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安全验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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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安全验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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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安全验收
XX建设项目安全验收
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第七章实施方案及技术要求
第一章招标公告
xx单位就xx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招标(采购)内容:
对xx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并编制《xx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所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需通过安监局主持的专家评审,经安监局备案并取得相关批复。
4.投标人资质及条件要求:
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具有安全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5.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9:
30时~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地点)发放。
6.发放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质:
6.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3具有安全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8.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9.招标人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电话:
10.招标人银行信息
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建设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项目名称
3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招标范围
对xx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并编制《xx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所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需通过安监局主持的专家评审,经安监局备案并取得相关批复。
6
完成周期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7
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安全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证照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
8
发售标书时间、
地点
标书发售时间: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上午09:
30~下午17:
00(节假日除外)
标书发售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
招标答疑
答疑截止时间:
答疑问题及纪要送(发)地点:
10
投标保证金
1.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整(¥元)。
2.形式:
电汇或转账形式向xx交纳,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3.到账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到账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11
履约保证金
投标报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15日之内缴纳
12
投标价
固定总价
13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二副,共三本,电子标书一份(U盘提供)。
14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15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月日上午09:
30分
16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4年月日上午09:
30分
开标地点:
1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9
中标人
招标人将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0
上限价(人民币)
xx建设项目安全验收: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本次招标采购所需资金由招标人安排,资金已落实到位。
2.合格的投标人
2.1具备下列条件,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2.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2.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1.3具有安全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2.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
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所提供资质文件未在有效期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费用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八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
第六章实施方案及技术要求
第七章评标方法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6.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为保证投标人有合理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包括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以编制投标文件,所有的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个日历日之前发出,否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6.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6.4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三(3)天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
8.1.1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和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书、投标报价表;按要求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8.1.2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服务的详细说明、技术响应表、货物配置说明、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8.1.3按照招标文件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8.2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文件格式
9.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承诺及价格。
9.2投标人应完整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数据和资料。
10.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投标有效期
1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有此要求,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1.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交付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投标人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投标人(中标人和未中标人)足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为无利息退还。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不接受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与补正;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是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4)其它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的行为。
13.投标报价和投标方案
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投标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
除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之外,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3.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13.3报价要求:
见“投标报价表”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必备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服务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对招标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将被视作无效标。
16.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原投标有效期条件下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式装订成册。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汁)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4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然后再统一密封包装在一起。
18.2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投标单位的全称;
(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_____(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4)密封包装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8.3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因此产生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的接收人。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的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须授权一名代表按时参加会议,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如果有)、投标价格,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价格和价格变动声明,评标时才能考虑。
22.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2.4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3.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23.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投标人不得在投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3.3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4如果投标人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投标人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标意见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5.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具体见“第八章”评分办法。
26.评标程序
按照初审、详评、推荐中标排序三个步骤进行评标。
在上一步评审中不合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26.1评标委员会
26.1.1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
26.1.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26.2投标文件的澄清
26.2.1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26.3.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26.3.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开标时唱出的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3.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
26.3.4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视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的响应性只依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3.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的投标;
(2)有损国家利益、违反国家法律的投标;
(3)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的投标;
(4)提供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或内容不完整的投标;
(6)投标袋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
(7)逾期送达的投标;
(8)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9)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书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2)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13)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投标;
(14)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投标文件;
(15)两份以上内容雷同的投标文件;
(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投标文件;
(17)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8)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上限控制价的投标;
(19)(交验期或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20)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成本价的投标;
(21)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相互围标的投标;
(2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6.4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6.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6.4.2详细评审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25.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人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27.定标程序
27.1评委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7.2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27.3招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7.4招标结果于评标结果之后,公示期为3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5评委会可以对已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的进一步审核,以确认其是否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中标候选人不得拒绝提供进一步的证明其有能力履约的资料,并应该接受实地考察、产品测试等审核方式,如果发现中标候选人在履约能力方面有缺陷,或中标候选人不接受对其履约能力的进一步审核,评委会可以对原评标结果进行复议。
27.6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8.中标与落标通知
28.1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经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之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中标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人:
中标人:
本项目中标单位
本合同招标人委托中标人就“”安全评价工作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项目名称
xx建设项目安全验收。
二、项目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三、项目周期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四、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银行转账),中标通知书发放15日内交纳,担保有效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缴纳,甲方不予签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
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所有费用,合同总价元。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合同,以人民币结算,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价的变动。
《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安监局主持的专家评审,经安监局备案并取得相关批复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发票形式按甲方要求),甲方全额支付。
七、甲乙双方主要职责
1、乙方主要职责
1.1向甲方提供必须的资料目录;
1.2负责制定现场调查和现场监测的工作方案;
1.3协助甲方进行报告书的批报工作;
1.4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编制《xx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负责根据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两套最终文稿,两套文稿均为一式十份,电子版一份。
1.5验收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符合国家安全验收评价的相关要求。
1.6乙方应照甲方的委托和要求按时间向甲方提供验收评价报告。
1.7为甲方保守技术秘密。
1.8乙方对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负责。
1.9评价报告应通过安监局主持的专家评审并协助甲方做好相关事宜。
2、甲方主要职责
2.1合同生效后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基础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2甲方对乙方到现场开展调研、检测等工作进行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各种便利。
2.3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评价费用。
2.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保证其格式、内容不流失到任何无关的第三方。
八、成果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中标人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中标人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
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版《xx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按国家要求进行验收。
九、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双方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
如乙方拒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
1.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参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2.安全评价报告的验收方法:
通过安监局主持的专家评审。
3.验收时间:
与安监局或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确保在工期内完成验收工作。
4.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柒份,乙方叁份。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提供证明。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6.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盖章):
中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2014年月日日期:
2014年月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
(正本/副本)
xx建设项目安全验收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一)投标书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四)商务响应说明书
(五)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六)类似业绩一览表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服务方案承诺书
(一)投标书
致:
根据贵方“”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
我方承诺如下:
1.投标总价为含税到货价,即以人民币(元)(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如果中标,我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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