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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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复习题)
基本规定
一、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建设单位:
1、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2、明示或暗示设主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并负责返工、返修、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严重的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
工程监理单位:
与建设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降低或吊销资质,没收违法所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故单位和人员: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工程事故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
范的规定。
1(一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的质量验收规范共同
来完成,统一标准规定了各专业标准的统一要求,同时,规定了单位工程
的验收内容,就是说单位工程的质量综合验收由统一标准来完成。
检验批、
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由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分别完成。
这个验收规范
体系是一个整体。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其质量指标是一个对象只有一个标准,没有别的标
准要求。
3(这个规范体系只是质量验收的标准,不规定完成任务的施工方法,这些方
法要靠施工单位自行制定。
(二)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应为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则为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应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应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四)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单位应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按操作依据的标准(企业标准)等进行自行检查评定。
施工单位指应按不低于国家验收规范质量指标的企业标准来操作和自行检查评定。
验收应形成资料,资料由施工单位线进行检查和填写合格后由质量检查人员签字和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认可。
(五)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施工单位应对隐蔽工程先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等参加验收,地基基础工程还应通知勘查
单位参加验收。
(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规定取样检测的范围、数量如下: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结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的材料。
(七)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八)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九)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相应资质指经过管理部门确认其是该项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相应设备及条
件,人员经过培训有上岗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通过计量部门的认可。
检测检测单位由当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发的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
(十)工程的感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验收人员以监理单位为主,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不少于3个有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参加,并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质量部门人员及分包单位项经理及有关技术、质量人员参加,经过现场检查,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为主导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观感质量的好、一般、差。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四、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后,加固补强技术方案制订之前,就能进行判断的情况,由于质量问题的严重,使用加固补强效果不好,或是费用太大不值得加固处理以及加固处理后仍不能达到保证安全、功能的情况。
这种工程不值得再加固处理了,应坚决拆掉。
该工程是否经过检测、召开专家会进行论证,有论证的结论就说明是符合程序的。
五、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六、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
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七、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地基基础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一、灰土、砂石、土合成、强夯、注浆、预压等地基:
检验数量为每单位工程不少于3点,1000m?
以上工程每100m?
到少有1点,3000m?
以上工程每300m?
至少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有下列情况时应重点检验:
1(对施工质量有怀疑的地点。
2(原材料有变化的场所。
3(气象条件较差时进行施工的地段。
4(下有暗浜、沟渠或地质条件较差的区域。
5(其他有必要检验的地方。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25――90
一、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性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程序,防止施工用水和
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引起湿陷。
二、当发现地基湿陷引起建筑物开裂时,应停止施工,切断水源。
对建筑物的
沉降和裂缝加强观测。
三、临时水池、洗料场、淋灰池、防洪沟及搅拌站等到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小
于10m。
临时性生活设施至外墙距离应大于15m.
桩基础
一、打入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
正切值的15,。
二、灌注桩的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每浇注50m?
必须有1组
试件,小于50m?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三、工程桩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
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
数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少于2
根。
桩位偏差应以开挖后的结果为依据,并应对每根桩进行检查。
因泥浆护壁灌注桩都是将灌柱高度超出设计桩顶高度50厘米以上,这部
分不良混凝土应予以凿除后再检验。
对工程桩承载力检验应在桩身完整性检验的基础上进行,龙其对施工中发
现异常情况的桩,如打入桩贯入度过大,灌注桩发生二次开灌,个别断面
积小于80,等,这些桩应先作低应变动测检验,如仍不能作出评价结论,
再进行承载力检验,如静载检验无条件进行,可改做高应变动测。
边坡、基坑支护
一、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二、基坑、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份。
2.开挖深度大于
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
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三级基坑:
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三、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四、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五、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
土。
措施:
1.挖土机不可紧贴支护桩边挖土,支护桩周土应由人工修整,保证
支护桩不受碰撞。
2.挖土至基础工程桩时,基础桩周土严禁用挖土机。
3.
挖土机的挖土标高应在基底土以上一定距离,以确保基底土不受扰动。
六、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采取自下而下、分段跳槽、及时
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七、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信息施工法:
是将动态设计、施工、监测及信息反馈融为一体的现代化施
工法,是一种客观、求实的施工法。
八、岩石边坡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
建筑物的震害。
地基基础
一、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
保证垫层的施工质量宜采取以下措施:
1。
根据不同的换填材料选择施工机械。
粉质粘土、灰土宜采用平碾、振动碾或羊足碾、中小型工程也可采用蛙式夯、柴油夯。
砂石等宜用振动碾和振动压实机。
粉煤灰宜采用平碾、振动碾、平板振动器、蛙式夯。
矿渣宜采用平板振动器或平碾,也可用振动碾。
2(垫层的施工参数应根据垫层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及设计要求等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在不具备试验条件的场合,可按表选用。
对于存在软弱下卧层的垫层,应针对不同施工机械设备的重量、碾压强度、振动力因素,确定垫层底层的铺填厚度,使既能满足该层的压密条件,又能防止破坏及扰动下卧软弱土的结构。
二、预压法施工验收检验符合:
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要求。
2(应对预压的地基上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三、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混凝土工程
一、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二、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
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
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水量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模板工程
一、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开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材
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在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
定性。
二、模板及基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钢筋工程
在组成混凝土结构的各种材料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钢筋、水泥和外加剂。
一、钢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速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
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
1(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
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
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进行。
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二、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
合规定。
A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
25;B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
3。
三、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预应力工程
一、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
规定。
1(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
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
2(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
须予以更换。
二、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1(装配式结构的结构性能主要取决于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和连接质量。
三、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完毕后,应尽快灌浆。
切割外露于锚具的预应力筋必须
用砂轮锯或氧乙炔焰,严禁使用电弧。
当氧乙炔焰切割时,炎焰不得接触
锚具,切割过程中还应用水冷却锚具。
切割后预应力筋的外露长度不应小
于30MM。
四、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及灌浆完毕后,对暴露于结构外部的锚具或连接器必须
尽愉实施永久性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还应具有符合设计要求的防火隔热功
能。
混凝土工程
强制性条文的试验和检验项目可分为四类:
1(影响结构性能的重要施工工艺的试验检验。
2(结构实体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严重缺陷的检验。
3(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
4(混凝土的抗渗性能和抗冻性能试验检验。
一、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
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1(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
验。
2(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3(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
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
氯离子含量的有
无在出厂检验报告中必须予以明示,进场复验不作要求。
二、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
试件留置应符合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
于一次;
2(每工作班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
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
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
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除应考虑用于模确定施工期间结构构件
的混凝土强度外,还应考虑用于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检验。
三、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设备基础不
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1(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通常会影响到结构性能、使用功能或耐久性。
对
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根据缺陷的具体情况提出技术处
理方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四、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渗性能试验。
宜取最大水灰比作6个试件进行混凝土抗渗试验。
对掺有引气剂的混凝土
还应进行含气量试验,取6个试件中4个未出现渗水时的最大水压值。
五、进行抗冻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冻融性能试验。
按《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85的要求取三个试件,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冻融循环试验,由其质量损失和动弹性模量下降到一定程度时的冻融循环次数换算成相应指标进行检验。
六、对重要工程混凝土使用的砂,应采用化学法和砂浆长度法进行集料的碱活
性检验。
七、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
06%。
八、对预应力混凝土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
大于0。
02%。
九、对重要工程的混凝土所使用的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在《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中,规定对碎石及卵石的碱活性进行试验检验的岩相方法、化学方法、砂浆长度方法以及岩石柱方法。
十、抗冻融性要求高的混凝土,必须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
十一、含有六价铬盐、亚硝酸盐等有毒防冻剂,严禁用于饮水工程及与食品接
触的部位。
钢结构工程
一、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
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
钉、锚栓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
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高强度大六角
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
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的检验报告。
二、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焊工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
年,有并行期满准予免试的焊工合格证书有效期延长不得超过3
年,且不得连续免试。
三、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
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
移系数试验。
四、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
偏差应符合规定。
五、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
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确1。
15倍。
六、严禁在调质钢上采用塞焊和槽焊焊缝。
七、抽样检查的焊缝数如不合格率小于2%时,该批验收定为合格;不
合格率大于5%时,该批验收不合格。
八、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要求。
1(一级焊缝应进行100%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控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B级检
验的二级或二级以上。
2(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
现行国家标准检验三级或三级以上。
砌体工程
砌体工程贯彻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
导思想。
一、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
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
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1(对安定性合格的水泥,不得在砌筑砂浆中使用。
2(施工中所用水泥,强度等级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3(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二、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
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对砂浆的
稠度和分层度两项指标做了明确规定。
掺用微沫剂的水泥砂浆对砌体抗压强度
将产生不利影响,其强度降低10%。
三、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必须
同时符合要求。
四、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1.砌筑砂浆的分层度是衡量砂浆经砂浆运输、停放保水能力降低的性能指
标,即分层度越大,砂浆失水越快,其施工性能越差。
砖砌体工程
一、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各验收批砖(烧结普通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砖10
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一组进行强度检验。
2.砂浆应经试配。
3.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一砌体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
砌体施工中,对每台搅拌机应至少进行一次砂浆强度抽检。
二、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
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
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1.对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地区的房屋,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
时砌筑或斜槎连接。
2.对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除转角处外,可留直
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并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2002规定加设拉结钢筋。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一、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在龄期一个月时,其收缩变形可完成最终收缩变形的50,,60%.二、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断裂小砌块是指折断和裂纹比较严重(裂纹延伸的投影尺寸累计大于
30MM)的小砌块。
三、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反砌”即表示小砌块砂浆的强度面朝上砌筑。
使小砌块砌体水平灰缝砂
浆饱满和保证砌体的受力能力,同时也为了保持小砌块砌体施工工艺和小
砌块砌体强度试验方法的一致性,故规定了“反砌原则。
四、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各验收批小砌块(每一生产厂家,按每1万块小砌块为一批)至少抽一组;
等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至少抽2组进行强度检验。
2.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一砌体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砌
体施工中,对每台搅拌机应进行砂浆强度抽检。
五、墙体标尺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
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1.无论是否抗震设防地区,混凝土小砌块砌体房屋的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
处均不得采用留置直槎的砌筑方法。
石砌体工程
一、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规定:
1.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3.冬期施工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
防水工程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一、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
告,材料的品种、同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质量检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材料试验检测单位的计量合格标志。
2(有检验、审核、技术负责人三级人员签字。
3(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齐全,结论明确,并注明产品执行技术标准号、产
品注册号、生产许可证号。
4(其它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生产日期、出厂日期、
产品有效期、出厂编号、代表数量、检验值、标准值、质量等级等。
现场抽样复验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材料试验检测单位的计量合格标志。
2(有检验、审核、技术负责人三级人员签字。
3(填写现行的材料检验标准和产品标准,检验项目齐全,结论明确。
4(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级以与现场材料相符。
二、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屋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平屋面应采用结构找坡或材料找坡。
当屋面结构屋不起坡时,需设找
坡屋。
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
檐沟纵向找坡不小于1%。
2(一般落水口离天沟、檐沟分水线不宜超过20M,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
200MM。
3(检查数量按找平层面积每100M?
抽查一处,每处10M?
,且不少于3处。
4(天沟、檐沟的基层找坡时,必须保证水落口杯的埋设标高。
水落口杯
的标高应比天沟找平层低30MM,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
度应大于5%。
三、保温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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