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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学院教务处
怀化学院教务处
怀院教发[2016]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
通知
各教学单位: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
搞好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根据修订的《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创作)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1)要求,现将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部署,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2、各教学单位应成立以主管教学副院长为负责人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和质量检查监督小组,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组织协调和质量监控;成立有教授、副教授指导教师参与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小组,负责选题审查、教师选派、质量检查和成绩评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程序
1、论文(设计及创作)选题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选题审查与指导教师选派、学生动员等工作,要求指导教师下达《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书》(附件5),精心组织开题报告,填写好《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开题报告书》(附件6)(开题报告书中指导教师意见一栏应提及以下内容:
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和研究(设计)方案情况做出明确评判;
做出是否同意开题的判定(如同意开题等)。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
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包括不同科类毕业生汇报演出、作品展示、教育实习、社会调查报告等)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2、论文(设计及创作)指导
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指导学生人数比例适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指导,并填写《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附件7),指导记录必须由指导教师本人撰写(不允许学生代写,记录可打印,签名须手写)。
3、论文(设计及创作)写作
学生必须在2016年5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初稿,在2016年5月15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完成稿。
毕业论文的格式以修订的《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撰写规范及装订要求》(附件3)的规定为标准。
4、论文(设计及创作)评阅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定稿后,由指导教师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填写《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评定表
(一)》(附件10、11、12、13),其中指导老师评定意见应提及以下内容:
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表现的介绍(学习态度、工作作风、工作量等方面的情况);
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本身质量的评价(文献综述与外语翻译、研究水平与实际能力、论文撰写质量、学术水平与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对论文是否提交评审的判定(如同意提交评审等)。
指导教师评阅工作应在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
评阅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填写《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评定表
(二)》(附件10、11、12、13),其中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应提及以下内容:
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本身质量的评价(选题质量、文献综述与外语翻译、研究水平与实际能力、论文撰写质量、学术水平与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是否提交答辩的判定(如可以答辩、同意提交答辩等内容)。
评阅教师评阅工作应在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
5、论文(设计及创作)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阅成绩60分以上的,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
各教学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工作委员会,设立若干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
答辩须以公开方式进行。
答辩的具体程序见《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创作)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
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老师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分标准填写《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评定表(三)》(附件10、11、12、13),其中答辩小组评语应提及以下内容:
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本身质量的评价(选题质量、文献综述与外语翻译、研究水平与实际能力、论文撰写质量、学术水平与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对学生在答辩中表现的评价(如答辩中能较好地回答问题,答辩中认真回答了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态度积极等);
对答辩成绩的判定。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工作应在2016年5月28日之前完成。
学生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形成最后定稿。
(注意:
我院统一要求在5月20日以前完成论文答辩)
6、论文(设计及创作)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由指导老师评阅成绩、评阅老师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构成。
指导老师评阅成绩占总评比例的30%,评阅老师评阅成绩占总评比例的30%,答辩成绩占总评比例的40%。
三部分成绩相加构成总评成绩。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按规定于2016年6月1日前录入“怀化学院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7、毕业论文(设计及创作)打印、装订与归档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打印、装订与归档按照修订的《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撰写规范及装订要求》(见附件3)实施,论文一律采用双面印刷(封面、诚信声明、目录(未超出一页)、摘要(未超出一页)除外)。
页面上边距:
2.0cm;下边距:
2.0cm;左边距:
3.0cm;右边距:
2.0cm;行间距:
固定值22磅。
不设页眉。
归档前应认真检查各项材料的签署时间是否正确,应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书、开题报告、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指导教师评定意见、评阅教师意见、答辩小组意见、学院(中心、部)学位委员会意见的先后顺序签署,不允许时间错位。
任务书、开题报告、老师指导情况记录表、成绩评定表等,除了签名和时间必须手写外,其余内容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
8、优秀论文(设计及创作)评选
根据《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创作)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各教学单位按照毕业人数的5%上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上交优秀论文(设计、创作)电子文档及优秀论文(设计、创作)申请审批表、汇总表(见附件9),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稿,装订成册。
附件:
1、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创作)工作管理办法
2、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操作流程
3、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撰写规范及装订要求
4、怀化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文本格式
5、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书
6、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开题报告书
7、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
8、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汇总表
9、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汇总表
10、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理工农医类专业)
(一)、
(二)、(三)
11、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人文社科类专业)
(一)、
(二)、(三)
12、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
(一)、
(二)、(三)
13、怀化学院本科毕业创作成绩评定表
(一)、
(二)、(三)
14、怀化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申请审批表
15、怀化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汇总表
16、怀化学院本科专业学科分类号
怀化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8日
附件1:
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创作)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水平,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管理,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程序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内容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撰写、定稿、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等环节。
各环节工作必须依照规定程序进行,上一个环节工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不允许进入下一个环节开展工作。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时间安排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和开题,根据各学科特点确定时间,由各学院(中心、部)负责安排。
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开题,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撰写、评阅、答辩等工作,安排在第八学期。
5月中、下旬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答辩工作应于5月31日前结束。
答辩前两周各学院(中心、部)公布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表。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中心、部)对论文(设计、创作)答辩成绩进行审核、整理、汇总,报学院(中心、部)学位委员会审核后,填写《怀化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汇总表》,于6月10日之前报教务处备案。
4、凡怀化学院本科毕业学生,一律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不合格学生,不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不授予学士学位。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应注重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1、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能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中,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
2、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
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
3、外语应用能力:
能运用一门外语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外文摘要。
4、设计、策划能力:
能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课题要求提出研究方案,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5、实验计算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能理论联学院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设计和计算,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课题要求能正确使用相关软件编程计算。
6、创新能力:
鼓励提出新的见解,有创新意识,对前人的工作有改进或突破。
7、经济分析能力:
能对科技项目的课题进行初步的经济分析。
8、写作能力:
能独立撰写学术论文,要求论文结构完整、用语准确规范,文献引用正确,设计图纸的绘制、度量衡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
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包括不同科类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医学临床实习、社会调查报告等)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比例适当,指导规范,论文(设计、创作)质量合格。
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重要原则。
对于需要由二人或几个人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小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经学院(中心、部)学位委员会批准。
提倡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学生可用教师课题的子课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选题。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选题工作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选题应注意年度间选题的不断更新与类型的多样化,同一专业不同学年之间的更新率应不低于70%。
(五)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书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题目确定以后,指导教师制订指导计划,填写《怀化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书》,对学生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书经学院部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下发给学生。
指导教师作好答疑和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及时填写《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
(六)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开题报告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必须进行开题。
学生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在题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查阅文献,了解研究动态,设计研究方案,撰写论文提纲,填写《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学院部安排进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通过后,进入实验研究、设计和论文写作阶段。
(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撰写规范要求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研究创作工作,取得预期成果,按《怀化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撰写规范及装订要求》完成论文(设计、创作)的初稿撰写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用语、格式、图表、数据、单位及各种资料引用符合标准。
论题、中文与英文内容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一应俱全。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篇幅,原则上理工科不得少于6000字,文科不得少于8000字,外语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等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少于6000字,毕业创作文论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摘要不少于200汉字,关键词为3-5个。
论文(设计、创作)须编写目录,标明页码。
(八)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审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定稿后,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给出恰当的评语和成绩,然后交评阅教师进行评阅。
评阅老师不能由本论文(设计、创作)的指导教师担任。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对定稿的论文(设计、创作)进行评阅,评定成绩等级,并签署评阅意见和是否同意参加答辩的具体意见。
凡被评阅老师评定为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必须由论文指导教师小组进行复评,决定是否进行修改或答辩。
论文(设计、创作)的评阅工作须在答辩之前完成。
(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要求
本科毕业生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都必须答辩。
各学院(中心、部)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委员会,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
答辩委员会由主管教学学院(中心、部)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小组组长组成。
答辩小组一般由3-5名教师组成,成员至少要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参加,并主持答辩小组的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阅老师应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答辩。
答辩小组成员须认真审阅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拟定答辩提纲,做好答辩准备。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参加旁听。
答辩程序:
1、学生陈述。
陈述内容包括课题名称、课题背景、研究过程、主要内容、重要结论及其理论价值、实用价值,本研究存在不足及其可能完善的方向等。
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答辩提问与质疑。
教师提问不少于3个,时间控制在10分钟。
3、答辩评分。
答辩小组讨论,确定是否通过答辩,写出评语。
对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各学院(中心、部)答辩委员会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
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答辩秘书不能由答辩学生担任,答辩日期必须按实填写,答辩会纪要内容要详细具体,签名为答辩小组成员亲笔,不能打印。
(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装订要求
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设计、创作),将所有原始材料装订成册,具体顺序为论文封面(按学校要求统一封面格式)、诚信声明、目录、中英文题目、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正文部分、参考文献或参考资料、致谢、附录、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书、开题报告书、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成绩评定表等。
专业名称和学科分类号准确无误。
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刷(除封面、诚信声明、目录)、左侧装订(具体要求见附件《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撰写规范及装订要求》)。
以上资料装订好并上交指导教师审阅,交各学院(中心、部)保存。
二、对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学生。
重视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加强对学生独立工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工作一般应选派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或具硕士学位的科研工作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
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各学院(中心、部)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三)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可聘请校外中级职称以上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做指导教师,学校给予相应津贴补助。
(四)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特殊情况由各主管教学学院(中心、部)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五)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按规定上交课题,学生选题后,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书。
2、审定学生撰写的论文提纲、开题报告或设计方案。
3、定期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及时答疑与指导,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
4、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创作文论。
5、答辩前,按《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撰写规范及装订要求》检查学生论文(设计、创作)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对论文(设计、创作)写出不少于100字的指导老师评阅评语。
论文(设计、创作)送评阅老师评阅后,指导教师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学生,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
6、答辩结束后,收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全部资料,交学院(中心、部)统一保存。
三、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刻苦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按时出勤,保质保量完成日常工作。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
严禁抄袭、剽窃他人论文(设计、创作)成果。
严禁以任何形式捏造、篡改研究数据和计算结果。
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以作弊论处,按照《怀化学院学生考核违纪、舞弊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资格。
4、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设计、创作),将所有原始材料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
凡涉及到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业利益的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
四、成绩评定等级和标准
(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
综合成绩90分以上记为优秀,80-89分记为良好,70-79分记为中等,60-69分记为及格,60分以下记为不及格。
(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评定及计算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采用结构评分方式评定,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占30%,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40%,折算综合成绩,确定相应等级。
答辩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综合成绩评定。
(三)学院(中心、部)答辩委员会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阅、答辩成绩进行审查,对评定等级为优秀或不及格以及答辩评分中有争议的论文(设计、创作)应进行复议,确定论文(设计、创作)最终综合成绩及等级。
“优秀”等级一般要控制在学院(中心、部)级10%,校级5%;“不及格”等级控制在5%以内,不及格论文(设计、创作)要求重新写作。
(四)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成绩按百分制录入教务信息系统,参与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论文(设计、创作)成绩经学院(中心、部)主任审核签字,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优秀论文(设计、创作)评选
(一)评选对象
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成绩为优秀者,经学院(中心、部)推荐均可参加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选。
(二)组织工作
1、各学院(中心、部)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成绩为优秀者进行初评,评选出学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比例控制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学生总数5%以内。
2、学院(中心、部)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须提交以下材料:
(1)怀化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申请审批表;
(2)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原件;
(3)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电子文稿;
(4)怀化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汇总表。
3、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评选,公布评选结果。
4、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
获得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人数不超过当年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学生总数5%,评选工作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标准执行。
5、学校为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将编入《怀化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集》。
六、组织管理
(一)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在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实行学院部具体负责、教务统筹管理的校学院两级管理体制。
(二)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组织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是:
1、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各学院(中心、部)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各阶段工作。
2、汇总各学院(中心、部)上报的《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汇总表》和《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汇总表》,组织、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各阶段进展情况。
3、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编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集。
4、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中心、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做好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
(三)各学院(中心、部)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中心、部)主管教学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协调学院(中心、部)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工作。
学院(中心、部)工作职责是:
1、结合学科特点,制订本学院(中心、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计划。
2、组织审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开题报告。
3、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阅、答辩及成绩复查,对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复议。
4、组织评选本学院(中心、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5、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装订归档工作及总结工作。
装订与归档要求请参见《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撰写规范及装订要求》。
七、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经费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费用由学校核算经费总额,教务处按有关规定核发使用。
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资料购买费、零星材料消耗费、指导费、打印费、上机费、装订费等。
文具、图纸由学生自备。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怀化学院
二○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2:
怀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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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怀化 学院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