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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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XXX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达到“四个为零”即:
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和以安全责任管理为主题来促进企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各级干部和员工以及来公司从事各项工作的外来单位或人员,都须遵守本制度,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适应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并认真落实执行。
三、各级干部以及每位员工都应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或不执行。
四、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公司总经理、党组织书记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建立以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责任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下设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全员安全责任自主管理。
各部门主管及负责人是本级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所负责的专业及分管的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五、涉及本公司范围内负有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个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而导致发生生产工艺、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均应按本制度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经济和刑事责任。
六、公司安全保卫科为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管理监督机构。
第二章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董事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组织制定企业领导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负责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三)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并督促管理层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
负责审批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一)负责组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管理层落实。
(二)定期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开展或督促管理层开展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职能部门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负责审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每年至少参加1次企业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八、组织保障
(三)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二)负责企业依法生产和建设。
(三)督促所属企业依法办理各类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一)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督促管理层向职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管理层、业绩考核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三)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
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四)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总经理安全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设备安全,主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二、委托分管副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会上必须对上一周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一小结,对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做出针对性的安排,并检查落实。
三、委托分管副总组织落实全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
四、委托分管副总组织对本厂的安全检查,落实到人,责任到位。
制止并处理“三违现象”即: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四不推”即:
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查出的事故隐患,个人不推到班组、班组不推到部门、部门不推到经理室、经理室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原则进行处理,对重复查出的隐患要采取行之有效措施解决。
五、负责组织本厂设备检修时的安全方案的制定、实施,确保检修安全。
六、负责安排安全生产所需投入资金计划,确保组织实施,保护安全生产设施完整。
七、委托分管副总负责落实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安全管理要求,负责安全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反馈公司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安全责任管理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废气、废水、废渣达标安全排放。
九、发生事故积极组织现场抢救,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组织事故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四章党组织书记安全责任制
一、公司基层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承担着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
党组织书记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之一,对本公司安全工作负责任,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讨论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监督检查落实,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二、参与定期召开的安全会议,结合企业实际做好调研,为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
提出合理有序建议和意见
三、参与全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
四、参与组织开展对本厂的安全检查,落实到人,责任到位。
五、参与本厂设备检修时的安全方案的制定、实施,确保检修安全。
六、参与负责废气、废水、废渣达标安全排放工作实施。
九、发生事故积极组织现场抢救,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组织事故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五章副总经理(厂长)安全责任制
分管安全生产责任工作的副总经理(厂长)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其主要责任: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保证计划及措施;在生产组织、考核、总结、奖惩的全过程中都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开展好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负责制定劳动条件差、危险性较大的生产或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并检查落实情况;
三、对生产造成威胁的重大隐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鉴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和配备。
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演练;
五、对涉及工艺技术上的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负责制定化学物品等危险品产品储存的安全保卫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七、负责废水、废气、废渣的达标安全排放;
八、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列会及大检查,落实检查出来的整改项目;不定时地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企业执行。
九、制定防暑降温保护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十、制定公司区域内地表建设的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十一、指导设备主管做好停产检修时的安全方案和措施。
十二、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参加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六章设备主管安全责任制
设备主管在分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机电设备、动力和能源设备、各类工艺管道及电源线路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责任:
一、贯彻落实公司有关机电动力、能源设备、各类工艺管道及电源线路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制定本厂的机电动力设备管理细则、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修规程;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督促检查和记录日常的设备点检、巡检、润滑及维护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检查各种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点检记录,做到真实、完整。
四、检查机电动力设备的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保证其完整、可靠,发现损坏及时组织修复,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五、组织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后继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六、组织实施大型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七、组织本公司每周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做好记录。
八、经常深入现场,指导解决机电动力设备安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抓好主要设备的运行管理。
九、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时,配合总经理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对重大设备事故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上报属地安监部门。
十、负责对各类机械型号零配件采购、加工件质量的验收,对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有权拒绝使用。
第七章部长、(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部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其主要责任:
一、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防护教育,告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要领及职业健康防护事项,严格杜绝违章操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及应知应会操作规定,将本单位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到每位员工当中,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6S管理。
三、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安全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有计划、有整改、有落实,对查出的重复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并做好整改记录。
四、组织、指导、检查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使班组人员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五、组织本部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学习活动,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
六、发生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
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事故发生。
第八章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部门、本工作区域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是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熟悉本班(组)所用的动力设备装置、工具、电器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实行专人维护或报修管理,每天班前对设备进行巡检试运行,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或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通报本工作区域工作全体人员,以确保安全。
三、熟知本班(组)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班(组)成员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对不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不齐者,有权在其绩效考评上给予扣分并张贴公示。
四、负责每天班前、班中和班后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任务、操作环境和人员思想、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同时要对离岗15天以上人员和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于各级领导的违章指挥都应立即提出劝告,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文字记录。
在处理重大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环节或工作要采取特殊措施方可工作时,必须要有部级以上领导在场指挥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制止。
六、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应即上报公司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不得隐瞒。
同时组织好抢救伤员工作。
七、负责组织每周班(组)安全质量活动日和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预防和安全质量活动记录。
第九章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员工应按时上班,参加班前会,做好交接班工作,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电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违章工作。
必须做到:
(一)知道本岗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安全上的薄弱环节及发生意外情况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二)知道本人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和安全职责,并能熟练地操作。
(三)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自觉性。
三、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工具,不得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物件传递畅通。
四、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质量活动,发现他人违章应及时劝阻,对于班(组)长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工作,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或向上越级报告。
在处理生产责任事故过程中,某些工作需采取特殊措施方可进行时,必须在班(组)长和其他干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可靠防范措施方可工作,否则不能工作。
五、在安全生产责任工作中,前后上下工序要互助配合,同事之间要相互关心,增强自我安全防范和保护能力,发现生产设备、工作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及造成财产损失的明显危害时,有权停止工作,立即报告。
六、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不得隐瞒事故。
七、工作时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时间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
八、特种设备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禁止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第十章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一、公司劳资科负责全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管理和部门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
二、安全责任部门发生事故后,要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在第一时间向劳资科、部门主管及分管领导报告并做及时处理。
三、对安全责任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部门领导或指定的负责人要协助劳资科对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积极配合劳资科开展的调查、取证和写出详细的责任事故认定报告。
四、对发生责任事故受伤害人员,事发部门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稳妥处置。
需送医院治疗的,事发部门应配合劳资科先将伤者由公司医务室进行急救处理并送往公司定点医院进诊治,可根据病情、伤情程度,需陪护的,报劳资科协调安排人员护理。
五、安全责任部门责任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要配合劳资科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社保部门调查和报送相关资料。
六、安全责任部门责任事故受害人员在治疗期间,事发部门领导要主动配合劳资科向医疗单位医生了解诊治方案,视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劳资科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受害人员诊治情况。
七、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当班员工在其安全责任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如下应尽的安全责任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安全责任人承当10%-100%赔偿责任,事发部门的负责人、管理人员按其事故责任大小及直接损失给予2%-10%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不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违章操作或串岗自行其事的;
(二)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部门领导管理与监督、不令行禁止强行违章作业的;
(三)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四)对安全生产责任工作草率马虎、麻痹大意、未按操作规程要求去做的;
(五)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做检查、不督促、不指导和放任自由的;
(六)对重点部位没有安全责任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七)酒后上岗、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误导致的;
(八)指挥不当或错误指令导致的。
八、对发生重大事故的,除对事故部门责任人处罚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经济惩处,并责令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当领导责任的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按其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行政降职等行政处分,同时按其事故责任大小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经济惩处。
九、对事故隐患经查出不采取整改措施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任人,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按本制度相关规定追究经济责任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相关执行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年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各部门、作业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重点部门管控和易燃、易爆、电器、吊具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防暑、防寒的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或先采取临时、可靠的预防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报告分管安全副总。
劳资科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隐患检查。
三、工程、设备专业人员应每月中旬对厂房建筑、工艺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等进行安全可靠性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并报告劳资部门。
四、各部门、作业区班(组)每周列行一次安全检查,根据“三定四不推”(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个人不推班(组)、班(组)不推作业区、作业区不推部门、部门不推公司)的原则,及时解决。
发现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劳资科或公司分管副总。
五、各部门、作业区岗位操作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安全防护、安全装置,每班都要进行逐项检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部门、作业区负责人采取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操作。
六、各作业区负责人和班(组)长是当班生产、检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当班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或处理。
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和事,应立即制止并做好记录。
《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教育有:
公司、生厂部门、班(组)岗位三级教育形式。
二、凡新入职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因各种原因离开操作岗位15天以上者,需要回归原岗位,都要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四、对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工种)的安全教育及安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五、对特种作业员工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换证工作。
六、定期组织员工收看安全视频、录像,剖析事故案例,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
七、公司每年分期分批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全员参与安全考试,参考率必须达98%以上。
《安全互保制度》
一、员工在生产活动中,要结成互保对子,确立互保事项,保一方平安。
二、互相督促对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三、互相监督提醒对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按操作规程作业。
四、发现不安全隐患应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五、互相检查动力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装置和所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六、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发现对方思想情绪和精神状态异常,应作及时善意提醒,防止发生意外。
七、共同协助搞好交接班工作。
如互保一方因事不在,另一方要和其他同志形成自然互保。
八、凡发生事故,互保对子应负连带责任。
根据情节,给予应有的处罚。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制度》
一、公司所有员工发生因工伤及事故,均应按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其因工伤及事故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并上报公司劳资部门。
二、凡发生重伤、死亡或重大爆炸、火灾、中毒事故,当班作业和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劳资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事故现场未经安保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撤除。
三、发生因工伤及事故,劳资科及部门负责人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查清事实,分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并于事故发生后5-7日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公司经理室。
四、发生轻伤工伤事故,当班作业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和公司安保部门,事故责任部门需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填报“职工工伤事故报告表”送交公司劳资部门。
五、发生重大险情事故,事故部门必须如实填写"重大险情事故登记表"报公司劳资科备查。
六、发生工伤事故和险情事故都必须根据“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无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查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肃处理肇事者。
《检修挂牌制度》
一、检修挂牌制度是日常设备检修中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防范措施。
因此,设备科在各部门从事维保、检修作业时,必须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在相应的操作岗位、主电源控制处实施挂牌检修。
二、检修中各类牌的划分
禁止操作牌:
红底黑字(规格宽14com高21com)
正在检修牌:
白底黑字(规格宽14com高21com)
禁止送电牌:
黄底黑字(规格宽14com高21com)
电修检修牌:
粉红底黑字(规格宽14com高21com)
四、挂牌程序及方法
(一)检修前,检修人必须先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机械、电气严禁不悬挂《检修牌》作业;
(二)多工种检修同一设备,应注意挂牌顺序,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三)各部门在检修前一定要严格执行停机后再进行检修、先挂牌后检修的规定,坚决制止边挂牌边检修或先检修后挂牌,甚至检修不挂牌的违章行为。
(四)对挂牌要求,一张牌只限一个具体项目,检修结束后要立即收回本项目自己挂的牌,防止拿错牌。
五、检修结束后,所在检修部门当班作业负责人开机前,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开机。
六、设备科要妥善保管好检修登记本,任何人不得在登记本上乱画和撕毁,使用完要立即向公司劳资部门换取。
七、检修结束,挂牌人未及时取走检修牌,造成的停机工时由责任人承担。
八、因生产和检修确需停电挂牌,而电工当班脱岗造成停机时间,由责任人承担。
《禁火区域动火制度》
一、公司生产区域为禁火区域:
二、公司生产区域内危险品为易燃、易爆物品。
三、凡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或进行容易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先办理动火许可证方可作业。
四、动火类别和办理动火许可证手续:
动火类别分一类动火和二类动火两种。
(一)一类动火:
凡在生产作业区域内(车间内)的贮存、输送油、汽管道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罐体、主管道、贮存库、贮存桶等动火均属一类动火,应由动火部门的负责人报请劳资科签发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
(二)二类动火:
凡在生产区域内(车间外)的贮存、输送油、汽管道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罐体、主管道、贮存库、贮存桶等本体周围10米内区域以及从主管道通向各车间的文管道上动火均属二类动火。
二类动火应由应由动火部门的负责人报请劳资科签发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
五、办理动火证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切实可靠的具体安全防范措施。
六、动火现场发生意外紧急情况,如排气管道和设备泄漏破裂等影响动火安全时,动火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员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经劳资部门批准后方能继续动火。
七、动火许可证由所在部门向公司安全劳资科申请办理,安全防护措施由动火部门和安保科负责予以落实。
未办理动火许可证,严禁动火。
劳资部门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八、每次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必须对动火执行人员交代清楚安全注意事项。
动火执行人员要清楚动火许可证上所提的安全措施是否切实可靠,否则有权拒绝动火,其他人员也有权对违反动火规定的动火加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严格追究责任。
九、动火执行人员要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以备接受检查,严禁动火证转借、涂改和更改动火地点。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应放置在醒目、干燥和取用方便的地方。
二、消防器材实行“定人、定位、定岗、定责”和入箱管理。
定期维护和保养;保持清洁有效。
三、消防器材只能用于火灾扑救,严禁任何人私自动用或用与消防无关的事务,违者除赔偿器材损失外,视情节给予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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