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创建广西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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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创建广西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
浦北县创建广西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
(草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广西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2017-2020年)》(桂政办发〔2017〕
59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广西健康促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桂卫爱卫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县的健康促进工作落实到位,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保障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建设健康中国、健康广西、健康浦北,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创建周期内达到以下目标:
(一)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以上。
(二)全县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
(三)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四)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五)50%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六)健康步道建设数量不少于1条;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数量不少于1个。
三、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健康促进县活动时间安排,2017年项目周期为两年,本轮创建工作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17年12月-2018年3月。
申报和启动阶段。
完成项目申报和备案;建立健康促进县工作机制,广泛社会动员;政府承诺,县政府作出“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承诺书”,制定《浦北县创建国家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召开全县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
2018年4月—2019年3月。
全面建设阶段。
制定出台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健康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
第三阶段:
2019年4月-2019年7月。
总结评估阶段。
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全国健康促进县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验收。
四、组织机构
成立浦北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李军县长
副组长:
梁光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成员:
温国霖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有德县委办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兼)
黄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燕堂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丽梅县文明办主任
罗世雄县卫计局局长
黄昌平县住建局局长
莫德胜县市政局局长
刘佳县环保局局长
梁彬县财政局局长
陈启胜县工信局局长
陈桂军县教育局局长
李新县发改局局长
陆文杰县人社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陈芳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莫祝夏县商务局局长
容泽洲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黄坚葵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张安志县安监局局长
吴坤贤县工商局局长
阮小群县旅游局局长
温锦文县水利局局长
黎世敏县农业局局长
温光宝县林业局局长
夏玄新县科技局局长
苏振东县编委办主任
张福琪团县委书记
刘传美县妇联主席
刘平县总工会副主席
黄柯县开投集团公司董事长
各镇(街道)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县创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创建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创建办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梁光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兼任)
副主任:
温国霖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
刘有德县委办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兼)
黄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
吴丽梅县文明办主任(兼任)
罗世雄县卫计局局长(兼任)
成员:
从县市政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县文体广电局、县食药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等有关单位抽调一名副职领导。
五、工作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全县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
(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县卫计局、创建办、县疾控中心)
1.县政府把创建健康促进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县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
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督导各部门制定创建健康促进县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报送县创建办。
3.督导建立覆盖城乡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二)媒体宣传。
(责任部门:
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局、县卫计局)
1.成立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2.组织浦北电视台、浦北广播电台、浦北各网站及各镇(街道)、部门网站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或栏目,开展健康促进县宣传推广。
以提升辖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广播、户外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宣传片,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
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3.卫生日主题活动。
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4.浦北电视台制作“浦北县创建健康促进县”专题宣传片一部,制作“浦北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公益广告1-2条,并在电视台循环播放。
电视台周期性在热点时段播放“浦北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宣传内容的滚动字幕。
5.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规范入档。
(三)健康促进医院建设。
(责任部门:
县卫计局)
经过建设,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四)健康村(社区)建设。
(责任部门:
各镇/街道)
1.将健康村(社区)建设纳入镇(街道)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
2.建立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
3.组织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村(社区)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
4.广泛组织村(社区)开展慢病、结核病、艾滋病等内容为主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5.有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每村(社区)健康家庭达20%。
6.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8%以上。
7.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材料的审核上报。
(五)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责任部门:
县教育局)
1.成立局、校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辖区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4.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
5.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6.负责健康促进学校材料审核上报。
(六)健康促进企业建设。
(责任部门:
县工信局、县安监局)
1.成立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和定期宣传。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开展健康促进主题活动(爬山、健走、球类等)至少1次,开展健康主题集体活动(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演讲比赛等)至少1次。
6.每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健康检查,开展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对未达标方面进行有效整改。
7.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4期,工作场所张贴有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及宣传。
8.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七)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责任部门: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总工会)
1.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倡议动员各单位部门全体职工参与建设。
2.各单位有健康促进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办公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4期。
6.每年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7.每年组织职工开展健康体检,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行为干预和管理。
8.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38%。
9.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的材料上报。
(八)窗口单位健康促进建设。
(责任部门:
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市政局、县人社局)
1.负责落实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电子屏幕,每2个月更新一次,提高公众对“创建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
2.公众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每2个月更新一次。
3.针对广大群众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教育,每2月至少一次,所有宣传资料、工作记录规范入档。
4.公交车、出租车张贴“浦北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宣传标语。
出租车电子屏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
5.其他比较大的公共场所公益广告屏开展健康促进创建和健康素养核心信息标语宣传。
(九)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
(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
1.负责督导、指导辖区单位、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县商务局负责推进健康超市创建,协调城区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
3.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健康食堂、健康酒店、健康餐厅创建,协调各小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
4.县卫计监督所负责协调各小美容院、小旅店、小浴室等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
5.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十)公共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
县市政局、县旅游局)
1.建设1个健康主题公园。
2.建设1条健康步道。
(十一)全民健身建设。
(责任单位:
县文体广电局、县市政局、县旅游局)
1.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健康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2.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中小学学校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
3.完善健康广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的健康设施建设。
4.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到38%。
5.各类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十二)活动评估督导。
(责任部门:
创建办、县卫计局、县疾控中心)
1.负责全县统一的基线调查。
2.负责全县工作阶段进展督导。
3.负责编写年度辖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4.负责组织对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健康超市开展考核、表彰和命名。
5.负责健康促进县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落实。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
创建广西健康促进县工作,县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
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
各镇(街道)负责所在辖区的创建工作,调动村(社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搞好责任区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
县财政局将创建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运行管理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障经费投入,规范管理中央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县卫计局、县疾控中心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完成基线调查,研究制定适合我县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开展健康促进县综合干预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接受自治区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
按照广西健康促进县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
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在创建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全县每年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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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创建广西健康促进县工作任务分解及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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