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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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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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每一座城市大概都会有其独特的味道。
香港有两种:
每个工作日,你踏上拥挤的港铁,穿梭于无数的高楼之间,燥热的空气和周围匆匆的脚步时刻提醒著你不可以停下,这种叫作压力;某个週末,你乘船前往附近的岛屿,远离了中环,远离了人群,迎面的海风和周围的笑声把你拖进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种叫做轻鬆。
短短两周,我们体验到了一个立体的香港,不仅仅有关她的快、她的慢,更有关她的人和她的魂法治。
中环以内首先,在师傅的安排下,我先后跟随所里的几位大律师旁听了四场庭审。
这也是我第一次亲身感受普通法下的庭审。
在此过程中有一些比较有趣的发现。
其中印象比较深的是,大律师们在高等法院出庭后都会到楼下的咖啡厅坐一坐。
第一次和大律师们去咖啡厅的时候并没有感到任何的特别之处,以为只是随便坐坐。
但是后来发现,几乎每一次出庭后,大律师们都会去咖啡厅随便坐坐。
于是我便疑惑,这种随便坐坐的目的是什麽?
后来有机会便请教了师傅。
原来,在香港,大律师不可以直接接触案件的当事人,大律师所有的案件都是由事务律师委託,由于事务律师也常到咖啡厅,所以大律师到咖啡厅的第一个目的就是告诉事务律师,其已经完成了出庭的任务;其次,如果其他事务律师可在咖啡厅经常看到某一位大律师的身影,则证明该大律师代理的案件很多,也是一种实力的证明,这对于年轻的大律师而言,亦是一种很好的宣传。
第二个发现是,在香港,特别强调大律师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
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要求大律师在向法庭陈词之时,不仅要向法庭展示对己方有利的法律和案例,对己方不利的法律和案例也要向法庭陈述。
这完全改变了我之前的认识,虽然这给大律师的工作带来了更多的要求,但是对于法庭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而言无疑是十分有益的。
此外,由于大律师不用直接面对当事人,自然就避免了很多来自于当事人的很多无形压力。
如果当事人的意见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而其又要坚持自己的观点而无法被说服,大律师则可以出于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的考虑,终止委託。
其次,虽然上了一学期的课,我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解仍停留于十分浅薄的层面,对于其在现实中的样态充满了好奇。
得教于我的两位师傅李焕文大律师和彭喜雯大律师,我不仅加深了对国际商事仲裁本身的理解,对于其在内地和香港的发展现状也有了新的认识。
国际商事仲裁在内地的发展起步较晚,目前,在内地虽然有很多律师从事仲裁相关的工作,但当中真正可以达到国际商事仲裁水平的律师仍是凤毛麟角。
语言能力的弱势以及缺乏对普通法及普通法实践的理解等诸多因素,导致很少有内地的律师能够胜任国际商事仲裁的案件,所以内地当事人经常要聘请来自于其他地域的律师。
彭喜雯大律师曾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在内地的律师事务所从事仲裁相关的业务,交流中,她流露出对内地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期待,也让我有了作为一名法学生的使命感。
大律师们还安排仲裁班的同学参观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国际商会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参观期间,我们与其中的工作人员进行短暂的交流,了解了三个仲裁机构仲裁的不同特点。
我比较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仲裁庭选定以后,三个机构是否会继续积极地参与案件当中?
参与的程度有多大?
如果仲裁庭的进度发生了延迟,三个机构是否会积极地推动案件的进行?
结果出乎我的意料,三个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致回答说,他们在仲裁庭选定之后,都会继续参与案件的进行。
但这样的回答让我有些困惑。
于是,参观后我与李焕文大律师探讨了这一问题,他把三个机构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拿给我看,并让我回忆三个机构工作人员的回答,然后让我自己体会。
看完之后我们继续讨论了这一问题,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可以略微区分出三个机构的参与度,也就是其收取的费用。
往往最贵的那个机构会参与的更多,而实际当中也是如此。
但是具体在实践当中,三个机构的参与程度,著实还是需要亲自感受。
中环以外週末,张耀良大律师带领全体同学来到了南丫岛,远离了中环,远离了人群,这裡是另一个香港。
旅程中,同学们彼此交流,也增加了许多关于香港、关于法治的感悟。
法治一直是香港所坚守的基本原则,其在很多地方的表现都值得内地的法律人去学习并思考。
首先,香港大律师的执业环境远远地优于内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也更加完善。
高度精英化的大律师群体使得这个行业的门槛极高,但同时也保证了该群体的社会地位,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香港大律师公会在各种社会事件中发声,表达群体的意见,推动香港法治建设的发展。
其次,一个社会的法治发展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透过其形成的传统观察出来。
在香港,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在正式的庭审中都要戴假髮,著长袍,不同法院的法官、不同级别的大律师的著装也是不同的。
我还记得在DesVoeuxChambers的门口有一张照片,那是王鸣峰大律师成为资深大律师的仪式。
这些传统时刻证明著法治在香港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我站在置地广场的楼下,看著车,看著人,再回头看一眼身后的律师楼,作为一名法学生,我的心中不仅期待内地的法治发展能够更加完善,也希望内地的法律执业环境可以给予所有法律人更公平且更有价值的对待。
最后,感谢所有任课老师和大律师为课程的辛苦付出,感谢香港大律师公会、丽达集团和学院的支持,感谢香港中联办、香港高等法院、律政司、法援署、CIETACHong
Kong、HKIAC、ICC等众多机构为我们提供的交流机会。
感谢同行朋友帮助,感谢李焕文大律师、彭喜雯大律师两位师傅以及麦业成大律师在实习期间给予的指导。
希望有更多的同学得此机会,感受不一样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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