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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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管理办法
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安全性评价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改善劳动作业环境,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预测和控制事故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作用。
第2条安全性评价的目的和任务是从防止特大、重大、恶性和频发事故出发,对设备系统、劳动安全、作业环境和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进行辨识,摸清安全基础的底数。
第3条在发电企业推行安全性评价是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已列为达标创一流工作和三项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安全性评价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第4条以安全性评价为龙头,实施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基于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的动态闭环过程管理,逐步形成基于风险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5条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重在整改,为有效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章 工作要求
第6条公司制定从上到下的安全性评价及整改组织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安全性评价及整改的有关工作,各级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
第7条各级安评及专业验收人员应自觉加强学习,学会安全性评价的各种方法,掌握专业技术标准、规范,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安全性评价的水平,保证整改结果符合专业技术标准要求。
第8条各级安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仔细地查评、客观真实地反映查评情况。
第9条安全性评价采用自查和专家查评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由我公司组织完成自查,然后请有关专家组进行查评。
第10条安评工作,重在整改,各部门要本着边查边改的原则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做好防范措施。
第11条公司根据专家查评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类,查找根源,制定公司安评整改措施计划,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部门及责任人。
第12条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计划认真完成整改任务,及时向督办人汇报整改情况,每月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上报公司安监部。
第13条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长期工作,原则上三年为一个周期,第一年评价,第二年整改、复查,第三年巩固提高。
各部门应将安评工作方法应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通过“评价--整改--检查分析—修正完善—整改”的不断循环,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三章 安全性评价及整改组织机构
第14条为确保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周密组织安全性评价工作,成立桂开公司安全性评价组织机构。
第15条成立以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安全性评价及整改的各项工作。
第16条成立以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安评及整改办”)全面负责安全性评价及整改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7条安评及整改办组织成立公司级安评专业组和整改专业督察组,具体负责公司级的自查和整改的指导、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18条各生产部门按专业分成各自查小组和整改专业督察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班组的自查及整改的监督检查工作和资料收集保存工作
第19条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谭雨华
副组长:
卢广绍
成员:
黄华标、徐培基、王作青、陶祖灵、姚小斌、黄小年、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第20条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第21条安全性评价及整改专业组(公司级)
(1)生产设备专业组
组长:
副组长:
(2)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专业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22条安全性评价查评专业小组:
(1)水机专业小组
组长:
成员:
(2)电气专业小组
组长:
成员:
(3)自动装置及计算机监控系统专业小组
组长:
成员:
(4)水工建筑物专业小组
组长:
成员:
(5)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专业小组
组长:
成员:
(6)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小组
组长:
成员:
第四章 安全性评价机构及各级人员职责
第23条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公司开展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2)定期对安评办工作进行检查,召开安评工作会议,妥善解决评价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根据专家意见,审批全厂安全性评价查评和整改措施计划,督促重点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审批安全性评价办公室提出的考核意见
第24条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的日常工作;
(2)负责检查督促、分析解决安全性评价查评和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指导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计划正常有序地开展;
(4)审查专业小组制定的查评和整改措施计划,督促各专业组完成查评和整改计划;
(5)定期对安全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第25条安全性评价专业组(公司级)的职责是
(1)负责查评安全性评价工作中的专业技术质量,编制本专业查评项目表,解决专业问题;
(2)组织制定本专业查评和整改措施计划,把关和监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等技术问题;
(3)对评价项目和依据的准确性、数据的正确性、专业技术的科学性负责。
(4)督促有关部门按计划完成查评和整改
第26条安全性评价查评专业小组职责
(1)负责本小组安评工作中本专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得到落实。
(2)编制落实本专业安评查评项目明细表,收集本专业安评查评项目的查评依据。
(3)对评价项目和依据的准确性、数据的正确性、专业技术的科学性负责。
(4)制定本专业查评和整改措施计划,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
(5)积极、准确地向公司级专业组反映在查评和整改过程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
(6)督促有关部门、班组按计划完成查评和整改。
第27条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全面领导公司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
(2)保证安评及整改工作各项经费得到落实。
(3)经常过问安评及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安评及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4)督促各级安评人员认真完成各项安评任务。
(5)审批公司安评整改计划。
(6)审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
(7)整改期间每季度召开一次整改工作会议,总结公司安评整改工作,解决安评整改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安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28条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评及整改的各项工作。
(2)组织制定安评及整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专业组织成立公司级安评专业组和整改专业督察组,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其职责。
(4)审批查评项目、查评依据、评分标准及具体安评内容。
(5)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评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安评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组织完成公司级安评报告。
(7)组织做好上级安评专家组来现场查评的各项配合工作。
(8)组织安评发现问题的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和计划。
(9)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
(10)组织制定安评及整改工作的管理办法并落实执行。
第29条公司级安评专业组组长职责
(1)在公司安评及整改办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完成所负责的专业(项目)范围内以及负责人分派的各项安评工作。
(2)审查查评项目、查评依据、查评方法、评分标准等安评内容。
(3)深入部门、班组指导安评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计划。
(5)完成负责专业的查评报告的编写、查评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组织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30条安评及整改办成员(查评专业组成员)职责
(1)在主任(组长)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协助主任(组长)开展安评的公司级自查工作。
(2)协助主任(组长)做好查评项目、查评依据、查证方法、评分标准等安评内容的修编工作。
(3)深入查评班组指导安评的实际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4)及时反映安评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编写、整理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和计划。
(6)监督、指导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31条生产部门安评及整改负责人职责
(1)在安评及整改办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及班组的自查工作,对本部门安评工作开展的实效负责。
(2)组织协调部门班组的查评工作,及时解决或向安评及整改办反映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3)审定自查小组的自查计划并监督其按计划完成。
(4)审查自查小组提交的新问题及整改建议。
(5)组织落实本部门范围内的整改项目,并负责检查考核。
(6)对本部门各自查小组的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7)组织召开有关安评及整改的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评及整改中的各类问题。
(8)负责组织完成部门的自查报告。
第32条安评查评小组组长职责
(1)在公司级专业组组长的领导下,落实完成本小组的各项自查工作。
(2)带领本小组逐一完成上级分配的查评任务。
(3)逐一记录每条查评条目的实际查评情况,并对记录的内容负责。
(4)提出查评项目、依据等的增减及修改建议。
(5)按评分办法打出自评分。
(6)及时向上级反映查评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7)协助并检查本专业范围的整改工作。
(8)收集查评资料,写出本组的自查报告。
第33条部门自查人员职责
(1)在小组长的领导下,完成小组长分配给的各项任务。
(2)做好实际查评、情况记录、自评分等具体查评工作。
(3)对自己查证的材料,情况记录的客观真实性负责。
(4)提出查评项目、依据等查评内容的增减、修改建议。
(5)协助组长做好资料收集、整理,自查报告的编写工作。
第34条公司级整改专业督察组组长的职责
(1)组织本组所负责专业的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2)解决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专业整改进度及质量负责。
(3)根据整改措施计划的要求,每季度组织对本专业的整改项目检查验收,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35条整改责任部门负责人及整改项目责任人职责
(1)整改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整改项目进行认真研究,督促整改项目责任人开展工作
(2)为整改提供必要的条件(如人力、物力安排等)。
(3)每月对本部门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汇总(附表1)。
(4)整改项目责任人要按要求做好整改组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督察组长汇报。
(5)对整改完成的项目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督察组长汇报以便组织验收,并详细填写《安评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记录表》(附表2)。
第五章 安评及整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第36条为表彰高效地完成各项安评及整改任务,在安评及整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达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安评及整改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对在安评及整改工作中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
第37条安评及整改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及名额:
(1)必须是安评工作覆盖的专业组或查评专业小组。
(2)名额不限
第38条安评及整改工作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1)部门或班组领导重视安评及整改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各安评工作组开展工作,使安评及整改工作得以按计划顺利开展。
(2)查评工作认真、仔细,客观真实地反映查评情况;做到“贵在真实”,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查出的现象。
(3)没有出现提供虚假数据信息的现象,所提供的查评记录真实可信、资料全面、详细。
(4)自查报告内容充实、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准确,整改建议可行性好、符合实际。
(5)积极主动地按“边查评,边整改”的原则,在部门、班组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同时,根据公司的整改计划,认真完成整改工作,整改质量符合要求。
(6)没有发生因安评及整改工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第39条安评及整改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及名额
(1)必须是安评工作覆盖专业组或查评专业小组的人员。
(2)名额:
各专业参评人员的25%。
第40条安评及整改工作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安评工作的有关知识,正确理解安评工作的重要意义,熟悉安评工作的查评方法,在查评过程中能指导、解释涉及本部门、班组(或专业)的相关内容。
(2)严格按照评价项目的要求,仔细查评,客观真实地反映自己负责范围的查评情况;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认真完成各项查评工作,不出现错查、漏查、旁证材料不全等现象。
(3)在本人负责的范围内没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查出的情况。
(4)没有提供虚假数据信息的现象,所提供的查评记录真实可信、资料全面、详细。
(5)认真履行自己的安评职责,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成绩显著,成为本部门、班组(或专业)安评工作的骨干,并为群众公认。
(6)在整改工作中认真负责,所负责的整改项目全部按计划完成,整改质量符合要求。
(7)没有发生因安评和整改工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第41条安评及整改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
(1)安评及整改工作先进集体:
人均200元。
(2)安评及整改工作先进个人:
人均300元。
第六章 安评及整改工作的奖励
第42条对按计划完成自查任务,并写出详细客观真实的自查报告的专业组或自查小组,人均奖励300元。
第43条对按计划组织完成查评任务,并写出详细客观真实的自查报告的安评办,人均奖励300元。
第44条对查评认真负责,提出新的查评项目或找出新的查评依据,并经安评办认定采用的,每项奖励60——100元。
第45条对查评认真负责,就查评项目或查评依据提出修改建议,并经安评办认定采用的,每项奖励50——80元。
第46条对查评认真负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每项奖励200~800元。
第47条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可行的整改办法,并经安评办采纳的,每项奖励500~1000元。
第48条对认真做好查评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任务的部门、班组,由安评及整改办公室根据项目复杂程度、整改工作量、风险大小等因素评定,一档奖励100-200元/项,二档奖励200-500元/项,三档奖励500-1000元/项。
第49条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并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整改,由安评及整改办公室根据项目复杂程度、整改工作量、风险大小等因素评定,一档奖励责任人100元/项,督办人60元/项,二档奖励责任人200元/项,督办人100元/项,三档奖励责任人300元/项,督办人200元/项。
第50条整改专业督察小组对本专业整改情况及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保证整改的质量和进度,由安评及整改办公室根据项目复杂程度、整改工作量、风险大小等因素评定,一档奖励50-100元/项,二档人均奖励100-200元/项,三档人均奖励200-500元/项。
第51条安全性评价及整改领导小组和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办公室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按整改计划要求,确保整改完成率达100%,奖励人均300元。
第七章 安评及整改工作的处罚
第52条安评及整改工作列入各部门领导的年度考核内容,未按要求完成安评及整改工作任务的,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第53条对不重视安评及整改工作,没有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安评及整改工作的,造成安评及整改任务不能按年度计划完成的集体,人均扣罚200元。
第54条对于没能按要求写出合格的自查报告,经指出修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扣罚该集体人均150元。
第55条对工作不负责任,提供虚假数据信息者,每发现一处,扣当事人100~300元。
第56条对所负责的项目漏查者,每漏查一项扣罚责任人100元,联责小组长50元。
第57条对所负责的查评范围有严重不安全隐患未能查出的,则每项扣罚自查小组人均100元。
第58条对在安评工作中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落实整改,或上级下达整改通知,由于自身原因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部门或班组,由安评及整改办公室根据该项目对安全生产影响大小等因素评定,一档扣罚50-200元/项,二档扣罚200-500元/项,三档扣罚500-1000元/项。
第59条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由安评及整改办公室根据项目复杂程度、整改工作量、风险大小等因素评定,一档扣罚责任人100元/项,督办人60元/项,二档扣罚责任人200元/项,督办人100元/项,三档扣罚责任人300元/项,督办人200元/项。
第60条整改专业督察小组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本专业整改工作不进行督促、检查,或对整改责任部门上报的问题不解决、汇报,导致整改不能按计划完成,由安评及整改办公室根据该项目对安全生产影响大小等因素评定,一档扣罚50-100元/项,二档扣罚100-200元/项,三档扣罚200-500元/项。
第61条安全性评价及整改领导小组和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办公室成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年度整改计划整改完成率未达到100%,扣罚人均3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62条本办法适用于名兰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
第63条本办法与其他管理制度不一致时,取最高项的奖惩金额。
第64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性评价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65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表1:
名兰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评整改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部门:
年 月 日
序号
查评号
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
是否验收
责任人
制表:
审核
附表2:
桂开公司安评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记录表
查评号
计划完
成时间
实际完
成时间
查评存
在问题
整改
措施
责任
部门
责任人
督办人
整
改
完
成
情
况
(可另附页说明)
存在
问题
备查
材料
验
收
情
况
验收意见
签名
验收时间
督促组
安评办
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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