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汇编九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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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
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
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
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
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
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
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5%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0%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
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
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的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
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装修合同篇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所有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全部施工工程。
二、包干承包费用:
人民币整(小写46704.2元)详见报价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总工程款60%(小写¥元);
2、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甲方支付余款(小写¥元)。
四、工期:
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60天,乙方应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
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装修合同篇3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地址:
承包方式:
包清工。
二、费用工装装修合同范本清包工费:
¥大写: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施工第一天预付:
¥元2、施工进度超过元3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三、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
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四、材料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误差在5%-10%之间。
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超出误差范围而导致的材料、设备重新购买或者材料、设备无法退回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
五、工地现场管理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六、关于工程管理、项目变更的约定1、乙方在开工前检查水、电、地面、墙顶面空鼓,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3、保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每天完工之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价款中。
七、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协商验收日期。
水电工程完工之后,乙方应在5日内制作水电布线图交与甲方。
经验收不合格的,现场全部停工,乙方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才能继续施工。
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篇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
市区(县)路(村)巷号楼层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5.承包方式:
6.总价款:
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备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合同范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
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
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
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装修合同篇5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装修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工程价款1.项目地址:
2.房型:
4室2厅1厨1卫,施工面积:
130平方米。
3.工程总天数:
60天工程开工日期:
xx年10月15日工程竣工日期:
xx年12月15日4.工程价款:
(壹第二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材料供应及付款方式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或挪作他用。
乙方如擅自更换或挪作他用,应按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并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收条,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修工程保修书。
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扣留质保金,一年以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质保金全部返给乙方。
4.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双方签字确认。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四条工程工期及工程验收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按300元/天的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3.工程质量验收,隐蔽工程需乙方通知甲方分段验收,其它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装修过程中,若乙方刻意隐瞒隐蔽工程中的施工原料及工程质量造成安全或美观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若乙方拒不改进,甲方有权扣押工程款,直到乙方改进则返还。
第五条其他事项1.甲方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通过甲方与邻里友好协商。
2.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或其它说明,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定期完成施工任务。
按照小区物业要求,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万一发生,甲方概不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部赔偿。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因违反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发生的责任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严格履行合同,不要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
在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进合格之日算起,为3个月。
第六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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