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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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文本
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2011-2030年)
文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1年9月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目标定位与发展策略3
第三章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5
第一节空间结构5
第二节用地功能布局6
第三节土地使用强度10
第四节卫生安全防护规划10
第五节周边地区协调发展11
第四章岸线利用规划14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16
第一节交通需求预测16
第三节客货运通道组织19
第四节公共交通规划20
第六章绿地系统规划20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21
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24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24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26
第四节通信工程规划27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27
第六节环卫工程规划28
第九章综合防灾规划29
第一节防洪潮规划29
第二节抗震减灾规划30
第三节消防规划31
第四节人防规划32
第十章近期建设规划32
附表1:
201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现状建设用地统计表35
附表2:
203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统计表36
附表3:
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主次干道一览表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对洋浦发展新的要求,衔接整合洋浦各类型(产业、港口等)规划,适应洋浦开发区扩区后规划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洋浦现有产业基础、港口资源和保税港区政策等各方面优势条件,提高洋浦经济开发区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修编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复函》(琼府办函〔2011〕123号),特编制《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海南省城乡总体规划(2005-2020)》和《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2010—2030)》等省域总体规划
4、《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文)
5、《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加快海南西部地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琼发(2010)3号)
6、《海南省社会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儋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个规划纲要》
7、《儋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纲要成果
8、《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4—2020)》(2007)
9、国家、海南省相关规范及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门相关技术规定
第三条规划修编重点
1、研究洋浦在区域发展新格局和新背景下目标定位,制定符合洋浦实际的发展策略,合理确定开发区性质和职能,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类型。
2、整合各类型专项规划,明晰开发区空间结构,细分各类用地;加强对居民的搬迁安置及就业等方面的研究,针对空间布局重点制定综合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基础设施规划,形成对规划布局的有效支撑。
3、有效降低开发区工业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合理构建开发区内部安全格局,以水、土地、自然生态等资源条件为前提,明确环保和防灾设施、生态防护隔离带的规划布局。
4、以区域协调发展为导向,强调更大尺度空间的发展研究,重点加强对环新英湾地区整体研究,统筹该地区各片区的功能定位、岸线利用及基础设施布局,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洋浦儋州一体化发展。
第四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年——2030年,其中:
近期:
2011年——2015年;
中期:
2016年——2020年
远期:
2021年——2030年
第五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海南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193号]确定的地域为依据加以划定。
即以上版总规69平方公里范围为基础,新增洋浦新英湾沿岸居民安置区2.6平方公里和围填海区域26平方公里,同时控制石化功能区与东部生活服务区之间的22平方公里土地作为洋浦以后发展的预留用地,共计约120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法律效力
本规划是洋浦经济开发区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城市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七条规划实施主体
本规划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下划线加粗文字部分条文。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目标定位与发展策略
第九条发展目标
以发展新型临港产业为主导,以承接重大产业项目为重点,以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港口物流业为支撑,充分发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环境优良的国家级经济开发示范区。
第一十条战略定位
立足环北部湾经济圈、背靠华南腹地、面向东南亚的新型临港工业基地,区域性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
第一十一条产业发展方向
以能源储备、石油化工、制浆造纸和港口物流为主导产业,以海洋装备制造、综合服务和现代服务业为辅助产业。
概括为“一港三基地”的产业发展目标,即:
1、具有国际航运和物流中心承载能力的枢纽港:
依托保税港区,
大力发展国际航运、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国际中转等业务,完善保险、信息服务等配套功能,创建国际贸易、国际航运和国际物流集聚区,打造面向东南亚、背靠华南腹地的区域性国际航运枢纽。
2、石油及天然气储备中转基地:
发展石油和天然气的商业储备、中转交易业务及产业,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油品集散地和交易中心之一。
3、石油化工产业基地:
发展炼油及油品、芳烃、乙烯及石化下游产品加工产业,逐步成为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
4、制浆造纸及纸制品一体化加工产业基地:
发展浆纸生产业、纸制品加工业、包装印刷业,建设世界大型浆纸产业基地。
第一十二条发展策略
1、依托工业发展的优势和基础,强调大项目和大企业带动,以完善和提升开发区的工业职能为重点,实现洋浦特色化和跨越式发展;
2、充分发挥港口和土地资源效益,形成各类关联产业集群化发展的空间格局,引导洋浦集约化和有序化发展;
3、依托洋浦保税港区和区位条件,加强航运中转能力,强化洋浦在区域经济的关联度与影响力,奠定更广区域的中心地位;
4、强调环新英湾区域的整体发展,加强地区分工协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洋浦和周边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十三条人口和就业规模
1、产业人口
根据洋浦主导产业类型,预测到2030年产生就业人口为11.5万人。
其中石化产业就业人口2.5万人,港口物流产业就业人口1.5万人,浆纸及下游产业就业人口1万人,海洋装备制造产业就业人口1.5万人,综合配套加工工业3万人和综合服务业就业人口2万人(以本地居民就业为主)。
综合预测就业人口及其眷属共22万人。
2、本地居民
洋浦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需搬迁安置本地居民8.9万人(2.5万户)。
3、考虑到部分就业人口为本地人口,数据上有所重复,综合判断:
规划期末,洋浦经济开发区将产生城市人口25万人,其中本地人口9万人,外来人口16万人。
第一十四条人口空间分布
1、洋浦经济开发区原则上减少居住,为保证一定比例的就地安置和工业区倒班生产,保留部分居住职能。
2、将儋州滨海城区和木棠镇区(通勤距离约5—10公里)作为洋浦居民搬迁安置的备选区域。
3、本次规划居住用地约7平方公里,结合居住用地安置标准和规范,根据不同的开发强度,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共能容纳人口12—16万人,主要安排在东部生活区,作为新市镇或风情小镇加以规划建设。
第三章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第一节空间结构
第一十五条布局策略
(1)集聚产业发展。
集中布局性质相关的产业,明确各类产业分区,促进产业链体系的构建,提升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2)适应分期建设。
统筹总体功能布局基础上,应对项目进驻的不确定性,注重交通、市政设施等用地和廊道的控制,构筑不同阶段相对完善的园区支撑系统。
(3)生态安全优先。
从区域层面重点考虑集中居住地的布局;区内采取设置绿化隔离带,增加开放绿化空间等手段,满足安全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4)合理利用岸线等优势资源。
充分发挥临港优势,统筹安排各类岸线,满足业主码头的同时,确保一定规模的公共码头岸线,同时强化各类产业和码头岸线的紧密结合。
第一十六条空间结构
空间结构概括为“四带两廊、一心多园”。
1、四带,是指开发区内四条南北向主要功能发展带,从西向东分别为:
(1)港航物流产业发展带:
布局海洋工程、大型修造船,集装箱多用途、液体化工品、大宗散杂货等码头,重点发展航运中转、储存分装配送等港航产业;
(2)临港石化、浆纸及下游产业发展带:
以石油储备、石化和浆纸一体化为主的临港重工业;
(3)现代加工制造配套产业和保税仓储物流发展带:
依托临港重化产业产品,发展以石化、造纸产品后续加工及一般加工工业,培育装备制造等配套产业,依托保税港区,重点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以及出口加工产业;
(4)居住和配套公共服务发展带:
沿新英湾滨海环境优越地区展开、以居民安置、产业工人和企事业机关人员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为主的生活服务区。
2、两廊:
即两条重要的南北向绿化廊道,即:
(1)工业大道市政防护绿化走廊,是洋浦货运支线铁路预留用地和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走廊,同时也是西部临港重化工业外围重要的安全隔离防护绿地;
(2)开源大道环境绿化走廊,居住区与工业区的绿色隔离空间,也是城际铁路及市政基础设施管线的预留空间。
3、一心:
开发区的公共服务中心,位于东部生活服务区中心地带;重点保障东部配套居住区的生活性服务业,同时为开发区的发展提供一定规模的生产性服务业。
4、多园:
多个功能园区,包括南部港口物流园区、北部港口物流园区,南部石油化工产业园区、北部石油化工园区、石油天然气储备中转园区、修造船及海洋装备制造园区、浆纸一体化产业园区、保税港区及配套加工产业园区和居住综合服务区等。
第二节用地布局
第一十七条工业用地
1、规划工业用地共48.3平方公里,集中布置在西部滨海地区和开源大道之间南北长12公里,东西宽7公里的地区。
原则上工业大道以西布置临港重化型工业项目,如石化、浆纸和修造船等产业。
工业大道到开源大道之间用地依次布置二类和一类工业。
对应各类工业用地的环保和安全防护要求,严格控制入驻产业类型。
2、规划石化产业用地1850公顷,分南北两区。
南区420公顷,为现海南800万吨炼化及预留用地,重点发展炼化扩能及其中下游项目;北部石化功能区1480公顷,依托150万吨乙烯等大型项目,重点发展炼化中下游配套项目和精细化工产业。
3、规划制浆造纸及下游产业用地787公顷,包括现有金海浆纸及其北部和西部地区,重点发展制浆造纸及纸制品产业。
4、规划修造船产业用地200公顷,鉴于原选址的南沙滩填海项目位于新英湾湾口,将对新英湾生态环境和滨海新区生活岸线的产生一定影响,应予以充分科学研究论证。
规划提出备选位置,建议将神头港1号港池及其陆域的部分用地调整为修造船专用码头及其后方配套基地,并有利于与现代加工制造配套产业区的联系,有利于构筑装备制造和机械加工产业集群。
5、规划现代加工制造配套产业用地1993公顷,位于工业大道与开源大道之间,以一、二类工业用地为主;重点发展配套加工制造产业,如装备制造和机械加工等产业;以洋浦一路为界,南部743公顷,依托保税港区,重点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以及出口加工产业;北部1250公顷,重点发展综合配套加工产业,可采取建设租售标准厂房的形式,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当地居民就业。
6、2020年中期产业用地规模预测。
结合《洋浦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202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新增用地包括石化产业基地发展需要用地、浆纸产业基地发展需要用地、修造船和海洋装备制造基地发展需要用地、码头发展需要用地,总计约35平方公里。
第一十八条仓储物流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9.4平方公里。
主要结合港口码头功能,布置三处仓储物流用地集中区。
(1)位于洋浦港区和神头港5港池后方,发展为通用港口提供的集装箱和散杂货为主的仓储服务。
(2)位于神头港2、3港池后方陆域和德义岭北部,发展油气储备功能。
(3)位于神头港北部港区后方,发展为港口服务的大型散杂货仓储服务。
分散布置的仓储物流用地结合主要对外道路出入口和工业区货运站设置,为工业区提供产业原料、产品的储存和中转业务。
第一十九条居住用地
1、规划居住用地772.9公顷,集中布置在沿新英湾的东部生活区内,多层居住沿开源大道布局,低层低密度住区沿新英湾区生态绿地布局。
按人口规模划分为3个居住生活片区。
2、中学按每5—6万人配置一所,服务半径为1000米左右,用地规模为4-5公顷。
共规划设置中学2所。
3、小学按2—3万人左右配置一所,用地规模控制在1—2公顷,服务半径500—800米。
共规划设置小学6所,为东浦小学、洋浦一小、新英湾小学、洋浦一小、洋浦三小和新规划洋浦小学一所。
第二十条对外交通用地
1、规划长途客运站一处,用地公顷3公顷,位于开源大道东侧东部生活区内。
2、规划预留铁路用地87公顷,包括洋浦货运支线及其编组站、那(大)洋(浦)城际轨道及站场用地。
3、规划港区用地12.8平方公里,港区用地按属性分为两大类,一是公共港区,主要是集装箱、大宗散杂货作业和通用码头作业区;二是靠近各产业组团的业主码头,包括海南炼化专用码头、金海浆纸专用码头、LNG码头等、成品油码头等,主要承担后方油气储备基地和石化、浆纸企业的货物运输服务。
第二十一条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03.8公顷,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用地,除少量管理和商业用地结合现状布局在洋浦九路两侧,新规划的公共设施用地均安排布局东部生活区中部的东二路公共服务轴线一侧。
休闲体育用地结合沿湾的大型绿地布置。
第二十二条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0.5平方公里;规划两处较为集中的行政办公用地:
一是为保税港区及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的行政管理、商务办公用地,主要分布在保税港区的东部,包括海关、管委会办公等行政办公等;二是为生活区提供服务的办公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居住一区中部,结合现状的办公用地和绿地广场集中布局。
配合街道的行政管理,设置街道办公用地,主要位于居住区底层。
第二十三条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
商业金融业用地结合东部生活区公共主中心和东二路进行布局,面积总计约1平方公里。
其中商业零售、金融保险、星级酒店等对外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在生活区公共主中心布局。
其他生活区性商业服务设施结合东二路公共服务带进行设置,为居民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服务。
第二十四条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文化娱乐用地主要位于东部生活区北部,结合体育中心布局,面积约1.2公顷,主要安排为当地居民和企业职工的文化活动场所。
第二十五条体育用地规划
规划体育设施按不同类型结合居住片区中心和东部新英湾沿岸进行布局,面积约2平方公里,其中公益型体育中心位于东部生活区北部,结合绿带和文化中心构筑文体中心;休闲型体育用地结合沿湾的大型绿地布置。
在居住区广场、街头绿地安放健身设施方便居民锻炼。
第二十六条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规划设置综合性医院1座,为现状洋浦中心医院,远期扩建,面积11公顷,为开发区提供医疗、卫生防疫等服务;各个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第二十七条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位于东部生活区内,面积26公顷,包括现状洋浦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并规划新建1所职业教育学校。
第二十八条市政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设施用地面积163.3公顷,包括供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污水处理厂、环卫设施、消防站等用地等。
第三节土地使用强度
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原则
规划对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容量控制,确定建筑密度、建筑层数、绿地率等强度和环境指标,作为建设的引导和综合控制。
对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仓储用地等不再确定量化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建设。
工业用地应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确定各类工业用地的建设容量指标。
为防止工业项目的盲目占地,按下限容量指标给予控制。
第三十条控制指标
1、公共设施用地大部分建筑高度控制在50米以内,局部不超过100米,容积率1.5—3,绿地率25%—40%进行控制。
2、居住建筑建筑控制在24—50米范围内,宅基地住宅楼控制在3层以下,容积率0.5—1.5,绿地率不低于35%进行控制。
3、工业建筑按照其生产区域(包括工艺装置区、辅助生产区、公用工程区及仓储运输区)可根据相应的工艺生产要求及行业标准进行高度控制。
原则上采用上下限方法进行弹性控制,容积率下限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不同产业门类指标控制,上限控制在1.2左右。
4、仓储用地和港口用地内开发容积率较工业用地上下限分别降低。
第四节卫生安全防护规划
第三十一条产业空间分布
(1)严格控制具有较大安全风险企业在工业大道以西布局;
(2)下游加工制造及其配套的一、二类工业在工业大道和开源大道之间布局,作为东部生活服务区与西部三类工业的缓冲带。
第三十二条产业距离控制
在确定石化工业、储罐等边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园区边界居民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参考以下规定:
(1)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执行现行《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规定。
(2)石油库与周围村庄、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应根据现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确定。
第三十三条绿化隔离带控制
根据产业类型采取绿化隔离带分层控制,两带宽度共计700米,其中:
(1)沿工业大道绿化隔离带400米;
(2)沿开源大道绿化隔离带300米。
第三十四条机构设置
针对具有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应成立多部门联合的风险监控指挥中心,有效防范工业区内的安全风险。
第五节周边地区协调发展
第三十五条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目标
儋州—洋浦共同发展,构成带动海南西部地区的复合中心,承担着海南新型工业基地、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能源和南海资源开发与服务基地、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基地、西部商贸和科教医疗中心等功能。
其中:
(1)洋浦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临港工业和国际物流航运职能,全力打造华南地区临港工业基地和面向东南亚、背靠华南腹地的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建设能源和南海资源开发与服务基地。
(2)儋州,依托现有发展基础和科研教育人才资源优势,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科教医疗等生活综合服务和商务会展等现代生产服务业、成为国际旅游岛服务枢纽之一和支撑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服务基地。
第三十六条环新英湾地区空间组织模式
环新英湾地区包括洋浦经济开发区、白马井、中和、木棠和新州四镇沿湾地区,面积约360平方公里。
依托优越的发展条件和基础,该地区将率先成为带动海南西部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地区。
对该地区整体发展趋势判断和功能布局也是洋浦儋州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次规划确定“环湾分层、沿海分段、紧密协作”的空间发展模式。
第三十七条环湾地区发展目标
区域性创新湾区和高端产业集聚湾区,海南省重要的新型经济增长极地区,生态景观优越、文化活力独特的宜居湾区。
第三十八条环湾地区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环湾地区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概括为“一核四廊四组团”。
(1)新英湾绿核,以新英湾独特优良的自然景观为依托,注重该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加强湾内水质的净化和沿岸的红树林保护,适当控制沿岸建设规模,建设成以生态涵养,绿色游憩为主要功能的特色绿色核心。
(2)四廊:
三条放射状联通新英湾绿核与周边生态背景的大型自然生态廊道,分别为雅拉河生态廊道、春江水库生态水系廊道、洋浦半岛生态廊道和新英湾湾口生态廊道。
(3)北部临港产业组团:
包括洋浦经济开发区和木棠部分地区,洋浦经济开发区以临港工业和港口物流产业为主导,建设国家新型临港工业基地、海南省国际航运和物流中心,为促进环湾地区工业集约化布局,发挥产业的规模效应,区内预留洋浦与儋州共同发展的工业用地;
(4)东部木棠组团:
依托与洋浦便捷的交通联系,发展配套洋浦服务洋浦的综合服务和居住职能。
(5)南部综合服务和滨海旅游组团:
主要包括滨海新区和其南部旅游区,依托并服务洋浦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和发展信息服务、科技研发、会议会展、高端商务商贸、滨海旅游度假等服务业门类,加快发展现代生活服务业,成为服务西北部地区滨海旅游带的中心。
(6)东部高端文化和生态旅游组团:
包括中和镇和新洲镇所在区域,该区域拥有悠久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和良好的生态本底条件。
近期城镇点状聚集发展为主,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中和历史文化名村镇,优化沿湾地区生态环境,整治新洲镇建设渔业风情小镇。
远期引入文化博览、疗养度假和创意产业,完善和提升该地区旅游和高端服务职能。
第三十九条区域交通发展
1、轨道交通
(1)预留洋浦货运支线:
自粤海铁路儋州段向北与洋浦经济开发区相衔接,沿工业大道规划穿港铁路至神头港区最南端,引线分别联系南北两个港区。
货运支线在开发区东侧设编组站一座,可从中引支线服务区内企业。
(2)那洋城际轨道:
联系那大—西部机场——滨海新区——洋浦——木棠——新洲等主要功能地区,加强儋州与洋浦的一体化发展格局,形成环湾地区便捷交通联系。
2、公路
(1)跨海大桥建成使用后,开源大道分别联系为洋浦配套居住的滨海新区和木棠新区,为主要承担近中期公路客运通勤需求的主干路。
规模期末应增加一条城市跨湾通道与滨海城区联系。
(2)加强环新英湾地区内部快速联系和对外衔接道路建设,形成“双环放射”的整体路网结构。
双环即“货运外环、客运内环”环湾环路的快速路格局;货运外环即工业大道——西环高速——洋万高速连接线;客运内环即开源大道——那洋公路——木棠马井公路(过新州)。
放射指多条呈放射状对外联系干道。
3、航空
通过洋万高速和那洋城际轨道,与西部机场保持快速联系。
第四十条重点地区协调发展
1、洋浦经济开发区:
规划建议在洋浦配套加工产业园区内预留儋州工业用地,促进儋州与洋浦产业的一体化发展态势,实现“西部中心城市”内部产业集聚规模效应。
2、滨海新区(白马井滨海新城):
重点发展服务和配套洋浦产业基地职能,培育和发展信息服务、科技研发、会议会展、高端商务商贸等生产服务业门类;可配套建设与洋浦产业类型配套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木棠镇及西部地区:
该地区紧邻洋浦,交通联系便捷,重点配套洋浦的居住及其综合服务,可承接洋浦部分一、二类工业。
4、后水湾部分地区:
不在本次规划期内考虑,控制该地区的村庄建设规模,结合《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规划,远景控制为洋浦港及其工业发展备用地。
5、环湾地区生态保护地区:
结合《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洋浦地区规划,加强对新英湾内四处红树林保护区的管制。
第四章岸线利用规划
第四十一条岸线利用原则
1、集约高效、统筹安排。
结合《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综合利用岸线资源,满足工业区和生活区的使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2、科学协调、合理分配。
有序安排各类功能用途的码头,强化岸线和各类产业之间的关系。
3、着眼未来、适应分期。
近期满足已确定工业项目需要,以业主码头建设为主;严格控制和预留一定规模的公共码头岸线,扩大和完善港口物流职能,远期向现代化综合性港口转型。
第四十二条北部湾地区岸线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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