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中药传统技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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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药传统技能
附件30:
中职医药卫生类中药传统技能赛项
技能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及选手须知
一、竞赛内容
本赛项竞赛内容为中药传统技能,由中药性状鉴别、中药真伪鉴别、中药调剂(含审方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与中药炮制4个项目任务组成。
(一)中药性状鉴别
竞赛范围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的、临床常用的280种中药材及其饮片(见附表1)。
参赛选手应在13分钟内对随机抽取的一组(每组40种)中药进行识别,写出饮片的名称及主要功效(功效较多的可写出其中两项)。
(二)中药真伪鉴别
竞赛范围为80味中药(见附表2),每组中药中有正品、伪品或劣质品。
由参赛选手对随机抽取的1组检品(每组20种中药)进行鉴别,按序号分别对检品是正品还是伪劣品进行判断,并在相应栏目下打钩。
正品、伪劣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2015年版《中国药典》的有关规定进行界定。
(三)中药调剂
中药调剂竞赛分为处方审查(占调剂部分的10%)和中药调剂操作(占调剂部分的90%)两部分。
处方审查所有选手按标准考场单人单桌集中进行,根据调剂审方要求,指出处方中存在的10处不规范处,并在处方审查答卷上写明理由或改正。
调剂操作采取无药斗抓药方式进行,处方中药分别装在相同规格的容器内,随机摆放在工作台正前方,药盒上不注药名。
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调配8味×3付中药,要求调配操作规范,剂量准确,不撒、不漏,脚注处理合理,包装美观牢固、整齐规范。
为节省时间,计价与捣碎工作已由工作人员完成,参赛选手可忽略该程序;调配时,参赛选手可使用自带戥秤,也可使用统一准备的戥秤。
调配操作完毕,裁判员对选手的操作情况、称量准确度和熟练程度(调配用时)逐项打分,取平均分值作为参赛选手得分。
(四)中药炮制
比赛范围为炒黄、炒焦、麸炒、酒炙、蜜炙五种炮制方法的20种药材(见附表3)。
参赛选手应在15分钟内,按规定程序完成2种中药的炮制操作。
比赛的生药用量为50-200g(每味药的用量由现场裁判确定);参赛选手比赛时饮片的净制操作、分档操作、炙法中的拌润操作,均需由选手自己完成;麸炒法的辅料用麦麸,不用糖麸或蜜麸。
竞赛所需器材及原材料由赛点统一准备。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
三、竞赛时量
竞赛总时量66分钟,比赛项目、时限与成绩指标体系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比赛时限
成绩分值比
1
中药性状鉴别
13分钟
20%
2
中药真伪鉴别
13分钟
20%
3
中药调剂(含审方)
审方笔试10分钟
操作15分钟
30%
4
中药炮制
20分钟
30%
总计
100%
四、名次确定办法
按竞赛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立选手名次。
如果总分相同,则以比赛用总时少的名次在前。
五、评分标准与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制订原则
竞赛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
(二)评分标准与细则
本赛项按满分100分评定4个项目单项成绩,最后按中药性状鉴别20%,中药真伪鉴别20%,中药调剂30%,中药炮制30%合成选手最终竞赛总成绩。
1.中药性状鉴别
竞赛前抽签确定选手考号,分别编号。
在进行每个单项竞赛前,根据选手数及工位数再进行抽签分组和分竞赛工位,每组4位选手,每人分别对应一个竞赛工位。
在13分钟内完成中药性状鉴别,填写《中药性状鉴别与功效评分表》(表1-1,由现场监考人员交2位裁判人员现场按评分标准(表1-2)阅卷评判,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中药识别与功效占中药技能竞赛总分的20%。
监考员(计时员)记录对应选手的操作时间。
表1-1中药性状鉴别与功效评分表
赛位号:
组别:
比赛用时:
成绩:
编号
饮片名称
(1.5分)
主要功效
(1.0分)
得分
编号
饮片名称
(1.5分)
主要功效
(1.0分)
得分
1
21
2
22
3
23
4
24
5
25
6
26
7
27
8
28
9
29
10
30
11
31
12
32
13
33
14
34
15
35
16
36
17
37
18
38
19
39
20
40
总计
监考员签字:
年月日
裁判员签字:
年月日
裁判长签字:
年月日
监督员签字:
年月日
表1-2中药性状鉴别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识别与功效评分标准
(100分)
每位选手识别40种中药材或饮片,每种2.5分,其中,中药名称1.5分,主要功效1分,总分100分。
名称写对,未写或错写功效,扣1分;中药名称写错,不得分。
中药名称以2015版药典的正名正字为准。
2015年版《中国药典》作为单一品种收载的中药炮制品,必须按单列的名称书写;同一中药不同炮制品写出中药名称即可。
书写药名必须清楚,一个字太潦草导致评委无法辨认的,视为错字;整个药名太潦草无法辨认的,则视为答错。
中药的主要功效为2015年版《中国药典》记载该药的功效,功效较多时,只写出其中两个主要功效即可,每个功效0.5分。
2.中药真伪鉴别
中药真伪鉴别操作,比赛按组进行,每组4名选手抽签确定竞赛工位,每人分别对应一个竞赛工位。
在10分钟内完成中药真伪鉴别,填写《中药真伪鉴别评分表》(见表2-1),由现场监考人员交2位裁判人员现场按评分标准(表2-2)阅卷评判,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中药真伪鉴别占中药技能竞赛总分的20%。
监考员(计时员)记录对应选手的操作时间。
表2-1中药真伪鉴别评分表
赛位号:
考题号:
比赛用时:
成绩:
编号
标注药名
正品
伪劣品
得分
1
按标签药名填写
2
按标签药名填写
3
按标签药名填写
4
按标签药名填写
5
按标签药名填写
6
按标签药名填写
7
按标签药名填写
8
按标签药名填写
9
按标签药名填写
10
按标签药名填写
11
按标签药名填写
12
按标签药名填写
13
按标签药名填写
14
按标签药名填写
15
按标签药名填写
16
按标签药名填写
17
按标签药名填写
18
按标签药名填写
19
按标签药名填写
20
按标签药名填写
总计
监考员签字:
年月日
裁判员签字:
年月日
裁判长签字:
年月日
监督员签字:
年月日
表2-2中药真伪鉴别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真伪鉴别评分标准
(100分)
凡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品种及其特定的部位者为“正品”;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品种及其特定的部位,或有掺杂、变质等现象者为“伪劣品”。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2015年版《中国药典》的有关规定进行界定。
每个药5分,总分100分。
在真伪鉴别评分表对应“正品”和“伪劣品”项下打“√”。
正确的每个药记5分,错误的每个药记0分。
3.中药调剂
中药调剂分审方和调剂操作两部分进行,审方单独集中在一个考场笔试完成,时间为10分钟,审方成绩由2名裁判按评分标准(表3-1)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中药调剂操作比赛按组进行,每组4名选手抽签确定竞赛工位,每2位裁判员对1名选手的操作情况、称量准确度和熟练程度(调配用时)按中药调剂操作评分表(表3-2)逐项打分,取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作为参赛选手得分。
表3-1中药调剂审方审核评分标准
项目
审方要求
扣分项目
得分
处方格式
处方前记从科别、日期、性别、年龄等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找出处方中不规范之处。
处方后记从医师签名、剂数、药价、取药号等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找出处方中不规范之处。
处方类别从普通处方、儿科处方、急诊处方、外用处方等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找出处方中不规范之处。
处方药物用名
处方药物用名以2015版《中国药典》为依据,正确书写药名和炮制品名,找出不规范药物用名。
临床诊断
找出处方不规范适应证用语
配伍禁忌
妊娠禁忌、十九畏、十八反等配伍禁忌以2015版《中国药典》为依据,找出处方中不规范之处。
有毒中药
有毒中药的限量以2015版《中国药典》为准。
找出处方中有毒中药用量不规范之处。
煎法服法用量
找出处方中煎法服法用量的不规范之处。
特殊用法
先煎(以2015版《中国药典》为准)
后下(以2015版《中国药典》为准)
包煎(以2015版《中国药典》为准)
指出处方中存在的10处不规范处,并在处方审查答卷上写明理由或改正。
超出10处者,每超出1处1分,扣完为止。
表3-2中药调剂操作比赛评分表
赛位号:
处方号:
调剂用时:
成绩:
项目
要求与扣分标准
扣分
项目
得分
1.审核处方(10分)
赛前单独进行,裁判老师阅卷评分。
2.验戥准备(5分)
着装(束紧袖口)戴帽(前面不漏头发),衣帽清洁,双手清洁、指甲合格,得1分,否则扣1分。
检查戥子是否洁净,审慎、包装纸整齐放置,得1分,否则扣1分。
持戥(左手持戥,手心向上),查戥,校戥(面向顾客,左手不挨戥),得3分,否则扣3分。
3.分戥称量(5分)
调配时逐剂减戥称量的得5分;一次未减戥称量或大把抓药或总量称定后凭经验估分的扣1分。
4.按序调配、单味分列(10分)
按序调配、单味分列、无混杂、无散落、无遗漏、无错配等现象的得10分;称量排放顺序混乱的扣1分;药物混杂的扣1分;药物撒在台面上未拣回或撒在地上的扣1分;每缺1味,扣5分;抓错一味药,调配不得分(扣10分)。
5.单包注明(5分)
应先煎、后下等特殊药物按规定单包并注明的得5分;脚注处理错误或未单包的扣5分,单包后未注明或标注错误的错一项扣1分。
6.复核装袋(10分)
处方调配完毕后看方对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装袋折口,处方签字、药袋上注明考号的得10分;核对不认真,没有看方对药的扣1分;存在缺味、错配现象没有发现的扣5分;装袋后未折口的扣1分,处方签字(大药袋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不合要求的扣1分,药袋未标注工位号的扣1分。
7.发药交待(5分)
发药交待的内容(煎煮器具、加水量、浸泡时间、煎药时间、饮食禁忌等)均按要求在药袋上注明的得5分;未注明的扣5分;标注时有漏项的每项扣1分。
8.及时清场(5分)
调配工作完成后及时清场,做到物归原处、清洁戥盘、戥称复原、工作台整洁的得5分。
戥盘未清洁扣1分;戥称未复原扣1分;工作台不整洁扣2分,中药洒落不清理扣1分。
9.总量误差率(15分)
低于±1.00%的,得15分;±1.01-2.00%的,扣3分(得12分);±2.01-3.00%的,扣6分(得9分);±3.01-4.00%的,扣9分(得6分);±4.01-5.00%的,扣12分(得3分);超过±5.00%的不得分。
10.单剂最大误差率(15分)
低于±1.00%的,得15分;±1.01-2.00%的,扣3分(得12分);±2.01-3.00%的,扣6分(得9分);±3.01-4.00%的,扣9分(得6分);±4.01-5.00%的,扣12分(得3分);超过±5.00%的不得分。
11.调配时间(15分)
在9分钟内完成的,得15分;在9.01-10分钟内完成的,得14分;在10.01-11分钟内完成的,得13分;在11.01-12分钟内完成的,得12分;在12.01-13分钟内完成的,得11分;在13.01-14分钟内完成的,得10分;在14.01-15分钟内完成的,得5分;超过15分钟,调配不得分。
合计
计时员签字:
年月日
裁判员签字:
年月日
裁判长签字:
年月日
监督员签字:
年月日
表3-3中药调剂技能比赛称重记录及称量误差率计算表
赛位号:
处方号:
成绩:
考号
第一剂
重量(克)
第二剂
重量(克)
第三剂
重量(克)
三剂总净重量(克)
三剂总量
误差率(%)
单剂最大
误差率(%)
毛
毛
毛
净
净
净
毛
毛
毛
净
净
净
毛
毛
毛
净
净
净
毛
毛
毛
净
净
净
毛
毛
毛
净
净
净
毛
毛
毛
净
净
净
毛
毛
毛
净
净
净
监考员签字:
年月日
裁判员签字:
年月日
裁判长签字:
年月日
监督员签字:
年月日
4.中药炮制
中药炮制操作,比赛按组进行,每组8名选手抽签确定竞赛工位,在15分钟内完成中药炮制操作;2位现场裁判同时监考1位选手,并对其操作过程按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表(见表4-1)逐项打分,取其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作为参赛选手操作得分(满分40分);再由现场所有裁判共同对所有选手所炮制药品的成品质量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作为参赛选手炮制程度得分(满分60分)。
操作得分与炮制程度得分相加得参赛选手中药炮制项目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计时员记录对应选手的操作时间。
表4-1中药炮制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表
赛位号:
组别:
比赛用时:
成绩:
项目
测试标准
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
准备
器具洁净齐全、摆放合理;生药及辅料称取规范、称量准确
抽签后,根据饮片炮制的需要,准备整个炮制操作过程所需的器具。
清洁干净后,摆放在规定的位置。
除通用器具外,净制或炮制时还需根据操作需要合理选择箩、簸箕、铁丝筛、笊篱。
①器具要洁净,炒前未清洁炒药锅者,扣1分;②器具要一次准备齐全,操作过程中,每再准备一种器具,扣0.5分;③器具摆放不合理或摆放杂乱者扣1分。
5分
称量操作要规范。
根据抽签中规定炮制用饮片的重量,正确称量;若用辅料,应根据《中国药典》的规定,经计算用量后,再称量。
①称量前不归零者,扣1分;②称量后称盘不放回原位置者,扣0.5分;③操作完毕后不关机者,扣0.5分;④称量的质量要准确,差异超过±5%者,扣1分。
净制
净制操作规范,饮片净度符合《中国药典》及《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之规定
药物炒前应净制,净制操作要规范。
应根据不同饮片合理使用箩、簸箕、铁丝筛等净制器具。
①未净制者,不得分;②净制使用器具不合理者,扣1分;③饮片散落到台面上未拣回者,扣1分;④散落到地面上者,扣1-2分。
5分
预热
火力控制适宜,投药时间恰当
预热操作规范。
打开煤气罐阀门、燃气灶开关,控制火焰大小在饮片炮制时所需火力范围内。
操作要熟练,姿势要大方得体,点火后不得因操作者原因导致火焰中途熄灭。
预测锅温方法得当,有适当的火力判断方法。
①不预热,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不得分;②火焰大小明显不符合规定者,扣1分;③中途熄火者,扣1分;④投药前,未用合适的判断方法预测锅温者,扣1分。
5分
投药
生药及辅料投放操作规范
生药及辅料投放操作规范。
锅温适宜后,应迅速投入药物。
投入辅料要快速,并摊撒均匀。
手法要得当。
①投药操作严重失误者,不得分。
②投药操作明显缓慢者,扣1分;③投药时操作手法有误者,扣1分;④投药效果欠佳者,扣1分;⑤麸炒时,麸皮摊撒不匀者,扣1分;⑥辅料使用错误,不得分;辅料比例错误,扣1-3分;砂烫时,河砂用量有误者,扣1分。
5分
翻炒
翻炒动作娴熟,操作规范
翻炒操作要规范。
动作娴熟、翻炒均匀,姿势要大方得体,饮片不得翻出锅外。
①操作严重失误者,不得分;②中途熄火者,扣1分;③翻炒明显不熟练、不均匀者,扣1分;④翻炒时,饮片散落到台面上未拣回者,扣1分;⑤翻炒时,饮片散落到地面上者,扣1-2分。
10分
出锅
出锅及时,药屑及辅料处理规范;炮制品存放得当
出锅前,应先熄火。
出锅要迅速、及时,药物、药屑及辅料处置操作要规范。
炮制后的饮片应存放于规定的容器内。
①操作严重失误者,不得分;②未先熄火就出锅者,扣1分;③出锅明显不迅速者,扣1分;④出锅后,炊帚等易燃物品放在铁锅内者,扣1分;⑤除去麸皮、碎屑操作不规范者,扣1分;⑥制鳖甲操作不规范者,扣1分;⑦未除去碎屑者,扣1分;⑧出锅时,饮片散落到台面上未拣回者,扣1分;⑨出锅时,饮片散落到地面上者,扣1-2分。
5分
清场
按规程清洁器具,清理现场;饮片和器具归类放置
按规程清洁器具,清理现场。
炮制后的饮片应放于规定的容器(搪瓷盘或盆)内,摆放在展示桌规定的位置上。
所用器具要清洗干净,放回到比赛前的位置上。
①操作严重失误者,不得分;②器具未清洁者扣1分,清洁不彻底者扣0.5分;③器具未放回原始位置或摆放杂乱者,扣1分;④操作台面不整洁者,扣1分;⑤未关闭煤气罐阀门者,扣1分;⑥药屑及辅料未倒入垃圾桶者,扣1分。
5分
炮制
程度
炮制后饮片质量应符合《中国药典》及《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之规定。
适中率95%以上,60分;适中率80%-95%,50分;适中率70%-80%,40分;适中率60%-70%,30分;适中率50%以下,不超过20分。
炮制后饮片质量应符合《中国药典》及《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之规定。
不及或太过者,是指炮制后的饮片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所规定的。
根据饮片的特点,选择计算适中率的方法:
不及和太过现象明显且容易挑捡者,在炮制后的饮片中选取生片和糊片,合并称重,计算适中率。
对不易挑捡者,用四分法随机选取饮片量的八分之一,挑捡出适中者,计算适中率。
适中率≥95%,60分;80%≤适中率<95%,50分-59分;70%≤适中率<80%,40分-49分;60%≤适中率<70%,30分-39分;50%≤适中率<60%,20分-29分;适中率<50%,0分-19分。
60分
合计
100分
计时员签字:
年月日
裁判员签字:
年月日
裁判长签字:
年月日
监督员签字:
年月日
六、赛点提供的设施设备仪器清单
(一)竞赛场地的分区
根据比赛项目需要,竞赛现场分为候赛区、竞赛区及选手休息区。
候赛区、竞赛区及选手休息区按要求隔离。
比赛环境应清洁、安静。
(二)设施设备仪器清单
1.中药性状鉴别及中药真伪鉴别用具:
签字笔(红、黑)、实验台、椅子、紫外灯、烧杯、酒精灯、小锤子、钳子、镊子、NaOH、HCl滴瓶、玻璃棒、放大镜、打火机、锡纸、塑料桶、水瓶、盛药盒、瓷盘、刀片、席签、标签纸、秒表、记号笔、比赛用药等。
2.中药显微鉴别操作所用物品:
实验台、软椅、酒精灯、载玻片、盖玻片、竹签、探针、吸水纸、水合氯醛试剂滴瓶、蒸馏水试剂滴瓶、氢氧化钾试剂滴瓶、秒表、打火机、瓷盘(小)、席签、标签纸、记号笔、比赛用药粉末、普通显微镜等。
3.调剂用具:
戥秤(称量范围0-50g、50-250g,精确度1g)、秒表、电子天平2台(称量范围3.0kg,精确度0.1g)、包装纸(16*16cm,18*18cm,20*20cm)、比赛用药袋、铜冲钵、纱袋、汤匙3把、胶片(40*40cm)10张、压方条6个、订书机、饮片盛装容器、签字笔(红、黑)、清洁抹布、调剂用中药饮片、塑料袋。
4.炮制用具:
32种中药炮制用药、煤气灶、煤气罐、炒药锅(圆底、铸铁、口径30cm)、炒药铲、刷子、生品及成品容器、瓷盘、盛药盆、量筒、电子秤(称量范围3.0kg,精确度0.1g)3台、秒表、喷壶、不锈钢钢桶、铁丝筛、箩、簸箕、水盆、签字笔(红、黑)、清洁用具等。
5.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一台,A4打印纸一包。
七、选手须知
(一)选手自带工具清单
中药调剂可自带戥秤。
(二)技术规范
1.国家标准
201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中药调剂员(职业编码4-01-99-02)、中药购销员(职业编码4-01-03-03)、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编码4-01-99-01)、中药炮制与配制工(职业编码6-14-04-01)、中药检验工(职业编码6-26-01-22)等工种(高级工)国家职业标准。
2.行业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令)。
(三)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2.参赛选手佩戴竞赛组委会统一签发的牌号参加竞赛,参赛选手的分组、出场顺序和竞赛工位以抽签决定,并由各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依次按顺序在相应赛场进行比赛。
无牌号或随意更换抽签牌号者取消比赛资格。
3.大赛主要器材及参赛选手服装由赛事主办方提供。
选手不得在参赛服饰上作任何标识,不得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进入赛场。
违者一经查实则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4.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依据竞赛组委会指定路线进入和离开赛场。
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候赛区,候赛区工作人员负责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检查确认,并在指定位置进行赛前准备工作。
比赛时,由引导人员带领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对比赛物品进行检查确认后,根据统一指令开始竞赛。
参赛选手必须参加所有项目的比赛,每完成一个项目的比赛均由引导人员带领到指定的地点休息或候考,且不能擅自离开。
小组所有选手操作结束后统分,计时员、监考员、裁判员、裁判长签字,交给统分负责人。
选手必须遵守操作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竞赛中途不得离开赛场。
5.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选手应举手报告,由裁判现场处理并记录。
6.参赛选手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赛场作弊或违反赛场纪律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7.参赛选手结束竞赛,经裁判同意方可离开赛场,并不得再次进入赛场。
选手不得将竞赛用品带离场外。
8.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9.投诉和仲裁按竞赛组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10.所有选手在赛后必须参加闭幕式,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应向领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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