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等制度.docx
- 文档编号:8733807
- 上传时间:2023-05-14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6.64KB
三会一课等制度.docx
《三会一课等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会一课等制度.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三会一课等制度
“三会一课”规定。
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党小组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关于印发《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通知
海事各部门:
为推进本处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海事中心工作服务,更好地为广大党员群众服务,经研究,处党支部对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党支部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负担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做好全体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单位三个文明建设。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协助上级党组织管理干部,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领导本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配合行政搞好各项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支部各项工作;书记外出时,副书记临时主持支部工作。
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的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
5、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6、做好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宣传任务;
7、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党支部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政治理论和各种业务知识,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化做贡献。
4、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充分发挥党的后备军作用。
5、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推动本单位的三个文明建设。
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5、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
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和过好组织生活。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的决议。
3、了解和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协助支部做好鉴定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等工作。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1、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支部委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内容是: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
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
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
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党小组会议制度: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本党小组成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主要内容: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4、党课:
一般每月一次,其中每季组织不少于1次支部集中学习,其余可分成党小组学习。
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由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由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或其他指定人员授课。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
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
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
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作为党支部党建考核的一项内容。
五是授课必须有书面讲稿,讲稿统一交党支部。
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党员教育
第一条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第二条党员经常性教育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
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增强党员工作能力。
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自主创业、带领群众创业的能力。
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
第三条党员经常性教育要遵循的工作原则:
1、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工作;
2、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
3、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分类实施,按需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4、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5、坚持开门搞教育,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
6、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四条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主要包括: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2、党章党风党纪教育。
主要包括:
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
3、形势政策法规教育。
主要包括: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宪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4、科技文化知识教育。
主要包括:
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第五条党员教育方式:
主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和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党员集体学习。
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
第六条严格组织生活。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二章党员管理
第七条按照党的基层组织与行政建制相对接的原则,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1、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
党总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
2、党员外出超过一个月,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党员外出返回单位后,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并对重要文件的学习进行补课。
3、党员因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4、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工作、学习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临时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或临时外出时间虽在6个月以上,但工作、学习地点不固定的,党组织应给党员开具《流动党员活动证》,方便党员参加外出工作、进修学习单位党的组织活动。
5、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
6、凡被批准辞职和同意流动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单位;暂时没有接收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其组织关系转到所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
因各种原因不辞而别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保留6个月。
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本人仍不转组织关系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可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八条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管理。
离、退休干部党员,如本人居住地在外地,身体条件较差,经本人要求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党组织,并参加当地党组织的活动。
第九条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2、没有正当理由,离单位后超过6个月未转组织关系;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6个月未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
第十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十一条党员统计工作
1、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定期搞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无误。
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本单位党员的转入、转出、发展、转正、死亡和违纪处分、处理情况做出统计。
3、做好年终《党内统计年报表》的统计填写工作,统计报表要如实、准确填写,不得擅自做技术处理,要按照要求,按时上报。
第三章党费的缴纳
第十二条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对无故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
4、对于无故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四章党员考核和监督
第十三条坚持对党员的考核、监督制度。
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第十四条民主评议党员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一年进行一次。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召开。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召开的,必须经上级组织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转变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四)会前准备。
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要提前报上级党组织。
要根据上级要求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一至两个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领导成员之间在会上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通报给班子成员。
因故缺席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在会上宣读,做好记录。
(五)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要做好引导、启发和归纳,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
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对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是级党组织报告。
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法问题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八)民主生活会后,要在十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
报告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还要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向全处党员干部和党外人士通报。
党支部议事规则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范围:
从本单位、部门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讨论、检查本支部党的思想、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总结等事宜。
7、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需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报告。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时间一般安排在年中或年终,可与总结工作一并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全体共产党员,评议时以党小组为单位召集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3、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
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
(1)动员教育;
(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5、评议结果在向支部汇报的同时要通报本人。
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
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作出结论。
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
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6、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领导干部包管党员、中层干部工作制度
1、支部根据每位领导所分管的部门和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包管对象。
2、领导干部应每年与党员、中层干部进行一次交流,交流形式注重实效,并且要认真填写相应的登记表。
3、参加包管的党员、中层干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经常向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及生活情况,并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打算。
4、包管领导在和包管对象交流时,要积极鼓励包管对象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和进步,并实事求是地指出包管对象在各个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教育包管对象发扬优点,克服不足。
5、领导干部在和党支部每年年底组织一次检查,交流包管活动的情况,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好,努力创造条件多办实事、好事,加快海事事业的发展。
6、党员、中层干部如果受到记过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负责包管的领导当年度不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促使本支部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特制定党员联系制度如下:
1、党员必须有坚定的群众观念,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关心群众疾苦,有事同群众商量,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2、支部在发展党员时,在自己申请的前提下,坚持群众推荐、组织考察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反映不良的人员,不能发展入党。
3、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增强党群关系。
4、根据支部的安排,担任中层干部或党小组长的党员要联系1-2名本单位的非党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5、联系内容:
主要负责向联系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负责传达有关党支部的决议,上级党组织下达的任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传授科技知识、传递信息,介绍经验;了解和关心联系人的工作、生活、思想情况,总结他们的经验,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负责把他们的意见、建议向党支部反映;根据形势其它需要联系的内容。
6、认真做好联系群众的有关记录,做到事实清楚,事迹具体。
有联系任务的党员每年至少向支部提交一次书面联系记录表。
7、党支部要把党员联系群众的实绩,作为对党员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发展党员制度
1、申请入党必须坚持自愿,应向党支部递交申请报告,写入党申请书,必须对党忠诚,不能隐瞒和伪造。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支部发展党员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落实培养联系人。
4、发展党员原则:
个别吸收,坚持标准,按党章规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5、发展党员程序:
1、政治审查。
2、党小组讨论。
3、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确立入党介绍人(2名正式党员);5、支部大会讨论;6、上报审批。
6、预备党员应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定期写好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三会一课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