级发生的与教学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也进行核算。
类似于企业核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间接费用、期间费用下的全成本概念。
一、对林业高级科技人才培养成本核算目标的认识
1、促进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
通过对人才培养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期间费用的核算,分析各种教学资源的利用比率,进而挖掘出资源的利用潜力,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使林业高级人才培养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通过对期间费用的分析,计算其是否与培养成本相协调,从而可以对学校的机构进行精简或合并,提高机构运作效率。
2、为学校制定竞争与发展策略提供准确合理的数据依据。
新专业的设置、硕士点的增加、引进海外学者、实验室的建设等一系列宏观和微观的决策活动必然要涉及融资和投资问题,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效率发挥到最大,就要对这些活动进行准确的成本估计、分析、预测;同时确定这些投入如何计算分配到人才培养成本中,分析投入对于高校综合实力提升的贡献度,并找出非增值或低效率的作业环节并对其进行删除或改进,明确其竞争优势和劣势,进而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
另外,也为林业高校收费标准提供依据。
4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4.1成本核算意识薄弱
长期以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在我国是一个薄弱环节,我国高校没有树立教育成本核算意识,观念更新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
一方面国家未对成本核算做要求。
这从我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可以得出,对成本核算的原则、项目、方法等均未涉及。
政府只关心其拨给高等学校的钱是如何使用的、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而对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水平从不进行任何考核,也无任何硬性指标的要求;另一方面高校缺少成本核算的基础。
在现行高校管理体制下,高等学校实际并不是真正独立的办学实体,法人地位不明确。
其办学经费方面几乎完全依靠国家,招生规模、收费标准等都由国家来定,基本上处于国家行政附属物的地位。
因此,在国家财产法律关系中,不具有独立的财产法人资格。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高校贷款不能有效利用,贷款成本高居不下。
可以说,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外无压力、内无动力。
4.2教育成本核算的方法不准确
在我国,由于目前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仍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可见在其制度设计时根本就没有考虑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因此就无法通过会计核算资料或会计报表直接提供有效的教育成本信息。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用的教育成本数据基本上是采用统计分析法得到的。
它是通过对高等学校预算内和预算外的经费支出规模进行调整分析以及采用模拟计算折旧的办法来测算教育成本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虽然成本低、计算速度快,但是结果较为粗略,数据不精确,不可能提供利于教育成本分析的按功能划分的精细教育成本项目信息。
为了提供比统计分析法更为准确的数据,高校采取会计调整法进行成本核算。
它是指在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框架下,通过现有的会计核算科目及核算内容,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会计调整规则,经过进一步的按功能进行分类核算和数据转换计算出教育成本的一种方法。
但用这种方法仍然不能提供关于教育成本准确的数据。
在高等学校实行教育成本核算制度改革以前,采用这种方法虽是一种可行的方法,但只能是权宜之计。
4.3受益及支付能力问题
教育成本分担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能力原则,能力原则要求依据支付能力的强弱确定负担成本的多少。
能力强者多负担教育成本,能力弱者少负担教育成本。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还存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差异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贫富还有一定的距离。
据统计,2003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72.2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只有2622.2元,相差悬殊。
根据国际经验,按中等偏下劳动者年收入的10%作为学费收取的依据,就算以我们所测算的该校生均成本(相对较低)为依据,也远远超过该标准。
而实际情况是,我们目前的学费水平一般理工科、经济学5160元,农科2580元,艺术类15000元。
况且,因为专业的原因,我们的学生大多数来自农村。
因此,学费再上涨的可能性不大。
二是受益原则,受益原则要求得到教育利益的各方都要负担教育成本,并以受益的多少作为负担成本的依据,受益多者多负担,受益少者少负担,没有受益者不负担。
根据税收收入属地原则,该校90%的学生来自广东省,且绝大多数毕业后服务于广东本地的经济发展。
因此可以看出,广东省地方政府是该高等教育最大的受益者。
4.4公平合理问题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学生实行缴费上学制度。
缴费标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和社会及学生家长承受能力因地、因校(或专业)确定”。
但是,这一纲要未将研究生教育层次纳入在内。
目前研究生教育不仅不需要缴纳学费,而且国家还按月固定提供专业奖助学金,研究生教育也属于非义务教育,且培养一名研究生的成本支出远高于本科生水平,根据谁受益谁付款的原则,研究生免费上学显然有欠公平。
此外,根据我们测算的生均成本,各专业的培养成本相差不多,若扣除计算误差,其成本高低也不会相差悬殊,但目前物价部门核定的不同专业的学费却相差悬殊。
特别是农、林等专业,国家没有因为专业的特殊性而增加拨款,而学费收取标准又最低,使得该类专业及学科的发展举步维艰。
5完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对策
5.1强化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意识
高校属于非营利性组织,虽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和企业目标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为了持续发展,应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教育资源浪费;高校应该引入企业成本核算的做法,成为成本核算的主体,时刻意识到成本核算的重要意义。
由于多数高校经费的主要来源依靠国家财政拨款,习惯于无偿使用资金,所以更应该清晰认识对银行贷款资金的有偿性,加强资金的成本概念和财务风险意识。
现在,有些学校还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学校是国家的,即使不还银行贷款也不会破产,这种想法是十分错误的。
因此,学校在决定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筹资时必须考虑款项的利用效益,进行有效的资金成本分析、核算和控制,努力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
5.2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制度创新
5.2.1国内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方法。
从目前的研究现状和可利用的手段分析,教育成本计量的方法可以归纳为三类:
统计调查方法、利用现有学校会计资料转换计算方法、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方法。
前两种就是前文提到的统计分析法和会计调整法,第三种即会计核算法。
这种方法主张彻底变革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即通过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重新设计以适应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
这种方法应该说是一种趋势,因为用它核算教育成本最为直接,会随着高等学校日常会计核算的进行自然而然地产生教育成本信息。
但是,由于目前高等学校非营利组织性质和高校管理体制制约了教育成本核算理论研究的深入,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重新修改现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还需要一段时间。
5.2.2深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施行项目制。
我国政府施行的高校科研拨款体制亟需深化改革。
目前,国家及教育部科学基金项目等均采用自由申请,国家实行按中标项目向主持人所在学校拨款的“项目制”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这样,一方面国家可以及时了解、监督这些专向拨款的使用动向,有利于提高国家科研经费利用效率,可以避免高校长期被动的接受国家拨款,而失去竞争意识;另一方面这种制度有助于保证科研质量,有利于引导科研人员的合理流动。
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及教育部要深化改革现行科研拨款体制,把竞争机制引入高校,全面采用以项目为中心的拨款体制,对科研经费管理施行项目制。
项目制的施行是国家在科研管理这个领域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的一大改革,这样就督促了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上进行成本管理,将重复立项降低到保证适度竞争的程度加强项目的评估,打破“科学共同体”产生的“利益共同体”所带来的负面作用,保证研究质量的同时,使科研经费专款专用,使科研经费的核算落到实处,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5.3适度控制学校规模,降低办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前面已提到广东省部属高校的生均教育成本(财务成本)与本校生均教育成本相差悬殊,除了财政拨款的差异外,也与各学校的管理密切相关。
我国高等学校长期以来,机构庞大,行政管理人员众多,一线教学人员相对不足。
本研究所在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占38%,专任教师占62%,只有专任教师的工资等属于教育直接成本,其他人员支出均为间接费用,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缩减,以降低学生培养的间接成本。
根据国际标准,专任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为1:
16,而本研究所在高校师生比约为1:
19,这与大规模扩大招生不无关系。
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02年达到15%,2005年更是达到21%,大规模的扩招,有可能淡化了学校的办学特色,重复建设,学生人数巨增,从而形成规模不经济的粗放扩张。
因此,要降低生均教育成本,一是要适度控制学校规模;二是要保留本学校传统优势专业,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争取国家的优先扶持;三是保证专任教师的数量,降低与培养学生无关的管理及其他支出;四是建立各类各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实行经费使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此降低办学成本。
5.4对研究生教育收取一定的学费
高等教育已毫无疑问是准公共产品,其活动就应按市场规则操作。
市场经济最重要的一个原则是公平的原则,国家应对各类享受高等教育的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这样也才符合“谁受益,谁付款”的原则。
社会已经认识到高等教育存在着巨大的私人收益,且其私人收益远高于社会收益。
因此,我国早在十年前就已开始对本科教育实行收费。
然而,时至今日,我国仍未对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实行缴纳学费制度,研究生教育所需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拨款解决。
换句话说,研究生的培养成本全部由纳税人支付,也就是说,纳税人的钱只花在少数人的身上使少数人受益,从而导致社会对研究生的巨大需求与经费投入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进而成为影响高等教育正常发展的巨大障碍。
再者,在同所学校,用在本科教育和用在研究生教育方面的费用是很难严格划分的,只有研究生教育也实行相同的成本补偿模式,其核算的教育成本才真实。
因此,建议尽快启动研究生缴纳学费制度,实行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摊。
5.5加大贫困生的资助力度
对高等教育收费,实行成本补偿的初衷就是为了实现教育的公平和社会成员的机会均等。
1987年以来尽管我国已对贫困学生采取了各种资助措施,如鼓励学生勤工助学,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学校发放一定的特困生补助等。
这虽然解决了部分贫困生的一定困难,但由于各种原因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其资助的面太窄,对于多数贫困生来说,这点补助等于杯水车薪。
随着扩招,学生人数大规模增加,贫困生也增多,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单靠国家财政资助是不够的。
我国教育在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的过程中,应借鉴国外办高等教育的经验,对贫困生推行助学贷款政策,用学生将来的收益完成现在的学业,这应该是一种兼顾多方既具效率又公平的方法,只是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贷款资助的比例太少,二是银行害怕担风险借款的积极性不高。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银行向贫困生发放助学贷款,比如政府已对助学贷款提取风险抵押金;另外,还可以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为贷款的收回提供物质和道德的保证。
结论
本文通过对高校教育成本理论基础及计量方法的研究,提出三种概念下的高校教育成本构成模式,为高校建立教育成本的会计核算系统提供了理论依据。
通过研究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1.高校教育成本是可以计量的,只要建立明确的成本核算体系,设置相应的成本项目,选择会计核算法,对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归类并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即可计算出教育成本。
2.提出了三种高校教育成本构成模式,得出不同模式下的教育成本数据是不同的,进而可以推断出不同高校的教育成本是不同的,同一学校不同院系、不同专业的教育成本也是不同的。
因此,从成本数据本身并不能看出培养的质量状况,教育成本只是反映了学校办学的投入情况。
3.通过对计量技术的突破,设计开发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子系统可以根据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提供不同的高校教育成本信息,从而对相关高校教育成本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参考价值。
目前,绝大多数高校财务都已实现电算化,数据的采集和转化很容易。
本课题组已与学校财务部门共同研究开发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子系统,相信计算高校教育成本可以成为现实的选择。
2、高校成本的含义
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校培养学生所耗费的教育费用,其本质内涵是高校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而耗费的教育资源的价值。
高校为培养学生有关的耗费,才能允许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高校教育成本的内容。
人员工资是指学校支付给教师和为教学服务的教辅、行政、部分后勤附属机构服务人员(指不宜实行社会化的部门人员,收发、传达、水电管理等人员)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各种补贴、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行政事业费指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部分不宜实行社会化的后勤服务部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差旅费、邮电网络通讯费、水电煤气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交通费、车船炉燃料及保养修理费等。
教学业务费指学校教学部门发生的与教学有关的各项支出。
包括教学用各种低耗、实验、教育实习、军训训练、教材编审、教学差旅、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招生、毕业分配即教学用邮电、会议等费用。
修缮费指学校教学用房、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和修理费用。
折旧费指学校为培养各类学生占用固定资产而承担的价值。
用于教学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
房屋和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教学仪器设备、文物和成列品、图书资料、其他固定资产等六类。
二、高校教育成本管理的的必要性
(一)高校自身特点及教育资源的稀缺性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已逐步从公益化向产业化发展,高等教育不再是免费的午餐。
高等学校作为以教学科研活动为中心的事业单位,虽然不能像企业那样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等有形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但通常可被看作是一个生产性部门,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就是它的产品,高等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通过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实现其价值。
而人才培养和产品生产一样,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因此高校与其它物质生产部门一样,同样存在“投入”和“产出”的经济活动,同样需要讲究投入产出效益。
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客观上也要求高等学校必须充分利用办学资源,以有限的办学资源培养出尽可能多的优质学生。
而办学资源的充分利用,则有赖于高等学校加强财务管理、节约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二)公平合理的学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中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不属义务教育,需要建立由国家、社会、学生个人共同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
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学费应为学生培养成本的25%。
但由于国家没有出台教育成本的具体核算规范,各高校一般按各自的理解和需要制定学费标准,造成学费收费标准在近20年的时间里上涨了近25倍,从1989年前的200元/年,1995年涨到800元/年,2005年再涨到5000元/年。
实行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可以为制定合理的高校收费标准,确定国家、社会补偿教育成本的额度提供科学依据。
它对克服国家教育投入的随意性、增加高校收费透明度、规范高校收费行为起着积极作用。
(三)学校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目前我国高校存在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弊端,例如,高校至今尚未形成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资源的短缺与浪费并存;部分高校盲目扩大规模,在各类学生的规模、质量和效益方面缺乏系统的、理性的思考等等。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可对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进行计算,建立成本意识,可发现管理上的漏洞,进而达到科学地配置资源、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和提高效益的目的进而提高高校教育资源利用率。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的原则
1)非盈利原则。
学校教育成本管理与企业成本管理不同,目前,我国多元化发展高等教育,学校教育成本确定应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成本管理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的成本通过盈亏临界点原则和确定目标利润额来确定目标成本。
(2)最大效益原则。
教育成本管理不以盈利为目标,应以投入的成本效益最大为原则,通过教育目标成本管理,力求使单位成本尽可能产生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不能盲目投入,在操作上应使成本投入向综合效益高的项目倾斜。
(3)全面管理原则。
指全校、全员、全过程的管理。
全校管理是指成本管理的全面性,即从校级到各院系、各部门凡有关教育活动有关的各个环节都要实行成本管理,计算成本的收支;全员管理是指成本管理的群众性,即从校长到每个员工都要参与成本管理,注意每个环节的消耗;全过程管理是指成本管理的完整性,即从招生、专业和课程设置、学生毕业等都要进行成本管理,讲求经济效果。
(4)分级分口管理原则。
为提高教育成本管理效益,学校需建立分级分口管理体系,每一项目应有专人负责,并按业务分类归口到有关职能部门,建立教育成本管理体系,推行教育成本管理责任制,从纵向和横向都去把好成本管理关,提高教育成本使用效率。
(5)企事分开管理原则。
企业成本以盈利为目的,而教育成本以非盈利为原则。
目前应该将企事业分开,确立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明晰产权,采用不同的成本管理办法,以分别确保教育成本和企业成本的真实性。
(6)发展优先原则。
面对有限的教育资源,首要是突出发展,对一所学校来说,以发展求生存是一种主动的生存方式。
3、高校成本核算的原则
4、高校成本核算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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