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品德行为 学业 文体方面总结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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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学校、系通报表彰者,以文件为依据,分别加8、5分。
见义勇为,受学校、系表彰者分别加5、3分。
争做好事、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根据表现按优、良、中等级分别加3、2、1分。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调查、科技创新等),被学校评为积极分子的加3分。
(二)报名参加无偿献血但因体检不合格未献血者,加1分;
无偿献血者,加3分。
(三)学校、系学生干部按表现突出、好、较好分别加5、4、3分;
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会干事及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按表现突出、好、较好分别加4、3、2分。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社会服务、班、团活动等)按表现突出、好、较好分别加3、2、1分。
(五)凡被学校评为“文明宿舍”,该宿舍每人加1分;
舍长加2分。
(六)被评为学校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成员,本人没有违纪现象的加2分。
(七)一学期全勤者,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由辅导员、班主任给予评价或审定,并以文件或书面材料为依据,建议班级给予加分。
以上加分属同一行为者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第八条品德表现测评扣分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发动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或聚会者,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并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二)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年级集会和规定必须参加的劳动和集体活动(如升旗等)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每次扣2分。
(三)旷课每节扣0.5分。
(四)凡违反校纪校规,如违章用电、损坏公物、起哄、晚归、抽烟、酗酒、打麻将、乱丢杂物等,每次扣2分。
(五)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规范或党(团)纪律者,受年级公开批评者扣2分,受系通报批评者扣3分,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扣5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5分,受记过处分者扣2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30分,受开除党籍、团籍处分者扣40分。
同一错误行为同时受行政和党(团)纪律处分者,按最高级别扣分一次。
(六)凡因宿舍脏、乱、差而受学校或系通报批评的,该寝室每人分别扣8分、6分。
以上各项扣分由辅导员、班主任给予评价和审定,并以文件或书面材料为依据,建议班级给予扣分。
第三章学业表现测评
第九条学业表现测评主要由基本分、奖励分构成。
(个人学业表现测评分(基本分+奖励分)/全班学业
表现测评最高分)×
65
第十条个人学业表现基本分为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的平均分,补考或重修合格的科目按60分计算。
第十一条学业表现奖励分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凡在校、市、省报刊上发表文章者分别加1、4、6分。
(二)该学年通过全国英语应用能力A/B级或大学英语二级、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者分别加2、4、6分。
(三)参加高职高专各项技能竞赛获奖者,校级加5分,省级加7分,国家级加10分。
(四)该学年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过一级、二级者分别加2、4分。
(五)该学年获得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分别加3、5分。
(六)本学年度积极参加实习实训、并提供实习实训单位证明者,加4分。
第四章文体表现测评
第十二条文体表现测评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
计算方法:
(个人文体活动表现总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全班文体活动表现的最高分)×
15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二0一一级综合测评条例
为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鼓励全年级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培养出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性、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社会青年,特制订本条例,以实现对综合测评成绩评估的科学化和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
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由学业表现分、品德行为表现分、文体表现分三部分构成。
一、学业表现测评(占综合测评总分的65%)
(一)学业表现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65%
学业基本分计算公式:
(本人平均学分绩点∕本专业最高平均学分绩点)×
85学业附加分计算公式:
(本人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最高原始附加分)×
(二)学业附加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凡参加校级大学生基本技能竞赛和其它全校性此类竞赛(如演讲赛、书法比赛等),参加者每人次加1分。
其中,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分别加5、4、3、2分/人(只加最高分)。
2、凡参加学院大学生基本技能竞赛和其它院级此类竞赛(如演讲赛、书法比赛等),参加者每人次加0.5分。
其中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分别加3、2、1.5、1分/人(只加最高分)。
3、凡参加校级征文比赛且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者,加4、3、2、1分/人,凡参加院级征文比赛且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分别加3、2、1、0.5分/人(只加最高分)。
4、凡在学校组织的《新生入学手册》考试中总成绩为90分以上者,加4分/人,60—90分者加2分/人,不及格者不加分。
5、凡全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者,加6分/人,排名在前10%者,加4分/人,排名在15%者,加3分/人。
(只加最高分)
6、凡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成绩在568分以上(含568分)者加10分/人,497—568分(含497分)者,加8分/人,425—497分(含425分)者,加6分/人,通过四级口语考试者另加2分;
凡在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成绩在568分以上(含568分)者加12分/人,497—568分(含497分)者,加10分/人,420—497分(含420分)者,加8分/人,通过六级口语考试者另加2分。
7、凡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四级考试者(如网络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软件
测试工程师等)加6分/人;
通过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者加10分/人。
8、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加10分,期刊加8分,第二作者分别减半,其他名次作者不加分,(一稿多用加最高分一次),累计不超过两篇;
经我院推荐,个人向校、省、全国性学术会议提交学术性论文者,分别加2、4、6分/篇(要求同上)。
9、凡在省、国家、国际的各种科技活动和竞赛中(如“挑战杯”“程序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等)获奖的成果,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获得者,主持人分别加10、9、8、6分/人(省级)和15、13、11、10分/人(国家级),20、18、16、15(国际级);
课题组成员分别加5、4、3、2分/人(省级)和8、5、4、3分/人(国家级)。
10、凡在学校大学生科研基金立项中获重点资助的主持人加6分/人,课题组成员加3分/人;
获一般资助的主持人加5分/人,课题组成员加2分/人;
获立项无资助的主持人加3分/人,课题组成员加1分/人。
凡参与者加0.5分。
11、凡普通话达标者加2分,通过一级乙等的加4分。
(三)学业表现的扣分从基本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1、凡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每人/次扣20分。
2、凡无故不交作业或不参加教学实验活动者每人/次扣2分。
3、凡一学期累计课堂请事假超过20节以上者(不含20节),每超一节扣0.5分。
无故超过假期者按旷课处理。
(注:
病假及因公请事假不扣分)
二、品德行为表现测评(占综合测评总分的20%)
(一)品德行为表现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20%
品德行为表现附加分=(本人宣传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最高宣传原始附加分)×
20+(本人劳动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最高劳动原始附加分)×
20+(本人其他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最高其他原始附加分)×
10
1、品德行为表现基本分为50分。
2、品德行为表现基本分包括遵纪守法,勤奋好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吸烟,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收听、收看、宣传黄、赌、毒;
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社会实践活动;
努力完成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和班委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男女交往举止文明得体,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品德行为表现附加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凡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宣传海报和黑板报的出版、制
作者,加0.5分/人/次。
(2)凡在校广播站及郊区广播电台发表稿件者加1分/篇;
在校报或校园网主页等校级刊物发表稿件者加2分/篇;
在蓝天网或校团委网站上发表稿件者0.5分/篇,最高加10分;
在市级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发表稿件者加4分/篇;
在省级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发表稿件者加8分/篇;
在国家级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及国家级各类出版物发表稿件者加12分/篇(只加最高分)。
必须提交稿件原件或用稿通知单。
)
(3)凡参加校、院安排的劳动任务者每人次加1分,凡在各部门办公室值日一学期者加4分。
(4)凡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及其后勤服务工作者每人次加1.5分,参加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其后勤服务者每人次加1分。
(5)凡在集体活动结束后主动参与活动场所的卫生打扫者每人次加0.5分。
(6)凡获校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次加2分,宿舍长加3分;
获院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次加1分,宿舍长加1.5分。
(7)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者酌情加10、5分;
凡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其它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并能够提交调研报告者分别加3、2分。
(8)凡因拾金不昧等表现被院内或学校通报表扬者酌情加3—6分。
(9)凡获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在品德行为附加分中分别加4、3、2、1分。
(二)品德行为表现的扣分从基本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1、凡无故不参加校、院、班安排的劳动值日任务者每人次扣1分(其中,公共劳动课不加分,无故不参加按旷课处理,迟到、早退参照上课考勤扣分)。
2、凡因宿舍问题被楼内通报者,扣当事人2分,找不到当事人者宿舍成员每人次扣2分;
被院内通报者,扣当事人5分,找不到当事人者宿舍成员每人次扣5分;
被学校通报者,扣当事人9分,找不到当事人者宿舍成员每人次扣9分。
3、凡因违反纪律被院内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5分;
被学校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10分。
4、凡无故夜不归宿者,每人次扣8分(宿舍长不能及时通告本宿舍夜不归宿者,每人次扣2分)。
个人总结,品德行为,学业,文体。
5、凡参与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违纪事件者每人次扣20分,并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参加、参与非法组织和活动者每人次扣25分,经教育而不悔改者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6、凡发现在公共场所抽烟者,每人次扣2分。
7、对校内有关部门或其他教职员工反映的有关违反校规、校纪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者,结合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三、文体表现测评(占综合测评总分的15%)
(一)文体表现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15%
文体表现附加分=(本人文体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文体原始附加分)×
25
1、文体表现基本分为75分。
2、文体表现基本分包括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成绩合格、体育课成绩及格等。
3、文体表现的附加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凡能坚持参加校级运动会的运动员每人次加2分;
获4—8名运动员每人/项加4分;
获前3名的运动员每人/项加5分;
凡校级球类比赛获前4名者,主力队员加5分,非主力队员加3分。
(2)凡参加省高校运动会的运动员每人/项加6分;
参加市高校运动会的运动员每人/项加4分。
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按校级的2倍加分。
(3)校、院文艺演出、文艺比赛、球类比赛的参加者每人次分别加2、1分。
获院一、二、三等奖的同学每人次分别加5、4、3分;
获校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加6、5、4分;
参加高校或省级文艺汇演者加6分/人/次,获奖者按校级的2倍加分。
(4)凡坚持参加校、院级运动队训练者分别加6、3分/年;
坚持参加校艺术团、合唱团训练者每人/年加6分。
(二)文体表现的扣分从基本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1)凡体育未达标者,扣3分/人。
(2)凡校、院要求统一参加文体活动而未参加者,每人次扣2分。
(3)凡班级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而未参加者,每人次扣1分。
四、综合测评个人总成绩=学业表现分+品德行为表现分+文体表现分-扣分
五、其他扣分标准:
1、凡上课、集会、实验等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次在个人最终成绩中扣0.5
分/次。
2、凡上课、集会、实验等无故旷课、旷会者,每人/节(次)在个人最终成绩中扣1分/次。
六、凡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或一学年内因不文明行为被学校通报或处分者,不能参加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的评选并取消该学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七、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者,根据实际情况在个人总成绩中加1—4分,工作超过半年但不满一年者,依据个人表现,在德育行为表现附加分中酌情加4—8分,学生干部工作半年之内者,根据个人表现在品德行为附加分中加3—6分,宿舍长工作满一年者,根据个人表现在品德表现附加分中加1—3分。
如果是学生干部,同时又在各部门办公室值班者等,按最高分加1次。
八、综合测评的结果是进行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依据。
凡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学生总数前5%者,可参加“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
排名在前20%者,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
学生干部排名在前65%者,可参加“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
(优先参考学校相关文件)
九、凡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和违反国家法纪等行为者,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本条例解释权归各专业班委会和团支部。
十一、本条例从xx年10月8日起开始实施。
河南师范大学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xx级
20xx年10月20日
会计学部13级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条凡具有本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均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第三条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手册》中,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和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
其在总成绩中所占百分比为:
品德行为表现占20%、学业表现占70%、文体等素质活动表现占10%。
第一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
第五条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是对学生思想品质、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测评,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原始得分。
分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本数)为不合格。
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的基本分为70分,每个学生都可得此基本得分。
第七条品德行为表现加分如下表(加分累计不能超过30分):
):
第八条品德行为表现的扣分有以下十二项(扣分累计不超过70分):
(一)受学部通报批评扣5分;
(二)受学院通报批评扣10分;
(三)受警告处分扣15分;
(四)受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
(五)受记过处分扣30分;
(六)受留校察看处分扣40分;
(七)缺勤的每次扣1分,违纪的(如:
吃早餐、睡觉、玩手机电脑等)每次扣1分;
(八)上课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0.5分;
上课旷课者,每次扣1分,
第二章学业表现测评
第九条学业表现测评主要对学生学习中知识与能力掌握程度进行测评,由学业成绩平均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分的原始得分。
第十条学业成绩包括一年来所修的所有课程(必修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
第十一条学业成绩的平均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学期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的科目按原始得分计算,考查科目的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计为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
(二)学习成绩与绩点数折算方法为:
90—100分折合为4.0—5.0绩点,优秀折合为4.0绩点;
80—89分折合为3.0—3.9绩点,良好折合为3.0绩点;
70—79分折合为2.0—2.9绩点,中等折合为2.0绩点;
60—69分折合为1.0—1.9绩点,及格折合为1.0绩点;
60分以下(不含本数)折合为0绩点。
(注:
90分折合为4.0绩点,91分折合为4.1绩点,其余类推。
第十二条学业表现的加分有以下几项:
(一)在学院学报及省级以上正式发行的学术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可加2分,第二作者减半,依次类推;
(二)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的可视情况分别加3分、2.5分、2分;
在学院的学术性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可视情况分别加1分、0.7分、0.5分;
(三)参与教师指导下的学生研究型课题,国家项目负责人加1.5分,省级项目负责人加1分,参与者加0.5分;
(四)通过以下考试,每次可加0.5分:
【大一学年已通过的,不再重复加分】
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师、计算机一级、计算机二级
(五)英语四级1分、英语六级1·
5分
第三章文体素质活动表现测评
第十三条文体素质活动测评主要对学生在体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素质进行测评。
测评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原始得分。
第十四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分的基本分为60,每个学生都可得此基本分。
第十五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的加分有以下8项(累计加分不能超过40分):
(一)代表学院参加省市及以上比赛获奖的,一等奖加10分;
二等奖加7分;
三等奖加5分;
优胜奖加3分;
(二)在校本部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6分;
二等奖加4分;
三等奖加3分;
优胜奖加2分;
(三)在院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5分;
二等奖加3分;
三等奖加2分;
优胜奖加1分;
(四)在运动会中破学院记录的运动员,每次另加2分;
破省高校记录的,每次另加3分;
破全国大学生记录的运动员,每次另加4分;
(五)参加学院及学部组织的各类征文、知识竞赛类活动,获一等奖加5分;
(六)是学院文体队队员的,加3分;
学部文体队队员加2分;
作为主要负责人,表现积极有突出贡献加4分(不能重复加分,如有两项应只算最高一项)。
(七)参加各类讲座,每次加0.5分,最高3分。
(八)积极参加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可加2分;
第十六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的扣分有以下2项(累计扣分不超过40分):
(十)三年级体育不达标的同学扣5分;
不参加达标测试的扣10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者除外);
(十一)在学院、各学部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中,表现消极,影响集体荣誉及个人健康发展的,各院学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酌情扣分。
第四章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开始。
每位学生必须按测评三项内容写出学年的书面小结,并实事求是地填写《综合测评手册》交班测评小组。
第十八条每个学生班成立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以及民主推荐的学生代表共7人组成(需有一名女生代表,没有女生的班级除外)。
班测评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负责核实学生的各项素质表现,给予更正或补充,并根据本办法及各学部制定的实施细则评议和打分,计算结果交学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各学部由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和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及学生会主席组成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审核确定各班测评结果,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可在3天内提出质疑,如属实,应予更正,并公布第二榜,如两天内无异议,则确定综合测评最后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备案。
第二十条凡综合测评弄虚作假者,一旦查实,视情节轻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取消一切评先及奖学金资格。
第二十一条本测评办法中加分、扣分标准为基本原则,各学部在操作过程中应根据本办法和学部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0xx年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考试个人复习方案
初中思想品德中考复习,由于复习量大,知识点多,而且理论性、灵活性、开放性较强,加上今年的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思想品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这又思想品德复习教学提高了难度。
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提高学习效率与质量,须制定合理的复习方案,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中考研究
1、信息采集:
(1)、xx年、xx年云南省高中(中专)招生考试政治试卷。
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
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样卷。
(2)、xx年云南省初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标准与考试说明。
(3)、云南省教科院出版的《课程教材教学研究》。
(4)、云南省教科院和隆阳区政治中心教研组传达的中考信息。
2、权威资料研读:
(1)、xx年云南省初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标准与考试说明。
(2)、《课程教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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