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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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报告
高安市德辉煤矿
(2011年)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演
习
报
告
实施日期:
2011年1月20日单位:
(公章)
高安市德辉煤矿(2011年)事应急救援演习报告
高安市安监局: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第三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我矿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以人为本,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以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以保护环境优先;要求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开展救援活动以尽力控制减少生产事故为原则,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特制定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应急救援就是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事故应急救援演习体系由矿长陈由平、技术负责人付树平、安全副矿长罗贤炎、生产副矿长吴明凤、黎海、廖三洪、后勤副矿长沈亚平、全体股东、安全员、瓦检员、区队班长组成;分地面指挥和井下指挥两个系统,总指挥为矿长,副总指挥为技术负责人;现场施救指挥为安全副矿长,井下辅助救援指挥为生产副矿长,地面指挥为后勤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井下现场指挥;救援队分三个专业队,即通风瓦斯机电排水专业救援队由生产副矿长负责、施工抢险救援队由安全副矿长负责、医疗救援物资供应队、生活接待服务、信息报送由后勤副矿长负责。
于2011年12月下旬组织人员按 《高安市德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演习预案》内容进行学习,并进行演习。
特此报告
高安市德辉煤矿
2011年1月20日
高安市德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演习预案
第一节矿井慨况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策划)
一、企业慨况:
本矿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开采B4煤层,属烟煤,高瓦斯矿井,立井开拓,高安市德辉煤矿为私营独资企业,是证照齐全的合法矿井,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40kt/a。
为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发挥资源优势,根据矿井生产需要,德辉煤矿进行了扩界改造。
现采矿证矿区范围有6个拐点,面积0.2605km2,开采标高-25~-250m;预划定矿区范围有7个拐点,面积0.4511km2,开采标高+40~-329m。
开采范围由预划定矿区范围圈定,生产能力由40kt/a扩建为60kt/a。
德辉煤矿预划定矿区范围位于高安市城区143°方位直距约40公里处。
其行政区隶属高安市独城镇管辖。
其地理坐标为:
东经115°31′48″~115°32′18″,北纬28°11′25″~28°11′59″。
德辉煤矿属私营独资企业,始建于1989年。
矿山采用地下开采,立井开拓,壁式采煤法,采煤工艺为炮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主要开采二叠系上统龙潭组老山段B4煤层,现生产水平标高-90m。
德辉煤矿建井前,在该区地表老窿痕迹较多,根据老窿碴堆积物情况推测深度在30~50m左右(相当于±0m标高)。
德辉煤矿预划定矿区北边有高安市江上煤矿江发井和江上井,东边有丰城市界背煤矿,三个煤矿目前正在生产,均开采B4煤层。
本矿井位于高安市独城镇江上村境内,距独城镇镇6公里,距高安市35公里;矿井范围内地表肖江河流、无重要基础设施和其他建筑物,相邻矿井仅西翼有界北煤矿,井下没有火药库和变电站等易燃爆炸物品。
二、危害程度分析:
我矿的重大危险源是瓦斯灾害和火灾、水灾、冒顶。
建矿以来没有发生过煤层自燃发火和煤尘爆炸的现象,主要危害是瓦斯灾害、火灾、水灾、冒顶等危险。
瓦斯:
矿井属高瓦斯矿井,目前瓦斯相对涌出量虽然不高,但容易发生局部瓦斯积聚;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加大,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会明显增高;瓦斯遇火源和足够的氧气会发生瓦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死亡事故;火灾:
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机械碰撞、物料摩擦等都容易造成矿井电缆、巷道支护材料、煤层燃烧并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水灾:
矿井-159m水平以上有老窑积水,开采至-170m标高时,要预防水灾重大死亡事故的发生;冒顶:
煤层顶板破碎,支护不到位会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
第二节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区队的负责人、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矿部值班室或井下管理人员、带班领导报告。
二、主动抢险原则。
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全矿所有人员都要尽实施最大可能抢救受伤人员及公私财产的责任和义务。
对有能力、有条件实施救助而坐视不管,或事故单位负责人、当事人见死不救,甚至逃逸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矿领导、管理人员和区队负责人,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确保群众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实施救护,及时撤离处于危险之中的作业人员。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事故抢救过程中,要迅速判明事故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严防发生二次事故,避免抢险过程中的人员伤亡,控制事故蔓延。
五、保护和抢救公私财产,确保重要设施安全的原则。
重大事故发生后,要积极抢救所有能抢救出的公私财产,要尽一切可能确保通风、供电、供水、压风、通信等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六、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在对重大安全事故实施抢救救护过程中,要尽可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事故原因,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
第三节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准备)
一、应急组织机构:
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矿长陈由平、技术负责人付树平、安全副矿长罗贤炎、生产副矿长吴明凤、黎海、廖三洪、后勤副矿长沈亚平、全体股东、安全员、瓦检员、区队班长组成;分地面指挥和井下指挥两个系统,总指挥为矿长,副总指挥为技术负责人;现场施救指挥为安全副矿长,井下辅助救援指挥为生产副矿长,地面指挥为后勤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井下现场指挥;救援队分三个专业队,即通风瓦斯机电排水专业救援队由生产副矿长负责、施工抢险救援队由安全副矿长负责、医疗救援物资供应队、生活接待服务、信息报送由后勤副矿长负责。
二、指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切忌盲目冒进:
救援现场时间就是生命,指挥者往往会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条件下下达救援命令,这种情况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人身伤亡,影响救援效果,甚至使救援行动陷于瘫痪。
因此,指挥命令应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切忌盲目冒进。
撤退命令一定要及时下达:
如预测现场情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或事故将进一步扩大时,总指挥应果断下达撤退使命,给救援人员足够的撤退时间,减少无谓的人员伤亡。
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救援进展状态,以便总指挥部指挥:
现场救援指挥,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总指挥汇报,总指挥应根据汇报情况,会同相关专家,认真研究现场情况,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及时作出战术安排。
指挥员应稳定作战人员心态:
消除其紧张情绪,阻止队员因紧张情绪而产生的盲目蛮干。
指挥人员应积极参加学习,提高指挥能力:
在日常的事故救援演练中,应专门有针对指挥人员的演练,以提高指挥人员的指挥能力,提高事故救援效果。
三、现场指挥的基本程序:
事故救援现场复杂多变,但一般指挥应按照下列程序展开工作。
(一)现场分析灾情(包括征求专家意见)总指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专家,根据现场灾害情况,综合考虑人员分布、周边环境、设备环境、设备状况、物料状况等因素,分析现场事故危害程度。
(二)预测事故发展趋势,确定初步事故救援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总指挥组织相关人员研究预测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危害范围、危害程度,结合现场救援力量,确定初步事故救援方案,并预测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制定意外状况的应急对策。
(三)确定各救援队伍的任务、目标,并下达至各专业救援队伍,根据初步事故救援方案,分配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下达命令,展开事故救援。
(四)协调各救援队伍,合理分配救援力量,总指挥根据现场突发事件,及时合理分配救援力量,确保救援行动顺利开展。
四、应急机构职责。
一切救援工作在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总指挥职责:
是处理灾变事故的全权指挥,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副总指挥职责:
是矿长处理灾变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现场施救指挥职责:
负责组织营救工作,现场指挥,根据作战计划内容、任务、努力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井下辅助救援指挥职责:
统计井下人数,恢复通风、供电、排水、压风、供水、通讯,检测有害气体浓度,听从现场施救指挥的调配,为施救创造有利的条件。
地面指挥职责:
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军所需的设备材料,控制入井人员。
施工抢险救援队职责:
听从指挥,实施抢险、救援、营救。
通风瓦斯机电排水专业救援队职责:
听从指挥,保障通风、机电、排水、通讯、压风、供水系统的完好。
医疗救援物资供应队职责:
落实通知救护车辆、医疗人员、物资供应和通知丰城救护队,镇救护队救援,负责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
生活接待服务队职责:
负责与有关支持和协作机构联络,包括达到现场的上级领导、地方政府领导等。
信息负责人职责:
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包括事故原因、大小、当前的情况、形势,使用的资源和其他综合事务,并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及其他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
安全科负责人职责:
收集井下瓦斯、二氧化碳、风量、风流的变化数据,掌握事态的发展;负责对可能遭受的危险或不安全情况提供及时、完善、详细、准确的危险预测和评估,制定并向事故总指挥建议确保人员安全和健康的措施,从安全方面审查事故行动计划,制定现场安全计划等。
生产技术负责人职责:
根据出事地点的通风、瓦斯、供电、供水、压风、通讯、运输、排水情况,迅速提出井下相关人员的避灾路线和简易救援方案;准备好相关图纸,如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通讯系统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等技术资料;收集救援的资料,及时为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节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一)瓦斯检测监控
1、监测监控的方式:
分水平每班配备一个经培训合格的瓦斯检查员,共配备7个(备用一人)。
2、监测监控的方法:
采用光学瓦斯检测仪和瓦斯监控系统联合的监测监控和带班矿长、区队长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加强瓦斯检测的联合监测监控的方法。
3、监测监控的措施:
使用“三专两闭锁”,瓦斯断电浓度为0.9%;严格“一炮三检”制度,实行瓦斯检测“三对口”;杜绝外因火源,控制内因火源,严格放炮制度,严把电气设备失爆关。
(二)火灾监测监控
1、方式:
控制人为火源和控制电气设备失爆引发火源的方式。
2、方法:
设专人严格入井检身制度,杜绝人为地带火种下井;机电负责人要严把机电设备入井检测关,防止不合格的设备投入井下使用;当班电工每日检查一次机电设备失爆问题。
3、措施:
加强火源检查,带班领导、跟班安全员、区队长都要检查火源情况,尤其是电煤钻失爆的问题;杜绝放炮火源,瓦检员、班长、爆破工对其负责;及时封闭采空区、盲巷由安全员负责;搞好通风设施,按规定安装风门、风墙、栅栏由瓦检员负责;定期进行反风演习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三)水害监测监控
1、方式:
要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
2、方法:
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在安全许可的标高范围开采;使用20m以上的探水钻,超前距离保持在10m以上。
3、措施:
年初开工前必须制订防治水计划;探水前必须有探水设计;探水作业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亲自指挥。
(四)顶板灾害监测监控
1、方式:
加强支护的方式。
2、方法:
设立专门的维修组,专职维修巷道;加强顶板检查,及时维修;严格工程质量,按作业规程控制控顶距;采区采用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禁止采煤的方法管理顶板。
3、措施:
工作面坚持敲帮问顶制度由班长、大工负责;每班顶板检查由安全员、带班领导负责;工程质量由安全员和带班领导现场负责,工程质量验收由矿长负责;裸体巷道不支护的措施落实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水平、采区的两个安全出口由矿长负责。
二、预警行动
接警与通知:
准确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是决定启动应急救援的关键。
接警人要接清事故发生的地点、什么性质的事故、波及范围、威胁的地方、伤亡情况,接警后要迅速、准确按预确定的通报程序,迅速向矿部报告。
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立即通知井下管理人员、带班矿长并电话通知矿部值班室,有关人员要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地面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通知矿长、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
必要时,请求相邻矿井和丰城救护队协调增援。
同时要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县乡政府和县安监局,请求救援装备储备、救援专家和救援技术支持,做好应急准备。
市政府值班电话:
市安监局电话:
镇电话:
救护队电话:
县医院电话:
112。
救援调度通信矿调度室电话;
序号
姓名
职务
手机号
短号
备注
1
陈由平
总指挥
2
沈云龙
副总指挥
3
付树平
副总指挥
4
吴明凤
罗贤炎
生产副矿
5
黎海
机电副矿
6
沈亚平
后勤副矿
7
廖三洪
机电科长
8
瓦检员
9
瓦检员
10
安全员
11
电工
12
班长
13
班长
警报和紧急公告:
对井下的所有人员发出警报,按照安全撤离的线路迅速撤离,紧急公告抢险人员迅速参加抢险;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的书面报告,内容要求: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性质,主要责任;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处理的有关事宜;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因抢救人员、财产移动时,必须做好标记,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的物证、痕迹。
三、事态监测与评估
首先弄清楚什幺事故、什幺地点、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救灾方案;二是根据灾情,撤离有危及地点的人员;三是瓦斯煤尘事故,必须先断井下电源,测定CH4、CO2、CO温度等,不可盲目下井营救,以免扩大事故;四是透水事故必须先检查CH4、CO2并先通风,后下井;五是顶板事故,必须先开启压风设备,以防风筒被压,巷道被堵,遇难人员缺氧;六是火灾视灾情确定是否反风。
总之,要先探清现场情况,不可冒险、盲目救援,行动要快,分析准确,救助及时,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
(一)、火灾、爆炸灾害:
瓦斯检查员要监测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要测定温度、风流、风量、风向、风压,进风、回风巷都要测,为指挥中心提供决策依据,便于对灾区情况作出准确评估。
(二)、水灾:
由水泵工测量井下水位变动、水压变化情况和提供水质情况;由技术、生产、安全、施工队有关人员分析透水的地点、来源,根据地表情况、相邻矿山开采情况;正确评估以便拿出救援措施。
(三)、冒顶灾害:
由技术部门拿出图纸,施工队找出冒顶的位子、范围、面积,及时拿出向灾区供氧、供水和解决出口的方案
第五节信息报告程序
一、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出事地点—作业面电话—地面值班电话。
。
二、确定现场报警方式:
电话通知所有工作面的人员。
三、确定1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事故已发生可直接向镇政府、市安监局汇报。
四、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事故的地点、性质、人员和现场危险程度了解清楚后,认为可能会引发2次事故时,作出撤出相关人员的决定;作出对施救有利的改变通风系统、送风、送水方式的决定;根据灾情作出断电的决定;作出施救的作战方案。
五、明确向外求援的方式:
在没有把握施救的情况下,请求相邻矿井和丰城救护队协助救援。
第六节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一)瓦斯事故:
断电撤人,恢复通风系统合同法设施;首先搞清楚矿井、水平、各作业面进风和回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确定瓦斯波及的范围;针对风流稳定情况和有害气体浓度情况分析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定为一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为一级。
(二)、火灾事故:
确定事故地点,确定撤出人员的路线;断电、调整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控制火灾波及范围;检测矿井、水平、各作业面进风和回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分析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定为一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为一级。
(三)水灾事故:
确定未撤出的人员名单,确定未撤离人员的所处位子;确定水源进行流量和涌入量的分析;分析通风系统的完好状况;决定送压风和供水;检测矿井、水平、各作业面进风和回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水位升高情况,分析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定为一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为一级。
(四)顶板事故:
了解顶板的垮塌面积和通风系统的影响情况;确定通风、送预防、送水的措施;检测矿井、水平、各作业面进风和回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分析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定为一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为一级。
二、响应程序
(1)矿长总指挥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命令,下令应急救援人员立即组织施救。
(2)由技术负责人副总指挥向井下事故发生地点查清事故的人员、查清事故地点的危害、安排井下应急避险,传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命令带班矿长临时组织指挥现场施救工作。
(3)现场施救指挥要分析掌握事态发展,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4)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类别、事故地点和救援工作的需要,通知上级要求施救增援。
(5)根据需要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6)生产技术部门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指挥中心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7)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委派现场救援各专业队人选,各专业队要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8)根据受伤人员情况,请112救护车和请当地的医务人员协助抢救。
(9)及时上报事故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三、处置措施
(一)火灾、瓦斯事故处置措施瓦斯、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发生事故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首先要尽快撤离灾区。
2、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应采取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采煤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受灾人员要以事故区为中心,分别由上下顺序撤退,转入安全的进风巷中。
4、避灾是遇险人员在班组长带领下按通风人员、救护人员、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地撤离灾区,在避灾过程中,要守纪律、听指挥,撤离时,应两人以上编组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准单独乱跑,进入避灾峒室后要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救灾人员跟踪寻找,撤退中要注意风流方向,要尽快取得捷径进入新鲜风流区域。
5、在上山发生火灾时,与其并联通风的巷道里的人员也要撤走,以防风流逆转伤害人员。
6、附近有避灾峒室或压风自救,则尽快进入避灾峒室或压风自救袋,并迅速开压风开关。
7、迅速转入独头巷道(最好是岩石巷道)关闭局扇切断风筒,堵住入口,防止有毒气体侵入,并迅速开启压风开关。
8、暂时转入安全地带不能撤离的人员,要沉着,要冷静,尽快减少动作,并要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用工具定时敲打管子或铁轨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
9、避灾地点压风管,可设法打开管路,以便向避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10、当发生沼气爆炸事故时,无其它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波冲击方向,要迅速背着空气冲击来的方向,脸朝下扑倒在水沟侧,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阻绝火焰或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过去后,要迅速迎着风流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水灾事故处置措施
水灾事故处置措施:
1、发生重大水灾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井口汇报,并要在班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抢救,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护,堵住出水点,以免事故扩大,情况危急水势很猛无法抢救,则应有组织地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离事故区至上水平或地面。
2、井口接到透水报告后,要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抢救,同时根据出事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
3、透水后,应立即尽可能将水引入水仓,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全力以赴排水。
4、透水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尽快准确地检查井下人员,如发现人员被水堵于井下,则应首先采取一切有效地措施进行抢救。
5、透水事故发生后,应首先将出水源调查清楚,然后组织力量进行排水,排水时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三)、冒顶事故处置措施
1、采区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向矿部汇报,通知人员前往救护。
2、处理冒顶事故危险,应先由外向里加固冒顶区周围的支架,清除进出口信道的堵塞物,尽快接近堵入部分进行抢救。
3、冒顶后致使区域不通风时,应尽快安置局扇,风障,以保证冒顶后有足够风量,并要派专人检查有害气体浓度。
4、冒顶堵入处风量不足,应利用局扇、钻孔或管子向事故区送风。
5、处理大面积冒顶事故,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四)停电措施
1、发生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下令,停止向事故区域送电。
2、事故区电工应将通往各工作面的电源切断。
3、恢复送电,必须经瓦斯检查员送电地区有害气体浓度确认不超限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五)、防止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1、进风井口、井底车场或井底巷道主要峒室发生火灾扑灭不了时,由救灾指挥部决定反风,停风或封闭等方法进行处理。
2、采区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时,必须采取积极措施灭火。
3、采掘工作面发火直接灭火不了时,可用隔绝方法进行灭火。
4、对采区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张挂风帘,减风或采用予设的局部反风方法来处理,一般情况下主扇都要保持正常运转。
5、井下处理火灾(或火区)遇有沼气爆炸危险时,要在火区的回风口两侧同时连续观测沼气浓度,同时充分运料,抓紧进行封闭,建立防爆墙,若发现有爆炸危险时要及时撤退人员至安全地区,待爆炸后利用爆炸之间的时间再返回灾区建立防爆墙。
6、要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火源或沼气二次爆炸。
7、在火灾点进回风侧发现火烟回流,必须立即将其进风侧的人员撤出。
8、在火灾时期,其回风路线巷道中,尽可能保持畅通,如排烟路线有调节窗必须设法开启,要密切注意防止冒顶事故堵塞排烟道而引起火灾线路的支路风流逆转,引起进风侧的抢救人伤亡。
9、火灾时期,指挥部要安排一个机电人员监视主扇运转情况,观察轴承温度及电动机的运转情况,并随时通知指挥部,如主扇风压突然上升很可能是由于排烟路线的巷道发生了冒顶堵塞而造成。
这时要密切注意井下风流变化,及时撤出救护人员。
11、当发生沼气爆炸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恢复通风系统,如通风系统不能及时恢复,要派救护人员到救灾区送自救器,抢救灾区人员。
12、为了防止沼气爆炸事故的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事故的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积聚的有害气体。
13、抢救沼气爆炸或火灾事故的遇难人员,必须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以救护队为主进行抢救。
(六)危险区撤人、隔离、封闭措施
1、井下发生爆炸、火灾、水灾首先应该迅速撤出人员,将井下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
2、在搞清楚灾情时,有利于灾区人员生还,需要向灾区加强通风或减小供氧时,由指挥部决策采取隔离措施。
3、灾区的有大量的有害气体无法进行抢救或有可能发生二次爆炸时,为保证其他人员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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