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指导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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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指导材料
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材
料
会
编
共青团宁波大学团委
2015年7月
目录
1、关于开展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1
2、“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11
3、全国终审决赛书面评审标准19
4、公益创业实践赛培训材料21
关于开展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了更好的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浓郁我校创新创业氛围,切实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需求。
学校将举办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同时将该项赛事作为2016年浙江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内预选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5年7月—2015年12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宁波大学学生科研管理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三、竞赛要求
1、本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根据《“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相关要求竞赛分为创业计划竞赛和创业实践挑战赛。
创业计划竞赛:
参赛者须为宁波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实行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条件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
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学历授予单位为宁波大学)均可参赛。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条件的在校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竞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
竞赛要求参赛者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包括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营销人员等),并以小组的形式参赛。
目前参赛小组的建议人数为4-6人,鼓励跨学院组队参赛(一般情况下由掌握核心技术或提出新商业模式的学院作为申报单位,小组成员也可通过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四、竞赛流程安排
整个大赛分为动员立项、参赛准备、校内竞赛等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立项阶段(2015年6月—7月)
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在学院内深入挖掘适合用于创业计划竞赛的已创业项目及各类科技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和科学研究(所有技术成果需经成果所有人授权后方可用于竞赛)等。
请各学院于7月20日前上报适合参加竞赛的学生创业项目电子汇总表到nbukjxh@,并根据每个成果推荐一名相关专业的学生作为暂定创业团队负责人(表格见附件1)。
(二)参赛准备阶段(2015年7月—9月)
1、校团委将结合竞赛的进程,在短学期组织创业大赛交流会。
届时将邀请往届优秀获奖团队成员、优秀指导教师就参赛的心得体会、作品完善、竞赛准备等方面进行交流分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团委书记、分管科研的负责老师以及有意向参赛的同学积极参与。
2、参赛团队根据竞赛要求,在暑期进行市场调研、行业分析、财务分析等工作,并撰写项目的执行概要。
(三)校内竞赛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
1、执行概要竞赛阶段
本届竞赛第一轮项目选拔将以项目执行概要评审的形式进行,每支参赛团队只需上交作品申报书和执行概要(不超过3000字)。
各学院将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执行概要(合并装订,一式三份)等相关材料汇总好于9月25日之前报送校团委锦绣学生活动中心201室,电子稿(pdf版本)发送至nbukjxh@)。
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决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并于10月初公布入围名单。
2、书面作品评审阶段
经过执行概要评审,确定入围的项目,校团委将组织评委对书面作品进行评审,本轮评审不再进行项目淘汰。
各参赛团队按照书面作品撰写相关要求,在原有执行概要基础上撰写完整的项目文本。
各学院团委将本学院的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的电子材料(pdf版本)于11月9日前(暂定)上报至竞赛系统,具体上报流程,另行通知。
3、秘密答辩阶段
进入决赛的作品将于12月中旬进行秘密答辩。
各学院团委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合并装订、一式三份)在答辩前上交校团委。
学校将根据书面作品成绩和秘密答辩成绩综合评定出最终获奖团队。
五、奖励措施
1、参加竞赛和获奖的同学可根据《宁波大学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学分标准表》规定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2、指导教师及获奖学生其他各类奖励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把握正确导向。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竞赛当作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尤其要把握正确导向,在竞赛中体现学生创业的特点,组织有关力量帮助每一个参赛学生把创业计划设计和今后的职业发展设计有机结合起来,为今后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2、做好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要注意宣传“创青春”的统一品牌,进一步扩大活动在同学们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为更好地做好本次创业大赛的相关组织工作,校团委将在短学期期间下发《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竞赛指南》,供参赛团队参考、借鉴。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团委:
周星宇,87609086,电子信箱:
nbukjxh@。
附件:
1、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预报名项目汇总表
2、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
3、执行概要写作要点
宁波大学学生科研管理领导小组(团委代章)
2015年7月7日
附件1:
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预报名项目汇总表
填表单位:
序号
项目或成果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所属领域
是否已创业
暂定项目负责人
联系号码(短号)
备注:
1、项目类别一栏填写A、创业计划竞赛,B、创业实践挑战赛。
2、项目所属领域填写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B、生物医药类,C、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类,D、电子信息硬件类
E、电子信息软件类,F、材料类,G、机械能源类,H、服务咨询类
3、是否已创业一栏只针对创业计划竞赛类别的项目,创业实践挑战赛必须为已创业项目。
附件2:
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项目申报书
学院名称
作品名称
项目类别
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作品所属
领域
(创业计划竞赛填写)
1、产品()
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
B、生物医药类
C、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类
D、电子信息硬件类
E、电子信息软件类
F、材料类
G、机械能源类
2、服务()
H、服务咨询类
团
队
主
要
成
员
(不得超过10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专业
联系方式
(长/短号)
本科生/研究生
作品简介
(限500以内)
学院意见
盖章:
附件3:
执行概要写作要点
执行概要是整份计划书的精华之所在。
要求:
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又鲜明特色。
它涵盖了计划的要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介绍;主要产品/服务;市场概括;竞争分析;营销策略;生产管理;财务分析;投资说明等。
已创业的公司,还应对公司成长经历及已经取得的效益、规模、商业模式等进行介绍。
其要点包含以下方面:
一、产品/服务介绍
企业的产品、技术以及服务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或者能否帮助顾客节约开支,增加收入。
任何一个创业计划都要有与企业产业、技术以及服务的相对应商业模式。
要求:
说明准确、通俗易懂,建议附上产品原型、照片或是其他介绍。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的概念、性能和特性;主要产品介绍;产品的优势;发展新产品的计划以及成本分析;产品的市场前景预测;商业运营模式及盈利模式等。
二、市场分析
当企业要开发一种新产品或向新的市场拓展时,首先要做的就是市场分析,而作为风险企业,为了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客观的市场分析尤为重要。
要求:
应建立在严密、科学的市场调查基础之上。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市场状况综述;主要竞争对手分析;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本企业的市场定位;主次市场的区分及其特征等。
三、营销策略
营销是企业经营中最富挑战性的环节,因此选择正确的营销策略至关重要。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市场机构和营销渠道的选择;营销队伍及其管理;促销计划和广告策略;价格决策;SWOT分析等。
四、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能力是企业经营能力的关键,而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良好的组织结构则是管理好企业的重要保证,因此,投资人对公司团队的评估特别注重。
要求:
着重介绍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合作性和互补性。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主要管理人员职责及其能力;公司结构;报酬体系;公司董事会成员等。
五、财务规划
财务规划给整个创业计划书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说明,一份好的财务规划更是提高了风险企业的评估价值,更有可能获得风投。
一般包括主要的财务数据。
六、创业风险及应对策略
一份有着完备的风险预测及应对措施的创业计划书能够充分体现创业者的严谨态度和创业经验,能够极大的吸引风险投资商。
要求:
分析全面、透彻,应对有效可行。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资源风险;市场不确定性;研发风险;生产不确定性;成本控制风险;竞争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破产风险等。
七、投资说明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股本结构和规模;融资计划;资金运营计划;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等。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章程
(2014年1月,经“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全国组织委员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大赛的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大赛的目的:
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大赛的内容:
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大赛的基本方式: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第七条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
2.确定大赛承办单位;
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议决其它应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九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织委员会通过的章程组织大赛活动并向全国组织委员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竞赛设立全国指导委员会,由全国组织委员会邀请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界和新闻媒体界等人士担任成员。
全国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全国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为:
对大赛的组织工作及高校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给予宏观性、战略性指导。
第十二条大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非高校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
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评审委员若干名。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全国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审看参赛项目,与作者进行问辩;
4.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次。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高校须根据自身实际,在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基础上,逐步举办与全国大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大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科协、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和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第十五条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第十六条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公益创业赛:
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十五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第十七条参赛形式: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八条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九条每个学校选送参加全国大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件。
其中,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件,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专项竞赛名额另计。
参赛项目须经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送全国大赛的项目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
第四章展览、交流、孵化
第二十条全国组织委员会将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和其它活动,丰富大赛内容。
第二十一条全国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及孵化获奖项目的优先权。
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
全国组织委员会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及评委评语。
第二十二条在每次大赛举办期间,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联合地方政府、园区及风险投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优先转化。
第二十三条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强与有关方面特别是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方面的合作,并通过成立大学生创业联盟等,为高校学生通过参与大赛实现创业提供支持。
第五章奖励
第二十四条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3项主体赛事的参赛项目进行复审,分别评出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
3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和70%。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2项主体赛事实行统一申报,决赛实行抽签分组,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
专项赛事单独设置奖项,不计入所在学校得分。
第二十五条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给予创业资金、专业指导、出国培训等奖励。
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大赛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织委员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2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9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50分,上报至全国组织委员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公益创业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织委员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第二十七条在符合本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国组织委员会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单项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
若收到投诉,大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经调查,如确认该项目资格不符者,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大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大赛及3项主体赛事的赞助。
第三十条为“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建设。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全国组织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大赛主办单位及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全国终审决赛书面评审标准
(内部材料)
本标准在终审决赛书面评审时作为评分依据,供评委参考。
创业计划竞赛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团队,提出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围绕这一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性、操作性俱佳的创业计划。
创业计划书面文本应基于该项具体的产品或服务,着眼于特定的市场、竞争、营销、运作、管理、财务等策略方案,描述公司的创业机会、描述把握这一机会创立公司的过程并说明所需资源。
1、创业机会描述(15分)
要求:
清晰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群)等。
2、创业项目概述(15分)
要求:
准确定义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概念产品和服务,针对解决的问题,如何满足市场需求;本项目所具有的独创性、领先性;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3、公司战略(10分)
要求:
公司的商业模式、发展战略等。
结合竞争优势确立分阶段目标,公司的研发方向和产品线扩张策略,主要的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
4、市场描述(15分)
要求:
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分析面对的市场现状、发展趋势、潜力、竞争状况,包括竞争分析、目标市场定位、市场容量估算、预计的市场份额、趋势预测等。
5、营销策略(10分)
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定义产品、技术、概念产品或服务,制定恰当的价格、渠道、推广策略等,确保顺利进入市场并保持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6、融资与财务(10分)
要求:
股本结构和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模式、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方式、时间)等。
7、关键风险和问题(10分)
要求:
客观阐述本项目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风险和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8、管理团队(10分)
要求:
介绍管理团队各成员与管理公司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以及主要的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9、文字表述(5分)
要求:
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公益创业实践赛培训材料
1、评价标准
1、公益性
(1)参赛者应以公益为目的,基于对社会的充分了解和关注,瞄准某一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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