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专职教师考核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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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师德的评价。
参与测评的学生应涵盖教学涉及的专业、年级以学习成绩较优者为宜,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
(四)教学督导评教占综合评教的10%,从学生到课率和教学质量两方面进行评价。
教学督导根据平时的听课情况及学院领导干部参加教学活动情况,对每一位专职授课教师进行评分。
第七条考核等级与程序
(一)考核等级
考核依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等级
比例
考核要求
优秀
10%~15%
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且督导评教与学生评教分数均不低于本学(课)部的平均分
称职
不限
考核得分达到70分未到90分
基本称职
考核得分达到60分未到70分
不称职
考核得分低于60分,或学生、督导评教分数均低于60分的
(二)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考核程序
1.各学(课)部到教务处领取学生评教、督导评教结果。
2.各学(课)部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传达考核文件精神,部署、实施考核工作。
3.人事处汇总学(课)部考核结果、学生评教、督导评教结果,报学院教师考核工作小组审批。
4.学院考核小组抽查。
由学院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组织抽查。
对其优秀、突出之处,在全院予以公布、宣传。
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不属实或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本年度本人和所在单位(含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资格,并重新评定其考核等级。
各学(课)部与教师本人应将考核依据的相关材料准备完整,以备查验。
5.公示。
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在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执行考核结果。
6.各学(课)部提交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并将《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教师工作业绩登记表》、《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年度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等材料一并报人事处存档。
(三)副高及以上职称和获荣誉称号教师的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
学院聘任的副高及以上职务者、获得北京北方投资集团评选的相关荣誉称号不超过两年者。
2.考核等级
优秀:
本年度没有发生任何教学事故,亦无学生投诉或发生其他相关教学问题的,由本人向所在学(课)部提出评优申请。
由学(课)部评教(70%)与学生评教(30%)两部分构成,教学督导评教不计。
若学(课)部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且学生评教超过85分,且本学期因个人原因调课不超过三次,则可评为优秀。
称职:
在本年度没有发生任何教学事故,亦无学生投诉或发生其他相关教学问题的,由教师本人所在学(课)部直接认定为称职。
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在本年度若发生教学事故或其他教学问题,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和督导室进行专项检查,确定考核等级。
3.公示与存档
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执行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第八条凡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认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
(一)发生一次一级教学事故(或经认定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二)因主观原因未完成额定基本教学工作量;
(三)一学期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达到四次;
(四)院务会讨论通过的其他不称职情况。
如达到不称职条件,可根据需要及时按本考核制度处理。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执行与运用
(一)学院鼓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与能力,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奖励2000元,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扣发1000元绩效津贴;
(二)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个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三)每学期均需进行学生和督导评教,如评教均低于60分可按考核不称职处理。
第十条相关规定
(一)本年度在岗工作不足8个月的教师不参加年度评优;
(二)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教师,由当前所在部门考核。
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调出单位提供。
第四章转正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时间
新进校教师试用期为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间有病假、事假或逢学院放假的,试用期顺延。
试用期满前一周,由本人填写转正申请表,并附试用期工作总结,由所在学(课)部或教研室组织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
参照第三章第五条、第八条执行。
第十三条转正考核的组织
各学部(教研室)成立考核小组,主任任考核小组组长、成员由副主任、相关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教学督导等组成。
第十四条转正考核的程序
参照第三章第七条
(二)、(三)款执行。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执行
转正考核称职者,学校按期转正;
转正考核不称职者,学校不予聘用;
需要延期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可延迟三个月后重新考核。
第五章聘期考核
第十六条聘期考核是指在一个合同期内的考核或在一个职务聘任期限内的考核。
聘期考核作为合同续聘及职务续聘的依据。
其考核时间可选定聘期内任一时间段。
第十七条对与学院签订首次合同的教师,聘期内考核的主要指标有:
职业道德、工作表现、教学水平与能力。
其他教师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说明书情况。
第十八条聘期考核的主要方式有(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
(一)学(课)部考查:
学院职能部门不定期到学(课)部(教研室)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与学(课)部(教研室)负责人沟通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学生评教:
教务处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满意程度进行测评,对学生意见集中的教师,及时与学(课)部(教研室)负责人商议考核结果;
(三)信息反馈:
对教职工或学生反应强烈、德勤表现差、教学质量不佳的教师,经调查属实后,由学(课)部(教研室)考核小组提出考核意见报学院考核小组审批;
(四)督导评教:
学(课)部(教研室)对拟考核的教师组织听课测评,由人事处、教务处、督导室及学(课)部(教研室)领导参加;
(五)以教师聘期内各学年考核结果为依据,综合评价其聘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考核不称职:
(一)聘期内存在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二)未完成聘期内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工作内容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到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二)公开散布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言论,经教育不改的;
(三)违反学院财经制度或收受学生钱物,达到1000元及以上的;
(四)将个人档案从学院指定代理机构转出的;
(五)有与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的言行,对学院工作及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在学生或学生家长中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
(六)未经学院同意,私自在外兼职或代课;
(七)经院务会讨论认定的其他重大过失行为;
(八)国家和学院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一条聘期内考核的组织领导
由人事处组织,教务处等职能处室以及学(课)部(教研室)负责人负责落实考核内容,人事处给出最终考核意见。
第二十二条聘期内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作为聘用依据。
聘期内考核称职的教师,学院予以续聘,聘期内考核为不称职的教师,按调岗处理或终止聘用;
(二)作为岗位调整,职级调整的依据;
(三)为个人发展、相关培训、职称评定提供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表:
1.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专职教师工作考核指标
2.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专职教师工作业绩登记表
3.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专职教师满意度测评表(学生用表)
4.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专职教师教学情况考核表(督导用表)
5.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年度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学(课)部用表]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专职教师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考核等级对应最高分值
副教授及以上
讲师
助教
师德10分
1.积极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积极主动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学习。
10
2.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能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能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学习。
8
3.全局意识不强;
工作较为被动,在学(课)部帮助指导下基本能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6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意识淡泊;
责任心不强,对学生要求不高、管理不严,课堂纪律、秩序较差。
2
5.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错误思想观念的言论,产生严重影响;
或不能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教学工作50分
理论教学20(40)分
1.能主动承担各类教学任务,圆满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但能积极承担其他工作任务);
主编或参与编写教学大纲,教学材料齐全规范;
作业布置适当,批改及时,考试出题、监考、阅卷等工作无差错。
20(40)
2.能按规定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
教学材料齐全,基本符合要求;
作业布置适当,批改较及时,考试出题、监考、阅卷等工作基本无差错。
14(28)
16(32)
18(36)
3.主观原因造成不能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并且未承担其他工作任务。
实践教学20分
1.圆满完成实习实训项目;
主编实习实训大纲、指导书;
实习实训指导熟练规范,实习实训报告批改及时认真。
20
2.能按规定完成实习实训项目;
参编实习实训大纲、指导书;
实习实训指导基本熟练规范,实习实训报告批改较及时认真。
14
16
18
3.能在同行帮助指导下完成规定开设的实习实训项目,实习实训报告批改及时认真。
12
4.主观原因造成未完成规定的实习实训项目,并且未承担其他工作任务。
专业建设与评估10分
1.积极主动投入专业建设与迎评工作,圆满完成专业建设与迎评相关任务。
2.积极参与专业建设与迎评,独立完成承担的专业建设与迎评相关任务。
9
3.积极参与专业建设与迎评,能在同行指导下完成专业建设与迎评相关任务。
7
4.不参与专业建设或迎评,基本完成专业建设与迎评相关任务。
教学效果40分
学生评教30分
学生评教成绩乘以30%。
督导评教10分
督导评教成绩乘以10%。
加分项
教研科研项目
1.主持省部级项目。
2.主持市(厅、局)级项目。
3.主持院级项目。
5
教学研究论文著作教材
1.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出版著作,或教育部统编教材主编。
2.公开出版刊物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教材主编。
3.院内使用自编教材主编。
4
4.内部刊物发表论文或行业学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
3
5.院级交流论文第一作者。
1
教学获奖情况
1.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技能竞赛等获奖。
2.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知识、技能竞赛等获奖。
3.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院级知识、技能竞赛等获奖。
4.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本学(课)部知识、技能竞赛等获奖。
教研科研奖励
1.主持项目、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编写教材等获市(厅、局)级或省级行业学会级奖励。
2.主持项目、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编写教材等获院级奖励。
说明:
1.加分项不计入总分,只作评优的参考因素。
2.无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按理论教学项目考核等级对应分值栏的()内分值计分;
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按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项目分别计分。
3.中文核心期刊的确定,以北京大学2008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附件2: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专职教师工作业绩汇总表
部门:
姓名:
职称:
职务: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总课时数
教学工作
理论教学
课程名称
课时数
实践教学
项目
专业建设
获奖情况
本人获奖
获奖名称及等级
评奖单位
获奖时间
指导学生获奖
教学研究与改革
项目来源
立项号
立项时间
教学研究论文/著作/教材
名称
发表刊物/出版社
刊号/ISBN号
发表/出版时间
注:
此表须如实填写,教研科研立项、论文、著作、教材、各种奖励需提供佐证材料留部门存档。
附件3: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专职教师满意度测评表
(学生用表)
教师姓名:
担任课程:
参加测评学生专业:
参加测评学生班级:
请在你认为合适的选项打“√”,并进行评价:
序号
测评内容
满意程度
一句话评语
非常
满意
较
一般
不
很不
敬业精神
课堂教学效果
辅导答疑
综合得分:
附表4: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专职教师教学情况考核表
(教学督导用表)
所在
部门
排序
教师
姓名
考核内容(满分100)
合计
得分
备注
教学质量(70%)
学生到课率(30%)
1、毕业班学生到课率不作考核;
2、考核分数依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并标注排序号。
教学督导签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附表5: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2009年度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学(课)部汇总表
部门(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职称
考核项目
总分
加分项(不计入总分)
师德
教学工作量
教学效果
专业建设与评估
学生评教
督导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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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 学院 专职 教师 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