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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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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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6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8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
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
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8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9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10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13869和JCJ46的有关要求。
11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作业证的管理作业证由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管理。
动土申请单位在动土作业主管部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
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
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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