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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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湘潭市本级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2017年7月27日在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朱红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议报告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86.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31%,比上年(同口径,下同)增加12.56亿元,增长7.22%。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收入,下同)完成125.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8.29%,比上年增加7.97亿元,增长6.79%;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48.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38%,比上年增加4.17亿元,增长9.44%;上划省级税收收入完成1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77%,比上年增加0.43亿元,增长3.45%。
2016年,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90.93亿元(其中:
市直完成23.26亿元,高新区完成24.03亿元,经开区完成37.61亿元,昭山示范区完成6.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9.82%,比上年增加9.44亿元,增长11.58%。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1.81%,比上年增加6.21亿元,增长9.77%;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16.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67%,比上年增加3.12亿元,增长22.71%;上划省级税收收入完成4.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8.02%,比上年增加0.11亿元,增长2.67%。
2.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2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31.89%,比上年增加27.12亿元,增长11.73%。
2016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15亿元(其中:
市直完成87.86亿元,高新区完成10.33亿元,经开区完成23.08亿元,昭山示范区完成3.8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34.62%,比上年增加11.54亿元,增长10.16%。
需要说明的是:
2016年市直财政收支决算数差距较大的原因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市与所辖区财政收入口径的通知》(湘财预[2014]139号)精神,为应对上级考核和争取更大的支持,2015年我们对市直与雨湖、岳塘两区的财政收入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将市直上划中央、省级税收收入全部划入雨湖、岳塘两区统计范畴,造成市直收入规模的大幅下降和收支决算数的差距较大。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对我市2016年财政决算的批复,本年收入总计319.6亿元(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35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22.88亿元,加上年结余9.39亿元,加债务转贷收入47.01亿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4亿元,加调入资金5.23亿元),本年支出总计319.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26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4.38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36.34亿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8亿元,加年末滚存结余12.03亿元),年终结余12.0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2.03亿元。
全年收支平衡。
2016年,市本级收入总计165.58亿元(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74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1.41亿元,加上年结余7.61亿元,加下级上解收入5.11亿元,加债务转贷收入11.53亿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9亿元,加调入资金2.71亿元),本年支出总计165.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15亿元,加补助下级支出15.21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2.2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6.31亿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5亿元,加年末滚存结余9.77亿元),年终结余9.77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9.77亿元。
全年收支平衡。
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支出决算及预算平衡情况详见附表1-6。
(二)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2016年,全市完成非税收入81.2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7.19%,比上年同期增长4.2%。
2016年,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48.4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9.28%,比上年同期下降5.39%。
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非税收入决算情况详见附表7-8。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2.6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9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13亿元,调入基金0.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2.39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4.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4亿元,调出资金2.8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1.31亿元,年终结余2.38亿元。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2.3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1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0.83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8.3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46亿元,调出资金1.5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9.75亿元,年终结余2.18亿元。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表9。
(四)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7.46亿元,(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2015年起推行省级统筹管理模式,不再对各市州基金收支下达年初预算数,但根据财政部决算报表填报要求,基金收支决算数需在各市州决算报表中进行体现,从而导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数据差距较大),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1.26亿元。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0.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6.12亿元。
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表10-11。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6年,市本级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18万元(其中:
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662万元、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249万元、湘潭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15万元、湘潭市房地产担保服务有限公司12万元、湘潭市建筑设计院50万元、湘潭市房产测绘队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3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7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4万元,年终结余12304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表12。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直178家部门预算单位实际完成支出33.1亿元,其中:
上年结转安排1.62亿元,年初预算内安排19.31亿元、年初专项资金安排到部门预算单位2.88亿元、绩效考核奖1.15亿元、年初预算到项目未到单位部分1.91亿元(其中:
2016年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安排0.22亿元、2014-2016年在职人员提资安排0.95亿元),当年财力追加安排2.4亿元(其中,2015-2016年警衔津贴安排0.41亿元,2016年增人增资及抚恤金发放安排0.31亿元),非税资金安排0.65亿元、上级专款安排3.18亿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指标结转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指标结转16.72亿元(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中市直结转11.56亿元(中央及省转移支付结转5.98亿元,专项资金、国土收入等结转5.58亿元)。
(八)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95.63亿元。
2016年末,市本级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192.96亿元。
2016年,全市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0.48亿元,其中:
新增债券14.13亿元、置换债券116.35亿元(市本级76.06亿元、雨湖区0.87亿元、岳塘区2.22亿元、湘潭县15.03亿元、湘乡市16.87亿元、韶山市5.3亿元)。
全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市本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2.27亿元,其中:
新增债券6.21亿元、置换债券76.06亿元(具体分配单位为:
市直2.12亿元、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17.15亿元、湘潭经开区22.62亿元、湖南昭山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9.84亿元、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2.41亿元、湘潭市土地经营有限公司10.96亿元、湘潭地产集团经营有限公司0.95亿元)。
政府债券资金对我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6年,面对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预算法》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一)着力攻坚克难,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加大对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业及餐饮服务业营业税的清欠力度,全力做实营业税基数。
二是统一涉税信息管理应用平台。
支持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对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专项清理。
三是对年度收入目标逐月逐季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惩,确保收入及时均衡入库。
四是加大非税收入缓减免清查力度,将砂石场生产线经营权竞租收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拆迁补偿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五是突出挖潜增效,全市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3亿元,市本级收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260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13%。
(二)着力加力增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通过大力实施结构性减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降低社保缴费率等办法,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负担。
二是积极推动产业转型,累计安排资金3.5亿元,支持“1+4”特色产业体系、全域旅游及科技创新发展。
三是推动设立支持产业引导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政府性投资基金,全力保障精美湘潭及重大产业项目资金需求。
四是在全省率先出台农业转移人口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拨付资金4000万元,带动农业转移人口新增购房4811套。
五是向社会发布PPP示范项目30个,总投资372亿元,新型智慧城市、天伦医养等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
(三)着力聚焦投入,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一是市本级安排实事资金1.34亿元,全面完成25项省市实事工程。
投入资金3811万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预脱贫和65个省定贫困村摘帽。
二是拨付社会救助资金2.6亿元,城市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
拨付资金1.17亿元,用于改善基层卫生机构医疗条件。
三是拨付资金3.97亿元,重点支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和农村学校全面改薄。
四是拨付就业专项资金2.34亿元,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24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万人。
五是市本级整合资金3.68亿元,用于拆违控违和城市基础设施提质改造。
安排资金3656万元,支持群众文化活动以及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四)着力深化改革,全力提升管理效能。
一是财政预决算公开率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实现全面统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是认真抓好“营改增”全面推开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落地实施,围绕“精美湘潭”建设,全面强化重大项目资金监管和预决算评审。
四是全面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总体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五是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追缴违规资金329.87万元。
全面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出台《湘潭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的设立和运行。
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加大、收入质量有待改善,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政府债务风险有待防范与化解等。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狠抓组织收入不动摇。
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强化征管,确保顺利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200亿元。
对于税收收入,要加大征收力度,深挖税源潜力促进增收,特别是要加大清欠力度,杜绝边清边欠情况的发生。
对于非税收入,要依法依规征缴,坚决杜绝没有政策依据的不合理收费,认真做好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财政收入质量的提高,坚决执行省政府的决定,进一步压缩非税收入比重。
加强财政支出政策研究,建立财政投入与税收贡献挂钩机制,以支促收,以支增收。
二是坚持促进经济发展不动摇。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加强基金管理、推广运用PPP模式、加强财政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支持“智造谷”、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及现代服务业发展。
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充分运用信贷引导资金、风险缓释基金等手段,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加强政策研究,了解国家政策导向和财政资金重点投入领域,抓好项的目筛选、储备和申报,争取上级更大的支持。
三是坚持兜牢民生底线不动摇。
坚持集中投入,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可持续的事情。
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教育、医疗、社保和就业等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顺利推进。
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和资金监管,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省定贫困村全部脱帽。
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和本级安排的力度,全力保障防汛救灾、水毁安置等资金需求。
进一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
四是坚持财政改革创新不动摇。
积极巩固“营改增”税制改革成果,密切关注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以及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走向,并妥善做好方案应对。
坚持预算法定原则,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财政库款管理,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对政策到期或绩效不佳的专项予以压缩或取消。
对园区及平台公司政府债务实行严格的规模控制,继续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降低政府性债务利息负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确保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表1:
2016年度湘潭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单位:
万元
预算科目
调整预
算数
实际完成情况
上年同期完成数
较上年同期增减额
较上年
同期增减率%
实际完成数
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57,561
1,253,538
108.29%
1,173,858
79,680
6.79%
一、税收收入
561,905
610,915
108.72%
581,941
28,974
4.98%
增值税
136,246
149,939
110.05%
77,040
72,899
94.62%
营业税
78,820
85,602
108.60%
161,227
-75,625
-46.91%
企业所得税
54,467
49,344
90.59%
51,516
-2,172
-4.22%
个人所得税
19,407
23,043
118.74%
17,409
5,634
32.36%
资源税
1,275
1,096
85.96%
1,435
-339
-23.62%
城市维护建设税
40,068
40,786
101.79%
39,935
851
2.13%
房产税
21,006
22,651
107.83%
20,827
1,824
8.76%
印花税
9,167
11,633
126.90%
9,976
1,657
16.61%
城镇土地使用税
29,339
42,295
144.16%
33,418
8,877
26.56%
土地增值税
14,879
27,446
184.46%
22,096
5,350
24.21%
车船税
20,742
9,364
45.15%
8,521
843
9.89%
耕地占用税
30,280
24,630
81.34%
25,212
-582
-2.31%
契税
106,209
123,086
115.89%
113,329
9,757
8.61%
二、非税收入
595,656
642,623
107.88%
591,917
50,706
8.57%
专项收入
48,198
48,983
101.63%
52,498
-3,515
-6.7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48,363
48,421
100.12%
92,806
-44,385
-47.83%
罚没收入
24,132
20,616
85.43%
27,570
-6,954
-25.22%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530
44,060
8313.21%
1,012
43,048
4253.75%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24,812
26,042
104.96%
31,562
-5,520
-17.49%
捐赠收入
20
868
4340.00%
868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13,500
14,998
111.10%
14,998
其他收入
436,101
438,635
100.58%
386,469
52,166
13.50%
上划省级收入
138,003
128,028
92.77%
123,762
4,266
3.45%
上划中央级收入
458,541
483,229
105.38%
441,566
41,663
9.44%
财政总收入
1,754,105
1,864,802
106.31%
1,739,190
125,612
7.22%
其中:
国税征收收入
615,681
631,315
102.54%
500,214
131,101
26.21%
地税征收收入
571,053
626,073
109.63%
680,607
-54,534
-8.01%
财政征收收入
567,371
607,414
107.06%
558,369
49,045
8.78%
附表2:
2016年度湘潭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预算科目
调整预算数
实际完成情况
上年同期完成数
较上年同期增减额
较上年同期增减率%
实际完成数
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958,199
2,582,628
131.89%
2,311,446
271,182
11.7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2,550
279,822
106.58%
271,583
8,239
3.03%
三、国防支出
8,494
7,388
86.98%
8,149
-761
-9.3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03,923
130,982
126.04%
109,289
21,693
19.85%
五、教育支出
286,562
325,149
113.47%
290,861
34,288
11.79%
六、科学技术支出
26,395
38,703
146.63%
27,159
11,544
42.51%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1,841
63,300
198.80%
35,014
28,286
80.7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5,581
427,507
131.31%
368,234
59,273
16.10%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1,239
212,193
161.68%
180,006
32,187
17.88%
十、节能环保支出
28,943
123,637
427.17%
104,649
18,988
18.14%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9,030
328,222
80.24%
352,928
-24,706
-7.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161,790
260,752
161.17%
232,629
28,123
12.09%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854
96,380
214.87%
92,749
3,631
3.91%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4,569
95,360
275.85%
68,895
26,465
38.41%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024
29,677
174.32%
29,742
-65
-0.22%
十六、金融支出
613
508
82.87%
517
-9
-1.74%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3,790
31,398
227.69%
28,126
3,272
11.63%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8,565
77,264
270.48%
74,364
2,900
3.9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034
6,322
156.72%
7,957
-1,635
-20.55%
二十一、债务付息支出
16,336
31,008
189.81%
18510
12,498
67.52%
二十二、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167
167
二十三、其他支出
22,066
16,889
76.54%
10085
6,804
67.47%
附表3:
2016年度湘潭市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
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金 额
项 目
金 额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53,53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82,628
上级补助收入
1,228,768
补助下级支出
返还性收入
92,228
上解上级支出
43,831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644,203
调出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492,337
债务还本支出
363,431
下级上解收入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5,801
上年结余
93,875
增设预算周转金
债务转贷收入(含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
470,081
年末滚存结余
120,263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97,359
减:
结转下年支出
120,263
调入资金
52,333
净结余
总计
3,195,954
总计
3,195,954
附表4:
2016年度湘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单位:
万元
预算科目
调整预算数
实际完成情况
上年同期完成数
较上年同期增减额
较上年同期增减率%
实际完成数
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23,736
697,421
111.81%
635,347
62,074
9.77%
一、税收收入
275,302
320,834
116.54%
295,146
25,688
8.70%
增值税
70,798
79,921
112.89%
40,647
39,274
96.62%
营业税
37,284
44,191
118.53%
88,056
-43,865
-49.81%
企业所得税
30,383
26,611
87.59%
2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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