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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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师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重如泰山,为防范学生意外事故发生,学校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提高师生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
安全教育以学生为重点。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掌握自救自护的方法。
校长和其他学校领导、教职员工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工作日程,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三、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意识;2、交通安全;3、消防安全;4、治安安全;5、食品卫生;6、防传染病;7、防自然灾害;8、安全用电(气);9、游泳安全;10、活动安全;11、网络安全;防黄、毒侵蚀等教育。
四、把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和实践之中,如:
生物学中的食品防毒、物理科中的防止触电、化学科中的腐蚀药品教育等。
对学生安全教育每学年中教育至少要进行四次,班主任、科任教师应天天进行教育,班会要增加安全教育的内容。
五、安全工作的重点管理
1、重视防火。
对各类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对学校电路及时检修,周围杂草及时清理。
2、食品卫生管理。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事件及传染病的发生与蔓延,没有合法手续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校内经营食品,冷饮等商品,学校不得组织购买服用未经上级批准的健康品和药品。
3、大型社会活动管理。
学校组织社会实践必须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
禁止学生参加超越自己能力的社会活动。
4、学校校长有权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5、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学生实践、实验严格按规程、按安全制度操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参加劳动时要及时强化劳动安全教育,学生参加体育竞赛,体育课的活动时,应事先进行身体检查,禁止身体不适者参加剧烈活动。
六、学校要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如因特殊情况延长教学时间应事先通知学生并加强安全交通教育。
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美”育人,禁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腐蚀学生。
八、教职员工要严格按照师德标准要求自己,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及时报告上级依法处理。
九、校内外发生什么事故,要逐层报告,妥善处理。
实行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重点岗位安全工作零报告制度,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十、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年终考核总成绩。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事关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舍安全管理
1、学校新建、扩建校舍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学校建筑特点,确保校舍坚固、安全、适用。
2、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
发现危漏校舍,应及时维修或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请求予以解决。
3、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以防汛为重点,保护好学校校舍,每年汛期,学校要成立防汛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措施,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尤其是暑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制定相关的防汛预案,保护校舍安全。
二、教学设施安全管理
1、加强学校内部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好学校教学设备。
2、严格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
教学设备管理,做到“三禁”、“三防”,严禁将教学设备公为私用,严禁将教学设备私自转借他人或校外,严禁在教学设备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弄虚作假;防丢失,防管理不善、人为损坏,防盗窃。
对相关科室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
3、教学设备实行归口管理。
后勤处负责校舍、办公设备、桌、椅、凳、师生生活设施的管理,并负责做好节假日的值班看校工作。
教导处负责各科室教学实验仪器,音体美电教室、图书资料及校园文化设施的管理。
4、后勤处、教导处,应切实加强对教学设施的管理现状进行检查、监察,定期进行维修,每期应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三教师安全管理
1、加强教师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安全和保护意识。
2、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
3、 教师工作、生活、外出学习、活动均应以安全为先。
在单位、在寝室使用电器以及煤气做饭、取暖,应充分考虑室内通风、空间大小、物品摆放等各种因素,防止触电、防止煤气中毒、防燃爆。
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学生安全管理
1、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全面做好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工作,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同心协力抓安全。
2、学校要将学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四个到位,即:
考虑到位、安排到位、检查到位、处理到位。
3、学校、班主任应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常识的教育,自我保护意识及防范能力的培养。
4、学校、班主任、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科任教师,在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应周密考虑学生的安全工作,班级、科任教师,组织学生户外活动,须事前向学校报告,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行动。
5、班级应结合实际,制定班级安全公约,常抓常讲,“警钟长鸣”。
6、学校每年组织毕业班学生参加升学考试等活动,必须安排一名学校领导负责,组织班主任带队,保证考试活动一切安全。
7、加强学校卫生工作。
搞好环境卫生,防污染,加强流行病预防,搞好学校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
8、学校领导及班主任要时时刻刻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同时也要时时刻刻对学生加强健康教育。
9、学校决定每年的5月、10月为学校安全活动月,活动月期间可采用广播、板报、标语、讲座、活动周等各种方式,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充分依靠社会、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安全工作。
通过家长会、家访、书信联系等形式,教育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每年秋季新生入学后,学校与家长、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书。
五、加强安全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校委干部、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2、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管理实行校长总负责,分管领导配合抓,职能组织、班主任、科任教师具体抓的逐级负责制。
3、校舍及附属设施,办公设备、桌、椅、凳,师生生活设施的管理,后勤负责人分管负责,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负直接责任。
教学实验仪器,体、音、美、电教、图书资料及校园文化设施,主管教学业务领导负分管责任,部室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主管德育领导负分管责任,班主任、科任教师,活动组织者负直接责任。
4、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工作,科任教师负责本节课(含自习)学生的安全工作,活动组织者,负该次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
5、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出现的不安全事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视其情节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并与年度各项考核挂钩。
安全责任查究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安全责任查究处理办法:
1、在组织学生集体活动中,因安全措施不力或失职,发生丢失或伤亡事故等;学校实验室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期末考核时给予责任人、负责人减分处理。
2、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违反规定并造成失盗且损失严重的,除主要责任人赔偿外,门卫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主要负责人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3、学校校舍管理工作混乱、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扣除当学期奖金。
4、预防抢劫、敲诈、打架等治安事件发生。
由于值班教师、值班领导不能及时到位或者擅离岗位,根据情节,分别给值班教师和值班领导扣分。
5、如有教师或领导布置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除了退还所收的钱外,学校要给予批评。
期末考核酌情扣分。
6、加强师德教育,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如有违规,将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期末考评师德方面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当年评先。
触犯法律的,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责任人和负责人取消全年评先晋职资格。
7、在各种考试中,发生泄密、试卷丢失、考生大面积作弊,或教师协助考生作弊等重大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期末考核扣1-10分。
8、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查体,卫生设施配备要齐全。
如果所采购的食品造成师生中毒,对责任人扣除本学期考核奖金,对分管的领导将进行批评。
影响很坏的,追究刑事责任。
9、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完善信访工作措施,以预防为主,做到小事不出单位。
学校工会应定期排查,超前化解群众集体上访。
安全月报告制度
1、保安人员每周把学校及周边的安全工作检查一遍,并写出书面报告交教政处。
2、门卫人员每天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和关闭时间进出学生的登记,严格控制不明身份的人进入校园,门卫人员如遇异常现象立马向学校行政办公室人员和行政值周人员报告,政教处每周对校园及周边和门卫室进行一次工作检查。
3、政教处每月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向校长写出书面报告,立马进行整改。
4、学校如有安全隐患保安人员没有检查,或者检查了没有向政教处报告,发生安全事故由相关人员负责。
5、学校如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向教科局报告。
大型活动或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我校大型活动的安全,规范我校大型活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大型活动实行审批制度。
我校大型活动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
学校开展活动应尽量控制规模。
凡确需组织大型活动,举办先要拟订方案,按程序报批。
二、学校大型活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人对活动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三、学校各类大型活动举办须提前五天向校长办公室申报,然后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情况批转、审查安全方案。
四、大型的学生外出活动,组织者首先应上报教导处,把本次活动的形式、路线、时间、地点说清,教导处经研究认为可行,放可做出决定。
五、申报必须用书面形式。
申报的内容包括:
举办人、责任人、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举办地点、活动规模;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必备)、安全措施;医疗急救方案等。
六、下列大型活动必须向校长办公室申报并经有关科室落实安全保卫方案后方能举行。
(1)活动规模在30人(含30人)以上的;
(2)连续举办两天以上且每天参加活动人数在20人以上的;
七、校保卫科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活动场所治安秩序、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等实行实时监控,严密防范,必要时报请公安机关参与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凡大型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的,一律禁止举办。
对于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办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在开展体育活动和在体育教学及管理中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一、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理环境。
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
二、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
并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按时检查和维修。
如学校的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中,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
四、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注意安全。
五、学校和教师应当定期向学生了解是否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异疾病,以便安排体育运动,避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
六、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结构要符合卫生要求每节课或每次课外体育活动都要由准备部分、基本部分和结束整理部分组成,不可马虎准备,草草结束。
要使专项训练与全面锻炼相结合,避免身体引起局部过于疲劳。
劳动课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擦窗时,必须有老师在场监督,必须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
2.禁止学生擦高层楼房的窗户。
3.学生站在桌子上擦灯具、扫屋顶时,桌子腿须完好并稳定不摇晃,须有其他学生扶住桌子,保护正在擦灯具、扫屋顶的学生。
4.禁止让学生参加可能严重危及学生健康的劳动。
5.学校一定要禁止学生劳动后去河塘、水库、水井等不安全的地方冲洗,必须在宿舍或回家冲洗。
6.班主任在劳动过程中和劳动结束后负责监督学生,直至他们已冲洗完或已回家为止。
7.利用案例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
课余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上、放学学生安全管理
1.建立校门开放或学生到校、离校时间的通报制度,即在每学期初,学校向家长通报本学期校门开放时间,以便家长配合学校,限定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
2.在规定的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学校应派出教师在校门口值日护导,上学放学时,教师在校门口交通要道上护导学生过马路。
3.下午放学后,学校安排门卫人员在校园内巡逻,以防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二、课间安全管理
1.利用校园广播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禁止学生疯逗打闹。
3.教师课间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集会、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做操和体育,学生到操场或从操场回教学区应排队由教师带领。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报经县教科局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遇到火灾人人(不包括未成年学生)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基本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二、教学楼、实验室、寝室、食堂等处,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学期至少两次检查各处的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三、教学楼、实验室、寝室、食堂都备有灭火器,政教处负责定期检查防火设施,保证设施和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教学楼设有安全通道标志,师生共同配合,不在楼道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的畅通。
五、在失火现场的师生,必须立即参与和组织力量抢救或自救,及时报警,教职工要引导学生疏散。
火灾扑灭后,要注意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情况。
六、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有专门存放室,由化学实验员负责保管,保卫人员要作为重点巡查部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利用易燃易爆物品做实验的教师,必须在实验或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七、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化学实验室和图书馆要严禁烟火,不能在易燃易爆的存放室吸烟及使用明火。
在以上部门工作的人员下班后要关窗锁门,确保安全。
八、装好防火器材的部位,要人人爱护不准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九、政教处要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整改维修,确保安全。
十一、教室、寝室内不准私自接用电源,不准烧火或燃放烟花爆竹、点蜡烛等,不听劝阻的一律收缴,并严肃处理。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不准私自接用超负荷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食堂要定时检查用电线路,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
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电工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学校电工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处室负责人、经营项目承包人,要对本班级、处室、经营项目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
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等)。
六、住校生不得在学生寝室使用电热壶、电炊具,避免出现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八、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和电器设备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在上实验课时接触的大多是化学或电器类物质,身边都是一些高度危险品。
但却因好奇或脱离书本教学后的异常兴奋心理,不认真听取并牢记教师讲解操作实验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很容易导致事故,所以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注意酒精灯的使用方法在化学实验课内,常发生学生手持酒精灯移近他人酒精灯,倾斜借火,造成酒精外溢并使外溢的酒精着火,烧伤学生。
预防违规点燃酒精灯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对策是:
1.严禁学生以酒精灯倾斜点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每人备一盒火柴,教师在可控制范围内指导一组学生全部点燃酒精灯后,方可指导其他组。
3.千万不要打翻酒精灯,使酒精外溢。
二、严禁使用伪劣、陈旧的器具物理课使用的实验器具,如果碰巧是假冒伪劣产品或陈旧产品,极易发生爆炸或触电事故。
预防这类伤害事故的正确做法是:
1.尽可能使用合格的新产品做实验器具。
2.不使用劣质产品做实验器具。
不要从旧货市场购买有危险的电器产品做实验器具。
三、避免违规进行酸类实验
硫酸实验的危险性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是打倒硫酸瓶,硫酸流出烧伤学生;二是向浓硫酸内倒水,导致烟起酸溅,烧伤学生。
预防这类伤害事故的对策是:
1.叮嘱学生千万不要碰翻硫酸瓶,不要让硫酸流出。
禁止学生向浓硫酸中加水。
2.教育学生遵守先后实验顺序,不得争抢。
3.教师应在现场指导、监管,不得擅自离开。
四、教师管理工作要加强物理或化学实验课中,教师既要监管各人不同的行为,又要管理实验物品,注意力容易分散。
如果安排不当或责任心不强或警惕性不高,就容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
预防这类伤害事故的措施是:
1.实验教师每节课都要反复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分组实验,待一组全部明白操作要领并已经成功操作后,再指导下一组,上一组可停止操作。
3.上课期间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
如确需离开的,需经领导同意并另委派熟悉实验操作要领的老师接替后方可离开。
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品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教师及学生的生命安全,并保证我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制定本办法。
一、危险品范围
危险品包括:
爆炸品、压缩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腐蚀品、有毒品等。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1、各实验室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实际用量持“危险化学品领用申请表”,并做好领用和使用记录。
2、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应保持最低数量,暂时不用的和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化学品,须及时归橱上锁(剧毒品必须退库),不准私自保存,不准随意丢弃、倾倒,更不准转送其他部门和个人,严禁学生把危险化学品带出实验室。
3、危险化学品的空容器、变质废料、废溶液、废渣等应及时妥善处理,处理方式方法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实验人员要积极配合。
2、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3、认真做好危险品库房的安全防护工作,设置必要的安保设施,防止被盗、丢失,发现被盗、丢失时,及时向公安处报告。
四、安全管理责任
1、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凡不执行本办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的,麻痹大意、不听劝告,出现安全事故者,将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学校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危化品保管人员、实验人员应对自己分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负责。
3、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不得擅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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