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职工请假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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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职工请假制度
农电所职工请假制度(修订)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我所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任务的完成,依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在编及聘用职工。
三、每位职工应做到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早退,遵守请假制度。
四、所领导是其分管部门负责人执行请假制度的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其部门人员的责任人。
五、职工请假前需到所人事部门领取《职工请假本》,经责任人签字同意后,交回《职工请假本》;实际假期发生变化的,要修改《职工请假本》,并经责任人签字同意,否则所人事按原假期销假;若发生特殊情况事先未能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等方式向责任人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假需向部门考勤员备案,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如实登记。
六、职工临时外出,应先告知责任人或同室职工。
七、各部门考勤员应该认真负责,做到每天如实登记;每月的考勤表应于次月1-2号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主动交人事部门汇总统计(所领导的考勤由综合处负责),所人事部门在每月初根据上月考勤情况按照本规定计算出工资、奖金的扣发表单,并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具体执行。
八、各类假期规定
(一)事假
1.假期待遇:
当月事假1天以内,工资待遇不扣,1天以上的按天扣发日标准工资(日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贴、职务津贴和省定职务岗位津贴之和)/21.75天,下同)。
误餐费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管理部门职工按事假天数按天扣发奖金(扣发奖金额=事假天数*当月奖金/21.75天),业务部门职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除。
2.请事假半天以上,需提交请假条,经责任人签字后交考勤员备案。
(考勤员交考勤表时将请假条一并附上)。
(二)病假
1.职工当月请病假3天(含)以上,应该有指定医院的病假证明,并经责任人、分管人事所领导批准,否则,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上班时间到医院看病满半天者,按半天病假处理。
2.待遇:
(1)2个月(含)之内,不扣发标准工资。
2—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标准工资按照90%发放;满10年者不扣发。
超过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标准工资按照70%发放;满10年者按照80%发放。
(2)在病假期间,职工继续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但按天扣发午餐津贴。
(3)病假1个月以内的,不扣奖金;1个月以上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按照50%发放,满10年者按照60%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按照40%发放,满10年者按照50%发放;病假超3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扣发全部奖金,满10年者按照20%发放;工作年限满10年者病假6个月以上的,扣发全部奖金。
4.病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包括在假期之内。
5.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时间,不计算工龄。
(三)探亲假
1.假期:
(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每年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4)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2.条件:
(1)工作满一年的职工;
(2)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城市;
(3)与父母(不包括岳父母)都不住在同一城市;
(4)探亲假期间结婚,不再另给婚假;探亲假期间遇丧事,不再另给丧假;
(5)结婚当年已探过父母,4年从下一年起算。
(6)职工在当年因某种原因已经和家属团聚过二十天以上(含)不再享受探亲假。
(7)如职工父母的户口不在职工处,但长期到其他子女处去居住,该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8)当年享受产假的,不影响探亲假。
(9)结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假;已婚职工丧偶或离婚后,当年不能享受一年一次的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应从下一年起比照未婚职工享受探亲待遇。
3.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只发标准工资。
4.路费报销:
(1)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2)职工探亲往返路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单程时长12小时以内的,报硬席座位票,单程时长12小时以上的,报硬卧座位票;乘坐动车、高铁的,报二等座票;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报销;因特殊原因乘坐飞机的,可按相同起始站火车票价报销,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四)年休假
1.凡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工作人员,即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2.工作年限:
满一年不满十年,假期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假期10天;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
(考虑到本所每年春节假期中已纳入五天年休假,因此,职工在办理年休假手续时,相应需扣除五天)
3.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一般不跨年度使用。
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经书面申请,部门同意,可以跨年度使用,但不超过次年3月。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累计病假超过3个月的;累计工作满20年,累计病假超过4个月的;当年产假超过90天的。
6.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7.单位鼓励职工带薪休假,若确应工作原因职工不能集中休假的,可安排分段使用。
8.工作人员休假,应事先在人事部门备案,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假期结束到人事部门销假。
9.事假、病假可以由年休假冲抵。
(五)婚假
1.假期:
一般情况为3天。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可以视路途远近,另给予路途假。
2.婚假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3.已经享受婚假,4年一次探望父母假应从下年起始计;反之,从当年计。
4.婚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午餐费照发。
(六)产假
1.假期: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2)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女方法定产假期98天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4)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误餐费和奖金停发;产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及计算工龄。
3.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妊辰七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以请假休息,发放80%标准工资,午餐费、奖金停发。
(七)哺乳假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不再享受法定产假后的哺乳假待遇。
(八)护理假
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护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须一次休完。
(九)工伤假
工伤假期及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丧假
1.享受条件: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由责任人批准。
2.假期:
3天,在外地的,可再给路途假。
3.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待遇:
工资、奖金、午餐费照发,车船费自理。
九、旷工处理:
职工未履行请假手续,不上班,按照旷工处理;除批评教育并扣发旷工期标准工资外,旷工1天,扣发月奖金50%,旷工2天,扣发月奖金100%,旷工3天以上,先停发工资,如在1月之内本人承认错误,作出书面检查并返回工作岗位的,方能补发工资,如果超过1个月不回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十、职工加班天数,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认定后,可以冲抵病、事假。
每月认定天数最多不超过2天,当年认定天数最多不超过20天。
十一、综合处负责本制度的修订、监督、登记及核准等。
十二、各公司聘用人员参照执行。
十三、本制度由综合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农电所职工请假单
填写时间:
年月日
姓名
部门
职务
1、请假类别:
□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
□产假□护理假□工伤假□丧假□其他
2、请假事由:
3、请假时间:
自年月日至月日共计天
其中加班认定可冲抵天
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
人事部门负责人
所领导
注:
1、病假须出具医院证明;
2、职工有加班认定的,可以冲抵病、事假;
3、职工请假需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由分管所领导审核,用加班认定冲抵病、事假的,还需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
4、本表交由所人事存档。
农电所职工加班确认登记表
姓名
部门
职务
加班事由
加班月份
年月
加班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本月加班累计时数:
时;本月认定加班天数:
天
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
人事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
备注
注:
1、正常工作日从正常下班后一小时开始算加班,周六日可允许即时加班;
2、正常工作日和周末休息日加班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法定节假日加班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加班满4小时按半天认定,满8小时按1天认定,每月认定天数最多不得超过2天,当年认定天数最多不得超过20天;
4、职工加班天数,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认定后,可以冲抵病、事假;
5、确认登记表应及时交所人事部门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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