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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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
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
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和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牢固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念,为学生终身发展和全民族整体素质提高奠定良好基础,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课程性质和内容
体育、艺术、健康与国防教育课程都是国家课程。
体育、音乐、美术课在中小学所有阶段都属于必修课;国防教育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采取渗透的形式进行,在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属于必修课;健康教育课在所有学段除完成规定的学科教学外,还要与相关课程(如地方课程《生命与健康常识》)结合采取渗透方式进行。
(二)落实课时和学分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四项课程,既不得减少授课时间和学分,也不得随意挤占,更不能取消。
1、体育课。
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
考虑到2002年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湘教基字〔2002〕5号)中有关于体育课“小学1-4年级每周4课时,5-6年级每周3课时,初中每周2课时”的规定,因此,在省厅没有修改课程计划之前,凡按照上述两个文件安排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课程的都视同为开足体育课。
2、艺术课。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4年级每周4课时(音乐、美术各2课时),小学5-6年级和初中每周2课时(音乐、美术各1课时)。
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相当于108课时),根据湘教基字〔2002〕5号文件,将课时比重细化,即高中阶段总课时数不低于96节,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课时。
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类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
统筹区域内乡土文化、民间艺术、民族文化遗产等资源,探索简便实用的艺术教育模式。
3、健康教育课。
2008年12月1日,教育部下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体艺〔2008〕12号)规定,学科教学每学期应安排6-7课时,主要载体课程为《体育与健康》,健康教育教学课时安排可有一定灵活性,如遇在下雨(雪)或高温(严寒)等不适宜户外体育教学的天气时可安排健康教育课。
另外,小学阶段还应与《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的教学内容结合,中学阶段应与《生物》等学科教学有机结合。
对无法在《体育与健康》等相关课程中渗透的健康教育内容,可以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的时间,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和技能。
为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开齐开足《生命与健康常识》地方课程,同时,要根据传染病、流行病的季节性、区域性多发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专题教育,其中艾滋病专题教育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别不低于6课时、4课时。
健康教育课每周确保0.5课时。
4、国防教育课。
义务教育阶段的国防教育采取渗透的形式进行。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阶段的国防教育课程,按照2003年1月30日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教体艺〔2003〕1号)的规定,包括集中军事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两部分,时间为7-14天,98个课时,其中,集中军事训练73个课时,军事知识讲座25个课时。
(三)落实领导和组织机构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县教育局成立加强“四项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李 俊
副组长:
廖卯生、蒋自强、黄 前、贺钟声、蒋和平、
吴同春、黄 华、李孝良、汤超产
成 员:
胡兴衡、方正良、刘怡生、段佳升、肖高文、
廖洪艳、邓容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贯彻落实。
办公室主任:
廖洪艳(兼)
成员:
汤发生、申广辉
二是分专业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四项课程建设的业务指导。
县教育局四项课程指导委员会的主任由体卫艺股分管同志担任,成员为各教研联组组长。
三是学校成立相应的教研机构,具体落实教学计划。
(四)落实培养方案
各校要将四项课程与其他课程同等对待、统筹管理。
具体要做到“六进”:
即进入人才培养方案、进入课程体系,进入教学计划、进入课堂教学、进入教学评价,进入学生档案。
(五)落实师资配备
1、体育课教师配备标准。
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这是国家体育教师配备最基本的要求;条件好、规模大的学校要高于此标准配备。
2、艺术课教师配备标准。
在暂无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各学校要按照艺术教育课在总课时中的比例以及指导排练、组织展演、外出写生、举办画展等情况来配备音乐、美术教师。
总的要求是:
音乐、美术教师应占学校教师总数的9%-11%,其中专职教师比例不少于50%,且规模较大的学校专职教师的比例还应适当提高。
3、健康教育课教师配备标准。
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4、国防教育课教师配备标准。
除聘请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退伍人员担任军事教官或军事理论课教师外,学校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军事理论课教师,基本要求是:
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
根据教学的需要,各校要逐步提高专职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比例,同时加强对兼职军事课教师的培养、培训和业务指导。
(六)落实经费投入
各校要比照不低于其他课程的投入标准并根据四项课程的特点,加大经常性的教学投入(场馆建设经费和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经费除外)。
经费投入要纳入预算,形成制度、长期坚持、逐步增加,同时,保证学校卫生和学生健康教育所需经费。
(七)落实场馆器材设备
各校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下大力气,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加强对四项课程教育所需场馆、设备、器材、仪器等的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县教育局在合格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中统筹考虑四项课程建设对场馆器材、仪器设备的需要。
(八)落实教材
中小学体育、艺术课程所需教科书或教学参考书,由市教育局在省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中统一选用。
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课程暂未进省定书目,所需教材或教学用书,由市教育局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办法采购经教育部立项、有正规出版和合法发行渠道的教材。
严禁采购和使用非法出版物,严禁学校和个人接受任何形式的明扣和暗扣,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九)落实考试评价
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中小学校要按照教学计划,定期对体育、音乐、美术进行考试,在三年内逐步将体育、音乐、美术课程纳入中考范畴,如采用100分制,则各科权重不得低于50分。
按照省厅精神,市教育局针对体育、音乐、美术三科的考试内容、形式、各科权重作了具体安排,我县将严格执行。
具体如下:
学 科
时 间
评价方式
分数权重
体 育
2014年
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已实行)
30分
高中毕业体育考试(已实行)
作为高中毕业依据
小学、高中体质抽测(已实行)
纳入各县市区、各校教学质量评价
2015年
初中毕业体育考试
50分
高中毕业体育考试
作为高中毕业依据
小学、高中体质抽测
纳入各县市区、各校教学质量评价
艺 术
2014年
中考(城区已考,县区推行)
暂不列入中考分数,但纳入学校教育质量考评体系
2015年
中考(全市统一进行)
60分(音乐、美术各占30分,两科合并一堂考试,考试时间80分钟)
中小学健康教育课不组织笔试,但要通过课内外体育活动或讲座等形式使学生掌握。
高中学校要对学生军事课程采取提问、检查等形式进行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13〕33号文件)和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衡教通[2014]24号),深刻领会其精神实际,从办人民满意教育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及民族未来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四项课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教育局成立了加强“四项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校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要克服困难、消除认识误区,高度重视,把四项课程建设作为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的大事来抓。
教育局长、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课程建设负总责,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制度保障、教学管理等方面为课程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分管副局长和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对课程建设的相关工作直接负责,协助做好课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教务部门负责本县、本校四项课程建设的统筹协调,要与其他课程一起统一考虑、统一安排、统一调配、统一考试、统一评价;学校相关教学机构负责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相关的科任教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学历职称层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三)队伍建设、多措并举
加强四项课程建设关键在教师。
要建立健全一支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教师队伍,确保四项课程开齐、课时开足并逐步提高教学质量。
为解决四项课程建设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途径逐步解决。
第一,在每年增补的教师中提高体育、艺术等教师的比例。
第二,在特岗教师招聘中扩大体育、艺术等专业教师的招聘比例。
第三,在免费师范生招生培养中,扩大体育、艺术等专业的比例。
第四,安排其他科任教师兼任四项课程教学,同时通过国培、省培计划以及各地本级培训,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教学水平。
兼任老师要相对固定,防止频繁变动。
第五,推广“走教”经验,鼓励教师走教,在一定范围,如乡镇中心学校(联校)之内,安排每位体育、艺术、健康老师负责一定数量的村小或教学点的音体美和健康教育课程教学。
第六,动员和聘请退休教师和医生、大学生志愿者、民间艺人、退伍军人等到学校支教,多种形式扩大体育、艺术、健康与国防教育资源。
第七,关于中小学卫生保健人员,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2〕44号)规定,卫生保健人员是学校教辅人员的组成部分,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要按规定落实做好医务室建设和医务人员的配备工作。
对于当前教职工结构性余缺矛盾突出的,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对于一时难以调整到位的,可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密切合作,聘请他们中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的医生临时担任学校保健医生和健康教育教师,指导和帮助开展学校卫生管理及健康教育工作。
要保证体育、军事课老师的教学用服装,每两年购置厚、薄教学用服(含工作用鞋)各1套。
军事课老师按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军事训练与军事理论教学时应着基层人武服装和佩戴标志。
要将体育课教师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上报、课外训练、带队参赛,军事课教师的军事训练,音乐课教师的指导排练演出、艺术展演,美术教师的带学生野外写生等时间计入课时,给予应有的报酬。
贯彻同工同酬原则,禁止对体育、艺术、健康与军事课老师的课时作歧视性打折。
(四)加大投入、改善条件
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财政的支持,从预算上不断加大对四项课程建设的专项投入。
各学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五)加强监督、全面评估
2014年9月,县教育局对四项课程建设落实情况逐校进行合格性评估。
评估结果全县通报。
凡“九个落实”中任何一项不落实者都视为不合格,一次不合格者提出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不合格者黄牌警告,凡黄牌警告者,除向社会公开曝光以外,还将影响所在单位的评先评优。
在合格性评估的基础上将产生一定优秀比例,获得优秀的单位教育局将给予奖励。
(六)与时俱进、创新平台
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摸索出能有效推进四项课程建设的抓手、途径和突破口,如考试和测试办法、学生体质测试办法、目标管理办法、教育发展状况评估和公示办法、典型引路办法等。
要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特别是网络学习空间加强四项课程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教学评价、教师业务培训的指导。
要经常更新课程建设的有关信息、数据和情况,确保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加强指导,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总结经验、推介典型。
要经常性的开展教研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形成互学互帮、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各校之间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努力提高四项课程的教学质量,助推我县教育事业良性发展。
衡阳县教育局
2014年3月5日
2011学年郑巷小学音体美学科质量监测制度
为了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余姚市教学常规,现对我校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常规管理制订以下监测制度:
音乐学科质量监测制度
一、备课
1.制订教学计划
根据《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本学段教学目标,熟悉全册教材内容。
其次,了解本册教材在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地位、作用,理解本册知识的脉络,明确本册教材对学生知识、技能、情感及非智力因素培养等要求。
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出学期、单元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第三,要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第四,根据实际情况,了解当地的乡土音乐,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将乡土音乐列入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的制订应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对象分析
(2)本学期的教学要求
(3)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4)教学进度
2.教学设计
(1)备教材。
首先要熟读课标,认真领略音乐学科作为审美教育的理念、价值、性质,明确本课时在全册教材中的位置,确定目标和内容以及该课时的重点、难点,整理规范教学语言,设计营造审美教学情境。
(2)备学生。
音乐教师备课,应遵循“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的基本理念,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审美实践为主线,发展学生的兴趣和能力为主题。
应充分尊重、关注每一个学生,给每个学生以机会。
掌握学生的年龄、个性、已掌握的知识与技能等情况,设想学生在课堂上的可能反应,思考相应对策,认真考虑教学内容的生成性与不同基础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用“普及教育”的目标治教,用“适合学生,尊重差异”的方法施教,用促进“每个学生的最佳发展”的信念从教,让音乐属于每个学生。
(3)备教法学法。
教学过程的设计应从落实教学目标的要求出发,注重音乐体验,根据学生实际选择不同的教学活动方式(讲解、提问、演示、讨论、律动、小组、合作探究等),多为学生提供各种音乐实践活动的机会,给每个学生参与的机会。
根据教学需要,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选择恰当的呈现方式,创设新颖生动、情趣共济的教学情境,并美化自己的形象和教学语言,以实现整个教学过程的美感化。
注意开放性与生成性的备课。
备课时应注重教学的开放性及生成性,将书本知识的学习置于生活经验之中,使学习与生活互相渗透、互相促进。
二、上课
课堂教学是音乐教学的主阵地,是实施艺术教育作为重要的部分。
上好每一节音乐课,是实现审美教育的关键。
(一)以音乐审美为核心,重视音乐实践,培养学生个性发展,开发学生创造性潜质,提高学生创造能力。
教师必须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开展以听为基础,唱为中心,动为手段的整体综合训练,重视审美情感体验和能力培养。
让学生在感受音乐、理解音乐的实践中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要避免机械单纯的技能训练和忽视乐感培养的倾向。
1.歌唱教学:
(1)要体现“以情感人,以美育人”的原则,要有愉悦性。
(2)教师的范唱、伴奏、动作示范要讲究声情并茂,学生的歌声、动作、行为要讲究美感。
(3)要对学生进行科学的发声训练,提倡“高位置的轻柔的歌唱”,注意对生长发育期儿童嗓音的保护。
(4)随着年级的提高,适当渗透和加强二声部合唱教学,使学生感受二声部音乐的丰富表现力,培养群体意识及协调、合作能力。
2.器乐教学
(1)按课程标准要求,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组织“器乐进课堂”活动,提高学生对器乐学习的兴趣,开发学生的智力,提高学生对音乐的表现能力。
(2)以具有固定音高的乐器为主。
如:
竖笛、电子琴、口琴及口风琴等。
(3)器乐教学应与唱歌、鉴赏、创造等教学内容密切结合。
3.欣赏教学
(1)欣赏教学要以音乐为本,从音响出发,在听赏的基础上结合律动、表演、创作等综合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引发想象和联想。
(2)教师的讲解、提示,力求简明、生动,富有启发性。
(3)激发学生欣赏音乐的兴趣,使学生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鼓励学生对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
小学低年级1—2年级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
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3—6年级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
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容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三、学业评价
音乐课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
通过科学的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1.评价内容
(1)对学生的评价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技能方面,还应考察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
(2)对教师的评价主要是教育思想、业务素养、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效果、教学业绩(含课外音乐活动)及在师生的交往与沟通中是否爱护和尊重学生等。
(3)课程管理和课程发展:
学校领导重视音乐教育,学校艺术氛围浓厚,开足开齐音乐课、配有专职音乐教师、音乐教学设施配套齐全、课外音乐活动开展有声有色。
能灵活运用教材,对教材进行适当地重组、整合以及进行课程的开发。
2.评价方法
(1)在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中,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抽唱(奏)、表演、竞赛等方式进行。
(2)对学生的音乐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交流合作、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等采用定性评价和量化测评。
期末学生音乐课成绩评定,宜采用等级制,还应结合评语一并给予评定。
3.考核项目
(1)考核内容分两大块:
考试和考查
平时考查:
根据学生上音乐课的态度、表现以及音乐的素质来评定等级。
(2)学期考核:
面试和笔试
①面试:
采用指定曲目或自定曲目考核学生的技能。
提倡“下要保底,上不封顶”,让学生在唱歌、器乐、舞蹈等方面充分展示自我。
②笔试:
设计听力题和知识题、实践题来检查学生知识掌握的情况。
(3)毕业考试:
必须做到统一命题、测评、评定。
(4)组织方式:
根据课标要求由学校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
四、教学研究
音乐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科校本教研活动,针对自己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展开专题研究,经常开展教学反思,采取撰写教学后记、案例分析等形式,不断积累和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撰写科研论文,不断改善自己的教学实践,提高教育科研水平。
1.音乐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其中4节以上必须是本学科专业课;并写出1篇以上教学案例。
2.每学期要学习音乐优秀示范教案3篇以上,通过学习、研究,自己设计有创意性的教案,开一节校内公开课。
3.每学期聆听教科研理论讲座2次以上或者阅读音乐教学的专业书籍、期刊2本以上,每学期摘记教科研信息卡片或者读书笔记,内容必须与学科教学指导有关。
4.每学期必须写出教学论文或总结1篇以上,内容符合学科特点,专业性强
体育学科质量监测制度
一、制订教学工作计划
以新教材为依据,面向全体,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新课程的理念和要求。
1.掌握体育课程的目标,明确制定计划的指导思想。
2.根据气候的特点,合理安排两个学期的教材。
3.科学地制订教学计划(包括学期、单元、课时)。
4.制订各学期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
二、备课
1.明确课程的目标,分析教材特点,确定教学内容的时数;
2.了解学生,要考虑学生兴趣、爱好,做到心中有数。
3.教案的教学目标要有针对性、具体性、可观察性,课的结构明确,层次分明。
4.教学内容和实施步骤,要重视因材施教,因人施教。
5.要合理科学地安排运动负荷。
6.结合教材特点,合理运用场地、器材,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三、上课
1.教师要熟悉教案,身着运动服,运动鞋,提前5分钟到达场地。
2.课前布置场地和器材,检查上课所需设备器材是否安全。
3.正式上课:
(1)体育委员整队,检查人数和衣着,师生问好;
(2)宣布课的内容和要求。
(3)学生因病、伤,应安排好见习。
4.指导课的进行(示范、讲解、分组、练习、纠错、小结)。
(1)介绍器材名称、性能及使用,组织学生有步骤地进行锻炼,。
(2)善于正确地运用讲解、示范、纠错等教学手段帮助学生观察、领会、掌握运动知识、技能和锻炼方法。
(3)使学生多学、多练、多思、多体会动作要领,发挥其想象与模仿能力。
(4)教师注重角色的转变,做到精讲、少讲,尽量运用激励性语言和多种手段、策略,调动学生练习的积极性。
。
(5)课练习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练习结束后要做好放松、恢复练习。
(6)在集体练习的基础上,加强个别辅导,让学生充分地体验运动带来的快乐。
(7)教会学生掌握保护与帮助的方法。
(8)课结束时,要小结、评价,布置学生课后归还器材和场地整理工作。
(9)教师要总结本课的效果及完成情况,做好课后反思,提高课的质量。
5.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体育课学习成绩的考核和评定
1.水平三每学期确定的考试的内容、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2.考核前,要合理安排复习课。
3.成绩评定内容包括体能、技能、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
4.课程学习的评定应采用绝对性评价和相对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5.对学生考核成绩应及时进行登记,重视对学生成绩提高幅度和过程进行评定,最后以等级制记录学生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评定。
五、课外活动
体育教育不同于其他学科,有其本身的特点。
课外活动的形式有:
早操、课间操、班级体育活动等。
1.课外活动实施必须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报请学校体育领导小组讨论,经校长批准,公布实施。
2.体育教师应该加强对课外活动的指导。
3.对班级体育锻炼的安排及组织形式进行指导。
4.教师尽可能带训校运动队。
5.每学年学校要召开一次运动会。
6.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尽可能开发与利用校内外体育资源。
7.开展大课间操活动,改变课前和课间只做广播操的单一活动。
六、教学研究
1.教学研究是优化学风和教风,是教师掌握教学规律,人体机能规律、动作形成规律,指导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是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必由之路。
2.以校内为主,纵横结合,针对本校体育教学,开展教研组集体备课,每学期2次,教师之间相互听课、评课、每学期3节,并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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