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村街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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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村街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项目
钟村街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日期:
2018年11月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投标须知…………………………………………………………3
投标须知前附表……………………………………………………3
(一)总则……………………………………………………………4
(二)招标文件………………………………………………………4
第二章定标……………………………………………………………4
第三章合同签定………………………………………………………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
第五章技术条件……………………………………………………40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40
第七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40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2
工程名称
钟村街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项目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
4
建设规模
主要包括安装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约250米。
(具体材料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图纸总价大包干。
建设单位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6
质量标准
合格
7
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补充说明,完成钟村街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8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工期:
45日历天。
9
资金来源
街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履约担保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开标现场缴纳),投标人在摇珠开标时必须带上投标保证金。
由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返还)。
12
中标价
中标价为:
457150.36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3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4.1投标人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语言文字
5.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6.计量单位
6.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定标
第三章合同签定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第七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
第二章定标(摇珠办法)
8.1摇珠所依据的规则
8.1.1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随机排序的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
承包意向人签字确认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8.1.2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8.1.3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第1至第3名承包候选人。
8.2确定承包人
8.2.1建设单位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
8.2.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8.2.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8.2.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8.2.5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8.2.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天。
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8.3在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定标领导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与此同时招标单位和定标领导组成员也保证不将有关资料向投标单位或与定标无关人员泄露。
8.4定标领导组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舞弊等任何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行为或任何有损业主利益的行为时,投标单位除被取消投标资格外,定标领导组将报招标管理机构对其作进一步的处理。
8.5中标结果
①定标后,由于非中标单位过错的原因,但中标单位无过错的,则中标结果不作改变。
②因特殊原因,中标单位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8.6中标通知书以建设单位核发为准,招标单位不接受非中标单位的查询,也不对不中标原因作出解释。
8.7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资格要求
序号
项目
备注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营业执照
4
企业资质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暂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7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8
安全员C证
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具备专业能力
第三章合同签定
9.合同授予
9.1确定中标人
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在单位公告栏发布,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9.2中标通知书
在中标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核发前将中标通知书送街招标办备案。
9.3履约保证金
9.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9.3.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9.4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第四章合同条款
SF-2013-0204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钟村街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项目
工程编号:
工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
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钟村街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项目
工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
工程内容:
主要包括安装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约250米。
(具体材料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结构形式:
/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
资金来源:
街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完成钟村街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项目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承包方式:
按图纸总价大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固定总价大包干,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仅作参考,投标人及承包人要结合图纸与现场实际来综合考虑,相关风险包含在合同价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予增加费用)。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5天。
从2018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所有项目均应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五、合同价款(人民币)
合同总价(大写):
肆拾伍万柒仟壹佰伍拾元叁角陆分;
(小写):
457150.36元。
项目单价:
□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承包人: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注:
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穗建筑〔2013〕598号)的《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1.43单位工程
■名称:
钟村街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项目
■内容:
主要包括安装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约250米。
(具体工程内容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范围:
本项目按发包人提供的交易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钟村街汉溪大道谢村跨线桥加装隔音挡板项目等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
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①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④投标书及其附件;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⑧施工设计图纸;⑨工程量清单。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标准、规范。
5.施工设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1)提供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
(2)提供的数量:
提供图纸3套。
5.2承办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1)提供的时间:
/
(2)提供的数量:
/
(3)监理工程师答复的时间:
/
6.通信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设计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工程造价咨询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1)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电报、传真、直接送达受送达人签收(含各方现场代表)。
11.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1.2对影响施工的管线的迁移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对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无论合同中是否明确指出)的拆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12.事故处理
12.4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发包人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同时发包人扣罚承包人工程总价10%的罚款。
13.交通运输
13.1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
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13.2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
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13.4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
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13.7承包人自进场施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需保证临时道路(或通道)的畅通安全及整洁。
保证沿线相关单位、居民的行车畅通,如封闭沿线单位、居民进入拟施工道路的出入口,需按原道路宽度,修建临时道路,解决沿线单位、居民出入拟施工道路的问题,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若承包人无法保证,则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上述工作,相关费用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人选
(1)监理工程师:
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2)造价工程师:
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3)建造师:
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19.发包人
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的时间:
在开工前三天完成。
(2)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发包人不提供水、电接驳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通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施工场地内接驳水、电管线和用电、用水、通讯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承包人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缴回水电费给供给单位。
承包人为保证工期和质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自行发电、自行供水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再补偿。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
(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发包人只提供立项批文等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其中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
(6)现场交验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交验。
(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
不提供。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有:
对通用条款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承包人已在投标时审慎报价,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再作补偿。
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
19.4支付款项
(1)工程款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规定期限支付。
■另作约定:
按专用条款第81.1款规定期限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
20.承包人
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
每月25号。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
办公和生活房屋共25平方米,办公桌椅3套,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
开工前完成。
(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因施工过程造成的破坏,由承包人负责其翻修费用及赔偿责任。
(9)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广州市和番禺区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要求;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使竣工现场干净、整齐。
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不能满足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不予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另作约定:
/
20.4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国产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
/
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1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2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
21.3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21.4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
22.发包人代表
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23.监理工程师
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
(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4.造价工程师
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工程造价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4.3(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5.承包人代表
25.1承办人任命()为承办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6.指定发包人
26.1依法指定的发包人
(1)实施、完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
(2)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
28.工程担保
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履约担保的金额:
(大写) / (小写:
/元)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发包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
(1)本工程不作履约担保。
(2)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
/
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支付担保的金额:
(大写)(小写)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
/
(3)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
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
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
31.不可抗力
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32.保险
32.1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的事项有: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
(1)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
(2)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3)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4)项。
32.8投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
33.进度计划和报告
33.3承包人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约定:
定标后三个工作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后7个工作天内。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执行。
工程中主要的阶段性进度计划:
2018年月日前完成;
2018年月日前完成;
2018年月日具备整体竣工验收条件;
2018年月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完毕。
34.开工
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签发开工令。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天。
■另作约定: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程师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14天内报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3天内开工,并一直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施工,直至其被改变为止。
若在签订本合同后第4天承包人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在签订本合同后第24天承包人仍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承包人需向发包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5.4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原因:
承包人因材料供应、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不足、管理不善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36.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45)日历天。
(1)(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
(2)(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
38.竣工日期
38.1计划竣工日期:
42.质量标准
42.1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45.安全文明施工
45.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穗建筑[2003]106号文所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
文明施工要求:
按穗建筑(2006)411号文、番建发(2006)41号文、穗建质[2008]937号文、穗建质[2008]1008号文、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2012年)执行,各文件内容之间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内容执行。
45.2施工期间垃圾余泥应运送至合法堆放点,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遇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款5000元。
45.3治安管理: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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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村街汉溪大 道谢 村跨线桥加装 隔音 挡板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