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GZZYFJ037蒸压灰砂砖砌筑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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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GZZYFJ037蒸压灰砂砖砌筑作业指导书
蒸压灰砂砖砌筑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了使蒸压灰砂砖砌筑工程施工作业流程规范化并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特制定本作业标准。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实施的房建工程蒸压灰砂砖砌筑施工作业过程控制。
3术语定义
无
4职责
4.1各项目对蒸压灰砂砖砌筑施工作业中的进度进行控制。
4.2安质部负责对蒸压灰砂砖砌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并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行为进行安全监督。
4.3工程部负责对蒸压灰砂砖砌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并留好相关影像资料。
4.4合约部对蒸压灰砂砖砌筑的工程量进行确认。
4.5资料室负责做好蒸压灰砂砖砌筑的过程资料和验收资料。
4.6测量组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轴线、砌体定位线、标高、垂直线进行控制,并留相关测量放线记录。
4.7蒸压灰砂砖砌筑施工作业人员按照本标准进行一般抹灰工程施工作业过程控制。
5作业流程图
6作业标准
6.1准备阶段
6.1.1材料准备
6.1.1.1按设计要求,及时组织材料进场,并按批量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确保使用于工程的材料均是合格材料。
6.1.1.2进场蒸压灰砂砖的拟使用部位、规格、强度等级、龄期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进场蒸压灰砂砖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文件、新型墙材准用证、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不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有关规定的灰砂砖,严禁使用。
6.1.1.3采用自拌砂浆的,砌筑砂浆的主要材料包括水泥、石灰膏、砂、高效砂浆增强剂等。
采用预拌砂浆的,由厂家按设计要求的强度、标号、稠度等提供相应的预拌砂浆到场。
6.1.1.4现场袋装水泥应妥善保管放置在适当的库房内,垫高堆码并做好防雨覆盖措施。
严禁堆码过高,同时要求尽量靠墙柱边堆放。
要求不同品种的水泥,应分开堆放,防止混合使用。
散装水泥罐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操作要求和安全控制要求。
若在开包使用发现有结硬块的,应按不合格材料报废处理。
6.1.1.5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标准稠度用水量、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安定性、预测抗压强度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快硬硅酸盐水泥出厂超过一个月),施工员及分包班组应及时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试验员按规定进行取样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以连续进料的同种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
现场随机取样,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组成混合样,取样数量12kg。
委托送检时应注明水泥品牌及强度等级。
6.1.1.6石灰膏的使用应考虑环保的要求,可根据情况单独建立沉淀池用于专门存储石灰膏,或在需要时采购袋装白灰膏,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或消石灰粉。
使用时严格按规定的配合比配制,防止掺量过多引起砂浆强度的降低。
6.1.1.7砌筑砂浆的砂选用纯净的中砂、或中砂和细砂混合掺用。
要求对砂过筛,不得含有草根、废渣等杂物,含泥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进场砂子应按规定批量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按JGJ52标准进行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细度模数、颗粒级配、级配区评定等常规检验。
砂子按同产地、同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取样时分别在砂堆上铲除表层后在8个不同部位取大致等量试样,混匀,再按四分法缩分提取,取样数量15kg。
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放射性有害物质检验。
原则上严禁使用海砂。
若要使用海砂,必须按规定进行氯离子含量检测,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或设计规定指标,不得采用未处理的海砂作砂浆。
必须严格执行建筑用砂的进场联合验收制度和用前有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不得使用未经验收、检验或验收、检验不合格的建筑用砂。
6.1.1.8高效砂浆增强剂的采用由项目试验员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掺量一般为水泥的0.1%~0.2%;注意要严格控制掺量,不能超过规定用量的5%。
用标准小量杯进行计量的控制,人员安排上要求砂浆制备人员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施工经验、技术熟练。
存放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下,严禁在太阳下爆晒。
6.1.1.9应根据设计要求,委托专业资质检测单位进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按确定的砌筑砂浆配合比现场挂牌作业,现场所用水泥、砂等原材料应与砂浆配合比设计时的材料一致。
6.1.2机具设备准备
6.1.2.1蒸压灰砂砖砌筑施工的主要机具、工器具包括砂浆搅拌机、磅秤、脚手架、脚手板、手推车、镀锌铁皮、铁锹、灰盆、灰桶、小水桶、瓦刀、砖夹具、水平仪、水平尺、线锤、小白线、墨斗、匹数杆、钢卷尺、砂浆试模、扫帚等,应根据施工进度的要求及时组织进场,并按设备完好性标准对机具设备进行检查、调试、验收,尤其是砂浆搅拌机的漏电保护器设置是否符合,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6.1.2.2搅拌机应安置在密闭性较好的操作棚内,减少机械噪音的传递。
6.1.2.3搅拌机房必须设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进行排放或再利用,沉淀出的污泥清理到指定的垃圾站。
6.1.3技术准备
6.1.3.1全面深入地熟悉施工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弄清做法和要求,尤其是设计不明确部位,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并由专业技术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6.1.3.2砌筑前应复核现场结构尺寸、编制砌体排列图,检查作业部位的基层清理、定位测量放线以及砌体拉结筋等,需提前进行拉结筋的完善和有水房间混凝土导墙的施工。
对于内外墙相接部位,砌体的模数应协调,可采用灰砂砖过度等办法确保槎接符合要求。
6.1.3.3编制材料计划和进场原材的复试计划,进行体积比与重量比的转换工作。
6.1.3.4充分调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影响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办法。
6.1.4作业环境检查
6.1.4.1混凝土结构工程全部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50cm或+100cm水平控制线弹好并经检验合格。
6.1.4.2基层清扫干净并经弹线、找平,门窗洞口标识明显。
6.1.4.3砌体砌筑部位的拟预埋预留的箱位、管线、槽盒等已确定位置、标高,原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埋管已清理核实到位。
6.1.4.4根据室内高度和砌筑现场的具体情况,施工用的高凳和架子已经准备好。
架子离开墙面及墙角250~300mm,且随砌筑需要而搭设。
6.1.4.5有水房间砌体导墙位置已标识,混凝土已按设计或图集要求浇筑。
6.1.4.6与混凝土结构墙柱相连的砌体拉结筋、构造柱预留筋、圈过梁预留筋等已核实部位,按施工进度已陆续完善到位。
6.1.4.7外墙脚手架连墙件的位置影响蒸压灰砂砖砌筑施工的,不能擅自拆除外墙脚手架连墙件,应事先明确有关类似部位的后期封堵处理措施和要求。
6.1.4.8冬期施工的砌筑砂浆环境温度要求等应符合相应的规范和冬期施工专项方案的要求。
6.1.5安全质量技术交底
6.1.5.1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告知有关安全施工隐患,明确有关不同部位的不同施工工艺、厚度、细部要求等,明确有关质量安全技术措施、重点和要求,交底签收手续符合要求。
6.1.5.2蒸压灰砂砖砌筑施工用室内移动操作平台、外墙脚手架、高凳等已经安装到位并经验收符合要求,可以安全使用,并交底明确室内移动操作平台、外墙脚手架、高凳的使用安全注意内容。
6.1.5.3各种电动工具的临时电源已预先接好,并进行安全试运转。
6.1.5.4蒸压灰砂砖、水泥、砂等材料已组织进场并复试合格,有关砌筑砂浆配合比挂牌明确,材料品牌、等级等符合相应要求。
6.1.5.5技术交底时应强调技术措施、质量要求和成品保护,尤其是墙体拉结筋的定位与后置施工、平整度和垂直度控制、构造柱和圈过梁设置、细部处理,明确有关蒸压灰砂砖砌筑施工常见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和要求。
6.1.5.6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做样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作为其他大面积施工的验收标准进行现场交底。
6.1.6基层清理
对砌体施工作业楼层进行清扫,对砌体施工部位的基层进行清理,尤其是有水房间拟施工素混凝土导墙的部位,防止素混凝土导墙与结构楼板间形成渗水通道。
对与砌体相接的墙柱面的基层清理,包括可能存在的旧模板皮、夹渣、油脂、粉尘等。
6.1.7个人防护用品佩戴
工作服、安全帽、防滑鞋、工作手套、口罩等佩戴齐全符合要求,高空作业的安全带系挂符合要求。
6.1.8班前会
6.1.8.1每工作班作业前,组织进行班前会,对前期施工的安全、质量问题进行告知,对当班的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落实有关当班作业涉及的安全、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要求。
6.1.8.2对蒸压灰砂砖砌筑工程施工作业环境检查的危险源分析情况予以明确,明确有关应急准备情况。
明确在蒸压灰砂砖砌筑施工过程中需防止高处坠落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要求、楼体与架体之间的封闭水平兜网措施要求、高凳的人员和荷载控制要求等。
6.1.8.3砂浆搅拌等机械作业的接电必须由持有有效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的电工进行操作,严禁蒸压灰砂砖砌筑作业人员擅自自行接驳。
6.1.8.4明确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施工用架必须搭设规范,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尤其是作业面的有关脚手板铺设、活动操作平台的搭设与使用。
6.2作业阶段
6.2.1找平弹线
6.2.1.1根据楼层内控点测放轴线及有关墙身线、检查线,同时对门窗洞口位置、预留预埋洞口位置予以弹线标明。
6.2.1.2注意严格按照图纸测放砌体控制线,确保外墙砌体的垂直度,避免因测量误差造成的外墙垂直度超大引起的增厚抹灰。
原则上,在厅、主卧等部位不能出现梁墙坎,应以样板间施工确认为准。
6.2.1.3对基底不平的,用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座底找平。
6.2.2材料运输
6.2.2.1砌筑前一天将蒸压灰砂砖浇水润湿,水浸入砖四周1.5㎝为宜,含水率为10%-15%。
6.2.2.2材料的堆码和运输应注意安全控制要求。
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防止小车挤手。
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6.2.2.3材料的运输中,灰砂砖的高度不能高出料斗面2块砖,防止运输中的意外坠落。
6.2.3墙体拉筋
6.2.3.1根据砌体定位控制线测放、墙体的厚度和模数、设计要求,检查相应位置的墙体拉筋情况,对定位、长度、规格、间距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拉筋进行处理。
6.2.3.2对定位错误、规格不符、长度不符且无法满足搭接焊接要求的应重新按后置筋要求施工,后置筋应严格按相应的规范和产品使用说明要求进行控制,有关抗拔试验应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6.2.3.3对长度不符且可采用焊接焊接要求的,可采用搭接焊接方式对墙体拉筋进行加长。
6.2.4排列、试摆
6.2.4.1有水房间的混凝土导墙施工后,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砌体排列图进行排列、试摆,分析现场与砌体排列图的差异原因。
6.2.4.2排列、试摆中应特别注意有关圈过梁、构造柱部位的要求。
6.2.5制备砂浆
6.2.5.1自拌砂浆的制备除严格按设计配合比执行外,关键是保证砂浆要有良好粘结力,减少泌水性。
砂浆的稠度应经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拌制的砂浆要求随拌、随运、随用,要求拌制好的砂浆要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在实际施工中,要求班组根据施工任务安排调整砂浆拌制时间、每次拌制用量等,不能因为下班等原因使砂浆放置时间过长甚至过夜。
6.2.5.2砌筑用砂浆原则上用现场搅拌机进行搅拌,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对于掺有有机塑化剂的砂浆,理论搅拌时间应为3~5分钟;对于少量、临时围护等次要部位可现场人工自拌,以拌制颜色均匀一致且无疙瘩为准。
6.2.5.3每种配合比在每台搅拌机初次拌制时需先进行过称,保证重量比的准确。
在实际施工中,在搅拌机位置按设计配合比及砂浆增强剂使用说明书换算现场实际的施工配合比,现场悬挂配合比标牌。
6.2.5.4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砂浆搅拌等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2.5.5塔吊上料时,应有专人指挥,遇六级大风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含起吊和砌筑作业)。
6.2.5.6在平台口待料时,严禁探头、探身;进出吊笼后应随手关好安全门,应保持常闭有效。
6.2.5.7启动搅拌机,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方向正确,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6.2.5.8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6.2.5.9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
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紧。
6.2.5.10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砂浆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
6.2.5.11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砂浆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6.2.5.12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至料斗坑,当需升起时,必须用保险链或插销扣牢。
6.2.5.13对砌筑砂浆及时按要求的频率、数量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6.2.6砌筑
6.2.6.1在砌体两侧分别立皮数杆或定位标识、拉线,匹数杆底部应平整,两侧匹数杆应水平一致。
根据标识或皮数杆刻线拉砌筑线,370mm以上墙厚的必须双面拉线。
小线必须拉紧,长墙中间应设几个支点,每层砖都要挂线看平,使砌筑灰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
6.2.6.2蒸压灰砂砖砌筑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
底层砖一般排丁砖,两边向中间排砖,中间利用七分头调节砖的模数,使蒸压灰砂砖砌筑符合施工规范。
6.2.6.3砌砖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砌砖时砖左右、内外要放平,每层砖都要挂线砌筑。
砌砖采用铺浆法砌砖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施工气温超过30º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
砌筑灰缝厚度为8-12㎜。
6.2.6.4在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6.2.6.5转角外不能留斜槎的部位可留直槎,且应做成凸槎,加设拉结钢筋,数量、规格、长度、间距、末端弯钩等符合设计和图集要求。
6.2.6.6不得在120㎜厚墙上、门窗洞口两侧200㎜和转角处450㎜范围内设置脚手眼。
6.2.6.7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基准面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6.2.6.8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5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6.2.6.9蒸压灰砂砖砌筑施工时,不准站在墙身上进行砌筑、划线、检查墙面平整度和垂直度、裂缝、清扫墙面操作,也不准在墙身上行走。
6.2.6.10临边砌筑施工时,作业人员必须栓好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部位。
6.2.6.11冬期施工时,应在上班操作前清除掉在机械、脚手板和作业区内的积雪、冰雪。
6.2.6.12大风、大雨、冰冻等异常气候之后,应检查砌体是否有垂直度的变化,是否产生了裂缝,是否有不均匀下沉等现象。
6.2.6.13在砌体与柱子的结合处砌筑时,灰缝不能过厚,并且砌筑时要顶紧。
砌筑的水平、竖向灰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尤其是竖向灰缝的饱满度应特别重视,不允许出现瞎缝、假缝、透明缝等。
6.2.6.14雨天不能砌筑,因为砖块及砌体会被雨淋湿,影响砂浆与蒸压灰砂砖的粘结力,有时还会造成砌体的倒塌。
砌筑时中途下雨,对新砌好的砌体必须采取覆盖措施。
6.2.6.15砌筑的高度为每日1.4m,不允许连续一次性把墙体往上砌筑到顶。
6.2.6.16在蒸压灰砂砖砌体中留槽洞及埋设管道时,施工中应准确预留槽洞位置,不得在已砌墙体上凿槽打洞;准备在墙体中预埋的竖向暗管应留槽或后切开槽。
6.2.7勾缝
6.2.7.1蒸压灰砂砖砌筑时,应随砌随勾缝,外墙勾缝应用Φ10圆钢筋将灰缝挤压密实,勾缝的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
6.2.7.2勾缝应均匀一致,平直通顺。
6.2.7.3作业人员站在室内进行外墙勾缝时,必须栓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栓在可靠的部位。
6.2.8构造柱、圈过梁
6.2.8.1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在砌体排列图中提前明确有关构造柱、圈过梁的定位、钢筋规格数量、构件规格等,一般在入户门框两侧、外墙端头等部位需设置构造柱。
6.2.8.2构造柱钢筋应与结构有效连接,若不是采用梁板底和梁板上预埋方式的,应严格按后植筋方式设置到位,尤其是构造柱顶部与结构的拉接。
6.2.8.3砌体与构造柱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按照先退后进的方式,每个马牙槎的高度不宜超过300mm,并应沿墙高每隔3皮或不超过600mm设置2Φ6拉结筋,拉结筋每边伸入墙内一般不应小于700mm。
构造柱应于砌筑完成后浇筑混凝土。
构造柱浇注质量应注意接缝严密、顶部密实。
6.2.8.4根据墙厚、墙高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圈过梁,无门垛过梁应采用现浇过梁的方式,有门垛过梁且门垛长度满足过梁支座要求的可采用预制过梁,预制过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6.2.9窗台板带
按照设计要求,对窗台设置窗台板带,厚度一般6CM,或采用素混凝土压顶,钢筋规格和间距应符合要求。
6.2.10砌斜砖
蒸压灰砂砖砌体与梁板底交接处后塞口应斜砌挤紧,斜砌部分应在其下部砌体收缩稳定(不少于7天)后才能砌筑,斜砌倾角宜60º。
6.2.11砌体养护
砌体施工完成的部位,应及时进行浇水养护,减少基层不均匀收缩变形造成的后期装饰面的开裂等质量问题。
6.2.12验收
6.2.12.1应及时对已施工完成部位进行垂直度、平整度、观感等进行检查,检查标准按规范要求进行。
6.2.12.2对于检查发现的超标准部位予以标识,并及时落实人员整改,对整改情况加强跟踪检查,对后期施工加强技术指导和过程监督。
6.2.12.3砌筑质量验收包括对有关质量保证资料验收、分项施工质量评定验收、观感质量评定验收。
6.3收尾阶段
6.3.1工器具检查
蒸压灰砂砖砌筑工程施工结束后,工器具应在检查完毕后组织退场,对存在问题的工器具及时进行检修,以便下次施工时使用。
6.3.2现场清理
6.3.2.1每天砌筑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将地面的砂浆、碎砖等清理干净,清理场地上剩余材料或废料、包装袋等,做到工完场清。
剩余砂浆、落地灰、建筑垃圾不准乱倒,应收集后分类集中处理。
6.3.2.2作业后,应及时对搅拌机进行全部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除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搅拌机清洗污水排放应符合要求。
6.3.2.3作业后,应切断机械电源,配电箱上锁。
临边防护拆除未施工完砌体的部位重新进行临边防护或安全警示标识。
6.3.3班后会
每一工作班蒸压灰砂砖砌筑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当班作业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有关质量、安全的注意事项,加强活动操作平台使用管理、砌筑与电箱槽盒管线预埋安装施工的协调,严禁擅自拆除影响砌筑施工作业的架体连墙件,协调明确有关脚手眼洞的封堵措施、砌体平整度和垂直度控制、砌体构造措施的过程控制、相关成品保护措施等事项。
6.3.4资料整理
应按蒸压灰砂砖砌筑工程的过程控制、验收要求抓好资料的填报和整理,及时填报蒸压灰砂砖砌筑工程施工过程记录资料,及时上报有关蒸压灰砂砖、水泥、砂等原材料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检测报告资料。
根据主体结构分部的验收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蒸压灰砂砖砌筑工程过程资料、试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审核,报请主体结构分部的验收。
7支持性文件
7.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7.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7-2011
7.3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
7.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7.5蒸压灰砂砖GB11945-1999
7.6砌墙砖试验方法GB/T2542-2003
7.7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
7.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7.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7.1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相关记录
8.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8.2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8.3砌体基层隐蔽验收记录
8.4蒸压灰砂砖砌筑工程安全质量技术交底
8.5控制线放线记录和预检记录
8.6材料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复试报告
8.7材料进场检验、报审记录
9附件
无
准
备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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