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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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教学管理优质服务奖
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计生专干津贴每学期50元。
⑵、学校副校长及中层领导根据分管工作责任目标由教代会综合考核,参照班主任津贴。
4、考勤津贴(一学期按五个月计算,每月240元)
请假一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例会、升旗、正课请假一次扣4元,旷扣8元。
辅导请假一次扣2元,旷扣4元。
缺签一次扣1元,不重复计算。
5、工作量津贴(满工作量每学期800元)
教师工作量按照实际授课节数计算津贴,参照教人字(1986)40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执行,如工作量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具体要求是:
语文、数学、英语、制图、机械基础10-12节
政治、书法14-16节
计算机应用基础、物理、机控、公差、基会、成会、企会、财金、市营、销心学、推销实务、商品经营、商务英语、进出口、国际贸易、数据库、网络技术、计算机组装与维护、VB、法律、写作、刑法、民法等专业课12-14节
安全、礼仪、体育、音乐16-18节
课堂教学工作量不满时,承担学校安排的兼职工作,视为满工作量。
教辅人员工作量由考核小组评定。
女52周岁,男56周岁以上的任课教师酌情考虑工作量。
毕业年级教师工作量每周加1节,多课头每多1个课头加1节。
如果因病或因事不能安排满工作量的,或者需要请长假的,须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
工作量津贴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按工作量积分直接兑现本块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实际周课节数/标准学科节数下限×
800元
6、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津贴(前面全部余额的90%)
⑴、每学期个人计划、总结、教学心得(30分);
⑵、教案、作业(40分);
⑶、业务、政治学习笔记(10分);
⑷、教研组活动(10分);
⑸、学生评教情况(10分)。
教辅人员的教案、作业、教研组活动、评教得分由考核小组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得分。
计算方法:
按积分划档,按档兑现。
按积分将全校教职工排序,以1:
1分成两档,档间津贴差距20元。
7、奖励性津贴(前面全部余额的10%)
⑴、任教班级学生巩固率学期内达95%奖3分。
⑵、积极辅导学生参加各种文体、艺术、素质类竞赛、技能大赛等活动,学生获国家、省、市、县级奖励的,辅导教师得4、3、2、1分。
⑶、每学期举行公开课,每讲一次得2分;
课改讲课奖2分;
听课一节得0.1分,获得省、市、县级优质课教师奖4、3、2分。
⑷、教师积极参加论文、课件、研究性课题等活动,论文、课件获得国家级(CN)、省级、市级、县级奖励证书得4、3、2、1分;
课题研究得6、4、2、1分。
⑸、团队建设、财务管理等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5分。
前面全部余额的20%除以本项5条积分之和,再乘以个人得分即个人津贴。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直接评为不合格教师,不享受本学期的绩效工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3)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五、本学期不上班者不享受绩效工资。
六、本方案只适用于2012年绩效工资发放。
七、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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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4-02-0519:
42.依据晋安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办法以及闽教人[87]104号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现拟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工具/原料
绩效工资考核
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组成
1按班主任按人均120元,乘以实际班主任人数金额作为专项班主任岗位补贴,由德育处按学校班主任考核条例考核按考核情况赋分,考核后用总金额除以总得分,即得每分金额,最后再算出每位班主任的岗位补贴,按月发放。
2其余部分工作量(任务)考核(50%)、出勤考核(20%)、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考核(15%)、管理岗位补贴(8%),业绩考核(7%)。
END工作量(任务)考核(50%)
1工作量分四个部分,先计算出每个人四部分得分,再计算出全校该月总得分,用总金额除以总得分,即得每分金额,最后再算出每个人工作量考核的金额。
(1)、任课工作量
①、按教师实际周课时数赋基准分,第一课时乘系数1.3,第二课时乘系数1;
在此基础上按已聘职称高级教师再乘系数1.5,中级教师乘系数1.25;
②、初、高三毕业班教师按每周实际初、高三任课时数乘系数0.1增加分值;
注:
以上两项按周计算后乘四作为当月任课课时分值。
早读课以实际次数按四次一课时赋赋分值1,辅导课以实际课时赋分。
校本课程、兴趣小组活动以实际课时赋分。
2行政工作量
①、校级正职领导每周增加9课时行政工作量赋分;
②、校级副职领导每周增加8课时行政工作量赋分;
③、中层干部正职每周增加6课时行政工作量赋分;
④、中层干部副职每周增加5课时行政工作量赋分;
⑤、不兼课行政人员每周按12课时计行政工作量赋分;
⑥、教师兼行政人员按不同情况再确定行政工作量赋分。
以上系数均为1。
按周计算后乘四作为当月行政工作量分值。
3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按每周5课时工作量赋分,乘四作为当月班主任工作量分值。
4坐班工作量
坐班人员按每周5课时工作量赋分,教师兼行政人员坐班由各处室主任考核后确定坐班周工作量赋分,乘四作为当月坐班工作量分值。
5代课工作量
病假、事假需代课的,请假教职工每课时扣4分,代课教师4赋分,学校公务请假需代课的不扣公出教职工分数,代课教师以每节2赋分。
6其它教学工作量
校本课程、以及下午第四节辅导课,病事假缺课、代课的节数由年段长、教务处核定,报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后,每月底交办公室(同时教务处将相关教师报办公室)。
7突发性工作、临时加班、节假日值班工作量
突发性工作、临时加班、节假日值班等,由各具体负责人填写表格交分管校长审批后,每月底交办公室,原则上每半天在校内以4赋分,在校外以6赋分。
END出勤考核(20%)
1出缺勤考核按学校出缺勤考核条例执行,100分作为满分.
END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考核(15%)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考核按学校教学常规考核条例考核赋分,在此基础上高级教师乘以系数1.5赋分,中级教师乘以系数1.25赋分。
再计算出全校该月总得分,用总金额除以总得分,即得每分金额,最后再算出每个人工作量考核的金额。
END管理岗位补贴(8%)
1按学校行政工作考核条例考核赋分,校级正职领导乘以系数1.6;
校级副职领导乘以系数1.5;
中层正职干部乘以系数1.4;
中层副职干部、年段长、校团委书记乘以系数1.3;
处室行政主办乘以系数1.2;
总辅导员、教研组长、图书馆馆长乘以系数1;
副年段长、副组长乘以系数0.6;
校团委副书记、教工团委书记、集备组长乘以系数0.4;
兼任多个岗位岗位补贴不叠加,按每兼任一岗位加10元计算
END业绩考核(7%)
1业绩奖包括:
年度考核奖(包括各类评先评优奖);
名优教师奖;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含竞赛、科技、课件、创新奖、继续教育等);
优质服务奖(含行政、工勤人员为一线教师服务,为师生服务各种奖励);
师德考核奖(含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奖);
学期综合奖等。
按学校有关评优、评先、考核规定执行。
2上述工作量、出勤、常规、管理岗位考核绩效工资(按规定计算出各项的每分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按月发放,每学期总额合计一次,如有余额平均分配给教职工;
业绩奖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END寒、暑假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暑假两月、不发工作量、常规考核绩效工资,做为周六,寒暑假培优辅差补贴,其余部分按上月标准发放给每位教师,寒假当月按全月上班上月标准绩效发放。
END其他具体事项
1
(一)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六条、十七条款“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严重违反师德;
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
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
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胜任工作调整岗位或培训后重新上岗仍不胜任工作;
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均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
(二)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擅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违反者取消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3(三)乱收费、体罚学生及其他给学生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一年。
4(四)每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情形的,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5(五)婚丧假和生育假在规定期限内按正常工作量赋分考核。
虹桥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分配实施方案
潮州市虹桥职业技术学校2010-08-1501:
15:
22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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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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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分配细则如下:
一、课时、工作时的津贴(完成教学教育任务奖)
1、中高5.2元/节;
中一4.7元/节;
中二4.2元/节;
中三4元/节
A、任课教师:
月课时数=每周课时数×
4.5。
B、4.5表示每月按4.5周计。
周课时数月计一次。
C、产育假人员不参加工作时计量分配津贴,按财政发放个人标准实发。
D、有请假缺勤时,月课时数=(周课时数×
4.5)—请假时数。
E、节假日及公假的工作时数照常计发。
F、跨学科(按不同上课本算)时,分别按1.1或1.2计算。
2、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工作时津贴
中高4.7元/时;
中一4.2元/时;
中二3.8元/时;
中三3.6元/时;
普工3.6元/时
此类人员月工作时数折算为54节(即12×
4.5)
3、超课时津贴4.5元/节
专任教师周第13节起计超课时数;
月超课时数=周超课时数×
4.5。
4、临时代课津贴
每月代课时数加入月课时数计津贴,同时计超课时数,即第55节起为超课时数。
5、“试用期”教师不计课时津贴,按财政发放个人标准直发;
有代课时,只按中三标准直发代课金。
二、班主任、行政领导、组长的管理津贴(含学校投入支出)
1、行政领导
校长职务津贴=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
1.5
副校长职务津贴=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
1.45
主任职务津贴=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
1.4
2、班人数30的班主任150元/月,班人数30人一下120元/月
3、班主任早读管理50元/月。
4、其它职务津贴
教研组长、后勤组长50元/月;
内宿管理小组成员100元/月;
财务100元/月;
保管50元/月
三、全勤奖励
按学校考勤制度认定全勤人员奖励:
30元/月
a、全学期全勤者寒暑假30元/月照发。
b、学期不全勤者寒暑假30元/月不发。
四、值班、夜修、内宿管理、特殊任务加班的津贴。
(学校投入支出)
1、值日津贴
周一至周五值日人员津贴:
30元/天。
周六、日值日人员津贴:
20元/天。
2、夜修课时津贴:
20元/节。
星期六、日补课津贴节20元。
3、值夜津贴:
40元/次。
4、夜宿管津贴:
30元/晚。
以上1~4各项以月实计发放。
节假日特殊任务加班,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发放适当工作性津贴。
五、请假、缺勤的津贴
1、请假、缺勤、迟到(早退同)按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条例》第7条实施。
2、班主任早读无故不在岗扣5元/次,《量化》扣0.1分,一个月3次以上(含3次)计入学月考勤,按学校考勤《制度》处理。
六、学校依法办学,执行上级有关教育教学规定,执行已修订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方案未阐明之处,违者按《制度》处理。
七、除特殊说明项目外,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按12个月计发。
暑期按前一个工作月标准计发。
奖励性绩效工资次月发放。
八、本方案实施由总务处具体组织实施,解释权归校长室。
九、本方案于2009年11月开始实施。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0-1-27文章类型:
制度建设摘自:
闽东卫生学校校园网
根据宁德市政府办《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宁德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2009]167号)以及宁德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市直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宁人发[2009]159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市直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绩效工资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分配办法经多层次讨论后,提交教职工代表讨论,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学校发展与教师个人发展的关系,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额度、构成、对象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额度:
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927744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分配比例分别为15%、75%、10%。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对象:
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经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与分配办法
第一部分管理岗位(责任)津贴构成及分配办法
(一)管理岗位(责任)津贴构成:
包括在校班级班主任、实习班级班主任、成教班及培训班班主任、学科主任、学科副主任、科长、副科长、校长、副校长等职务津贴。
(二)管理岗位(责任)津贴分配办法:
1、班主任津贴分配基数:
在校班级班主任岗位津贴100元/月,学生数以每班50人为基数,超减人数按学校规定发放。
实习班级班主任岗位津贴30元/月;
成人教育及培训班(包括中医学历班)班主任津贴30元/月;
生管老师岗位津贴50元/月。
班主任每月实际津贴按学生科月工作考核发放,成人教育及培训班班主任每月实际津贴按教务科月工作考核发放,生管老师每月实际津贴按保卫科月工作考核发放。
2、学科主任岗位津贴分配基数:
学科主任岗位津贴30元/月,学科副主任20元/月。
实际津贴按教务科月工作考核发放。
3、中层干部岗位津贴分配基数:
科长180元/月;
副科长150元/月。
实际津贴按学校月绩效考核发放。
4、副校长岗位津贴基数:
260元/月,实际津贴按学校月绩效考核发放。
(三)其它事项
1、承担多班班主任工作的,其岗位津贴可按班级数重复计算发放。
2、应发管理岗位津贴总数若超过或少于可发管理岗位津贴总额,当月管理岗位津贴总数按比例折算为系数A
即:
折算系数A=
个人管理岗位实发津贴=个人应发管理岗位津贴×
折算系数A
第二部分:
工作量津贴构成及分配办法
(一)工作量津贴构成:
包括教师授课、监考工作量,教师授课外的出卷、评卷工作量,教师晚自修下班辅导工作量,实验员、上班老师及试用期老师坐班工作量,行政后勤人员上班及值日、值班工作量,生管老师值班工作量,下临床教师工作量,学科带头人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工作量,参加学校组织听评课工作量,上示范课教师工作量,学校安排老师出公差工作量,老师课外值班工作量等。
(二)工作量计算方法:
1、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
(1)教师授课,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授课一节计“1节”工作量;
(2)教师晚自修下班,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下班辅导一次计“2节”工作量;
(3)教师承担教务科组织的校内学生的考试监考任务,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监考一场计“1节”工作量(有专门发放监考补贴的不记工作量);
(4)教师承担本学科出卷的不计工作量。
承担额外出卷工作(包括乡医培训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出新科目试卷每出一份试卷计“6节”工作量,出旧科目试卷每出一份试卷计“2节”工作量;
(5)教师承担本学科试卷的不计工作量。
承担额外试卷批改工作,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批改50份试卷计“2节”工作量,超减数量按比例折算工作量;
(6)承担实验课、实训课、技能强化训练课的教师(包括实验员),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授课一节计“1节”工作量;
承担录像课的教师(包括实验员),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按授课节数×
0.7计算工作量;
(7)学校安排到医院临床上班的教师,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周按“6节”工作量计算;
(8)担任在校班班主任,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周计“6节”工作量;
担任实习班班主任,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周计“1节”工作量;
担任成人教育及培训班(包括中医学历班)班主任,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周计“1节”工作量;
(9)担任生管的老师,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值班每小时计“1节”工作量;
(10)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的指导老师,按教务科、医教研室要求完成任务的,每周计“1.5节”工作量;
(11)担任学科主任、副主任,在完成教务科、医教研室安排任务的,学科主任每周记“1.5节”工作量,学科副主任每周记“1节”工作量;
(12)担任科带头人(负责人)的教师,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周计“1”节工作量;
(13)参加抽查听课、评课的教师,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听、评课一节计“1节”工作量;
(14)教师上示范课,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上一节计“2节”工作量;
(15)学校安排出差的教师(包括实习生巡点和考试、乡村医生巡点和考试、招生宣传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天计“4节”工作量。
(16)老师正常上班以外学校统一安排值班的,每小时计“1节”工作量。
2、一般人员(包括实验员)、上班老师、试用期坐班老师、中层以上干部上班工作量计算:
(1)一般人员(包括实验员、上班老师)上班工作量:
每周计12节
(2)试用期老师坐班工作量:
未安排其它工作的,每周计6节;
学校安排到科(室)工作的,每周计10节。
(3)中层干部上班工作量:
副科长每周计14节;
科长每周计17节;
副校长每周计19节。
实验员、上班老师、试用期坐班老师周上班工作量与周上课工作量相互抵扣,即:
上课1节扣上班1节工作量。
3、行政、后勤值日、值班工作量:
(1)行政值日按要求完成任务,每小时计“1节”工作量(已补休的不计工作量)。
(2)领导带班按要求完成任务,每小时计“1节”工作量(已补休的不计工作量)。
(3)后勤值班按要求完成任务,每小时计“1节”工作量(已补休的不计工作量)。
(4)教职工节假日加班(包括值班),按要求完成任务,每小时计“1.5节”工作量。
(三)工作量津贴发放标准:
全体教职工工作量津贴计算方式:
每节津贴M×
工作量×
绩效工资30%预留系数+250。
(四)其他津贴计算办法:
1、授课超人数津贴:
教学班级人数以50人为基数,每超1人给予教师超人数津贴0.06元/节。
2、接触有毒化学品津贴:
承担解剖实验课有接触福尔马林的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每上一节课给予1元津贴补贴。
(五)实发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
行政、后勤、实验员实发工作量津贴=实际工作量津贴×
月考核系数+其他津贴-考勤扣款。
教师实发工作量津贴=实际工作量津贴+其他津贴-教学常规考核违规扣款-考勤扣款。
(六)实发工作量津贴总额若超过可发工作量津贴总额,当月应发工作量津贴按比例折算为系数B
个人应发工作量津贴=个人实发工作量津贴×
折算系数B
第三部分:
业绩奖励构成及分配办法
(一)业绩奖励分配办法如下:
1、学年综合奖:
校级(县级)先进100元,市级(地、厅级)先进200元,省级先进300元,国家级先进400元。
2、优质教学奖:
优质课80元,优秀教案80元。
3、竞赛指导奖:
(1)指导学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指导教师:
①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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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学校 奖励 绩效 工资 考核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