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机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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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机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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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机械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
钻机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2、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清除孔位及周围的石块等障碍物;油、水、电等基本供应部位是否正常;各种安全仪表是否反应灵敏;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3、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索与钻锥用绳索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
施钻过程中,钢丝绳索的松弛应掌握适宜。
4、潜水钻机使用的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泥浆浸泡的应架空搭设。
挪移钻机时,不得撞压电缆线及风水管路。
并防止电缆线被缠入钻杆中,设专人看护。
5、潜水钻机钻孔时,一般在完成一根钻孔桩时要检查一次电机的封闭状况。
钻进速度应根据地质变化加以控制,以保证安全运转。
6、启动前,应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启动后,应做空运转试验,检查仪表、温度、音响、制动等各项工作正常,方可作业;检查并确认各部件连接牢固,传动带的松紧适当,减速箱内油位符合规定,钻深限位报警装置有效。
7、施钻时,应将钻杆缓慢放下,使钻头对准孔位,当电流表指针偏向无负荷状态时即可下、钻。
在钻孔过程中,当电流表超过额定电流时,应放慢下钻速度。
8、钻孔卡钻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下钻,未查明原因,不得强行下钻。
作业中,当需要改变钻杆回转方向时,应待钻杆完全停转后再进行
9、钻孔中,当机架出现摇晃、移动、偏斜或钻头内发出有节奏的响声时,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钻。
10、扩孔达到要求孔径时,应停止扩削,并拢扩孔刀管,稍松数圈,使管内存土全部输送到地面,即可停钻。
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11、作业中停电,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置,切断电源,及时将钻杆全部从孔内拔出,使钻头接触地面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与孔内。
12、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沿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钻孔时,严禁用手清除螺旋片上的淤泥,螺栓松动时,停钻紧固后继续作业。
当钻头磨损达到20mm时立即更换。
13、请将钻机安全操作规程和每班值班人员制成标牌,立与钻机边上,以便于查岗。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
上部结构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就地浇筑时,应先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及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2、作业前,对机具设备及其拼装状态、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主要机具应经过试运转。
对施工工艺及技术复杂的工程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细则等,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
3、在支架上浇筑混凝土应对支架进行预压试验,以检验支架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消除非弹性变形。
对简支梁、连续梁、悬臂梁的浇筑顺序,应严格按设计和有关规范施工。
施工中应随时检查支架和横板,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4、就地浇筑的各类上部结构,有关“高处作业”、“水上作业”等要求,应按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
预应力张拉
交底内容:
1、预应力钢束(钢丝束、钢绞线)张拉施工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张拉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②检查张拉设备、工具(如:
千斤顶、油泵、压力表、油管、顶楔器及液控顶压阀等)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
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③锚环及锚塞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④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
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
⑤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
安全阀要经常保持灵敏可靠。
⑥张拉前,操作人员要确定联络信号。
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设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2、在已拼装或悬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应加设护栏。
高处作业时,应设上下扶梯及安全风。
施工的吊篮,应安挂牢固,必要时可另备安全保险设施。
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以防钢绞线及夹片等飞出伤人。
3、后张法张拉时,应检查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后,方可进行张拉。
4、钢束张拉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张拉操作中若出现异常现象(如油表震动剧烈、发生漏油、电机声音异常、发生断丝、滑丝等),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5、张拉钢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6、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
管道尚未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
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及钢筋。
不得在梁端附近作业或休息。
7、先张法张拉施工时,除遵守张拉作业一般安全规定外,还应做到:
张拉前,对台座、横梁及各种张拉设备、仪器等进行详细检查;浇筑混凝土时,震捣器不得撞击钢丝(钢束)。
用卷扬机滑轮组张拉小型构件时,张拉完成后应切断电源和卡固钢丝绳。
8、精轧螺纹钢筋张拉前,除对张拉台座检查外,还应对锚具、连接器进行检查、试验。
9、预应力钢筋冷拉时,在千斤顶的端部及非张拉端部,均不得站人。
10、钢筋张拉或冷拉时,螺丝端杆、套简螺丝必须有足够的长度;夹具应有足够的夹紧能力,防止锚夹不牢而滑出。
11、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
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
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
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
模板安装
交底内容:
一、模板作业场地1、模板作业场地的布置。
木料、钢模、模板半成品的堆放,废料堆集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应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2、作业场地应搭设简易作业棚,修有防火通道,配备必需的防火器具。
四周应设置围栏,作业场内严禁烟火。
3、钢模、木材应堆放平稳,元木垛高不得超过3m,垛距不得小于1.5m,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过4m,每增加0.5m应加设横木。
垛距不得小于lm。
作业场地应避开高压线路。
4、下班前应将锯末、木屑、刨花等杂物清除干净,并要运出场地进行妥善处理。
二、模板制作1、制作模板时应细致选料。
制作钢模不得使用扭曲严重、螺丝孔过多、开裂等材料。
木模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和大横节疤等木料。
2、制作钢木结合模板时,其钢木结合部位的强度、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制作中应随时检查工具,如发现松动、脱落现象,应立即修好。
4、用旧木料制作模板时,应将钉子、扒钉拔掉收集好,不得随地乱扔。
三、模板支立及拆除1、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时,应检查基坑有无塌方现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向基坑内吊送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
机械吊送应有专人指挥。
模板要捆绑结实,基坑内的操作人员要避开吊送的料具。
3、用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的强度,绑扎牢固。
支立模板时,底部固定后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
4、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
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立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
操作时要搭设脚手架和工作平台。
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5、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
模板下放,距地面l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6、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
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于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在用斧锤作业时,应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
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拆下带钉木料,应随即将钉子拔掉。
9、拆除模板不得双层作业。
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拉紧,缓慢送下。
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
脚手架
交底内容:
一、支架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应详细检查。
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万能杆件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能力应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3、根据施工季节,支架工程应采取防冲刷或防冻涨等安全措施。
4、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并要与支保桩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5、支立排架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
支立排架以整排竖立为宜。
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后再竖立第二排。
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丝拧紧形成整体。
6、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7、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联,防止支架失稳。
二、脚手架1、木、竹脚手架的捆扎材料,应使用8~10号镀锌铅丝和直径不小于10mm的三股白麻绳或水葱竹篾。
水竹脚手架采用质地新鲜、坚韧带青的新水竹劈制成,厚度为0.6~0.8mm,宽度为5mm左右为宜。
断腰、大节疤和受潮霉的竹篾不得使用。
2、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紧固。
立杆底端需使用立杆底座。
铅丝和白麻绳不得连接钢脚手架。
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
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联。
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
敷设的安全设施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5、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齐,积雪和杂物应及时清除。
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木条。
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或撑木固定稳妥、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
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配带举生设备。
8、搭设钢管井架相临的两立杆的接头应错开,横杆和剪刀撑要同时安装。
滑轨必须保持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m。
9、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子不得少于3个。
一个吊篮的保险绳索不得少于2根。
钢丝绳不得与构造物或其他物件相磨擦。
10、脚手架高度在10一15m时应设置一组(4~6根)缆风绳。
每增高l0m应再加设一组。
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
缆风绳的地锚应设围栏,防止碰撞破坏。
11、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栏或警戒标志,并应从上而下地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
拆除的脚手杆、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
钢筋加工
交底内容: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
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
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采用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mm,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5、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6、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
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7、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按操作规程使用。
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
焊接
交底内容:
一、电焊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电焊机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
遇雨雪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设施。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触电的安全措施。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
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2S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出风口。
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
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min,并应有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接地线。
把线、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地线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11、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2、焊接过程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0C、B级800C时,次序停止运转并降温。
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易爆物。
13、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14、电焊机安全使用未尽事宜按操作规程执行。
二、气焊1、乙炔瓶的使用。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爆炸。
气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开启瓶阀使用。
拧开时,不要超过1.5转,一般情况只拧3/4转。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处作业时,应是与处置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严禁用或烘烤,必要时可用400C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0C(即烫手)。
9)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
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动作要轻缓。
10)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量低于70%。
2、焊炬的使用。
1)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其射吸性能,如不正常,必须进行修理。
2)射吸性能检查正常后,进行是否漏气检查。
3)发生回火时,应急速关闭乙炔,随后立即关闭氧气。
4)焊炬的各连接部位、气体通道及调节阀等处,均不得沾染油脂。
3、割炬的使用。
1)气割前应将工件表面的漆皮、锈层和油污清理干净。
工作地面是水泥地面时,应将工件垫起,以防锈皮和水泥爆溅后伤人。
2)气割前应进行点火试验。
3)停火时,应先关掉切割氧流,接着再关掉预热氧流。
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掉乙炔,再关预热氧和切割气。
4、胶管的使用。
1)使用和保管时,应防止与酸、碱、油类以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以防胶管损坏、变质。
2)使用中应避免受外界挤压和砸碰等机械损伤,不得将胶管折叠,不得与炽热的工件接触。
3)氧气和乙炔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类型的胶管代替。
4)胶管原则上不得有接头。
特殊情况需接头时,其接头连接用管不得采用纯铜管,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5、乙炔表、氧气表的使用。
1)焊接(或气割)工作中压力表指示值不大于乙炔发生器最高工作压力值0.15MPa。
2)压力表必须按规定经计量部门检验校正后,方可使用。
超过有效期限的压力表,应重新进行检验校正,否则不得使用。
3)新的氧气表,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
已用的氧气表要做定期检验,已超过定期检验的不得继续使用。
4)开启氧气瓶阀时,应缓慢拧开,以防止因高压氧流作用而引起的静电火花。
6、氧气瓶的使用1)做好防振工作
(1)在贮运和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避免剧烈振动和撞击,尤其是在严寒季节,金属材料易发生脆裂而造成气瓶爆炸。
(2)搬运气瓶时,应用专门的台架或小推车,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钢绳、铁链条、电磁吸盘等吊运氧气瓶。
应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滚动。
2)要防止气瓶直接受热,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等10m以上。
3)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不得使用。
氧气瓶每3年必须做一次技术检验。
4)当瓶阀或减压器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气进行解冻,禁止用火焰烤或烧红的金属去烫。
7、其它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晶不得少于l0m。
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
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超过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碰撞胶管。
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
4)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的表面,严禁沾污油脂。
5)发生器应每天换水。
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
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6)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l0m。
7)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强烈阳光曝晒。
8)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
胶管回火的安全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9)点火时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10)放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移、轻放。
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1)场地应通风良好。
施焊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
乙炔浮筒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安全技术交底
起重机
交底内容:
一、起重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大型吊装工程,应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4、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1的要求;6、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7、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钢丝绳安全系数表1用途安全系数用途安全系数缆风绳3.5吊挂和捆绑用6支承动臂用4千斤绳8-10卷扬机用5缆索承重绳3.75二、起重机具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的规定。
自行制造的起重设备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三、轮胎式起重机和履带式起重机1、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2、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3、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
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4、在驳船上作业,应用绳索系牢在船上,前后轮(或履带)下应用三角木块楔紧。
遇有4~5级风时,应根据驳船载重吨位适当调整吊机负荷。
工作完毕应将起重臂放下,制动器刹牢。
5、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晶。
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6、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
表2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1kV以下1.51-35kV3≥60kV0.01(V-50)+37、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四、龙门架1、龙门架制作(拼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2、移动式龙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3、吊起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将重物提高到可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运行时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4、牵引移动的跨墩龙门架,在行走时两侧牵引卷扬机必须同时、同速启动和运行:
5、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稳地操纵控制器;作后向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6、龙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五、手拉葫芦(吊链)1、悬挂支承点必须牢固,使用三角架悬挂时,基础应坚实,三支架腿受力要均匀,防止滑动和倾覆;2、严禁斜拉重物;3、重物吊起后发生卡链时,应在重物下方支垫后进行检查修理,不得硬拉。
六、千斤顶1、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如需用千斤顶纠正偏斜物体时,放置千斤顶的台座必须坚固可靠;2、顶升重物过程中,千斤顶出现故障时,应在重物支垫稳固后,再取出修理;3、用多台千斤顶起升同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安全技术交底
高空作业
交底内容:
1、高处作业的含义和级别划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的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悬空高处作业包括:
在开放型结构上施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等;在无防护的边缘上作业;在受限制的高处或不稳定的高处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作业等。
1)高处作业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投放是否牢固、可靠。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3)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主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4)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3、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
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5、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6、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
7、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件的吊栏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
基坑开挖
交底内容:
1、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
开挖较大较深和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必须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可靠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2、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基坑深度超过1.5m时,为便利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其宽度应超过60cm,深狭沟槽应设靠梯或软梯,禁止脚踏固壁支撑上下。
3、开挖基坑时,基坑深度超过1.5m,不加支撑时,应按要求进行放坡,如受条件限制,不能按标准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
4、基坑边缘有表面水时,应采取截流措施,开挖排水沟或排水槽,不得使水流沿基坑边缘流下;在有大量地下水流的情况下进行挖基时,应配足抽水机具,施工人员应穿胶鞋,并设置出入基坑的安全通道,以防意外。
5、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
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6、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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