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图样制图规范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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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公司产品图样的设计。
2术语和定义
2.1零件图制造与检验零件用的图样,包括必要的数据和技术要求等内容。
2.2装配图(部件图)表达产品中零、部件间连接关系及反映其全部组成情况的图样,包括装配(加工)与检验必需的数据和技术要求等。
2.3外形图表达产品外部轮廓、安装和连接尺寸的图样,必要时尚应注明突出部分的距离,以及操纵件、运动件的活动极限位置尺寸。
2.4原理图
表达产品工作程序、功能及其组成部分的结构、动作等原理的简图。
如:
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等。
2.5接线图
根据电气原理图表明系统中各电气元件间安装、连接、布线的工作图样。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所有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31机械制图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
GB/T324焊缝符号表示法
GB/T1182形状和位置公差通则、定义、符号和图样表示法
GB/T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1804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3102量和单位
GB/T3672.1橡胶制品的公差第1部分:
尺寸公差
GB/T424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公差原则
GB/T4458.5
机械制图
尺寸公差与配合注法
GB/T4459.1
螺纹及螺纹紧固件表示法
GB/T4459.2
齿轮表示法
GB/T4459.3
花键表示法
GB/T4459.4
弹簧画法
GB/T4459.5
中心孔表示法
GB/T4459.6
动密封圈表示法
GB/T4459.7
滚动轴承表示法
GB/T4460机械制图机构运动简图用图形符号
GB/T4728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GB/T6988.3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3部分:
接线图和接线表
GB/T10609.4技术制图对缩微复制原件的要求
GB/T12212机械制图焊缝符号的尺寸、比例及简化表示法
GB/T12213技术制图玻璃器具表示法
GB/T13911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标识方法
GB/T13916冲压件形状和位置未注公差
GB/T14486塑料模塑件尺寸公差
GB/T14689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和格式
GB/T14691技术制图字体
GB/T16671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最大实体要求、最小实体要求和可逆要求
GB/T16675.1技术制图简化表示法第2部分:
图样画法
GB/T16675.2技术制图简化表示法第2部分:
尺寸注法
GB/T17451技术制图图样画法视图
GB/T17452技术制图图样画法剖视图和断面图
GB/T17453技术视图图样画法剖面区域的表示法
GB/T19804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
JB/T8555热处理技术要求在零件图样上的表示方法
4产品图样格式
4.1产品图样的幅面和格式
4.1.1产品图样上应具有图框、标题栏、代号栏、附加栏,装配图应具有明细栏。
需要缩微的要求应符合GB/T10609.4的规定。
4.1.2产品图样的幅面尺寸、图框格式、标题栏的方位应符合GB/T14689的规定。
4.1.3产品图样应设置对中符号、剪切符号等附加符号,附加符号应符合GB/T14689的规
4.1.4图幅分区
产品图样应用细实线在图样周边划出分区,以对中符号为对称线向两侧对称分区,每一分区的长度为50mm。
最边界区域不大于100mm时按一个区,分区的编号及其在图样中的标注应符合GB/T14689的规定。
a)分区的编号,沿垂直于标题栏长边的方向用大写英文字母A、B、C、D⋯⋯的顺序,
从上至下逐区编写,当分区数超过26个时,超出的分区用双重字母AA、BB、CC、DD⋯⋯等依次编写;
沿平行于标题栏的长边方向用阿拉伯数字1、2、3、4⋯⋯的顺序从左至右逐区
编写;
b)分区编号应处于各区中间位置处,并尽量靠近图框线;
c)每一分区的长度误差不超过0.5mm;
d)标注或表述分区时,应按分区代号的大写英文字母在前,阿拉伯数字在后的顺序并排书写,如:
C8、G23、AA15等。
当表示跨区的范围时用所选区域的第一区和最后一区的分区符号中间加连接符表示。
C8~C20、B5~B9等。
e)当同时表达图样视图方向或剖视图与分区时,分区号应写在视图符号的后面,且其中间空出一个字母宽度的间隔,如:
AB5、E-ED7等。
f)图样总页数在二页及以上时,标注分区代号时应在分区代号的后面用括号的形式标注分区所在的页次,用阿拉伯数字表示页次数,在同一页图样中时应省略。
示例1:
AB3
(1);
示例2:
B-BD5
(2)。
4.2标题栏
4.2.1标题栏的格式
4.2.1.1每页图样均应有标题栏,标题栏一般应设置在图样的右下角。
4.2.1.2标题栏由信息区、签字区、标记区、名称及代号区组成。
4.2.2标题栏的填写
4.2.2.1信息区
4.2.2.1.1“订单号”栏中根据订单要求填写订单编号。
4.2.2.1.2“设备编号”栏中根据订单要求填写设计编号。
4.2.2.1.3“物料编码”栏中根据物料编码的要求填写零件的编码,与“名称及代号区”中的零、部件代号一一对应。
4.2.2.1.4“表面处理”栏中填写设计对象的表面处理要求。
4.2.2.2签字区
签字区各栏应按设计、审核、工艺、标准化、批准依次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标准》的规定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后签署姓名和日期。
a)日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书写形式为“XXXX.XX.XX”。
示例:
2016.07.08
b)签署时应使用蓝色中性笔,笔迹应清晰可辩。
c)同一签署人原则上不允许同时签署同一图样的不同签署栏。
4.2.2.3标记区
4.2.2.3.1“材料”栏中填写零件图绘制对象所使用材料的标记。
4.2.2.3.2“硬度”栏中填写零件图绘制对象的材料硬度,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4.2.2.3.3“阶段标记”栏中根据需要填写图样所处的生产阶段的标记,目前一般不填写。
4.2.2.3.4“数量”栏中填写设计对象在整台设备中所使用的总数量,目前一般不填写。
4.2.2.3.5“重量”栏中填写设备或零、部件的净质量,以“kg”为单位时不标注单位。
4.2.2.3.6“比例”栏中填写绘制图样所用的比例,比例应按GB/T14690的规定选用。
4.2.2.4名称及代号区
4.2.2.4.1“单位名称”栏中统一填写“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及公司规定的相关内容。
4.2.2.4.2“图样名称”栏,填写设计对象(零、部件)的名称,凡有标准规定的零、部件术语,均应按规定填写,标准未规定时,应按零、部件的使用功能命名,名称应简短、贴切。
当图样中含有数字时,该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左右对称件应命名为“左XX”、“右
XX”。
4.2.2.4.3“代号”栏中填写设计对象的编号。
4.3明细栏
4.3.1明细栏应置于标题栏上方,当有两页或两页以上同一图样代号的装配图时,明细栏应放在第一页装配图上。
4.3.2明细栏由下向上延伸位置不够时,可紧靠在标题栏的左边自下而上延续,最下面的一栏应相应注出明细栏各栏的题目。
4.3.3明细栏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规定:
a)“序号”栏:
自下而上依次填写相应组成部分的序号;
b)“物料编码”栏:
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物料编码;
c)“零件号”栏:
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图样代号或标准代号;
d)“名称”栏:
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名称,标准件应按标准的规定填写名称及规格;
e)“数量”栏:
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在装配图中所需要的数量;
f)“材料”栏:
填写零件相应的材料标记,借用件、标准件、外购件可不填写材料;
g)“重量、总重”栏:
填写零、部件的净质量,以“kg”为单位时不标注单位。
h)“备注”栏:
填写必要的补充说明,非必填项。
例如:
借用件填写“借用”;
外购件填写“外购”;
被替代标准的标准代号等。
4.4代号栏
4.4.1代号栏置于图样左上角。
4.4.2代号栏填写图样代号,并与标题栏中的图样代号一致,填写时图样代号与标题栏中的文字成180°
。
4.5附加栏
4.5.1附加栏置于图样左侧图框外。
4.5.2附加栏中的下部填写有关设计更改的信息,目前一般不填写;
附加栏的上部填写未注公差值,内容应按公司模板规定。
5产品图样要求
5.1总则
5.1.1产品图样应按照有关制图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标准或规定绘制,达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的要求。
5.1.2图样上的术语、符号、图形结构要素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金属表面处理的相关术语见GB/T3138。
发黑:
将金属浸泡在热的氧化性盐或盐溶液,或混合酸或碱溶液中以对其进行精饰;
发蓝:
将钢铁工件置于空气中加热或浸入氧化性溶液中,使其表面形成非常薄的氧化膜。
5.1.3图样中应使用GB3100、GB3101和GB3102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
5.1.4图样上的视图与技术要求等内容应能表明产品或零、部件的结构、轮廓,并作为制造、检验的技术依据。
5.1.5图样在能明确表达产品及零、部件的结构、轮廓、尺寸及各部分相互关系的前提下,视图的数量应尽量少;
尽量避免使用虚线表达问题的轮廓及楞线;
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5.1.6产品的每个零、部件应尽量分别绘制在一页图样上,如果必须绘制在数页图样上时,主要视图及技术要求等内容一般配置在第一页图样中。
5.1.7图样中一般不列入限制工艺要求的说明,必要时允许标注采用一定加工方法的工艺说明,如“配研”、“车削”等。
5.1.8每页图样应按4.2的规定填写标题栏的各栏,内容完整、正确、清晰。
5.1.9每个零、部件均应有独立的编号,对于以总成形式供货,在生产、检验中不做拆解的零、部件,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只给出总成的编号,对其中的零、部件不进行拆解编号。
5.1.10同一产品图样的剖切符号、向视图符号、特征面代号、特征线代号、特征点代号,应分别使用不同的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以免混淆。
5.1.11审签完成后的产品图样上面不得出现手改的痕迹。
5.2产品图样的绘制
a)产品图样画法应分别符合GB/T4458.1、GB/T17451、GB/T17452、GB/T17453的规定。
b)齿轮、花键、弹簧的画法应分别符合GB/T4459.2、GB/T4459.3、GB/T4459.4的规定。
c)玻璃器具的表示法应符合GB/T12213的规定。
d)螺纹及螺纹紧固件表示法应符合GB/T4459.1的规定。
e)中心孔的表示法应符合GB/T4459.5的规定。
f)动密封圈的表示法应符合GB/T4459.6的规定。
g)滚动轴承的表示法应符合GB/T4459.7的规定。
h)剖面符号应符合GB/T4457.5的规定。
i)在不致引起误解和歧义的前提下,图样的绘制应尽量采用GB/T16675.1规定的通用简化画法。
5.3尺寸、尺寸公差表示法
a)尺寸的标注应符合GB/T4458.4的规定。
b)尺寸公差与配合的注法应符合GB/T4458.5的规定。
c)在不引起误解的前提下,尺寸注法应尽量采用GB/T16675.2规定的简化表示法。
5.4形状和位置公差表示法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标注应符合GB/T1182-1996的规定。
尺寸、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的关系应符合GB/T4249和GB/T16671的规定。
5.5未注公差表示法
a)机械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1804的规定。
b)冷冲压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13916的规定。
c)焊接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19804的规定。
d)塑料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14486的规定。
e)橡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3672.1的规定。
5.6表面粗糙度、热处理、焊接符号、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表示法
a)表面粗糙度的标注应符合GB/T131-1993的规定。
b)热处理技术条件要求的标注应符合JB/T8555的规定。
c)焊缝符号的标注应符合GB/T324、GB/T12212的规定。
d)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的标注应符合GB/T13911的规定。
5.7图形符号的表示
a)机构运动简图的符号应符合GB/T4460的规定。
b)电气简图的符号应符合GB/T4728的规定。
5.8图线
5.8.1图样中图线的名称、型式及画法应符合GB/T4457.4的规定。
5.8.2图线的宽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特殊情况图线表示困难时,同一产品图样中粗线和细线应有明显的区分即可。
5.8.3当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型的图线重合时,应遵循一下优先顺序:
a)可见轮廓线和楞线(粗实线);
b)不可见轮廓线和楞线(细虚线);
c)剖切平面迹线(细点划线);
d)轴线和对称中心线(细点划线);
e)假想轮廓线(细双点划线);
f)尺寸界限和分界线(细实线)。
表1图线的宽度单位为毫米
线型
粗实线、粗点划线、粗虚线
细实线、波浪线、细虚线、细点划线、细双
点划线、双折线
线宽
0.5
0.25
5.8.4非连续线的画法
5.8.4.1相交线
图线应尽量相交在线段上,绘制圆时,应画出圆心符号。
圆心符号长3mm,相互垂直
且平分的两条细实线线段表示,其交点为圆心位置。
5.8.4.2接触与连接线和转弯线的画法
图线在接触与连接或转弯时应尽可能在线段上连接。
5.8.5当字体与图线重合时,应以字体优先。
5.9尺寸线箭头符号
a)箭头符号的长度统一为2.5mm。
b)尺寸线的终端形式统一采用实心箭头,当采用实心箭头位置不够时,允许采用圆点代替箭头,圆点直径为1.0mm。
5.10汉字、数字、字母及符号在图样中的标注
5.10.1产品图样所使用的字体应符合GB/T14691的规定,要求字体端正、笔画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
5.10.2汉字输出时,应统一采用长仿宋体,并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和推行的简化字。
5.10.3数字和字母输出时,应统一采用直体(另有规定的除外)。
5.10.4小数点输出时,应占一个字位,并位于中间靠下处。
5.10.5标点符号应按其含义正确使用,除省略号和破折号为两个字位外,其余均为一个字位。
5.10.6图样中汉字、数字及字母的高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规定如下:
a)标题栏内图样名称、图样代号所用汉字、数字及字母的高度为5mm,其它字高
3.5mm,均居中排列;
b)附加栏字高为3.5mm,居中排列;
c)代号栏字高为5mm,居中排列;
d)明细栏字高为3.5mm,其中序号、数量、重量栏为居中排列,其余各栏为左对齐排列。
表2汉字、数字及字母的高度单位为毫米
项目
所有图幅
汉字、数字及字母的高度
3.5
汉字、数字及字母的笔画宽度
5.10.7表面粗糙度符号的尺寸应符合表3的规定。
单位为毫米
表3粗糙度符号
右上角标注
视图中标注
粗糙度符号高度
H1=7
H2=15
H1=5
H2=11
粗糙度符号线宽度
数字、字母及说明性文字的高度
5
数字、字母及说明性文字的笔画宽度
注:
H1、H2的含义按GB/T131的规定。
框格高度
7
框格中数字、字母的高度和基准符号中字
母的高度
最大实体、最小实体、延伸公差带中符号
中圆的直径
基准符号中圆的直径
基准符号中粗短横线的线条宽度
1
基准目标符号中圆的直径
14
形位公差符号笔画宽度
框格线条宽度及数字、字母的笔画宽度
焊缝符号线条宽度
5.10.10
5.10.8形位公差符号的尺寸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形位公差符号
5.10.9焊缝符号的尺寸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焊缝符号
中心孔符号的尺寸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中心孔符号
数字、字母的高度
数字、字母的笔画宽度
中心孔符号的高度
中心孔符号的线条宽度
H1的含义按GB/T4459.5的规定。
5.10.11
5.10.12锥度、斜度符号的尺寸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锥度、斜度符号
剖切符号的尺寸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剖切符号单位为毫米
剖切符号的高度
剖切符号的线条宽度
箭头长度
2.5
锥度、斜度符号的高度
锥度、斜度符号的线条宽度
指引线的线条宽度
5.10.13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的编排方法,宜采用在指引线的水平线上注写序号,序号字高比该装配图中所注尺寸数字高度大一号,一般情况下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单位为毫米
字体高度
字体笔画宽度
指引线的末端圆点直径
5.10.14技术要求应在标题栏的上方或左侧,字体高度应符合表10的规定
标题
内容
表10技术要求的字体
5.10.15常用符号和缩写词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常用符号和缩写词
5.11零件图
5.11.1每个专用零件应绘制单独的零件图样。
5.11.2零件图应根据装配时所需要的几何形状、尺寸和表面粗糙度等要求绘制。
需在装配过程中加工的零件尺寸应标注在装配图上,如必须在零件图上标注时,应在有关尺寸近旁注明“配作”等字样或在技术要求中说明。
5.11.3必须整体加工、成对或成组使用、形状相同且尺寸相等的分切零件,允许视为一个零件绘制在一页图样上,标注一个图样代号,视图上分切处的连线,用细实线连接。
5.11.4单个使用而采取整体加工比较合理的零件,在视图中一般可用双点划线表示零件以外的整体部分。
5.11.5零件有正、反面(如皮革、织物)或加工方向要求时,应在视图上标注或通过技术要求说明。
5.11.6图样上对局部要素有特殊要求(如不准倒钝、热处理)及标记时,应在所指部位近旁标注说明,需要倒钝的边角应标明具体数值。
未注倒角C1。
5.11.7图样上的尺寸应从结构基准面开始标注,并考虑检验该尺寸的可操作性;
图样上应根据工艺需要标注出加工基准。
5.11.8需修复的外购件、标准件应绘制图样,视图中除修复部位应表明结构形状、尺寸、表面粗糙度及必要的说明外,其余部分均可简化绘制或标注。
5.11.9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未注形位公差,应分别按图纸模板、GB/T
1184的规定。
图样中一般不单独标注公差,而是在图样的技术要求或技术文件中予以说明或在图样的附加栏中指出,且不必重复。
5.12装配图(部件图)
5.12.1每个部件一般应绘制单独的部件图。
5.12.2部件图应能清楚的表达下列内容:
a)部件结构及装配关系;
b)主要的装配尺寸和配合代号;
c)装配时需要调整的结构、尺寸等;
d)装配时需要加工的尺寸、极限偏差、表面粗糙度等;
e)焊合件满足装配需要及需要焊后加工的尺寸;
f)机构运动件的极限位置;
g)部件的外形尺寸、连接尺寸;
h)部件的技术要求;
i)组成部件的明细栏。
5.12.3组成部件的零件、分部件的编号应在图样中用指引线就近标注在指引线水平线段的上方,但不得将分部件编号及组成该分部件的零件编号同时出现在同一图样中。
当同一零件在同一部件图样中不只一件时,一般只标注一处,必要时可以在指引线水平线段的下方中部在“[]”内注明数量,同时为了便于识别同一图样中的同一零件,一般应在该件上施以相同的识别符号;
当只标注一处无法清楚表达时,允许同时多处用指引线标出。
5.13外形图
5.13.1绘制轮廓图形,标注必要的外形、安装和连接尺寸。
5.13.2绘制图形或用简图表示应按GB/T16675.1的规定。
必要时,应绘制机构运动部件的极限位置轮廓,并标注尺寸。
5.13.3当产品的质心偏移较大而影响吊装及包装时,一般应标注出质心的位置和尺寸。
5.13.4外购件可只绘制外形图,并明确技术要求、型号(代号)、名称、规格。
5.14原理图
5.14.1应标注输入与输出之间的连接,并清楚地表明产品动作及工作程序等功能。
5.14.2图形符号(代号)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14.3元件的可动部分应绘制在正常工作位置上。
5.14.4必要时应注明各环节功能的说明,复杂产品可采用分原理图。
5.15接线图
5.15.1绘制接线图应符合GB/T6988.3的规定。
5.15.2应注明系统内各元器件间相互连接的回路标号及方位序号,必要时加注接线的规定和色别。
5.15.3较复杂的产品可使用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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