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安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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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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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安全制度
篇一:
东寨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院性质教育。
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在院周会上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表扬质量好的科室和人员,批评差的科室及个人。
各科要传达到每位职工。
4.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办事机构在院(分级)办公室。
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三、医院(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方案
1.全院实行在院长、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建立医疗护理质量小组,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由业务职能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科室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结合岗位职责,把质量目标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抓质量,讲质量,把质量挂面了落到实处。
3.各级各类专业人员,尤其是各级干部,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
核心,作为医疗临床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切实抓好医疗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达到质量管理的优化目标。
4.开展全员性质量教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5.医院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制订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下发科室执行。
6.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病案、控制院内感染等项的质量。
7.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医疗护理质量委员会会议,按照标准与指标,对各科室医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研究改进措施。
8.每季度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一次全院医疗质量检查评比,并将主要结果向院领导汇报。
9.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将全院医疗情况通过院周会等方式反馈科室,通报全院。
对医疗质量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差者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提出改进和强化质量管理要求。
四、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
1、医疗质量主要标准
(1)诊断质量标准
正确性:
确诊要符合诊断要点,病史、体征、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具有的特性,拟诊要基本符合诊断要点。
诊断性治疗有效。
全面性:
主病,并发症,伴发症应依次列出;诊断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分类法为准。
及时性:
对急、危、重病应力争在24小时内确诊;疑难复杂病症应及时组织科内会诊,需其他科室会诊要及时和书面记录,必要时可组织全院会诊或及时转入上级医院。
(2)疗效评判标准
治愈:
病人症状消失,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外伤创口愈合。
好转:
病人症状减轻,器官功能较首认明显好转。
(3)护理质量标准
按照四川省印发的《医院护理质量标准与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四川省及县级以上医院护理管理规范》和《四川省预防院内感染的规定》的标准评定。
(4)技术操作规程
按照国家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颁发的有关技术操作常规与规程,以及高等医学院校教科书和我院编印的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5)病历书写标准
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印发的《病历书写规范》及我院病历书写制度执行。
(6)工作质量标准
各项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并能认真执行。
患者、本院职工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在要求的指标以上。
2、全院医疗质量主要指标
(1)诊断质量指标
五、医疗质量教育方案
1.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
2.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健全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
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4.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参加质量管理活动,对新进人员上岗前教育要包括质量教育。
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6.医院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病历及控制院内感染。
各级管理人员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
后勤部门要为医疗第一线服务。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价、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六、医疗质量监督、检查、评价方案
1.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小组对院科医护、医技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由院办、医务科组织具体实施。
2.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一次;科室、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每月一次,由科主任和护士长监督实施。
3.医疗护理、医技质量监督、检查、治疗、评价按医疗质量标准与指标执行。
4.医疗质量检查每月一次,由院长及业务副院长在院周会上向科主任反馈。
5.认真评价医疗质量
(1)评价标准:
按医疗质量标准,包括诊断质量标准、疗效评判标准、护理标准、技术操作规程、病历书写标准。
(2)评价方法:
采用病例评价与统计指标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病例评价主要由科室进行,由科主任、护士长掌握。
a.病例评价要按病历质控标准进行,主要评价内容包括:
诊断是否正确、全面、及时;治疗是否正确、及时、彻底;疗效是治愈、好转、未愈等。
有无并发症,院内感染,医疗缺陷等。
b.医技科评价内容包括:
整体工作质量和每个病人报告是否及时、准确。
c.统计指标评价包括:
诊断质量指标、治疗质量指标、工作效率与质量指标、医院感染控制等医疗质量指标。
d.药剂科要对制剂生产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评价,保证制剂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特别是灭菌制剂料,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霉变、污染、破损、无标签制剂发出,对所购进药品也应认真进行质检,不购进“无三证”霉变、污染、过期等物品。
e.临床检验科要开展室内质控与空间质控,有条件者争取参加市区质控评价活动。
篇二:
大通乡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大通乡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一、指导思想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
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本制度将在运行中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项医疗技术细节控制,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最大限度地引导到医疗规范中来。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人员及科室主任组成。
(一)医疗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
审核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
疗护理质量。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
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一)过程控制指标如下:
1、门诊医师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请上级医师诊视。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就:
a.收住院;b.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2、病房住院医师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7)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结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8)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9)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
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0)病人出院时须经主治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
(1)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24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
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2)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3)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4)手术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
术后即刻完成手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5)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5、其他:
(1)急诊抢救病人院后开始处置时间≤5分钟;
(2)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3)急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出结果时间≤2小时。
平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时间≤24
(二)终末控制指标如下:
1、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0%;
2、急重症抢救成功率≥84%;
3、无菌甲级愈和率≥97%;
4、病床使用率≥85%;
5、院内感染率≤7%,漏报率为0;
6、传染病毒报率为0;
7、合理使用抗生素;
8、平均住院天数,平均门诊人次;
9、平均门诊人次医疗费用;
10、单病种人均住院费用;
11、病历质量甲级率≥90%,不能出现丙级病历;
12、临床与放射诊断符合率≥90%;
13、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0%;
14、三日确认率≥95%;
15、门诊病历合格率≥90%。
四、检查考核办法:
1、科主任每周组织质管小组进行自查。
制度不落实的,每次扣2分;执行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
各项扣分均到个人,并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
2、院办公室每周对各科室抽查1-2次。
诊疗环节中的质量问题,每项指标扣个人2分,扣主任1分;统计指标,每项不达标扣个人1分,科主任0.5分。
3、每分分值按医院员工手册和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之规定执行。
大通乡卫生院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
篇三:
新仓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太湖县新仓镇中心卫生院
二○一二年七月
目录
1、首诊负责制度
2、双向转诊制度
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交接班制度
11、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2、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4、分级护理制度
15、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6、医患沟通制度
17、知情同意制度
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附件:
手术安全核查表)
一、首诊负责制度
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二、双向转诊制度
为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充分合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使老百姓得到“无缝式”的健康服务,特制定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1、建立本院与县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根据患者自愿和病情需要,实施分级医疗和双赂转诊制度。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本院治疗,大病则转向市级医院,做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
2、本院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凡遇到危、急、难、重病病人,不宜就地诊治时,应及时和县医院联系,并转送或者请上级会诊。
3、本院在孕产妇系统管理中,凡所有筛检出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送到县定点诊治单位实施进一步管理,以确保孕产妇安全。
4、本院限于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诊疗、检查项目,应及时介绍患者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诊疗和检查。
5、县医院对本院转送的危、急、重病人和高危孕产妇,应及时组织会诊,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就诊,切实为病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6、县医院免费承担对本院卫技人员的进修、培训任务,并不定期组织医疗来本院开展业务讲座,帮助本院培养卫生人才。
7、县医院应及时向本院提供所转送病人的有关信息,介绍患者到本院继续康复治疗。
三、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休息时间晚查房一般由晚班医师完成。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来院查房并指导诊治。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节假日有危急重症病人时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查房。
7、查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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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卫生院 医疗 质量 安全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