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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
1.紫金矿业污染事件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7月12日,中国最大的黄金生产企业——福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生污水渗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现死鱼,造成汀江流域局部污染。
(2)2010年7月3日下午,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现死鱼。
污染发生后,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指示龙岩市政府、福建省环保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联合调查组。
福建省环保厅派出环境监测、监察、专家组成的调查组赶赴上杭县,展开应急处置和调查监测。
(3)经初步调查,7月3日下午15时50分左右,铜矿湿法厂岗位人员发现储存待处理的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
调查发现,污水池中酸性废水(主要含铜、硫酸根离子)外渗,通过排洪涵洞排入汀江。
目前,事故发生的原因已初步查明:
含铜酸性污水池防渗膜多处开裂,引起池内污水泄漏。
(4)2010年7月15日,上杭县公安局对紫金山矿业铜矿湿法厂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立案侦查,包括紫金山矿业铜矿湿法厂厂长林文贤在内的3人已被刑事拘留。
上杭县委、县政府对负有环保监管主要责任的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同意其引咎辞职;对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县经贸局局长黄仲华,进行停职检查处理。
(5)福建省2010年7月14日晚通报了紫金矿业污染汀江案,称给予上杭县县长停职检查处分,县环保局长行政撤职;责令上杭县一名副县长及龙岩市环保局长辞职。
【核心观点】
(1)矿业生产是一种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大的产业,如果地方政府深陷于财政、GDP增长的诱惑,而对生态、社会成本采取短视甚至无视的态度,后果必然是灾难性的,十年间迅速崛起的紫金矿业不过是这类发展中的一个典型。
近年来各地矿业开采与冶炼中爆发的多起重金属类污染事故,已使相关地方生态环境和群众利益严重受损。
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改变地方的传统政绩观,已“迫在眉睫”。
(2)福建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污水渗漏事故,主要是环保措施严重不足以及非法打通排洪洞等人为造成的,背后则是政企利益纠结导致环保监管失灵,其中暴露的一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难问题值得深刻反思。
(3)紫金矿业生产区多年来一直存在环保问题,而每遇污染事件发生,整改、问责、赔偿的呼声常常被刻意遮蔽和回避。
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源于上杭县政府是紫金矿业的大股东之一,全县财政总收入的50%-60%来自紫金矿业。
之前虽有官员提醒,当地财政来源单一风险很大,但遗憾的是,认识并没有转换成当地政府壮士断腕般治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心和作为。
在这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中,环保监管的“胳膊”是扭不过全县财政的“大腿”。
从这个角度看,戴斌老师认为需要摆脱“经济发展单一化”的桎梏,拓宽地方财政收入来源。
2“精英移民”背后的人才流失
【社会问题的背景】
(1)北京因私出境中介机构协会的最新统计数据:
2009年到美国投资移民的EB-5类签证的中国申报人数已经翻了一番,从2008年的500人上升到超过1000人。
同时,近10年申请各国技术移民的数量与投资移民相比,大约为20∶1。
美国国务院公布的数据则显示,2010财政年度获批的EB-5类签证移民总数还将大幅增长,而中国申请人在其中所占的比重将可能提高至70%左右。
(2)2007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显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移民输出国。
2010年6月16日,国务院侨办宣布,中国外海侨胞的数量已超过4500万,绝对数量稳居世界第一。
(3)对于移民热门国度加拿大而言,尽管2009年曾有媒体称中国移民加拿大出现低潮,但该国移民局提供的关于投资移民的数据,给出了另外一个结论:
去年,加拿大吸收全球投资移民目标数为2055名,中国占了1000人,而仅魁北克移民局审理的投资移民,中国申请人就占了七成。
(4)自1978年以来,有106万中国学生留学海外,仅27.5万人回国。
流入海外的78.5万青年才俊,相当于30所北大、30所清华的所有在校本科生。
【核心观点】
(1)如今各类社会精英前赴后继“奔赴海外”的问题,其实不难看出这样一个清晰的主线:
在道德底线失守、权力规则失控、社会信息失真的环境中,每个群体都觉得自己弱势,每个人都有危机感。
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正是这种“危机感”使得精英群体选择了“逃离”作为主旋律。
(2)中国自从改革开放之后,经济上坚持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基本上把经济搞活了。
期间,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物质财富得到了空前的增加。
但在经济之后,人们便会想到或者是实现政治上的梦想,但在中国的土地上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毕竟是困难重重步履维艰,而政治上的专制主义盛行的时候便会对于经济制度的运行造成无形的桎梏,众多部门对一个经济体进行监管,发出政治的禁令,这些都会造成人们心理上的没有安全感,尽管,人们在经济上可以是富足的,但由于心理上的缺乏安全感,很多“精英”便会开始选择去那些制度相对比较完善的国家。
(3)在一个国家发展的过程中,总是会出现“精英移民”潮,无论是动乱时期还是和平年代。
对于移民潮引发的“人才流失”解决方法之一便是“人才流转”。
但“人才流转”的前提便是中国大地上的制度规范比那些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移民国家要更加规范,这样,才能增加人们的安全感以及对未来预期的稳定预测。
(4)健全的社会福利制度增加社会全体成员的安全感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是避免精英移民带来人才流失的重要举措。
要给所有人一个有保障的未来,社会福利制度必须完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中国长期以来,民众有一种患不均的心理。
特别是当代某些“精英群体”,他们面对这种民众心理和法制并不健全的国度,就会更敏感。
(5)如果说候鸟总是留恋温暖的气候,而“人才”则是热爱创业、生活的乐土。
“精英移民潮”的形成,戴斌老师认为不能归咎于个人的选择,而应该反思社会土壤需要哪些改良。
我们希望,面对一波又一波的“移民潮”,社会不只停留在为人才和财富的流失而谴责懊恼的层面,而更应着力于提升这片土地的吸附力,这才是挽留人才吸引人才的要害所在。
(6)中国的综合国力正在增强,但社会对精英人才的吸附力却还待加强。
实际上,这种吸附力更是一种归属感的体现。
而要让“精英移民潮”消退,让本土精英在国内创富,就必须继续大力改善各种社会环境、创业条件。
毕竟,温暖的土地才能吸引候鸟的长居。
要使得这群移民精英早日回归,在医疗社保的完善、教育的公平、制度的透明、公民社会的形成等方面,都需要努力。
这些才是增强人才精英吸附力的关键所在。
3药品的“集中采购”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7月15日,从卫生部获悉,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单位联合发布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日前颁布实施。
其中明确规定,参与集中采购的药企在采购周期内涨价将依法给予处理。
(2)《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还对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以及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做了详细规定。
(3)《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还指出,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5)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核心观点】
(1)药品集中采购,如果执行上存在偏差,可能异化为这样一种情况——药品集中演变成药品价格确定权的集中,使得药品价格,并没有变的越来越低。
因此,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形成合力的集中采购的布局和竞争格局是非常必要的。
集中采购它实际上是一个中介服务,这种中介服务不能变成一家独大,形成一种相互竞争,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垄断。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药品价格趋于一个更合理的水平。
(2)不过,也有很多医学界的学者们是公开反对“药品集中采购”的。
某些学者的看法是,要求政府取消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同时取消医院药品加价率,让医院自己买药、自己定价,当然可以规定最高零售价。
同时,所有连锁药店都给医保定点资格,让患者在医院、在药店都能报销。
但出台监管规定:
如果药店与患者联合套取医保资金,那么三年内,取消这家药店所有连锁门店的医疗定点资格。
如果患者在药店买药也能报销,医院的药是维持不住高价的。
对于这个观点角度,戴斌老师认为需要辩证看,从目前的“操作可行性”上看,“药品集中采购”还是目前“现状”下比较能实施的方案,因为学者们提出的“价格完全放开”,完全“市场化”,这确实可以堵死“公权力”的“寻租”,但是也可能因为“公共性”的退出,使得市场出现更大的“无序性”。
但是从未来的角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上述的“药品价格市场化”,在未来应该是一个大方向,但在现阶段,市场经济不成熟的情况下,可行性比较小。
(3)其实,换一个角度看,“药价监管”问题的另一个关键应该是“政企不分”。
某种意义上看,“卫生局”早就应该退出“医院的行政管理”。
公立医院院长任命不该由卫生局负责,因为在这个监管过程中,“卫生局”既是“家长”,又是“裁判”,“执法尺度”容易偏向“儿子”(公立医院)。
而“卫生局”的定位应该是医疗服务市场的裁判。
公立医院不归卫生局管,卫生局只监管整个医疗行业,不再负责院长任命等事项,打破“卫生局”与“公立医院”是一家的局面。
4“中暑”列入职业病
【背景链接】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近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遭遇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屡破当地气象记录。
为此,全总劳动保护部监督二处处长汤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已将“中暑”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
记者:
目前对于高温作业劳动者,我国有哪些具体法律法规来保护他们的健康权益?
答:
我国已将“中暑”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原则规定。
依据法律法规近年来一些地方(如北京、福建、深圳等)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出了各自的规定。
7月6日上午,北京市人保局公布,即日起,北京高温津贴标准翻倍。
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引起中暑,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高温已被列为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性中暑也被列为法定职业病。
【视角分析】
视角一:
值得肯定
高温作业会给人体造成伤害,甚至可能产生生命危险。
炎夏酷暑之际,不少地方的气温持续攀升,高温警报频频拉响。
人保部门宣布提高高温津贴标准,提醒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高温权利;高温作业中暑享受工伤待遇。
体现了对劳动者高温权利的关心与重视,值得肯定。
视角二:
落实难
就高温作业中暑算工伤而言,2004年4月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职业病目录》,明确将高温作业过程中的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
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有职业病的可认定为工伤,因此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应该属于工伤。
但是高温中暑鉴定为工伤的相关程序比较繁琐,劳动者未必有时间与精力去争取这一待遇。
其实,不仅劳动者高温中暑被鉴定为工伤不容易,很多用人单位连基本的工伤待遇都没落实,劳动者因工伤残维权无门的事情屡见不鲜。
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本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更是法律的要求。
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少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存在流动性大,劳动关系确认难、时间长,工伤待遇索赔程序复杂的问题。
而且,多数劳动者就业技能单一,法律意识不强。
为了保住饭碗,他们即使明知用人单位违规操作,侵犯其劳动权益,也只能忍气吞声,违心接受不办理工伤保险、不支付工伤赔偿金等霸王条款,被迫“战高温、斗酷暑”,超负荷劳动。
在逐利思维渗透到各行各业的当下,用人单位以影响发展和竞争力为由,也不愿意交纳工伤保险费。
这或许是劳动者工伤待遇难落实的重要原因。
视角三:
从源头上加强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
对于存在中暑隐患的企业应积极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完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救援设施,从源头上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
对于有生产岗位靠近高温生产性热源或者需要长期露天作业的企业应该委托职业病防治部门为企业做高温指标检测,并针对检测结果实施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如增加通风,隔离热辐射等等,从制度以及基础设施上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劳动生产环境。
根据《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的规定:
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35摄氏度的时候,应该采取降温措。
在高温天气里,企业可以采取灵活的生产班次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来避免职工长时间高温作业,让职工获得更多的休息时间,使职工能做到劳逸结合;企业应该为每位职工提供充足的劳保用品,例如浅色透气的工作服、遮阳帽、毛巾等等;及时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以及防暑降温费,以补偿职工因过快体力消耗所需增加营养的支出以及职工因防暑降温所增加的其他开支;在高温生产环境下,企业还应该为职工准备解暑(含盐)饮料,发放仁丹、十滴水、清凉油等常用防暑药品,在每个高温生产场所还应配备急救箱。
视角四:
提高执行力
尽管《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已经生效,但是我们不能寄希望于靠一部法律就一劳永逸,对劳动者加强劳动保护,关键看法律制度的执行力。
但是再好的法律制度要靠人去执行。
如果法律执行力没有刚性,指望用人单位良心发现,自觉遵纪守法,主动维护劳动者工伤权利并不现实。
相关部门除了重申“高温中暑算工伤”的权利常识以外,提高执行力,增加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更为必要。
只有相关部门勤于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违规用人单位,并认真受理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谁违规就处罚谁,才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工伤待遇。
否则,“高温中暑算工伤”会成为权利画饼,劳动者的权利底线还会继续后退。
视角五:
工会
许多企业工会将监督检查重点放在了高温、高湿、露天作业和防暑降温通风设施不好的工作场所,对于重大高温危害点和事故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同时加强对劳动时间的监督,向企业提出调整作业班次的建议,以尽可能错开每日最高气温阶段作业,缩短每班劳动时间,严禁超时作业和加班加点;当有患病和身体不好的劳动者要求请假休息时,企业工会会建议企业准假,企业不准假时由企业工会代表劳动者交涉协商。
比如武钢程潮铁矿工会,在做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向高温作业人员宣传暑期高温防护科学知识,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和饮料,及时发布高温高湿等恶劣气候警报,提醒劳动者注意防护,帮助他们安全度夏。
5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
【社会问题的背景】
2010年7月,省委印发《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今后10年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18项改革措施和一系列“刚性”规定和指标,要求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健全竞争择优机制、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深化分级分类管理等五大方面实现新突破。
党政机关正职一般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工作,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继续探索建立健全质询、函询等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干部监督,尤其是对关键时期、关键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根据《实施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的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要列入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中,探索党政正职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报告的制度。
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核心观点】
(1)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是国际社会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有“阳光法案”、“终端反腐”之称。
这项制度最早起源于230多年前的瑞典,1883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
(备注:
其实“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并非新鲜事物,戴斌老师认为,这个政策的难度不在于“制定”规则,而在于如何具体地“去执行”。
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尤其是涉及官员的财产公开申报制度,牵涉利益众多,推行过程中,必然会有阵痛。
中央已出台相应文件,大方向已经确定,剩下的就是如何“细化”地出台相应的执行细则,这里则考验地方政府加大监督的力度和决心了。
)
(2)作为杜绝和惩治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一种常用手段,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主要是通过对官员财产变化的掌控,洞察官员的行为。
而这样的掌控,又常常是以政府的公开、透明为前提的,社会公众在这一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成为一种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
具体来说,通过严格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旦发现官员个人财产与其正常收入间存在差距,官员就必须作出解释与说明,如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证据,即便没有证据证明是非法所得,也会被认定为是灰色收入而治罪。
对于那些通过一定程序民选出来的官员,则必须在所选举的范围之内向社会进行公示。
(3)“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对象可以逐步扩大到“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就国家工作人员来讲,除了对他们进行任职、离任时的审计外,还应要求他们在任职前、任期间、离任时对自己和家庭的财产进行如实申报,其申报范围可依具体申报对象的工作性质及其重要程度作不同的规定,其具体操作除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外,可逐步交由银行执行或监督。
(备注:
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涉及相当大的群体,同时由于大部分的个人经济事务都离不开金融机构,因此让金融机构“介入”到监督过程中,将使得监察范围更大,同时也可以提升监督的效率与效果。
)
(4)“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可以通过四个环节来完成:
一是审核环节,即审查核对环节,通过检查核实申报内容;二是公示环节,申报结果的公示范围可以视条件的成熟程度而逐步扩大,可以先做到同级公示,即在班子内或同级干部中公开,由人大产生的干部的收入申报在人大中公示;这里不应有“秘密申报”部分,也即不应有暗箱操作部分;三是追究环节,根据检查结果,对于不如实申报收入,或瞒报、漏报、谎报者做出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多次谎报者应免去其领导职务;四是信用记录环节,对于是否如实申报的情况应记录在案。
建议各单位纪检监部门有必要对现任干部任职以来历次收入申报记录进行一次大检查,使检查结果进入干部信用档案(所以必须先建立干部信用档案),以供组织部门任免干部时参考
6杨华落榜折射应试教育缺陷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高考,考生杨华凭借千言古文作文——《士运论》,被评为今年福建省九篇满分作文之一。
但偏科严重的他,数学、英语(论坛)两科加起来,还没有语文的分多,最终以421分的总分位列全省第53838名,连三本分数线都达不到。
(2)杨华花了半个小时时间,写了一篇类似自我推荐的古文《鉴才书》,向北大、清华、复旦、浙大四所名校自荐,他希望自己能象当年朱自清那样,数学考零分也能进清华读书,但所有高校均以“总分成绩太低”等理由拒绝,而制度上的规定更是让杨华绝望。
福建省高招办的答复是,即使有学校要他,档案也根本提不上来。
因为他没有达到本科的录取线。
(3)福建省文史研究馆的馆长卢美松,看到杨华的高考作文后,又在网络上看了杨华的其他文章,对他的古文水平非常赞赏。
得知杨华的困境后,爱才心切的卢美松表示,如果杨华愿意,可以先到文史馆当个临时工,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他愿意当杨华的指导老师,并为杨华指出了具体的学习、研究方向。
(4)福建省文史馆馆长卢美松有意接纳杨华。
这位北大历史系毕业的老人评价说,杨华的文章“写得很不错,确实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看得出他古典文学的修养很深”,这样的人“可遇不可求”。
卢告诉记者,此前他曾公开招聘过,但结果不理想,“一些研究生(论坛)都不一定行”。
卢对媒体表示,如果杨华愿意来的话,他可以作为临时聘用人员,做地方文史的整理、校对、编辑工作。
杨华获悉后,认为“这是自己感兴趣的工作”,但需要和家人商量后再定。
【核心观点】
(1)这里,需要特别指出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戴斌老师在看了所有的报道,很诧异地发现,几乎没有什么高校(不管是否是名牌高校)的“古文学老师”,或“古文学教授、专家”愿意帮助这个“怪才”。
但却只有“实践领域”的“福建省文史研究馆馆长”卢美松愿意提携这个年轻人。
高校里的“学院派”对杨华是“无动于衷”,但“实践派”的“卢馆长”,却对其“爱不释手”,甚至直接就解决杨华的“就业问题”了,而杨华也可以不必遇到大学毕业后的“就业难”了。
这样大的“反差”,究竟是“学院派”有问题?
还是“卢馆长”有问题呢?
值得我们深思。
同时,我们看卢馆长谈到的,“他曾公开招聘过,但结果不理想”、“一些研究生都不一定行”。
这里我们需要思索,为什么卢馆长认为“杨华”行,但是“一些研究生都不一定行”。
(2)传统应试教育的评价体系是静态的应试指标。
对教学效果和学生能力的评价考核采取规范性评价方式,通过标准性、规范性的试卷来考核评价具有能动性和创造力的教师和学生,从而抹杀了教师和学生的创造性。
(3)当前的大学入学评价方式只有一个单一的高考占绝对统治地位,必然造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
这种方式只给人一次机会,而且只有一种选择,显然只能选拔出会考试的学生。
会考试的学生里有很多优秀的人才,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会考试的人里就没有优秀的人才。
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要改革这种评价方式,不是要取消当前的统一高考的模式,而是各高等院校在此基础上,录取时不以高分为原则,而是以是否适宜为原则。
即借鉴公务员考试制度,适当降低分数门槛,增加复试在录取过程中所占的权重。
复试不能是简单的面试,因为这可能助长腐败。
复试可以通过学校自己命题测试,学生自我才能展现与意愿咨询,规定时限同时学习一样新东西然后统一测试,试学一段时间然后淘汰等等形式都是可以选择的。
(4)很多只会“照本宣科的传声筒教师必视不迷信盲从书本的学生为“犯上作乱”的洪水猛兽,而视几乎不及格学生为难得的人才。
扼杀创见的应试教育严重摧残人的智力与学力。
这种教育培养出来的教师出现非个别的“没有文化只有文凭”的“传声筒”是毫不奇怪的。
外国有识之士一针见血地指出:
中国学生考试第一流,但做研究工作就很不够理想了。
7事业单位“去行政化”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6月6日全文公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在改进人才管理方式方面,提出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
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2)随着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的升级和扩大,“高校行政化”的弊端逐渐成为众矢之的。
放眼所有“事业单位”,“高校”无疑是腐败的重灾区。
(3)海淀区检察院地处我国高校最为密集的地区,区内共有39所高校、22所成人高等院校和民办高校。
也正是由于此,海淀区检察院在办理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海淀区检察院曾对1998年至2008年10年间办理的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结果显示:
发生在高校的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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