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电源系统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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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Ah。
稳流精度:
±
1%
稳压精度:
0.5%
纹波系数:
≤0.5%
噪声:
≤55dB
防护等级:
≥IP30
4特性
4.1概述
除非另有规定,设备的电气特性应符合GB标准有关条款的要求。
导线的安装应符合GB标准有关条款的要求。
主要元器件(包括高频开关模块、整流模块、断路器等)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
4.2噪声限制
布置在中控室的设备其噪声在中控室处测量应小于50dB。
设备在正常工作时,距离设备1m处所产生的噪声应小于55dB。
4.3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交流回路外部端子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不接地直流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500V以下、60V及以上端子与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2000V电压1min;
60V以下端子与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500V电压1min。
4.4电磁兼容性
本系统设备的浪涌抑制能力(SWC)、抗无线电干扰(RI)能力及抗静电干扰(ESD)能力应满足IEC61000-4《电磁兼容性试验和测试方法》的要求。
4.5电磁干扰防护
本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应不受电磁干扰的影响,中标方应在设备的输入端口加装吸收干扰的元件。
4.6其它
(1)试验报告和证书
1)中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0天(日历天数)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所有最终试验报告的复印件,该报告应装订成册作为永久资料使用。
2)中标方应在直流电源设备出厂试验验收后30天(日历天数)内提供下列报告(包括出厂试验记录)和证书给业主:
直流电源设备的整套出厂试验报告;
直流电源设备出厂检验证书。
(2)互换性
中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相同部件,其尺寸和公差应完全相同,以保证各设备部件之间的互换性。
所有的备品备件的材料和质量应与原设备相同。
(3)电源
1)业主提供电源
交流380V系统电压变化范围80%-115%Un
频率变化范围48-52Hz
中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应能在上述相应的范围内正常运行,当输入电压下降到低于下限值时,设备应不致损坏。
2)内部直流稳压电源应有过压、过流保护及电源电压不正常的报警信号,能防止损坏其它设备。
5直流系统的配置
5.1概述
1)直流电源系统采用单母线接线,额定电压为直流220V,采用一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蓄电池组正常以全浮充电方式运行。
2)所有装置应采用标准尺寸的机箱和插件板设计,插件板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老化,且应具有互换性;
3)所有装置的软件和硬件应具有对自身故障的自动检测、长期监视功能和内部故障记录存储功能。
装置任一元件故障时,应能发出装置异常报警信号;
4)采取可靠的抗干扰措施,防止大气过电压和电磁波侵入装置内部造成元件损坏。
5.2蓄电池组
中标方提供的蓄电池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其性能、使用年限和可用性是国际一流的。
蓄电池应不低于下列技术指标:
1)本泵站采用1组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蓄电池容量为100Ah,额定电压12V。
2)蓄电池的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
5.3充电装置
设置的1套充电设备采用整流模块组合、N+1冗余备份方式,模块之间使用无主从自动均流技术,设备应具有充电(恒流充电、限流恒压充电)、浮充电及自动转换功能。
充电装置性能要求如下:
交流输入电压:
380V±
20%,50Hz
直流输出电压:
220V
电压调节范围:
180~300V
≤±
直流输出电流:
20A
电流调节范围:
0-100%连续可调
£
±
<
£
45dB
功率因数:
>
0.9
满载效率:
90%
5.4放电设备
为了检验蓄电池实际容量,充电装置应具有逆变放电功能。
但进行放电时,应具备自动维持按10h率电流放电功能及累加蓄电池放出安时容量的功能。
当达到预定的放出容量或蓄电池达到终止电压时,发出告警信号并停止放电。
5.5直流系统监控装置
为便于对直流系统各装置(包括充电装置、放电装置、绝缘监视装置、蓄电池检测装置等)进行统一管理,中标方应提供1台直流系统监控装置。
该装置与相应直流系统的上述各装置通过通信接口连接,实现信息交换,并提供与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通信接口(通信规约在设计联络会上商定),有效地配合监控系统通信的调试工作,满足监控系统的要求。
直流系统监控装置应设置调试和运行维护用串行接口,监视所有交直流开关的位置、充电机的输出电流、蓄电池组输出电流、直流母线电压、直流系统所有故障信号等。
5.6绝缘监视装置
绝缘监视装置用于在线检测直流电源系统的绝缘电阻、母线电压及母线对地电压。
当绝缘电阻低于设定值及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发出报警信号。
绝缘监视装置的灵敏度应大于6kW,并应具备以下功能:
5.6.1常规巡查
数字显示母线电压,电压超过允许范围时发出报警信号;
数字显示正负母线的对地绝缘电阻值,绝缘电阻过低时发出报警信号;
实时数字显示正负母线接地电阻-时间曲线,当出现接地故障时,自动锁定电阻-时间曲线;
能检测正负母线绝缘同时下降,分别显示故障支路的正负母线接地电阻值;
汉字显示历史记录。
5.6.2支路巡查
当母线对地绝缘降低时,发出信号,并自动巡查各支路对地绝缘电阻;
支路巡检速度基本与支路数量无关;
应能够准确检查出绝缘损坏的地点。
5.7蓄电池检测装置
为监视蓄电池的工作状态,设置蓄电池检测装置,该装置应能在线监视每只电池的电压、容量、开路及短路故障等。
5.8直流电压及电流监测
直流系统需装设测量仪表的部位见表8-5。
蓄电池输出回路的电流表采用具有双向测量功能的数字式直流电流表。
当进行蓄电池浮充电时,蓄电池电流表应能准确显示浮充电电流。
表8-5直流系统测量仪表配置表
装设部位
直流电流
直流电压
蓄电池温度
蓄电池组输出端
¤
□
充电装置输出端
直流母线
蓄电池放电装置
图例:
—指示仪表 □—变送器
5.9测量仪表
直流电源屏上的测量仪表全部采用外形尺寸为96X96mm的广角度表。
仪表的准确度不应低于1.0级,分流器的准确度不低于0.5级。
直流电压及电流变送器采用输出为4~20mA的变送器,精度不低于0.5级。
5.10指示信号
为监视直流系统的运行,直流屏上应设装必要的位置信号及报警信号。
5.10.1位置信号
直流屏上应设置以下位置信号(但不限于此):
直流馈线(红色LED,DC220V);
充电装置的交流供电电源(红色LED,AC220V);
其他需要指示的位置信号灯。
5.10.2报警信号
直流系统应提供下列报警信号(但不限于此):
蓄电池、充电装置及馈线断路器故障跳闸信号;
直流系统接地或绝缘降低;
直流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
蓄电池状态异常;
充电装置交流电源失电;
充电装置、绝缘监视装置及蓄电池检测装置的内部故障。
5.10.3故障报警信号应具备直流屏现地显示及上送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功能
(1)直流屏现地显示的故障报警信号采用光字信号灯(LED,DC220V),对于直流绝缘监视装置、蓄电池监测装置及直流系统监控装置上已有的报警信号不再重设光字信号灯;
(2)上送至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报警信号及相关的模拟量由供货商集中到端子排上。
5.11直流母线
中标方提供的直流母线应满足以下要求:
(1)直流盘主母线应采用铜母线,并套以阻燃热缩绝缘套;
(2)直流盘主母线截面应不小于50×
5mm;
(3)直流盘主母线宜布置于盘的上部或中部,母线两端及中间必须用母线夹具或绝缘子牢固固定;
(4)正负母线间距离不小于60mm,母线跨度不应超过1000mm,超过时应增加母线支撑。
5.12直流负荷开关及保护
(1)直流系统的操作及保护器具全部采用直流断路器,该断路器应能适应下述工作环境:
海拔高度:
1000m以下;
环境温度:
-5~+40°
C;
(2)能耐受潮湿、油雾、和霉菌的环境条件。
直流系统所有直流断路器均应装设位置辅助触头及报警信号触头,用于断路器位置及故障跳闸时发出信号;
(3)直流断路器在布置上应采取垂直安装方式,板后接线,板前操作。
对于需要“分”“合”位置互相闭锁的断路器应有相应的机械闭锁措施。
5.13直流盘
(1)电池和充配电设备均采用组盘的安装方式;
(2)直流盘的尺寸为800×
600×
2260mm(宽×
深×
高),盘的颜色由业主提供色标。
6工厂验收
6.1基本要求
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全面检验中标方提供的直流系统设备的盘柜外观结构、配套的元器件及装置的质量、产品总装质量及全面测试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
6.2出厂验收项目
中标方提供的所有合同设备在出厂前均应按照国家现行产品制造标准和试验标准在中标方工厂内进行各项试验。
6.2.1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核对盘柜的外形尺寸、盘柜结构的坚固性及盘柜颜色;
盘柜及元器件布置、标志及铭牌;
盘内接地及照明;
盘内配线及端子。
6.2.2电气性能试验
电气性能试验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绝缘电阻试验;
耐压试验;
电压调整范围及稳压精度测试;
电流调整范围及稳流精度测试;
纹波测量;
噪声测量;
测量仪表及信号试验;
其他(通讯信号、断路器连锁等)。
6.3出厂验收文件
出厂验收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直流系统图纸(电路图、布置图、端子图);
直流系统使用说明书;
直流系统电气特性试验报告;
备品备件清单;
装箱单;
产品检验合格证。
中标方应在进行出厂试验前一周通知业主,业主将决定参加或不参加目击试验。
无论业主参加与否,均不减轻中标方履行合同条款的责任。
所有工厂试验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提交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仪器、试验结果、分析意见、试验人员名单等。
出厂试验报告应在试验完成后10天内提供4份给业主。
7安装及调试
7.1范围
在安装工程完成之后进入直流系统调试阶段,直流设备中标方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直流系统的整体调试,并负责使直流系统的所有功能及技术指标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
7.2安装与调试
直流系统的装置、元器件安装后的外观检查,电缆及配线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
直流系统对地绝缘电阻应在直流系统安装工作完成并经检查无误、未通电的情况下对本套直流网络进行测试并作记录,以便与带电情况下的测试结果进行比较。
直流系统各装置电气性能检验;
充电装置调试;
绝缘监视装置调试;
蓄电池性能及蓄电池检测装置调试;
测量仪表及信号调试;
通信接口调试。
8现场验收试验
8.1现场验收阶段
现场验收阶段分为:
安装验收;
直流系统电气性能试验验收。
8.2现场检查与试验项目
8.2.1现场检查
中标方提供的随机文件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
核对中标方提供的直流系统各项装置及设备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是否全部安装到位。
元器件是否完好无损;
直流盘蓄电池的安装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的规定;
电缆及导线的敷设和接线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8.2.2试验项目
蓄电池充电、放电试验及蓄电池容量检测;
检测电压调节范围及稳压精度;
检测电流调节范围及稳流精度;
纹波及噪声测量;
直流系统接地及直流馈线接地点的检测试验;
蓄电池监视装置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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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流电源 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