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应急管理概论应急运行机制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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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应急运行机制是否科学,要看政府组织或者公共管理部门能否运用各种科学管理的手段、制度和载体,将各类应急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到最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发挥到最大,灾难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应急运行机制建立的原则
从突发事件分类看,每类应急运行机制都涉及许多工作,这些工作相互衔接,互为影响。
必须采用最新的科学成果,利用科学思维和方法,对应急运行机制进行制度设计,其体系构架必须反映应对主体的工作思路、方法以及保障制度,以便减少内耗,反应迅速,达到预期目的。
应急运行机制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应急各要素、运行内容以及程序都要符合科学规律要求,不得有随意性。
包括应急机制本身的设计以及机制内在要素的设计与完善,特别是风险隐患治理、预测预警、应急机构设置、权利与义务、应急资源征用等,具有时间和效率的要求,更有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必须讲究科学性,要运用专家和技术力量,汇聚最新科技成果,利用科学思维和方法对待,切忌完全靠经验办事和盲目蛮干。
(二)系统性原则。
应急运行机制既要考虑一般要素设计制度和工作规律,又要考虑各个运行机制相互协调运转,使运行机制成为一个良性运行系统,包括各应急运行要素、各子系统自身完善,以及要素、各个子系统相互之间协同联动。
如各部门与地方职责,各种资源配置以及获取途径,应急各个阶段任务的衔接等,应急运行机制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评估时,要以系统价值和功能最大化为目标,各要素、各子系统利益服从系统整体利益,保障其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如各要素及要素之间协同配合,各部门职责,各种资源数量、种类以及获取途径,都必须事前明确,并加强演练,确保急时可用,急时管用。
(三)动态高效原则。
突发事件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和巨大危害性,如果不及时预防、控制和化解,不仅危害增加,损失加大,而且有的还会派生出其他事件,出现事件升级,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应急系统各要素实行动态管理显得特别重要。
要随着应急管理各阶段任务要求的变化,不断更新各要素的制度设计,不断地进行资源调配和调用,不断地磨合各子系统的运转机制。
如根据应急预案开展演练,锻炼应急队伍,并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和修订预案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预案管理的一种制度。
此外,要将时间作为一项十分重要指标对待,对应急运行机制设计的每一项任务,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过程都要提出时间要求,达到高效运转目标。
例如,在常态时,加强预防,尽可能在科学评估的限期内消除隐患,在非常态时,行动迅速,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及时开展抢险救援,以免耽误最佳时机。
第二节
应急运行机制的一般内容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一个过程,各个环节相互衔接,互为影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因此,应急运行机制应当涵盖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环节,对每个阶段实施有效管理,尽可能防止向下一个更加严重的阶段发展,减少损失,防止事态扩大,是应急运行机制建立的基本要求,也是评价某项应急运行机制是否得当的重要指标,体现政府或者公共部门应急管理水平。
应急运行机制的一般内容如下。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
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是指灾情发生前,应急管理相关机构为消除或者降低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及其带来的危害性所采取的风险管理行为规程。
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决定了单靠事前预测和预警是很难消除引发事件诱因、降低或者消除事件带来的危害性。
因此,必须实行风险管理,将应急管理关口前移,即政府或者公共组织在制定政策措施、开展项目规划、管理资源的时候,就要建立预防机制,通过大量调查和风险分析评估,认识突发事件发生规律,利用行政、法律、工程、技术等治理手段,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事件发生诱因,而当突发事件成为不可避免时,则提前做好应急相关的准备工作,从而减少事件所带来的危害性。
基于这种认识,预防与准备比处置更重要。
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的一般流程及控制如下。
(一)降低脆弱性。
脆弱性是社会承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主要标志,具有不可控性。
分析脆弱性应从某一个地区政治制度、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应急基础能力着手,从主体层面看,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式,在全社会开展应急文化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向公众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应急意识,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从而增强公众心理上的承载能力。
从客体层面看,重在夯实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能力。
在农村,增强设施以及建筑物防灾能力,尽可能地降低灾害的发生概率。
在城市,合理规划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充分考虑城市安全需求,如避难场所等。
另外,对一些重大危险源无力改变现状的,要树立规避意识,躲灾避灾,从而降低社会脆弱性,这一点往往被管理者忽视。
(二)开展风险管理。
当本行政区域内出现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时,要立即开展风险管理。
1、风险调查。
对其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开展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责任主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此基础上进行等级划分,以确定管理的重点,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必要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2、明确标准。
标准是开展监督检查的依据,是风险管理的前提。
要严格行业质量标准,健全安全标准体系等,实行标准化管理。
同时,确立风险治理标准,对发现隐患后的关键环节要进行监控。
3、纠正偏差。
风险治理对象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在所难免。
通过现场观察、系统监控监测、检查督促、会议分析等,发现危险源和关键工作环节上出现的问题,以及苗头性信息,继而采取纠偏措施。
在纠偏工作中要注意监控信息获取渠道多样性,信息获取及时性,以及准确性,并及时反馈。
由于危险源和危险区域有时是变化的,应对其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掌握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的动态变化情况。
从组织层面看,所有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高危行业企业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实时监控,开展治理,培训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基本技能。
现代高科技监测设备的运用,如重大污染源排污口监控监测、城市社会面视频监控网络等,越来越受到管理者重视,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基层组织,都负有调解处理职责,要深入开展和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层层进行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将矛盾和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做好应急准备。
当某类突发事件在某个地区或者某一领域频发,或者依靠预测发现事件危害不可避免时,管理者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人力准备。
当今世界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对各国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提出了新要求。
在我国,时代赋予了应急管理新要求,要实现从被动向主动转变,需要多种手段并用,常态手段和非常态手段结合。
因此,人力资源储备必须跟进。
要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具有科学决策能力、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良好沟通能力的领导者,储备和培育一批执行能力很强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动员一批具有应急愿望、良好技能、有基本应急物资条件的社会力量,通过培训,提高应急素质,迅速聚集资源,有条不紊地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此外,对公众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培训也是人力储备的一种形式,目的在于增强公众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2、物资准备。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为预防与处置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资准备日显重要。
完善财政预备金制度,将预备金作为解决处置突发事件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渠道,确保公共财政公共职能的履行。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物资生产能力保障制度,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目的在于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在充分物资保障条件下,有效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3、技术准备。
科技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手段已越来越被重视,先进设备设施和成熟技术应用往往成为应急救援成败关键,特别是信息和先进的应急救援技术在当代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政府要加大应急科技投入,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运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针对应急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科研攻关,不断增强科技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4、预案保障。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提高,一个重要标准是看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水平,是否有预案是区别现代应急管理与传统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标志。
制定预案的目的是增强应急决策科学性,明确各处置主体责任,提高处置效率。
通过调查和分析,针对突发事件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制定一系列的操作流程,内容一般包括5个方面:
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应急保障机制、恢复与重建措施。
要加强预案演练与宣传,增强操作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通过演练和实战检验预案成熟度,为下次应对工作做好准备。
二、监测与预警机制
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机制,是指应急管理主体根据有关突发事件过去和现在的数据、情报和资料,运用逻辑推理和科学预测的方法技术,对某些突发事件出现的约束条件、未来发展趋势和演变规律等作出科学的估计与推断,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进行估量和发布,随时提醒公众做好准备,改进工作,规避危险,减少损失。
主要的功能在于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确认与发布等。
(一)监测预警机制的运行模式构建
从工作流程上把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分成监测报告、分析评估和预警公告三部分。
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主要包括信息的收集、突发事件隐患的动态监测以及信息的初级整理,分析处理信息并形成评估结论,审核汇总后及时发布。
具体操作是:
由各个险种防治部门设立的专门监测站、台、所完成原始信息收集和初级处理,随后迅速向专业的突发事件评估机构传输,评估机构对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作出评估结论,以报告或通报的形式上报相关部门,经决策审批后的权威信息由各个险种的防治部门以及政府新闻主管部门进行预警信息发布。
这种流程的构建要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收集。
信息是影响突发事件应对的控制性因素之一,广泛采集和不断积累大量的突发事件原始信息,进行加工、传递、储存、利用和反馈,及时获取具备决策价值的信息,从而对引发突发事件因素进行防范、控制和疏导,将其控制或消灭在萌芽状态。
信息收集既要重视对监控对象信息的直接收集,也要善于通过各种间接方式获取突发事件信息,既要来源于主渠道即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的上下协调、左右衔接的信息系统,又要来源其他非主流渠道包括社会层面收集的信息,以及各种媒体披露的信息等。
只有获得多元化的信息收集渠道,才能使服务于应急决策信息更真实更完整,以便使组织作出正确反应。
2、信息处理专业化。
在多元化信息渠道背景下,要发现和利用有价值的信息,就应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剥离多余的、虚假的信息,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在获取这类信息以后,进行整理加工,发现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根本原因。
3、预警发布。
对如何发布突发事件预警,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理解:
(1)发布预警的主体。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发布的主体毫无疑问是政府或由政府授权的职能部门。
影响超过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应当由上级政府或者政府授权的部门发布预警警报。
(2)发布预警的渠道。
政府及其应急管理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向社会发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知识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
(3)预警发布后的行动。
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以后,宣布进入低级别预警期,事发地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一系列措施。
这些措施总体上旨在强化日常工作,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工作和其他有关的基础工作,是一些强化、预防和警示性的措施。
当进入高级别预警期后,事发地政府采取措施就更加有力,更具有约束力。
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更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开展。
(4)技术投入与资源整合。
预测与预警机制良性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受投入机制和联动机制制约。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自然灾害频率和灾害程度加大,急需提高针对突发事件的预测与预警技术,特别是地震、气象、环保、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专业预警预报系统技术。
另外,还有一个机制联动问题,灾害的防御与程度的降低单靠某一个部门或者某个地区已经成为过去,需要跨国、跨地区、跨部门联合应对,多边合作。
2004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外的8.9级地震引发印度洋海啸,造成30多万人死亡,成为全世界死亡人数最多的重大灾难之一。
总结其教训就是印度洋各岛国没有建立健全海啸预警预测系统,各国单兵作战,所获取的有限预测预警信息又没有实现共享。
因此,对以突发事件各险种专门防治机构为核心的应急管理力量进行整合,建立通畅的预警组织网络体系,疏通信息的纵横传输渠道,共享信息资源十分必要,这样才会保证信息的科学处理、快速传递与及时发布,实现信息价值最大化,为应急处置赢得先机。
再者就是预警范围和内容的有效控制。
预警范围要依据突发事件潜在受害者进行分类确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在内容上要充分考虑潜在受害者的教育水平和心理特点,使他们能够理解和接受管理者发出的预警信息,提高他们的迅速反应能力,从而采取相应行动。
(二)我国目前预警机制建设现状
我国将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规定。
近几年国务院发布的各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规定了统一的划分标准,具体到地方政府,还可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针对某一类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确定预警级别标准,但是这些预警级别和标准要和上级政府或者部门预案相衔接,避免造成级别冲突,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冲突,实施主体冲突。
三、信息报告机制
信息报告是指灾情发生后,突发事件管理的相关主体针对灾情信息报告的职能规定模式,将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给突发事件管理决策机构,使突发事件管理的决策指挥机构能够获得信息以及事件发展变化趋势,为科学、正确的决策指挥提供有效保障。
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渠道的畅通与否、传递效率的高低、信息研判与加工直接影响到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信息,有利于掌握突发事件动态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灾害发生及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信息报告的一般流程。
在我国,按照应急管理工作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责向上一级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具体到运行机构上,则主要由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级突发事件专业险种防治部门承担,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和灾情信息的综合处理机构,并承担向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或者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报送信息,辅助决策指挥的职能。
信息报告制度又可分为纵向分级报告制度与横向信息通报制度。
1、纵向分级报告制度。
是指在纵向上,按照分级报告的原则,灾情信息收集与一线减灾单位在获得灾情信息后,在向该险种上一级专业防治部门报告的同时,向本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工作,在达到一定级别的突发事件程度时,由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向上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必要时,报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同时,建立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机构成员单位与应急管理办公室之间信息传递制度。
由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与各级专业险种防治部门形成的“双线同报、交互通报”的信息报告模式,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灾情信息,从而保证对灾情信息的及时处理,有效保障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决策指挥;
同时,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可以对各类灾情报告进行指导,形成标准统一的、规范化的、便于操作的灾情报告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应急管理的效率。
2、横向信息通报制度。
是指在横向上,掌握突发事件信息的机构还需向其他的关联机构进行信息通报。
当灾情可能对事发地产生较为严重影响的时候,掌握灾情信息的机构除了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外,还要及时通报给事发地政府或其他管理机构,以便尽快作出反应。
(二)信息报告的规范化管理。
应急管理的信息报告有着严格的要求、明确的规定和规范的程序。
①在报告内容与形式上要求及时、准确、简约、规范。
因此,对灾情信息的报告内容、报告形式和格式,以及报告时限等方面要作出统一的、明确的规定,做到灾情信息内容真实、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同时,要注意做好突发事件的续报,确保信息连续性、完整性。
②要建立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应急管理相关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考核和通报。
③结合实际,依据应急预案,研究制定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工作程序,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对基层信息报告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查找薄弱环节,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四、应急响应机制
(一)应急响应机制的含义。
应急响应机制是指社会组织或公众就发生的突发事件向突发事件管理系统报警,应急管理系统针对社会组织或公众的报警作出反应的有关主体功能的规定及其运行模式。
其目的是确保社会公众能够将任何地方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及时地报送到应急管理系统,同时应急管理系统能够针对突发事件灾情的实际情况作出快速、准确的反应。
(二)应急响应模式。
针对目前报警号码多且分散并存的现状,建立合理的响应机制应该以消除众多应急报警中心之间的界限、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为指导原则,成立应急联动中心或者110接警中心,建立统一接警、分类分级调度、统一监督管理的接警与调度分离的模式。
这种接报警应急响应模式具有以下3个方面的特点:
1、统一报警号码。
目前,我国有包括110、119、120、122等多个不同类型的报警电话,既不利于公众掌握,也不利于各警种快速协调处置。
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统一的报警号码,如美国是911、中国台湾地区是119等。
在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应急联动中心设立接警中心,统一接受各类突发事件的报警,再分流到相应的职能部门处理。
这样做,一方面方便了公众报警,只需记住一个号码就可以达到报警的目的,为实施救援节约了宝贵的时间;
另一方面有利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使突发事件处置能得到最优化配置;
同时,一个号码也使得责任主体更加明确,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目前,全国许多地方正在抓紧实现110、119、120、122“四台合一”,实现资源整合,统一受理以社会安全事件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为主体的灾情报警。
2、分类分级调度。
分类调度是指各灾种防治部门都有自己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所属灾种的警情应急调度;
分级调度是指应急联动中心负有综合调度职能,是一级调度中心,各专业指挥中心是二级调度中心,各专业指挥中心可视情况再延伸出多级调度部门。
按照警情性质、类别、紧急程度确定的不同种类、不同等级突发事件灾情,由相应专业、相应等级的指挥调度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力量的调度。
3、跟进协调与实施监督。
建立统一的接警中心的目的在于协调与调度,对各责任部门进行监督管理,通过赋予接警中心一定的职权,便于在灾情发生后实施有效的协调与调度,同时对接警中心和接警服务以及各二级调度中心的警情处理情况进行全程的监督、跟踪与控制。
五、应急处置机制
应急处置机制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或者公共组织为了尽快控制和减少事件造成危害而采取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启动应急机制、组建应急工作机构、开展应急救援、适时公布事件进展等。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是应急管理工作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尽管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但当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否快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尽快战胜突发事件,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确保社会秩序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应急处置阶段则至关重要。
如果缺少应急处置机制,就必然导致突发事件失控,甚至扩大升级,酿成更大的灾难。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事发现场指挥者和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把挽救人的生命和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作为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的首要任务。
突发事件尽管可能造成生产生活设施、基础设施等严重破坏,但这些设施相当一部分是可以恢复重建的,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逝去就不可复生。
因此,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必须牢固树立“先救人后救物”的理念,以确保受害和受灾人员的生命安全为基本前提,千方百计、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抢救最大多数人包括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即使付出再大的成本也在所不惜。
当然,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基础上,还应该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2、快速反应。
由于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和危害性,尽快调集应急资源,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尤其显得重要和紧迫。
特别是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探明危险源位置,迅速采取现场抢救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就能够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就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如果面对突发事件反应迟钝,优柔寡断,犹豫不决,势必贻误战机,丧失抢救机遇,失去处置突发事件的最佳时机,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甚至可能出现事件升级扩大。
3、统一指挥。
突发事件往往超出了某个部门某个地区职责范围,处置突发事件单靠某个部门、某个组织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应急委员会的作用,需要许多部门、许多社会组织甚至周边地区政府、武装力量、国际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应对处置工作,相互之间需要互相支持和协作,形成统一的处置力量,需要借助社会各种力量的共同参与,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处置合力,才能实现最优效果。
4、依法行政和科学处置。
在紧急状态下,政府拥有许多特殊的紧急权力,这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但这些权力必须慎用,切忌误用、滥用,尤其是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紧急措施时,更需依法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对紧急状态确认、紧急措施采取和公民权利义务、紧急状态期间法律责任及政府授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法治轨道,目的在于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质量。
处置中更需注意借助高科技成果,遵循客观科学规律,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决策支持作用,切忌盲目决策。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主体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社区、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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